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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知晓 他家世子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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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在野拿起裙角仔细看了看,因已经过去了几日,果子汁水留下的颜色已经褪淡很多,也已经闻不出什么味道,不过上面已经干涸的泥土,瞧着的确是京郊那片山上的黄土,其中还夹杂着几根干枯的稻草茎。
那老婆婆看着周在野拿着裙角又是看又是闻,心中大惊。
他家世子已经喜欢林二姑娘到如此地步了么,连对方的衣裙都要反复端详?
老婆婆讶异得提一口气不敢喘出,心里默念不该知道的就装作不知吧,一边移开了视线不敢再看,垂眸眼观鼻鼻观心。
片刻后,周在野将裙子放回盆中,“去吧。”
老婆婆如蒙大赦,顿首后转身快步逃走。
周在野似是想到了什么,取出袖中今夜从林家带回来的那张字条,看了一会儿,转而去了书房。拿出原本话本对比,二者字迹完全相同!
所以,林二姑娘就是青野先生?!
他拿着书愣了好久,又想到戏里那跟他分外相似的男主人公,都是她想着他写下的?那些香艳戏份……也是么?
这样想着,话本都变得烫手,他合上话本,塞到了书柜最角落处。
……
林新霁这晚睡得并不踏实,梦里反反复复都是临睡前自己对周在野说的那句话,辗转反侧之中,终于坐起来,被子披在身上漏出一颗脑袋,如同漏了馅的包子,脸上满是懊恼。
她到底为什么会说出那句话啊!好像迫不及待要成为他的家人一样……
他一定是往那边想了,所以才会用那样……那样调侃的眼神看自己!
林新霁的脑袋又缩回被子里左右拱了拱,发出后悔的哼唧声。
就这么纠结到凌晨,终于浅浅睡着,不过两个时辰便醒来了。
天色刚亮,青竹院的丫鬟们还没醒,林新霁自己打水洗漱过后,吃了昨晚送来的金团垫肚子,随后坐在书桌前,开始苦思冥想话本内容。
她的话本还差最后一卷就写完了,虽然早在开始写之前脑袋里就有一个明确的剧情走向,可写作的过程中还是会不断冒出新点子,到现在为止虽然方向并没有走偏,但多了许多东西需要去收尾。
再加上林新霁对这本话本耗费了很大的心血,以后到了永康侯府,都不知道还有没有时间和机会再写话本。
因此她更想给这故事一个完美的结局。
话本中男女主角的感情已经浓情蜜意,接下来需要的就是营造一个十分浪漫感动的场景让男女主角表达爱意。
可每当林新霁提笔,脑海中只能想到那天突然出现在坑洞上方,一把抓住自己的周在野。
这么私密的情节,要是写进故事里,岂不是全京城都要知道话本是她写的了!
她也试图另起一个头,写一写唯美浪漫的情节,可总感觉写出来的东西断断续续,笔涩迟滞。就这样写了扔扔了写,足足三个时辰过去,竟一个字也没写出来。
林新霁颓丧的放下笔,趴在桌上。暖融融的日光透过窗缝照在她的手臂上,金黄色一条线,晒得手臂有些发烫,她抬起眼,才看见外面已经大亮了。
反正也写不出,不如出去散散心。
她起身,将桌上的书稿都收好,换了一身轻便的衣裳,正准备出门,却听见门外一阵急匆匆的脚步声,近在咫尺。
林见雪推开门看了一圈,确定屋里只有林新霁一人,才放心走进来,将大门关好。
“阿姐怎么来了?”
“嘘——”林新霁神秘兮兮的小声道:“我得了个好东西,拿来给你看看,你可不许说出去。”
说着,将林新霁拉到床上,放下床帐的帷幔,姐妹二人挤在这一方小小的天地里。
林见雪从怀中掏出一本书,“这是我那日与你姐夫出游,瞧见别人在看,回来后叫人去买的。里面的东西我看过了,很不错,你马上也要成婚了,想来用得上!”说着,将书赛道林新霁手中。
林新霁低头一看,《冷傲世子与美娇娘》几个大字写在书的封页上。
她啪的一下把书对折合起,心跳如雷。
“姐姐是从哪里得来的?”
林见雪道:“就是京城最大的那家百川书铺,我把每一卷都买了,你先看看,觉得好了再派人悄悄去我那里拿就是。”
林新霁仿佛被人打了一棒后脑,整个人木木的,不知该作何反应。却也根本不敢打开书的内页。
偏偏林见雪却还满脸兴奋地让他打开看看,二人捏着书的对角,一个要打开,一个要合上,眼看就要把书页撕裂,林新霁只好道:“这还是白天,我不好意思看。阿姐先放在我这儿,等晚上我看完,再给阿姐送回去。”
林见雪见她两颊一片红晕,只当她是不好意思,便点点头,“那好,你看完了千万记得去我那儿再拿别的。”
林新霁点头,又有些担心地叮嘱,“姐姐千万小心藏好,别被母亲发现了。”
“放心吧,我藏在一个谁都不会发现的地方。”林见雪狡黠笑道。
林新霁见她似真的讨到了宝贝一般的神情,试探着问:“阿姐真的觉得这话本写得好?”
林见雪重重点头:“岂止是好!简直是太好了。从前我也会从外面淘澄话本回来,可那些故事大多都写的是什么富贵人家的小姐抛弃爹娘家族,自愿跟着连功名都还没有考取的寒酸书生私奔。简直太傻了,那样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女儿,要什么样的郎君寻不到,偏偏被书生救过一次就一见钟情了?我看过几本觉得无趣,便不爱看了。但这本不一样,这本的小姐性情十分坚韧,不会为情爱迷了眼,而是清楚知道自己要做什么,我要是书里的世子,我也会喜欢她。”
林新霁有些惊喜。
她写的话本虽然以风月之事为噱头,但其实每一个情节也都是她认真想过的,她希望世间所有女子都能在得到情爱的同时,也能找到自己真正要做的事。
没想到这点心思竟然被人读懂了。
心里那个得意的小人冒了出来,下一瞬,又被清醒过来的林新霁按了回去。
还是不能高兴的太明显。
“阿霁,其实……”林见雪抿唇,纠结半晌,到底还是开了口,“我借你看这个话本子,你能不能帮我个忙?”
原来她突然来,是有事相求。
林新霁好奇道:“何事?”
林见雪脸上少见的出现了一抹难过担忧的情绪,“就是……我不是快要嫁人了吗,离开家之后,我娘肯定会很伤心。你到时候能不能帮我多安慰安慰我娘,她挺喜欢你的,你多陪陪她,也许她就不会总是想我了。”
平日里无论再怎么吵,再怎么不听话,到了分离的时候她最舍不得的人还是母亲。
似乎作为女儿降生的那一刻,便从母亲的脐带之中接受了比男儿更多的骨血,日子一天天过去,骨血逐渐变成身体里磨灭不去的印记。又像是一条隐形的脐带,将女儿与母亲永远连接在一起。
林新霁是个心软之人,听后,握住林见雪的手捏一捏,“阿姐放心,我会的。你若有空,也要常回来看看,毕竟母亲的女儿,只有你一个。”
林见雪低下头去,轻叹一声:“我倒觉得她更喜欢你一些,你乖巧懂事,不像我,总是给她惹麻烦。”
“这是什么话。”林新霁辩驳道:“难道你没注意到么?每次我与你闯了祸一起回来,母亲总是第一个很担忧的看向你,确认你没受伤之后,才会开始生气。小时候我们俩都被罚跪祠堂的时候,晚上你睡着了,母亲瞧瞧去看我们,也是先给你披上了衣服,才顾得上我。”
“别看母亲平日对你很严厉,但其实她心里很关心你。”
林见雪之前从不知道这些事,而今听见这些,看了她一眼,似是在确认她说的是真是假。透过林新霁那双清澈诚恳的眼睛,无论如何也看不出欺骗的神色,她又低下头去。
这些话不仅没让她心里好受些,反而更生出愧疚。
是她不够上进,没能长成让母亲脸上有光的女儿。这么一想,忍不住落下泪来。
世间有些感情就是这样复杂,没有得到的时候渴望得到,一旦得到了又会忐忑自己是否配得上。
正在这时,屋外传来穗喜的声音,“小姐,早饭备好了,用完之后,长公主府请您去一趟。”
“知道了。”
听闻长公主要见林新霁,林见雪也没多打扰,用完早饭就回去自己院子里了。
林新霁换了身衣裳,将话本放进装衣服的箱子最底下,又用锁锁了起来,关门前不放心又看了箱子一眼,确认锁好,方才出了门。
出门就见长公主府的马车停在林府大门前。
登上车,入眼先是一双暗色云纹长靴,其上是水蓝色长袍,蜀锦的料子泛着水面粼粼波光一般的光泽。
车内人听见动静,扭头看来。
“许久不见,林二娘子。”
林新霁看着周在野那一张清俊的脸,不由腹诽:
明明昨晚才见过的……
车外就是长公主府的下人,她自然不会把这话说出口。坐好后问道:“世子也要去见长公主?”
“不,要见你的人是我。”
林新霁一愣,随即明白过来。按照俗礼,成婚之前夫妻二人最好不要见面。平日他都是翻墙,今日应该是腰带自己去什么地方,才假借长公主的名号骗过林府的人。
“世子要带我去哪里?”
“我有事要求舅母帮忙,想请你帮我选个礼物。”
“殿下喜欢什么,世子不知道?”
“寻常金银未免俗气,舅母也不缺。再说我一介男子,又是武夫,心思始终不如女子细腻,回京以后舅母帮了我许多忙,我想送一些真正让她开心的礼物。”
这个说法倒算诚恳,林新霁点头,开始思索起送什么礼物好。
“如世子所说金银财物殿下定然是不缺的,玉石器玩我们能买到的定然也不会是什么入得长公主眼的成色,若只求殿下开心的话……不如送花可好?”
“花?”
“那日在殿下府上,我瞧见内院有一小片花圃,栽种的花有的打了骨朵,有的还未开出花苞,但都长得极好,花圃之中不见一颗杂草,可见是被人精心打理过的。那自然是殿下喜欢,下面的人才会用心。”
周在野离京多年,的确不知舅母是何时有了赏花的爱好。
“好,那便去买花。”
“我知道一个地方的花养得好。”林新霁抬起车帘探出脑袋吩咐车夫,“前面那个巷子左拐,去城南登仙巷。”
两刻钟后,周在野被带到一扇朴素的大门前。
“世子可别看这里外面朴素,里面可是别有洞天。”林新霁敲门,不多时便有一妇人打开大门。
那妇人身型略胖,虽穿着简朴,可举手投足之间看得出是很有气质的。见了林新霁,她很是惊喜,“林小姐许久没来了。”又注意到她身侧的周在野,“这位是……”
林新霁笑,“王姨,这位是我的好友,他想给家中长辈挑些花作为礼物,我就带他过来了。”
“这样啊。最近开春,正是忙碌的时候,我听见声音也没来得及换身衣裳就来了,二位别见怪。”
“怎会。”林新霁很是乖巧。
“花都在后院,我带你们过去。”王姨侧身请二人进院子,为二人引路。
周在野跟在林新霁身后,打量着四周。院子角落中堆放着许多花肥,沿着墙根还放着一些花盆,栽着各种各样的花,其中一些已经打了骨朵,红的粉的黄的绽成一团,很是亮眼。
绕过前屋,后面的院子更大。放眼望去满是栽种的花苗,按品种分开,白得一团,紫的一簇,挤满整个院子,错落有致,花气馨香扑面而来。
“不知你们要挑什么样的花?”
林新霁看着满园春色,一时也有些拿不定主意,“王姨,我们可否先瞧瞧,看中了心仪的再同您说。”
“自然可以。”王姨笑的憨厚,“那你们看着,我先去前头院子里忙了。”
待她走后,周在野侧头问道:“你怎会知道这样的地方?”
林新霁闻着花香,觉得心情极好。这地方是她去年发现的,那会儿话本中有个角色需要熟知天下花卉,她觉得只看书中介绍的那些花卉的名称颜色和画的样子始终不够真实,于是四处打听,好不容易才找到了这处。
“王姨的夫君早些年得病去了,她与夫君感情甚笃,想要守着这宅子,所以便开拓了后面这片荒地,凭借自己种花的本事养活自己。她为人和善,手艺也好,不管什么花她都会养,所以城中不少卖花的铺子都从他这里进货。我喜欢花,也是机缘巧合之下才认识了王姨。”
她挥开在眼前飞舞的蜜蜂,“王姨有时也会自己培育新样式的花,价格也不似城中卖的那样贵,世子挑一挑?”
她今日穿了一身粉裙,日光照在脸上,映出一层金色的绒毛,似乎因为擦了香粉,不时有几只蜜蜂绕在她身边,她也不觉得厌烦,只是轻轻将他们推开,满园的花在她漆黑的眼底绽开,眸中一片春色。
即便是在这样花团锦簇的氛围里,她也没有失了颜色。
周在野一笑,信步走进花园,林新霁就跟在他身后,左瞧右看,时不时还伸手扶一下歪了的花骨朵,比他还要有兴致。
“除了花,二娘子还喜欢什么?”周在野状似不经意问。
林新霁想了想,“还喜欢点心,字画什么的,倒也没什么特别爱好,都是用来打发时间的。世子问这个做什么?”
“多了解你一些,总不是坏事。”
林新霁哦了一声,没放在心上。掌心拂过一盆黄牡丹,开的正盛,花瓣层层叠叠开着,圆润丰腴。
“舅母说京中不少女儿喜欢看话本,林二娘子不喜欢么?”
咔嚓——
一时错愕,那朵黄牡丹竟被林新霁失手折断,落在了她的手心,林新霁僵在原地,
周在野转回身来,依旧笑着看她,“怎么了?”
声音云淡风轻,仿佛刚才那话真的只是随口一问。
林新霁努力收敛起心神,故作镇定道,“方才我脚下没站稳,不小心将这花折断了。”
见对方依旧盯着自己,接着道:“我没看过什么话本,世子若有觉得好的,可以告诉我,我去看看。”
她强迫自己抬头,迎着他的目光,实则背在身后牵在一起的双手不自觉用力,已经攥得虎口泛白。
倏尔,周在野笑笑,轻轻说了句好,便继续低头选花了。
应该……没露出端倪吧。
林新霁心底松了口气,方才赏花的兴致被搅散,再也没有了。
周在野最终选了一盆开得很好的剑兰。林新霁也觉得那挺拔修长的花姿很适合长公主那英气大方之人。
离开花庄时,林新霁借口时辰不早,该回府了,没有雨周在野同车回去。他也没有挽留,只是让车夫送她,自己则捧着花信步朝长公主府走去。
长公主见到剑兰果然十分惊喜,又问周在野今日与林二小姐相处如何,得知二人只是逛了花庄就分开,很是失望。
“我费这么大劲帮你把人请出来,你就带着她买了一盆花?”
“我与她如今尚未成婚,还能做些什么?”
“总该互通心意,送点定情信物什么的。”
周在野扶额,颇为无奈,“舅母还是少看些话本吧。”
长公主于是无话了。
“今日前来,也是有件事想请舅母帮忙。”闲话叙完,周在野认真起来,“我想请舅母代我母亲,替我主持成婚仪式。”
裴瑛侍弄剑兰的动作一顿,不可置信看过来。
裴瑛的驸马沈晋成婚后很长一段时间也没有身孕,曾召太医来看过。太医说裴瑛因年少习武落下了病根,三年之内都要仔细调养身子,不宜有孕。沈晋便陪着她养了三年的身体,等到三年之后,沈晋的身体却不行了,直到他去世,也没能与裴瑛有自己的孩子。
裴瑛对周在野这样好,除了怜惜他失了母亲以外,也是把他这个外甥当做了自己的儿子来看待。借此来弥补自己心中的那点遗憾。
可这种事大家心知肚明,却不方便摆在明面上。她没想到周在野会亲口说出来。
仿佛被什么击中了心脏,分明该是高兴的事,裴瑛眼眶却热了,喉咙像是被一团棉花堵住,说不出话来。
周在野将这一切看在眼里,也流露出些许作为儿子的依赖来:
“在野终于遇到心仪的女子,与她成婚不想留下遗憾,更不想让她受委屈。父亲远在边关回不来,若有舅母为我主持大局,想必父亲也能放心。”
为了不让林二娘子受委屈,他做了多少裴瑛都看在眼中,也知道他这是动了真心了。
曾几何时跟自己讨糖吃的那个小家伙,如今也长到了娶妻生子有担当的年纪了。
裴瑛既高兴又欣慰,拍拍他的肩膀,“你放心,有舅母在,无论发生何事,都不会让你们受到一丝一毫的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