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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大事不妙 1 良岑在豆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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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岑在豆腐坊后院的灵堂里将就了一夜。
第二天清早,周寡妇端着一碗豆浆进来的时候,看见这位“先生”正把脚翘在棺材板上,睡得四仰八叉,嘴角还挂着一丝可疑的微笑。周寡妇沉默了一瞬,转头问来帮忙的邻居:“他昨晚就这么睡的?”
邻居点点头。
“跟死人待一宿,他不怕?”
邻居又点点头,补了一刀:“半夜还听见他跟老爷子聊天来着。”
周寡妇手里的豆浆碗差点没端住。
良岑醒了——是被豆浆的香味馋醒的。他睁开眼,对上周寡妇那张神色复杂的脸,露出一个标准的、温良无害的微笑:“早。”
“先生,”周寡妇把豆浆递过来,措辞谨慎,“昨晚睡得好吗?”
“还行,”良岑接过豆浆喝了一口,“老爷子呼噜声大了点,不过不碍事。”
周寡妇决定不再追问。
吃完早饭,良岑把刘老爷子的出殡事宜交代完毕。入土时间定在三日后的卯时三刻,坟地选在城外东山脚下的一处缓坡上,朝南,有溪水从旁绕过。周寡妇问为什么要选那儿,良岑说风水好——其实是那地方离下一单生意的潜在客户群比较近。办丧事这种事,讲究的就是区位优势。
把后事交代完,良岑便出了门。
他今日只有一件事要办——查清楚站在巷口望他的那个黑衣人,到底是不是他想的那个人。
良岑走在巷子里,一边走一边翻检原主留下的记忆碎片。
沈临渊,二十六岁,祖籍青州,幼年丧父,少时丧母,由舅父拉扯大。舅父是个开私塾的老秀才,三年前病故,私塾也就散了。沈临渊继承了舅父的衣钵,做了个走街串巷的教书先生,替人代写书信、教几个蒙童识字,勉强糊口。去年乡试落榜,今年又落榜。未婚妻退婚。房东扫地出门。
然后就上吊了。
逻辑上是通顺的。一个穷途末路的书生,被生活逼到墙角,一时想不开走了绝路——这种故事话本里一天能写八出,都不带重样的。
但良岑觉得不对。
因为原主的记忆里,有一个非常突兀的空白。
原主收到某样东西之后的那段记忆,像是被人拿橡皮擦擦过一样,模糊得不成样子。只能看到零星的碎片:手在发抖,落款处有一枚印章——印章的图案不是字,是一朵花。一朵杜鹃花。
良岑的脚步顿了一下。
杜鹃。
这世上用杜鹃花做印章的人多了去了。杜鹃是常见的花,印章是常见的雅趣,两者加在一起并不稀奇。但良岑知道,有一个人,他的印章就是一朵杜鹃花。那个人喜欢杜鹃喜欢到了骨子里,连名字都带着“瑾”字——瑾,美玉,杜鹃花别名就叫“玉踯躅”。那人当年还说,这是天意。
良岑当时心想,天意个屁,明明是你自己取的。
不过话说回来,良岑一边走一边在心里琢磨,如果真的是榭瑾——
他下意识地打了个寒噤。
上辈子的事说起来并不复杂。他良岑,堂堂蓝桉花神,掌管一方丧葬,在天庭虽然算不上什么排面人物,但好歹是个有编制的正经神仙。后来他跟一只杜鹃妖搞在了一起。准确地说,是一只死后再化厉鬼的杜鹃妖——神鬼结合,天理不容。
被发现之后,天庭震怒,收了他的神力,把他丢进凡间自生自灭。
然后他被一群凡人□□了两百年。
两百年。不是两天,不是两个月,是整整两百年。久到他已经记不清有多少张脸,久到他连痛的滋味都尝麻木了,久到他唯一的念想只剩下一个——榭瑾不能再和他纠缠,不能为了他疯疯癫癫一辈子。
所以他临死前,用最后一丝残存的神力,给榭瑾下了一道忘情咒。不是那种一刀切的粗暴法术,而是缓慢生效的、像温水煮青蛙一样的咒——榭瑾会慢慢忘记对他的爱,忘记那些刻骨铭心的过往,然后干干净净地、不受他拖累地继续活着。
这是良岑这辈子——不对,是上辈子——做过的最温柔也最蠢的一件事。
因为他低估了一件事:榭瑾爱他爱得太深了。
深到那道忘情咒没能真正抹去记忆,只是把爱搅成了恨,把思念搅成了执念,把一只本来就偏执的厉鬼搅得彻底走火入魔。
良岑不知道榭瑾现在是什么状态。但他隐约能感觉到,那道咒已经被破开了一道口子。有什么东西正在从裂缝里渗出来,朝着他所在的方向,一点一点地蔓延。
这种感觉翻译成大白话就是——
榭瑾可能已经在找他的路上了。
甚至可能已经找到了。
良岑想到这里,脚步不由自主地加快了几分。不是为了去找人,是为了确认完情况之后,赶紧制定一个方向明确的、目标清晰的、行动迅速的——
逃跑计划。
他一边在心里盘算着跑路的路线,一边挨家挨户地打听。
“秦家嫂子,”他敲开一户人家的门,笑得乖巧又无害,“跟您打听个事。前几日傍晚,可曾见过什么生面孔在巷子里走动?高高瘦瘦的,穿黑衣裳,看起来不太好惹的那种。”
秦家嫂子正晾衣服,闻言想了想:“生面孔?好像是有那么一个人。那天傍晚我收衣裳的时候,远远瞧见巷口站着个黑影,一动不动地往这边望。我寻思着是不是哪家来讨债的,就没多管。”
“望了多久?”
“那我哪知道,我收完衣裳就进屋了。不过后来我出来倒水,那人还在。”
良岑的心往下沉了沉。
他又问了几户,得到的信息大同小异。有人说看见过一个黑衣人站在巷口,有人说压根没注意,还有人反问他“您上吊那日是不是撞邪了”——良岑对此一律微笑回应:是是是,您说得对,八成是撞邪了。
直到他问到了巷口卖糖人的孙老头。
孙老头六十多岁,在巷口摆摊摆了二十年,整条巷子的进出都逃不过他的眼睛。良岑在他摊前站定,买了一支糖人,一边吃一边闲聊。三言两语的寒暄过后,良岑把话头引向正题。
“孙伯,前几日傍晚,可曾见过一个穿黑衣裳的人站在巷口?”
孙老头手里搓着糖稀的动作停了一下。他抬起那双被糖烟熏得有些浑浊的眼睛,看了良岑一眼。
“见过。”
良岑咬糖人的动作也停了一下。
“高高瘦瘦的,”孙老头慢悠悠地说,“站在那棵老槐树底下,往巷子里头望。望了好一阵子,也不进来,也不走,就那么站着。老头子当时还琢磨,这人是来讨债的还是来寻仇的。”
“您可看清了他的脸?”
孙老头摇了摇头:“天都快黑了,他又站在树影里,哪看得清。不过有一点老头子记得很清楚。”
“什么?”
“那人身上有股味儿,”孙老头说,“不是活人的味儿。”
良岑的糖人差点从手里掉下去。
“您这话什么意思?”
孙老头看了他一眼,慢条斯理地翻着手里的糖稀:“老头子卖了六十年糖人,在这巷口见过的人比走过的路还多。活人身上有热气,有汗味,有烟火气。那人没有。他站在那儿,跟块冰似的,连老槐树底下的虫子都不叫了。”
良岑沉默了。
孙老头又补了一句:“后来他往西山去了。西山那地方,沈先生您知道吧?野杜鹃长得最密的那片坡。”
良岑当然知道。
他站在孙老头的糖人摊前,把剩下的糖人塞进嘴里,嚼得嘎嘣响。孙老头看了他一眼:“沈先生,那人是来找您的?”
良岑想了想,给出了一个他认为最准确的回答:“可能是来杀我的。”
孙老头手里的糖稀差点糊了。
“您认真的?”
良岑认真地想了想:“也可能是来干点别的。但不管是来干什么的,我觉得我不在场比较稳妥。”
他说完,对孙老头露出一个温良无害的笑容,转身就走。步伐之果断,方向之明确,仿佛已经在脑子里演练过无数遍。
走出巷口,他站到孙老头说的那棵老槐树底下,回头望了一眼自己住的那间破屋。从这个角度看过去,整条巷子尽收眼底。能看见他门前的台阶,能看见屋里那盏昏黄的油灯,能看见一个穷教书先生收到信后失魂落魄的模样。
榭瑾站在这里,看过他。
看了很久。
然后往西山去了。
良岑站在同一个位置上,沉默了大约三秒。然后他深吸一口气,整了整衣襟,迈开了步子——
朝着西山相反的方向。
开什么玩笑。
上辈子他给榭瑾下忘情咒,是为了让榭瑾忘了他,过自己的日子去。不是为了这辈子再续前缘的。更何况现在的榭瑾是什么状态?忘情咒没完全生效,爱恨混淆,走火入魔。一只本来就偏执的厉鬼,脑子里爱他和恨他的开关被搅成了同一个,这要是见面了,会发生什么——良岑想都不敢想。
最乐观的估计是被掐着脖子问“你为什么给我下咒”。
最悲观的估计是被掐着脖子还来不及回答问题就被撕成碎片。
不,等等,榭瑾可能根本不会问问题。
他可能会直接动手。
良岑加快了脚步,脑子里飞速盘算着接下来的行动计划。
第一步,回豆腐坊把刘老爷子的丧事办完。做人要有始有终,做神也是。而且刘老爷子生前卖了一辈子豆腐,到了那头要是连个管豆腐摊的差事都落不着,他良岑这个丧葬之神的脸往哪儿搁。
第二步,结完工钱立刻搬家。不,不是搬家,是战略性转移。这座城不能再待了,至少这条巷子不能再待了。榭瑾已经找到了这里,站在老槐树底下望过他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下次再来,未必就只是望望了。
第三步——第三步还没想好。但核心指导思想已经明确了:躲。
往人多的地方躲,往离西山远的地方躲,往榭瑾想不到的地方躲。良岑前世在天庭混了几百年,别的本事不敢说,审时度势、见风使舵、脚底抹油的本事那可是一流的。这叫什么?这叫生存智慧。
他走得飞快,衣角在风里翻飞。路过秦家嫂子门口的时候,秦家嫂子喊了一声:“先生,您这是去哪儿啊?”
良岑头也不回地摆摆手:“去给老爷子看坟地!”
秦家嫂子目送他远去的背影,总觉得这位教书先生走路的速度,不像是去看坟地,倒像是有人在后面追。
老槐树的叶子被风吹得沙沙响,像是在替谁叹气。
西山上的杜鹃花静静地开着,花香顺着风飘过来,若有若无地追在良岑身后。像一只看不见的手,又像一句听不见的话。
良岑没有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