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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落网 1 車敬欢的蔽 ...

  •   車敬欢的蔽息丸确实管用。

      良岑在药王谷住了三日,第四日清晨动身前吞了一粒。药丸入腹的刹那,他觉着自己的体温在往下掉。不是冷,是——像一盏油灯被人把灯芯拨低了一截。火光还在,却暗了许多,暗到从远处根本瞧不见。

      車敬欢立在谷口送他。灰布长袍洗过了,却依旧是皱巴巴的,袖口卷至肘间,露出一双小臂上那几道旧疤痕。他手里拎着一只布包,递过来。

      “一瓶蔽息丸,三十粒。一粒管三日。”他道,“省着吃。”

      良岑接过布包,掂了掂。不重。

      “多少钱?”

      車敬欢望了他一眼。那双眼睛在良岑身上停了一瞬,又移开了。

      “当年在乱葬岗,你将我拎出来,给我洗沐,给我饭吃,教我结丹。”他道,“你没收钱。”

      良岑笑了一下。极轻微,轻微到连他自己都不曾察觉。

      “那是两回事。”

      “是一回事。”

      車敬欢说完便转过身,朝谷中走去。灰布长袍的背影在晨雾里愈发淡了,终被药材的枝叶遮去。

      良岑立在谷口,将布包系于腰间,转身朝山下走去。行至半山腰,他回头望了一眼。药王谷已瞧不见了——車敬欢的障眼法将它藏得极好。只有那片蓝桉花圃的气息,由阵法的缝隙里渗出来,若有若无地飘在风里。

      他回过身,继续走。

      一

      良岑没有回槐安镇。

      冯掌柜的炊饼钱,他打算日后托人捎回去。孙老头的糖人钱也是。他眼下这副模样,不宜同任何识得“沈临渊”的人有过多牵扯。榭瑾已寻到过槐安镇一回,便会有第二回。他不能将那只鸟再引过去。

      他去了临安以南八十里外的一座镇子,名叫清平。

      清平镇比槐安大,比临安小。三条主街呈丁字形交汇,街面铺着青石板,板缝里生着青苔。镇上有两家棺材铺、三家香烛铺、一座城隍庙,还有一间规模不小的寿衣店。丧葬产业齐备得令人感佩。

      良岑在清平镇转了一圈,末了在城隍庙隔壁的巷子里寻着一间空屋。屋子不大,临街的墙面开着一扇窗,恰能望见城隍庙的香火。更要紧的是,隔壁便是一家棺材铺。

      他用身上余下的铜钱交了头一个月的房租,又向棺材铺的老板借了一张旧桌、一把椅子、一方砚台、一叠白纸。棺材铺老板姓郑,五十来岁,人高马大,做了一辈子棺材,浑身上下沾着一股木屑和桐油的气味。他盯着良岑端详了半晌,问:“你是做什么的?”

      “代写灵位、挽联、祭文。”

      郑老板又盯了他一会儿,点头道:“成。写好了搁我铺子里卖,三七分账。”

      “五五。”

      “四六。”

      “成交。”

      良岑便如此在清平镇落了脚。

      蔽息丸三日一粒,从不间断。車敬欢说得不错,这药丸能将活人的阳气压至与死人相差无几。良岑行在街上,连野狗都不冲他吠了——从前在槐安镇时,巷子里的狗见了他总要叫两声,如今见了,夹着尾巴便跑。

      他在清平镇的丧葬营生做得风生水起。

      倒不是他的手艺有多精妙。沈临渊那手字虽端正,搁在整个丧葬行当里也不过中等偏上。真正教良岑脱颖而出的,是他对丧葬礼仪的熟稔。哪家死了人,该用什么规格的灵堂,该请多少人手的鼓乐,该烧多少纸钱,该择什么时辰入土——这些事在旁人看来千头万绪,在良岑眼中便如呼吸一般自然。

      毕竟他前世便是干这个的。

      清平镇的人很快便管他叫“沈先生”。先是街坊邻里这么叫,后来连镇上的大户人家办丧事也来请他。良岑来者不拒,价钱公道,事理周到,善后妥帖——他甚至在每场丧事结束后都会悄无声息地动一动那点残存的感知,确认亡魂是否平安抵达幽冥。若是迷了路,他便烧一炷引魂香,将人送到地方。

      这叫什么?这叫本分。

      日子便如此一日接一日地过起来。

      春日来了。清平镇的柳树抽出新芽,城隍庙门前的桃花开了,香客比平素多了一倍。良岑坐在自己的小屋里,透过那扇临街的窗,能望见城隍庙的香火终日不散,青烟由庙门前的铜鼎里升起来,在半空中散成一片淡蓝的雾。

      他开始偶尔地、小心翼翼地打探榭瑾的消息。

      起初只是“偶尔”。在棺材铺同郑老板闲话时,不经意地问一句:“近来外头可有什么怪事?”郑老板是个粗人,对怪事的理解与良岑不同——他觉着最怪的事,是隔壁镇有人娶了个比他高一个头的媳妇。良岑听完笑着点头,便将话头岔开了。

      后来变成“时不时”。去茶馆送挽联时,坐下来吃一盏茶,耳朵竖着听旁桌的人谈天。有人说西山那片的杜鹃今年开得格外早,二月便开了,开得满山遍野,红得像血。良岑端着茶盏的手顿了一下,然后若无其事地吃完了那盏茶。

      再后来变成“经常”。他开始主动寻人闲话。来买挽联的主顾、隔壁棺材铺的郑老板、巷口卖馄饨的老张头——只要对方透出一点“爱谈天”的意思,良岑便会用他那副温良无害的笑脸凑上去,将话头往某个方向引。

      “听说西山那片的杜鹃开得早?”

      “听说有个穿黑衣裳的在寻什么人?”

      “听说——”

      每一回打探,他都对自己说:这是最后一回了。问完这回便不问了。

      然后下一回,他仍旧会问。

      車敬欢若是在场,大约会盯着他瞧上片刻,然后用那种剖尸般的语气道:“你在找死。”

      良岑晓得自己在找死。

      蔽息丸能掩去他的阳气,却掩不住他打听榭瑾时身上透出的那种——如何说呢——那种“我与此人有干系”的气息。每一回他开口问“听说有个穿黑衣裳的吗”,都是在将自己往榭瑾的方向推近一步。

      可他忍不住。

      他需得知道榭瑾在何处。不是想见他。是不想在没有防备时被他寻着。这便如你在黑暗里知晓房中有一条蛇,你不想碰它,却必须知道它盘在哪个角落。否则每一步都踩在刀尖上。

      这个譬喻很是准确——蛇是冷血的,榭瑾也是。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6章 落网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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