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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枯桑与莲花路(3) 可平静的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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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平静的水面下,暗流已经开始涌动。
言云卿花了很长时间去分析自己的心理——在分手后的那些年里,他反复地、近乎自虐地回忆他们在一起的每一个细节,试图找到那个转折点: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变成了那个样子?
他找不到一个确切的节点。就像河水变浑浊,不是一瞬间的事情,而是上游的泥土一点一点地被冲刷下来,慢慢地、慢慢地,把整条河都染黄了。
也许是因为沈筌对他太好了。
好到让他产生了一种错觉——无论他做什么,沈筌都会原谅他。无论他怎么闹,沈筌都会包容他。无论他走多远,沈筌都会等他回来。
这种错觉不是一天形成的。它像一棵藤蔓植物,先在土壤里生了根,然后悄悄地、一寸一寸地往上爬,缠住他的脚踝、膝盖、腰、胸口,最后缠住了他的脖子,让他只能仰着头看天,再也看不见脚下的路。
言云卿在佛山待了三个月后,开始认识了一些新朋友。他工作的贸易公司里有几个年轻人,周末会约着一起去广州的酒吧玩。言云卿跟着去了几次,觉得挺有意思——广州的夜生活和新加坡不同,新加坡的酒吧到了凌晨两点就关门了,而广州的有些酒吧能开到天亮。
他第一次在酒吧待到凌晨三点才回家的时候,沈筌没有说什么。他打开公寓的门,发现客厅的灯还亮着,沈筌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一本书——是林语堂的《生活的艺术》——茶几上放着一杯已经凉了的茶。
“你还没睡?”言云卿有些意外。
“等你。”沈筌合上书,抬头看了他一眼,“玩得开心吗?”
“还行。”言云卿换了拖鞋,走到沙发前坐下,“你怎么不先睡?”
“睡不着。”沈筌的语气很平淡,没有任何责备的意思,“给你留了宵夜,在微波炉里,是艇仔粥,你上次说想吃的。”
言云卿愣了一下。他确实说过想吃艇仔粥,那是上周在“枯桑”里随口提了一句,说来了佛山这么久还没吃过正宗的艇仔粥。他没想到沈筌记住了,还特意给他买了放在冰箱里。
他去微波炉里拿出粥,坐在餐桌前吃了一口。粥还是热的,料很足——鱼片、鱿鱼、虾仁、花生、油条、葱花——满满的一大碗。
“你在哪里买的?”他问。
“文华北路那家老字号,你上次说想吃的那个。”
言云卿看了看时间——凌晨三点十分。文华北路离这里有四公里,开车来回要二十分钟。也就是说,沈筌在凌晨两点多的时候出门给他买了一份粥。
他忽然觉得喉咙里堵了什么东西,咽不下去,也吐不出来。
“你不用这样,”他说,声音有些闷,“我又不是小孩子,饿了会自己找东西吃。”
沈筌靠在沙发背上,看着他,那双桃花眼在灯光下显得格外柔和。
“我知道你不是小孩子。”他说,“我只是想对你好。”
“可你也不用……”
“言云卿。”沈筌打断了他,语气依然温和,却多了一丝不易察觉的认真,“我对你好,是因为我想对你好,不是因为你要求我对你好。你不必有压力。”
言云卿低下头,用勺子搅着碗里的粥,没有说话。
他想说“谢谢”,但觉得这两个字太轻了。他想说“你不用这么辛苦”,但觉得这句话太假了——因为他其实很享受这种被照顾的感觉。他想说“我以后会早点回来”,但他说不出口,因为他知道自己做不到。
最后他什么也没说,只是把粥吃完了,把碗洗了,然后走到沈筌面前,弯下腰,在他额头上亲了一下。
“晚安。”他说。
“晚安。”沈筌回答。
那天晚上,言云卿躺在床上,听见沈筌在客厅里收拾东西的声音——轻轻的脚步声、茶杯放进水槽的声音、书合上的声音、灯关掉的声音——然后是一片安静。
他闭上眼睛,觉得自己好像站在一个悬崖边上,身后是温暖的、明亮的、充满咖啡香气的房间,身前是一片漆黑的、看不见底的深渊。他知道自己应该往后退,回到那个房间里,可他的脚却不听使唤地往前挪了一点点。
只是一点点。
他想,没关系的。只是一点点。
言云卿第一次让沈筌“吃醋”,是在他们在一起五个月之后。
那天是周六,公司的一个同事过生日,在珠江新城的一家酒吧订了一个卡座。言云卿本来不想去的,但同事说“你一定要来,有几个新来的同事想认识你”,他就去了。
酒吧很热闹,音乐声震耳欲聋,灯光昏暗而迷幻,卡座里坐了十几个人,男男女女,大多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言云卿被安排坐在一个叫苏可欣的女孩旁边——她是市场部新来的实习生,长得很漂亮,说话带着软软的台湾腔。
苏可欣对他很热情,不停地给他倒酒、夹水果、凑在他耳边说话(因为音乐太大声了)。言云卿喝了酒,心情不错,也就顺着她的热情聊了下去。他们聊了工作、聊了旅行、聊了电影,苏可欣笑点很低,几乎他每说一句话都会笑,笑得前仰后合,有时候会靠在他的肩膀上。
言云卿没有推开她。
不是因为他对她有意思,而是因为他忽然想到了一个念头——如果沈筌知道了,会是什么反应?
这个念头像一颗种子,一旦落下,就迅速地生根发芽。他掏出手机,给坐在对面的同事使了个眼色,同事心领神会地举起手机,拍了一张他和苏可欣靠在一起的照片。
照片里,苏可欣靠在他肩膀上,笑容灿烂,他侧着头看她,嘴角带着一丝暧昧的笑意。灯光昏暗,看不清表情的细节,反而给了人更多的想象空间。
他把这张照片发给了沈筌,配文是:“同事好热情。”
消息发出去之后,他盯着屏幕,等待着回复。
一分钟。两分钟。五分钟。没有回复。
他开始有些不安了。他打开照片又看了一遍——是不是拍得太模糊了?是不是看起来太像普通的朋友合照了?要不要再拍一张更亲密的?
十分钟后,沈筌回了消息。
只有四个字:“早点回家。”
言云卿盯着这四个字,心里涌上一种复杂的情绪——有失望,有不解,有一点点恼火,还有一丝说不清的快感。
失望的是,沈筌的反应太平淡了。他以为沈筌会生气、会吃醋、会质问他“那个女孩是谁”,可沈筌什么都没有,只是淡淡地说了四个字,像一个家长对晚归的孩子说的话。
恼火的是,他觉得沈筌不在乎他。如果沈筌真的在乎他,不应该吃醋吗?不应该紧张吗?不应该宣示主权吗?
快感则来自于——他觉得他找到了一个能触动沈筌的方法。虽然这次没有成功,但也许下次可以更过分一点,再过分一点,直到沈筌的平静被打破,直到那双桃花眼里出现只为他一个人而产生的情绪波动。
他不知道的是,沈筌在看到那张照片的时候,手指在屏幕上停了很久。
那个晚上,沈筌一个人坐在“枯桑”的吧台后面,店里已经打烊了,所有的灯都关了,只有吧台上的一盏小台灯还亮着。他端着一杯已经冷了的浓缩咖啡,盯着手机屏幕上的那张照片,看了很久很久。
照片里的言云卿,靠在那个女孩的肩膀上,笑得那么放松、那么自然——那种笑容,是他和言云卿在一起的时候很少见到的。言云卿在他面前,总是带着一点紧绷感,像是时刻在提醒自己“不要太过依赖”,像一只被收养的流浪猫,虽然接受了人类的投喂和抚摸,却始终保持着随时可以逃走的姿态。
可在这张照片里,那只猫放松了。靠在一个陌生女孩的肩膀上,放松了。
沈筌把手机屏幕关掉,放在吧台上。他闭上眼睛,用手指揉了揉眉心——那里有一道很浅的竖纹,是他在思考或者焦虑的时候会出现的,平时被碎发遮住,很少有人注意到。
他想,也许他太急了。言云卿才二十四岁,刚从新加坡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需要时间去适应,需要社交,需要朋友。一个女孩靠在他肩膀上拍张照片,说明不了什么。
可他心里有一根很细的弦,被轻轻拨动了一下。
那根弦发出的声音很低,低到连他自己都几乎听不见。但它确实在响。
他站起来,把冷掉的浓缩咖啡倒进水槽里,洗了杯子,关了台灯,锁上店门,走进夜色中。莲花路的榕树在路灯下投下浓重的阴影,气根在夜风中轻轻摇晃,像无数只垂下来的手。
他走了十分钟,到了言云卿的公寓楼下。他抬头看了看——七楼的窗户是暗的,言云卿还没有回来。
他在楼下站了一会儿,然后转身走了。
回到自己的住处后,他给言云卿发了那条消息:“早点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