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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第十章 · 此人在臣之上 承安十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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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安十三年,三月上旬。
朝堂上的风向变了。
变的原因不是萧晔——是谢明堂。
谢明堂在朝堂上呈了一份奏章。奏章的内容是:请求彻查赵恪的全部旧案——包括已经被定罪的皮货生意,以及尚未查清的"其他嫌疑"。
奏章措辞很谨慎——没有提"军械",没有提"梁帝",只用了"其他嫌疑"四个字。但这四个字足够了——因为朝堂上的人都知道,赵恪的案子远不止皮货生意。
梁帝的态度很有意思。
他没有立刻批复谢明堂的奏章。他压了三天。三天之后,他批复了——"着三司会审赵恪旧案。"
三司会审——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个部门联合审理。
沈渡在清风茶社看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手在桌面上停了一下。
"着三司会审"——这是梁帝同意了。
梁帝为什么同意?
两种可能。第一,梁帝觉得自己已经控制了所有证据(周贵的笔录和遗书在他手里),会审的结果在他的掌控之内。第二,梁帝想借会审的机会——把赵恪的案子彻底关上。赵恪已经死了。管家也在他手里。会审的结果——他可以安排成"赵恪自愿认罪,没有其他人参与"。案子一关——这件事就翻不了了。
但她不确定。梁帝的想法——她只能猜。猜对猜错,各占一半。
但沈渡手里有笔录的副本。
副本不在梁帝的掌控之内。
萧晔也知道副本的事。
"三司会审——我们需要一个人进去。"沈渡在暗室里说。
"谁?"
"谢明堂。他是奏章的呈递者。他有权参加会审。"
"谢明堂在会审上能做什么?"
"他不能做太多。但他可以做一件事——在会审上提出一个问题:赵恪的军械走私,买家是谁?"
萧晔想了一会儿。
"买家是北狄的王庭——阿史那·达延。这个信息在周贵的笔录里有。但如果谢明堂在会审上提出来——会审的官员就会去查。查到之后——"
"查到的结果——一定会跟赵恪已经定罪的内容不一样。赵恪被定的是'通商'——皮货。但军械走私是'资敌'。两个罪名差了十万八千里。"
"如果会审发现了军械走私——就会追问:军械走私是谁批准的?赵恪只是执行者。执行者的背后——是谁?"
沈渡点了点头。
"会审一旦追到这一步——梁帝就必须做出反应。他的反应——会暴露他的态度。"
萧晔看着她。
"你这是在逼梁帝。"
"不是逼。是——试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