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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说 ...

  •   说是医务室,但观其面积来看,可以算是一个比较大的小型豪华版医院。

      校医院里的病房分为单人间和二人间,房间陈设极其简单,但该有的,也一样也不少。

      一张铺着淡蓝色格子床上三件套的病床,旁边是与窗帘颜色贴合的米白色床头柜,靠近窗户的方向,则放着一张小型的沙发。

      麻雀不小,五脏也俱全。

      医务室离教学楼距离也不远。

      这样的设计为的就是以防学生发生任何意外之后,可以更快送到就近的地方,进行医治。

      此时,某一间单人病房内。

      少女躺在病床上,原本就白皙的脸,因为低血糖的缘故,肉眼看起来惨白无比,就连嘴唇都失去了原本该有的血色。

      而在病房外——

      蓝衬衫少年就靠在门口处的墙边,还时不时就往门里望。

      简穗就坐在不远处的银灰色椅子上。

      已经来这里足足有二十分钟了,刚才还透过半身裙的薄布料传达到屁股间凉意,现在早已经褪尽。

      少女身体往前倾,左手肘靠在那扶手上,用手撑起半张脸。

      她的视线并不在陆洺珂身上,而是把注意力全部都放在那部老年机上。

      原主“简穗”用的手机不光是老年机,而且还是一部很有年代感的老年机。

      好无聊……

      还有二十多分钟就要下课了,现在溜回去收拾东西,似乎刚刚好。

      简穗绝不会说出,她故意在这坐着,就是为了磨时间。

      从小到大,她最不喜欢的学科就是数学,就算死了重生穿书后,这份讨厌也不会改变。

      不过,她还是依稀记得小学自己的数学成绩是很好的。

      但还是因为那件事后……

      回过神来,简穗将视线移到了少年清瘦的背影上。

      可那是磨砂的玻璃,他能看到啥?

      ——他到底可以看到什么?!

      原著里,作者对陆洺珂小时候的经历,描写不过只有几行字。

      可几行字下,那份真正的苦难,却也是真实存在的。

      在原著里,陆洺珂终于在得到时父,时远山的允许后,成功和温蓉溶幸福携手。

      可幸福永远都是奢侈而短暂的。

      原来这一切都是时远山的阴谋。

      时远山想要的,不止是摧毁从前的挚友陆清越,他还要毁掉陆家所有的荣光。

      枪声在教堂回响,子弹穿过洁白婚纱。

      一切都结束了——

      幼时,少年是折断了双翼的鸟,就算是疼,也只会无声挣扎。

      后来,他成了能靠在海边的礁石。

      可有一天,海水消失了,

      礁石却颤抖了。

      其实当初在看这本小说的时候,简穗就在想,如果在原著里,时远山没有因为心里的妒恨,而害死陆清越的话。

      或许这本书会是大团圆结局。

      这会是一段充满欢声笑语的故事。

      可惜没有如果。

      这也已经是陆洺珂成为时洺珂的第九年,仇恨的种子早已经在少年心里被深深扎根种下。

      除非……将故事走线彻底改变。

      温蓉溶不死。

      时远山做到真正的成全。

      唯有这般,陆洺珂才能放下仇恨。

      但这都不关简穗的事情。

      上辈子做一个被剧情控制的NPC,虽然说这好不容易穿书重生后,她还是一个路人NPC。

      但现在,好歹不会再被剧情控制。

      她很知足,并且明白自己只是一个透明的NPC。

      NPC那就得做NPC该做的事情。

      比如说,在还有五分钟下课的时候,偷偷溜回教室——

      好在原主的座位并不算很起眼,就在后门的倒数第二排的位置,前桌的男同学和他的同桌是高个子。

      毫不夸张地说,高得能挡死人。

      妥妥的安全感十足。

      简穗才落了座,坐在旁边的女同桌立马将刚才看的津津有味的小说快速放到了数学书的下面。

      她有些诡异地回头,朝后门看了一眼。

      确定后门没有人脸突袭后,女同桌才长舒了一口气,自言自语着:“吓死我了,我还以为老窦在门口。”

      女同桌将目光落到简穗身上,颇有些钦佩地看着她,“简穗,你是去哪儿啦?怎么这么久才回来,以前你可是从来不会逃课的哦~”

      从来不会逃课吗?

      看来原主是个乖乖女啊。

      简穗想着,回了面前女生一个比较和善的笑容,小声说:“来那个了,去了一趟超市。”

      而且还看见了传闻中的原书反派。

      ——其实就一傻子。

      “哦哦。”面前的女同桌点了点头,不再看简穗,而是兀自抽出那藏在数学书底下,那本有着粉色书皮的小说,埋下头继续看。

      还真是一个……

      ——勤劳的文学爱好者。

      简穗挑了下眉,视线不经意落在旁边女生的作业本上,少女的字体隽秀而工整,工整得厉害,像是被印刷出来的一样

      高二(2)班,秦佳奈。

      那不是书里的……

      ——小太阳女配吗?!

      *

      下课铃一响,前一秒还在教室里的同学们,下一秒便已经火速地收拾好了自己的东西。

      然后就像开了水龙头似的,一个劲地往教室前门和后门前仆后继地冲去。

      很快,才下课不到五分钟,教室里的人已经所余无几。

      唯独只留下了今天的四位值日生,三位女生,一位男生。

      很不巧,简穗就是其中的一位。

      简穗恹恹地收拾着书包,准备收拾好后再去拿卫生角里的扫帚。

      她属实是没有想到,也万万不敢想,原主之前是过的什么苦b日子。

      吃的是干瘪不充饥的面包,越吃越饿不说。

      用的还是比她太奶辈数还要大的老年机。

      就连那最经典的俄罗斯方块都没有,只有打电话、发短信、相机,这三个万年不变的功能。

      另外几位,除了她的同桌秦佳奈之外,简穗谁都不认识。

      或许也不是她不认识,知道名字后,简穗还是多少能够对得上号的。

      毕竟,这本《裙摆之下,是他的吻》她翻来覆去看了不下十遍。

      但现在的简穗,似乎完全没有意识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四个人之中,唯一的一位男同学收拾好了东西后,走到卫生角拿了一把扫帚。

      他环顾四周,看了几人,然后扶了下银色镜框后,开口道:“我们这组只有四个人,我就负责打扫教室吧。”

      他的身高看着略比同龄男生矮一些,身高只有一米七五左右,可模样却看着文质彬彬,是让人看着很舒服的长相。

      “你一个人扫整间教室……”

      “会不会……”

      短发圆脸女生声音细如蚊蚋,语气里却透着很明显的关心。

      可如此明显的关心语气,被关心的人却完全听不出来。

      靠近篝火的人,怎么会察觉不到那份明晃晃的炽热。

      当然,除了那个人本身就是一座千年不化的大冰山之外。

      “不用了。”男同学回答的斩钉截铁,不给人留有任何余地。

      空气里弥漫着一丝微妙。

      这时,秦佳奈从卫生角提起两个绿白相间的塑料空桶,手里还攥着两块蓝色的帕子:“一整间教室的打扫量还是太大了一些。”

      “班长,要不你就和邹妙同学一起打扫教室吧。”说完,秦佳奈将其中一块递给了面前正准备拿扫帚的简穗。

      “我跟……”秦佳奈快速瞥了一眼身旁简穗那张熟悉的脸,却怎么也想不起她的名字。

      话说,她这位同桌叫什么来着?

      “简穗。”

      身旁的人接过秦佳奈的话,可少女目光却带着几分探究,打量在那短发女生和男同学两人的身上。

      男生是主角团班里的班长,长相偏秀气那一款,而女生是短发,模样生得小家碧玉。

      简穗估摸着这俩人就是原书里爱得死去活来的男配成鑫黎和女配邹妙。

      秦佳奈视线跟着简穗移到不远处的两个人身上,她眯了眯眼,由最初的三分疑惑转变为大彻大悟。

      难不成……同桌喜欢班长?

      对初中就阅过无数言情小说的秦佳奈来说,这种剧情就是小说里常见的……

      ——三角之恋?!

      说起来,秦佳奈已经跟自己这位同桌连续坐了快要半个学期的同桌。

      但显而易见,她还是跟简穗不熟。

      其实最初秦佳奈是想和她做朋友的,奈何这位同桌就像一只不食人间烟火的波斯猫,根本不理睬她。

      半年时间里,她和简穗说的话,可以说是屈指可数。

      但今天是秦佳奈第一次在简穗的脸上,看见了“活人微活”的表情。

      毕竟以前的简穗,可是在所有人面前都是一副淡淡的表情。

      就好似一个没有感情的机器,天天都在按照着程序来进行着自己的生活。

      那近乎半个学期秦佳奈都没有记住的脸,现在居然在眼前一点点变得清晰起来。

      四人分工明确,成鑫黎和邹妙两人留在教室里打扫教室。

      而简穗和秦佳奈两人则是去走廊尽头的公共水房接水,擦窗。

      ……

      水龙头的水哗啦啦一股劲地涌进原本的空桶里,发出沉闷的“咚咚”声,很快,两个水桶都装了半满。

      走廊窗户透进斜阳,窗格的影子印在地面,不一会儿,空荡的走廊尽头的拐角处忽然走出两个穿着校服,手提水桶的女生。

      两个人一左一右,沉默无声,但沉默的都各有原因。

      简穗是找不到合适的话题开口。

      还好,秦佳奈本身就是一个天生话唠,有小太阳在,气氛自然不会变得冷场。

      “同桌。”

      秦佳奈转念一想,立马换了个自认为比较亲切的称呼,“不不不,是简穗同学。”

      “嗯……简穗同学,你住哪儿呀?”

      “等会儿我家司机会来接我,要是顺路的话,我们一起呗!”

      说着,少女还往边上凑近了好几分,却因为简穗左手提着半桶水的缘故,不得不停在一个略显尴尬的界限。

      住哪儿……

      秦佳奈这句话倒是提醒她了。

      对哦,原主住哪儿来着?

      原主住在什么地方她都不知道,怕不是今晚就要露宿街头,去吹桥洞的风,拿书包里的卷子当被子盖?

      “嗯,离学校挺近的,就不麻烦秦同学了。”简穗随便胡乱编了个理由。

      她一向不喜欢麻烦别人,况且简穗看得出来,原身性格孤僻,好像没什么朋友。

      不,应该说是一个朋友都没有。

      秦佳奈神情有些失落,但还是勉强扬起一个弧度好看的笑容,“那好吧。”

      在简穗的视线里,秦佳奈就像一只垂下耳朵的兔子。

      简穗不喜欢别人因为自己的原因而心情不好,于是,她在心里暗暗叹了口气,开口说:“那下周,我们一起?”

      毕竟这周,她得搞清楚原主到底住在啥地方。

      “好!”听到这话,秦佳奈眸光亮了又亮,就差没有放下水桶,立马给简穗来一个原地贴贴。

      简穗倒也理解秦佳奈激动的原因。

      原书里秦佳奈是秦家的独生女,且生来就患有凝血障碍,就在六岁的那年,险些因为一场车祸,秦家差一点就失去了这根独苗。

      所以,秦佳奈被秦家的长辈看得格外重要,几乎是捧在手心里温柔呵护。

      捧在手心怕碎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就这样,不谙世事的大小姐在家人的保护下,长成了一朵自打出生以来就从未出过温室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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