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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迫不得已 2   可是, ...

  •   可是,这一帮却中计了。

      她手里能自由出入鬼宿的令牌是宋旻天给的,只要有这一物件足以证明她和宋旻天关系匪浅。

      他们没有囚禁谷小安,没有叫来羡云,只是给羡云传了封信。

      信上的内容远比这更复杂,他们图谋已久,谷小安的令牌只是个幌子罢了。

      他们知晓宋旻天是羡云徒弟,并想以此作为要挟,之前那些流民闹事正是他们撺掇的,但是当时口说无凭,羡云不承认,奉御司也查不到实质性的证据,不能拿她如何,但是谷小安却不一样了,那枚令牌便是最有效的证据,只要令牌一拿出,她们将无法翻身。

      羡云自己可以死皮白赖,但是谷小安不行,她还得修炼,还需要资源。

      信是袁家家主袁本初写的,袁家在朱雀赫赫扬扬,只是相较于上古世家,终究稍逊一筹。

      但要是浮心岛和他们结盟,情况就不一样了。

      在袁本初看来,他们袁家传承、底蕴、子嗣才学都不比上古世家差,那些世家只不过是在上古混沌时期帮浮心岛打过下手,有建立神界之功。这些年上古世家逐渐衰弱,其中最明显的便是子嗣的凋零,就比如姒家,传到现在小辈中之剩娰忧一人,再这样下去迟早覆灭。

      袁本初不服,这些年大事小事都是他们做的,凭什么上古世家能高他们一头。

      羡云问他们要怎么结盟,她想行缓兵之计,先应下,答不答应之后再说,她不在乎名声。

      袁本初可是成了精的老狐狸,他知道这世间的盟友最不可靠,要想真正放心,那必须联姻。

      他盯上了谷小安,提出让她嫁于自己的嫡长子,往后,她便是袁家夫人,定不会委屈了她。

      羡云不同意。

      这事儿便犯了难。

      说实话,袁本初最属意的是羡云,但羡云却不像谷小安那般好控制,他才打消了念头。

      双方一直没谈妥,都不肯退让,最后还是赵暮站出来解决的。

      早期,赵暮是袁家的门客,虽说现在他自己成了赵家家主,但吃着他家饭,自然得向着他家,不然就叫忘本,这些年赵暮跟袁家家主始终有往来。

      赵暮提出一主意,他想拜袁本初为义父,而后又提出,他想娶羡云为妻,这一来二去的,袁本初的目的也达到了,比起真正的儿子、儿媳,这凭空得来的更为值当。

      于是才有了羡云成婚一事。

      秋冬入夜,晚风微凉,白日里人声鼎沸、络绎不绝的朱雀大街,此刻已然褪去喧嚣。行人三三两两散去,集市渐渐归于寂静。街边的灯笼次第亮起,暖黄的灯光映着青石板路,衬得整条街道静谧又安然。

      朱雀大街中央横穿着一条河,河道一侧长着一株歪斜的花树,花树枝干临水舒展,秋冬时节枝头仍缀着点点粉红花蕊,那一点粉红在夜色里格外醒目。晚风吹拂,花瓣洋洋洒洒落下,落在那倒映着两岸灯火的河面上。花瓣落下的瞬间,水面漾开细碎的波纹,光影也跟着摇曳起来。

      不多时,赵暮匆匆赶来,他看到羡云独自一人坐在树下,他行至近前,放缓脚步,脱下自己的长袄,把它覆在羡云的肩头。

      羡云微微抬眸,看向身侧的赵暮,她眼眸里的寂寞散了些。

      “师兄,你来了。”

      “怎么也不加件衣裳?”

      “明日的婚事?”

      羡云话音刚落,赵暮便急忙接上:“明日的婚事我已安排妥了。”他缓了缓又说,“你的婚服我帮你挑好了,还望你喜欢,你要不要现在去看看,要是哪里要改的话,也还来得及。”

      “不用了,师兄你也知道,我们这次就是演戏而已。我很感谢师兄帮我这个忙。”

      “只要你不觉得我是趁火打劫便好。”

      羡云一听,笑出声来:“怎会!虽然婚事是假的,但外人却不知晓,说起来还是委屈了师兄。要是以后娶嫂子,嫂子知道我俩的婚事,定要和师兄大大吵上一架。”

      话都被羡云说完了,赵暮一肚子的话只能默默咽下。

      他其实就是私心作祟,并且想了很久、念了很久,哪怕是假的,他也甘之如饴。

      羡云打断了之前的话题:“先说说明日的事,明日的时间节点,我们再过一遍。”

      羡云回到家已经很晚了,谷小安和晏驻春都休息了。

      旺财一直睡在门口,她还未进门,旺财就汪汪一直叫着,兴奋极了。窝窝察觉到她回来后,猛地从树上冲了下来,看到她进门了,它又打着哈欠重新折了回去。旺财就不同,从羡云一进门开始,它就一直摇着尾巴围着她转圈。

      “好了,好了,你安分些,别吵到他们。”

      羡云话音刚落,旺财便立马安分下来。

      “你怎么像听得懂人话一样。”羡云打趣了句。

      等过了半个时辰,宋旻天分出一道分身,这分身呈透明状态,只有魂魄,没有肉身,别人无法看到他。

      宋旻天无声无息地走进了羡云的卧房。

      羡云已然熟睡,毫无防备之态。

      宋旻天一看她的睡姿,嘴角就不自觉地扬起,她还和之前一样,睡得难看极了。她的身子是扭着的,一条腿悬空搭在床外,被褥大半滑落床沿。

      他静静地立在榻前,眼底温柔缱绻,但又多了几分酸涩滋味。

      他慢慢弯下腰,小心翼翼地拾起被褥,慢慢将它抻平,覆在羡云身上,唯恐把她吵醒。

      随后他蹲了下来,看着羡云的面容,一看便看了很久。

      他抬起指尖,缓缓抚过她的眉骨,而后又慢慢下移,轻轻地触碰了一下她的鼻梁。发现她未醒,心中升腾起几分小确幸,他又把手探了过去,想碰一碰她的嘴唇。

      “阿嚏!”

      羡云突然打了一声喷嚏,这一声喷嚏直接把宋旻天的分身吓了回去。

      躺在院子里的旺财不知所措地看着羡云卧房那扇未关的窗子,盯着看了很久。

      天刚亮,跟在赵暮身边的丫鬟木樨便送来了婚服,赵暮说木樨最擅做头发,便让她过来帮忙。

      整套婚服以正红色为底,其上绣制灵羽纹样,衣料各处点缀灵玉、晶石,领口、袖口以及裙摆边镶有金线,一看便知,此婚服价格不菲,并且耗时已久。除了婚服外,还用赤金打造了一顶头冠,头冠上面镶嵌着赤色晶石。

      婚服之后,是一箱接一箱的彩礼,里面装得满满当当。

      虽说羡云现在早已无欲无求,但看到这么奢华的彩礼,内心不禁感慨。

      送彩礼的时候,谷小安拿了笔纸小心地清点着,这是羡云安排给她的活儿。空隙间,见旺财用屁股对着彩礼,心里起了疑惑,她对着旺财屁股突然踢了一脚,力道不大,但还是把旺财踹在地上翻滚了两圈。

      旺财爬起来后就冲着她的小腿而去,想要咬她。

      她按着它的头,任凭它怎么动,它都无法挣脱开来。

      “诶,瞧你一脸不屑,我跟你说,我师伯送的这些东西,天底下几乎没有哪个男人拿得出手。”

      旺财还是歪着头。

      “还瞧不起是吧?”

      宋旻天只恨自己变成只狗,不能开口,他憋了一大堆话在心里。

      这根本不是嫁妆多少的问题,赵暮的婚服准备得确实不错,但是他一点儿都不了解羡云。羡云最不喜欢繁杂的纹样,她喜欢简单一些、朴素一些的,哪怕是结婚,她也不想戴上厚重的头冠,那对她来说是束缚。而且她这个人最是我行我素,她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不喜欢循规蹈矩,就算天底下把规矩焊死了,说成婚女子就得穿大红色的婚服,她也不会理睬。

      哪怕她是迫不得已成婚,哪怕她嫁给自己不喜欢的人,哪怕她只是演戏,他还是喜欢最起码有一点、某一方面能按照她喜欢的来。

      喜欢一个人是送对方觉得最好的,而不是送自己觉得最好的。

      旺财全身都是黑的,几乎看不清脸,但却能清楚地看到它翻了一大个白眼。

      “行了,今日我们忙,你留在家里看家。”谷小安来了句。

      旺财先是没反应过来,等到听明白后瞬间着急了,可奈何这狗嘴吐不出人话,它只能对着谷小安不停地摇尾巴讨好。

      “狗子你别烦了,我忙。”

      旺财仍不放弃,谷小安去到哪它就跟到哪。

      谷小安逼不得已,终于问出:“你什么意思啊?想跟我们一起去?”

      旺财不闹了,安安静静地坐着,一脸期待地看着谷小安。

      “不行,不行,赵府人多事杂,我顾不上你。”

      旺财用嘴咬着谷小安的裤脚,摆明一副不让它去它就不撒手的模样。

      谷小安无奈一笑,她蹲下身来,拍了一下狗头:“行吧,但你保证,不许闹事,要乖乖的。可能顾不上吃饭了,你先忍忍,等结束了给你啃大骨头。”

      旺财听到大骨头一词直摇头,谷小安以为它不乐意,刚准备反悔之时,它又兴奋地摇了摇尾巴。

      谷小安感慨了句:“说实话,我还挺喜欢你的,你是我家唯一能和我聊天的。窝窝太认主了,而且它很高冷,撒娇也只会对着师父。我的王八小宋是个傻子,每次跟它说话就像跟老头说话一样,半天没有反应。你虽然丑,但却是最聪明的。”

      她看着旺财,又说道:“听说你是从鬼宿来的,那想必你应该听过鬼王大名,那王八蛋是我师弟。他在的时候,我嫌烦,他走了,有时候还怪想念他的,他在最起码能有个人和我一起聊聊天,做事还有个可以商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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