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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报纸扩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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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破局求生
第二十二章:报纸扩张
《京城民报》第四期出版后的第三天,林栖收到了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
好消息是,报纸的销量突破了五千份。从第一期的五百份到第四期的五千份,只用了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五千份报纸,每份一文钱,就是五两银子。扣除成本,净利润将近四两。一个月出四期,就是十六两。加上味珍楼和栖云坊的利润,她一个月的收入已经超过了二百两。
坏消息是,王首辅又派人来了。
这次来的不是孙幕僚,而是一个更年轻的幕僚,姓李,二十出头,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蓝衫,看起来像个穷书生。但他的眼神很锐利,像一把藏在鞘里的刀。
“林姑娘,”李幕僚坐在味珍楼二楼的窗前,手里拿着一份《京城民报》,“首辅大人让我转告你——你的报纸办得很好,他很欣赏。但他也希望你明白,有些事情,不是你想写就能写的。”
“比如呢?”林栖给他倒了杯茶。
“比如……”李幕僚翻开报纸,指着其中一篇文章,“这篇《论公平》。你说‘有钱有势的人,不用干活也能吃饱饭。没钱没势的人,累死累活也吃不饱’。这话说得很好,但说得太直白了。”
“实话总是直白的。”
“实话没错,但说实话的人,往往活不长。”李幕僚放下报纸,看着她,“林姑娘,你是个聪明人。聪明人应该知道,什么话能说,什么话不能说。”
林栖沉默了一会儿。
“李先生,”她说,“你读过书吗?”
李幕僚愣了一下。“读过。”
“那你应该知道,历史上那些被人记住的人,不是那些说漂亮话的人,而是那些说真话的人。”
李幕僚看着她,目光变得复杂。
“林姑娘,”他说,“你说得对。但那些说真话的人,大多没有好下场。”
“那你说,我是该说真话,还是该说漂亮话?”
李幕僚沉默了。
林栖笑了。“李先生,你回去吧。告诉王首辅——我会注意分寸。但我不会闭嘴。”
李幕僚站起来,走到楼梯口,又回过头来。
“林姑娘,”他说,“我佩服你。但佩服归佩服,该说的话我还是得说——首辅大人不喜欢被人拒绝。你拒绝了他一次,他可以忍。拒绝两次,他可能还会忍。但拒绝三次……他不会一直忍下去。”
他走了。林栖站在窗前,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街角。
碧桃从楼下跑上来,紧张地问:“小姐,又怎么了?”
“没什么。”林栖转过身,“碧桃,我们加印。”
“加印多少?”
“一万份。”
碧桃的脸白了:“一万份?卖得完吗?”
“卖得完。”林栖说,“京城卖不完,就卖到周边城市。周边城市卖不完,就卖到江南。江南卖不完,就卖到岭南。我要让整个天下都看到这份报纸。”
碧桃看着她,眼睛亮了。“小姐,您真厉害。”
“不是厉害。”林栖笑了,“是没有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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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印一万份,需要更多的纸、更多的墨、更多的人手。
林栖把周叔叫来,让他负责印刷。周叔算了算,现有的设备最多只能印三千份,要印一万份,得加设备、加人手。
“加。”林栖说,“需要多少钱?”
“至少五十两。”
林栖从抽屉里拿出五十两银子,递给他。“够吗?”
周叔接过银子,点了点头。“够了。三天之内,保证印出来。”
“周叔,辛苦你了。”
“不辛苦。”周叔笑了,“老头子这辈子,从来没这么痛快过。”
三天后,一万份《京城民报》印好了。林栖让碧桃联系了京城所有的书肆、茶馆、杂货铺,让他们代卖。还让人送到周边的几个城市,找当地的店铺合作。
一万份报纸,五天之内全部卖完。
消息传到王首辅耳朵里的时候,他正在书房里写字。听完李幕僚的汇报,他放下笔,沉默了很久。
“一万份。”他说,“这个林栖,野心不小。”
“大人,要不要……”
“不要。”王首辅站起来,走到窗前,“让她卖。卖得越多越好。”
“为什么?”
“因为卖得越多,盯着她的人越多。盯着她的人越多,她就越容易犯错。”王首辅转过身,笑了,“等她犯了错,我们再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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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的成功,引来了很多人的关注,也引来了很多人的效仿。
短短一个月之内,京城出现了三份新的报纸——《京城时报》《都城新闻》《京师快报》。有的是私人办的,有的是商家办的,还有一份是某个官员办的。
林栖买了这三份报纸,仔细看了一遍。
《京城时报》模仿她的风格,但内容太浅,没什么深度。《都城新闻》写的是官场八卦,真假难辨,没什么价值。《京师快报》更离谱,整版都是广告,根本不像报纸。
“小姐,有人模仿我们!”碧桃气愤地说,“他们抄我们的主意!”
“不叫抄,叫竞争。”林栖把报纸放下,“有竞争是好事。一家独大,容易自满。有竞争,才能进步。”
“可是……他们抢我们的读者!”
“读者不是抢走的,是吸引来的。”林栖说,“我们的报纸为什么有人看?因为我们在说真话。只要他们继续抄、继续模仿,就永远比不上我们。”
碧桃想了想,点了点头。
“所以,”林栖说,“我们不做别的,只做一件事——把内容做好。让读者觉得,看我们的报纸,值这一文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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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期《京城民报》出版的时候,林栖做了一件事——涨价。
不是涨售价,而是涨稿费。她给每一个投稿的读者发钱——一篇稿子,十文到五十文不等,看质量。
消息传出去后,投稿的人像潮水一样涌来。有写诗的,有写故事的,有写见闻的,有写评论的。林栖和沈芸一封一封地看,一篇一篇地选。好的留下,不好的退回去,退回去的时候还会附上一句话——“谢谢投稿,期待下次”。
第五期的内容,比前四期丰富了一倍。有新闻、有评论、有故事、有诗歌、有生活常识、有商业信息。最受欢迎的是一篇连载小说,写的是一个穷书生考中状元的故事,每期更新一章,读者追着看。
第五期的销量,是一万五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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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越做越大,林栖也越来越忙。
她每天早上先去味珍楼,检查三家分店的账目和经营情况。然后去栖云坊,看看墨的生产进度。下午去报社,跟沈芸一起审稿、排版、校对。晚上回味珍楼,算账、写稿、回信。
碧桃跟在后面跑前跑后,累得脚不沾地,但从来不叫苦。
“小姐,”有一天晚上,碧桃一边给她揉肩一边说,“您太累了。要不要多找几个人帮忙?”
“找。”林栖说,“你有推荐的人吗?”
碧桃想了想。“奴婢认识几个姑娘,都是在王府里做杂活的。人老实,肯干活,就是不识字。”
“不识字没关系。”林栖说,“你教她们。就像我教你一样。”
碧桃的眼睛亮了:“奴婢可以教人?”
“可以。”林栖笑了,“你是我的大管家,当然可以教人。”
碧桃的脸红了:“小姐,您别笑话奴婢了……”
“不是笑话。”林栖认真地说,“碧桃,你知道吗,你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人之一。你学东西快、做事认真、对人真诚。假以时日,你会比我厉害。”
碧桃的眼眶红了:“小姐……”
“别哭。”林栖拍了拍她的肩膀,“去叫人吧。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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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桃找了五个姑娘。都是王府里的杂役,年纪从十五岁到二十岁不等,个个老实肯干,但都不识字。
林栖把她们安排在报社里,让碧桃教她们识字、算术、管理。五个姑娘学得很认真,每天都练字到深夜。
一个月后,五个姑娘都能看懂简单的文章了。两个月后,她们能自己写简单的信了。三个月后,她们能独立处理报社的日常事务了。
林栖把报社的工作分了工——一个管投稿,一个管排版,一个管印刷,一个管发行,一个管财务。碧桃当总管,负责统筹协调。
“小姐,”碧桃站在报社门口,看着五个姑娘忙忙碌碌的身影,感慨地说,“您真厉害。什么都想得到。”
“不是我厉害。”林栖说,“是你们肯学。没有你们,我什么都做不了。”
碧桃笑了。“小姐,您总是这么说。”
“因为这是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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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的成功,也引来了一个人的注意。
沈芸。
她是京兆尹沈大人的女儿,就是那个在贵女聚会上认识林栖、后来帮她通风报信的女孩。她看了《京城民报》的每一期,越看越佩服。第五期出版后,她终于忍不住,写了一封信给林栖。
“林姑娘,我叫沈芸。我爹是京兆尹沈大人。我们见过一面。你的报纸我看了,很喜欢。我读过几年书,会写文章。我想帮你办报纸,不知道可不可以?”
林栖收到信的时候,正在味珍楼二楼写稿子。她看完信,笑了。
“碧桃,明天有个客人来。准备一壶好茶。”
“什么人?”
“一个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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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沈芸来了。
她二十出头,穿着一身素净的衣裙,面容清秀,气质温婉。手里拿着一叠稿子,递给林栖。
“林姑娘,这是我写的。你看看。”
林栖接过来,翻了翻。沈芸的文笔很好,比她自己写的好多了。文章条理清晰,论证有力,字里行间有一种凛然正气。
“沈姑娘,”林栖说,“你以前写过文章吗?”
“写过。”沈芸说,“我爹是京兆尹,家里有不少藏书。我从小爱看书,也爱写。只是……从来没人看过。”
“为什么?”
“因为我是女子。”沈芸苦笑,“女子写的文章,没人会看。就算看了,也会说‘女子无才便是德’。”
林栖看着她,忽然笑了。
“沈姑娘,从今天开始,你的文章会有人看的。而且会有很多人看。”
沈芸的眼睛亮了。“真的吗?”
“真的。”林栖把稿子还给她,“从第六期开始,你负责评论栏目。想写什么就写什么,不用顾忌。”
沈芸愣了一下。“不用顾忌?”
“不用。”林栖说,“我们是说实话的报纸。说实话,就不用顾忌。”
沈芸看着她,眼眶红了。“林姑娘,谢谢你。”
“不用谢。”林栖笑了,“以后叫我林栖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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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期《京城民报》出版的时候,沈芸写了一篇评论,标题是《女子为何不能读书》。
她写道:“有人说,女子无才便是德。我不同意。女子不是天生的弱者,她们只是没有机会。给她们机会,她们不会比男人差。历史上,有女将军、女诗人、女商人、女画家。她们用自己的才华和努力,证明了女子不比男子差。为什么到了今天,反而有人说女子不能读书?是因为女子真的不行,还是因为有些人害怕女子行了之后,会抢了他们的饭碗?”
这篇文章引起了轩然大波。
有人夸她敢说真话,有人骂她蛊惑人心,有人说她大逆不道,有人说她不知天高地厚。但不管夸还是骂,所有人都承认一件事——这篇文章写得好。
第六期的销量,是两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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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晚上,林栖和沈芸坐在味珍楼二楼的窗前,看着窗外的月亮。
“沈姑娘,”林栖说,“你爹知道你帮我们写文章吗?”
“知道。”沈芸说,“他不太高兴。”
“为什么?”
“因为他怕惹麻烦。”沈芸苦笑,“他是京兆尹,最怕的就是麻烦。我写的那些文章,在他看来就是麻烦。”
“那你为什么还写?”
“因为……”沈芸想了想,“因为我觉得应该写。就像你说的,说实话不用顾忌。”
林栖笑了。“沈姑娘,你知道吗,你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人之一。”
“之一?”沈芸挑眉,“那还有谁?”
“还有……”林栖想了想,“还有碧桃,还有周叔,还有……算了,不说了。”
沈芸看着她,忽然笑了。“你说的是靖安王吧?”
林栖愣了一下。“你怎么知道?”
“猜的。”沈芸说,“上次在贵女聚会上,我就看出来了。你看他的眼神,跟看别人不一样。”
林栖的脸红了一下。“有吗?”
“有。”沈芸笑了,“很明显。”
林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沈姑娘,你觉得他怎么样?”
“靖安王?”沈芸想了想,“我不太了解他。但我爹说,他是朝堂上最聪明的人。”
“最聪明的人?”
“嗯。我爹说,他在朝堂上装疯卖傻十几年,不但没死,还活得挺好。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林栖没有说话。她想起萧衍珩说过的话——“一个装疯卖傻的人,才能活下来。”
“林姑娘,”沈芸忽然说,“你喜欢他吗?”
林栖沉默了很久。
“不知道。”她说,“但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我觉得很安心。”
沈芸笑了。“那就是喜欢。”
“为什么?”
“因为安心,是喜欢一个人的最高境界。”沈芸站起来,“好了,不说了。我该走了。明天还要写稿子。”
她走了。林栖一个人坐在窗前,看着天上的月亮。
月亮很圆,很亮,照在楼下的街道上,照在远处的屋顶上。
她想起沈芸说的话——“安心,是喜欢一个人的最高境界。”
她想起萧衍珩的笑容,想起他说“你是第一个让我觉得活着还有意思的人”,想起他说“我等你”。
她笑了。
“可能吧。”她低声说,“可能我真的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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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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