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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Chapter40 关于“吸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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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老师就爱和学生探讨一篇短文或一首古诗的中心思想,我也试着总结出了一条新的结论,人心涣散,瞬息万变,唯有金钱,亘古不变。
人类的群体大致能分为两种人:一类是没有聪明头脑的人,他们一心想着挣大钱,以为钱可以解决一切难题;一类是有聪明头脑的人,每天就想着怎么挣更多的钱,因为钱是衡量一个人成不成功的基本标准。
风餐露宿了半个月,这才想起我到河源已有小半个月,可我没觉得这段时间有多长,一转眼就过去了。
到这的时间越长,我就越感到孤单寂寞,这是一种顽疾,去药品也店买不到治病的特效药,况且就算有的卖,我也没钱买。
我是个穷酸的流浪汉,身无分文,穷得叮当响,完了完了,哈哈,我有的是精气神,身体倍棒,自己做出的选择,又怎么会灰心丧气、退缩畏惧呢?
街头巷尾都能见到人说话,人们讨价还价的声音很大,响亮得像吵架,要是有远方而来的朋友到这来,听到这如雷贯耳的喧闹,准会以为这座平平淡淡的小城市,到处充斥着硝烟和仇恨。
飘来荡去的空气是裹着唾沫星子的,就连冬天夜晚呜咽的风也是鬼魂吵嘴讲口的余音,一年到头没有息事宁人的时辰,耳朵是高危的。
如果我没猜错,家里和学校现在应该乱作一团,想知道我到哪儿去了,还会盘点我是否住在常去的百友网吧!
我既是一个头两个大地懊丧着,为爸爸妈妈的寝食不安感到由衷悔恨,又为自己离家出走所搅动的巨浪倍感欣慰,奇了怪了。
你看总算有人为我急得团团转,一夜黑发全被风雪染白,有力气不知该往哪处使,没准我看起来冷酷无情的爸爸也会哭鼻子。
爸爸妈妈会怎么做,他们如今在做什么,我很想知道,我特别想知道,我真想绕着他们打转,而他们见不着我。
我就绕着他们转圈圈,像小时候那样,张开双臂模仿者飞机绕着机场盘桓,在滑行轨道上数次离开航站楼,升起降落,那不是很好笑吗?
我是个离家出走的人,他们或许会管这叫失足少年。我才不在乎爸爸妈妈关心不关心我,奇怪,我做错了什么,成年人离开家就天经地义,未成年离开家就犯法了吗?我有手有脚的,干嘛不到处走一走呢?
不管是他们,还是辅助他们搜寻我的下落和踪迹的人,他们只想着自己,只想着怎么挣大钱,过上富裕的生活,这没有什么不对的,我真真是个疯子,干嘛要把这些恶心人的话给说出来呢?
我深知这不是我当初幻想出来的那个好好玩的游戏,我家里人肯定忙着四处寻找我,饭吃不饱,觉也睡不好,可是他们找不到我,他们不清楚我半个月前就背井离乡来到河源了。
我无所谓,他们要是找不到我,不久就会萎靡气馁,我就真的人间蒸发了,我将了无牵挂地浪迹天涯,把我的青春时光耗尽,把我的青春年华浪掷,这是再惬意不过的事。
到了二十一世纪,人们不再只注重如何解决温饱的问题,他们也很看重思想上精神上的开扩与提升,艺术上的熏陶是必不可少的,孔子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要是人们和往年因睡过头而错过高考的考生一样,得到了同样惨不忍睹的结局,那就别怪罪校方督导不言,如临大敌前也能睡得死沉死沉的人不多见,而至于我说的校方指的是什么,那就得看个人的心得体会了,这种东西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幽灵鬼混搬游荡在市区街头巷尾的我也有两次头脑发热,分别去了一次电影院和一次书店,这就是能直接获益匪浅的两个地点。
大长腿,除了给别人欣赏羡慕,给腿短的人嫉妒,从他人的自卑当中汲取给自己增长自信的养分,走起路来虎虎生风之外,还能有什么用哦?
要是腹有诗书气自华,就是像武大郎那样五大三粗的人,也能把女孩迷得意乱神迷。为了向这个目标靠拢,我尽心尽力地让自己饱读诗书。万一弄巧成拙的话,我也不介意自己满腹牢骚成为一个新愤青。
到了一定岁数,女人是一个坐标轴,竖轴固定了高度,横轴无线延长。
我就不会因为女性的身材好从而无可救药地爱上她,我不知道这种爱从何而来,穿堂风一般抓不住。
事实上我小学暗恋过一个知识渊博的胖妞,我并不觉得这是毕生的耻辱。
你问我男人会怎样?男人就是女人的变化乘以二倍。
市区有好多电影院可供选择,旺角的大地电影院、万隆城的金逸电影院、坚基的中影国际影城、商汇大厦的中影国际影城、广百的时光数字影院、广晟的大地影院还有华达集团的橙天嘉禾电影院,我斟酌再三,不知道该去哪一家。
“在商业城四楼,最便捷的方式是坐观光电梯上去,但是第一次去没发现就从女人街上去,手扶电梯上去最后还连爬了一层楼,购物环境有点点乱但是影院楼层还不错,售票处及等候区挺宽大,空调也足。洗手间必须经过检票再进去欢迎区域才能上,略有不便,我们看的三号厅,每排之间的距离有点小,腿伸得很不舒服,另外影厅的空调没有外面强,觉得气闷。”
我难以想象,这是一条优质的评论,不知道是不是行文太文绉绉了,我竟有点看太不懂,语序似乎是混乱的。
我到网络地图上搜索到一家离我最近的影院,是个叫大地影院的,地址在源城翔丰商业广场店,位于河源市源城区中山路1号翔丰商业广场旺角女人街4楼。
我是个喜欢采用就近原则的人,就一头钻进大地影院去了,一进车站、公交车、电影院之类的公共场所,就有一股消毒水的气味扑面而来,非常不好闻。
墙上有张动漫维京人的海报,深棕色带毛的兽皮衣服,维京人的装扮很有意思的,头上戴个盔甲,盔甲两边各有一个狂野的牛角。
要知道,历史上的维京人可不一般,他们是牛到爆的存在,曾经席卷欧洲,欧洲人听到他们的名字就不寒而栗。
电影开播了,没想到这部卖座又叫好的电影这么无聊,坐在前排的男子喋喋不休,对旁边的女孩讲电影情节,他们大概是一对热恋中的情侣,不然不会有这么多甜言蜜语来说,折磨我那两只已经被现场的音响轰炸得嗡嗡作响的耳朵,我保佑他们公共场所秀恩爱这段始料未及的爱情死得快。
那女孩不厌其烦地听着,电影演到一半,附近有个留着络腮胡的粗犷男人憋不住受不了了,忍不住对男子说小声点,这是公共场合,不是给他们打情骂俏的,我觉得言之有理,长我一些年岁的年轻人仗着自己是情侣到处高调做事。
男子眉头一皱,刚想开口和男人理论什么,电影院光线梦朦胧,我看到他炙烫的脸发亮,却被女孩拉住了手臂,他不是挣脱不了,而是经过深思熟虑之后不想这么做,尊重女孩的决定。
电影结束后,我走出电影院,电影高潮部分环环相扣、步步惊心的情节还没有这一幕叫人叹为观止,我看到心无旁骛的男子和机械一般行走的女孩。
然而令我摸不着头脑的是,女孩的双脚并没有受伤,没有上石膏,没有残疾、截肢,年轻高大的男子却失落地扶着女孩走在前面,生怕她走不稳一样。
我像是看了一场煽情的电影,百思不得其解。旁边有个女人和同伴轻声说:男子每星期都会带她来看一场电影,给那位女孩复述电影情节,女孩眼睛看不到。
我想不通的是,如果应当保持安静的场所里,来了两个出于某种必须制造声音进行交流的人,那么其他人要不要包容他们一些呢?
打个比方吧,一个健全的男子和一个双目失明的女孩想去看书,女孩只能用手指阅读盲书,男子带她来到图书馆,碍于她是个有缺憾的盲人,他只能在鸦雀无声的图书馆里,把书上的文字念出来给她听。
你说图书管理员是不是很难做出选择,有人说提醒他们不要发出声音于情于理都不合适,有人说图书馆是个公共场合,制造出噪音会影响他人的阅读质量,应该把它们轰出图书馆。
据我分析,人们有个和东非大裂谷一样天堑无涯的通病,见到喜欢的心上人就像看见了金光闪闪的珠宝,这世上只有真金白银才能收买人的心意和情感,要是看见不喜欢的人,就像看见了瘟疫,一定要尽可能快的躲得远远的。
好比如说,图书馆有个说话的人,违背了禁令,大家一般不认可违规者,社会也会排斥不守道的人,所以此人会被视为禽流感患者、非典感染者或者埃博拉病毒原型,也就不被众人接纳。
为了自己的身心健康,大家只会接受健康的人进入到自我的小世界中,如此一来就算外面的世界疟疾肆虐了也不会感染到自己,影响到自己的社交圈。
小学学过一篇课文,讲的是一个小男孩要和病重的妹妹重新分配生命。人长大了就是连小孩子都不如,健康的人乐于和健康的人做朋友,疾病的人就该和重症的人作伴共患难。病人和病人相依为命、惺惺相惜,健康的人全把光和热泼洒到健康人身上了,这是什么狗屁逻辑?
虽然大家都从中学的生物课本上,学到过艾滋病三种传播途径,可艾滋病人群体仍然不被社会认同。
要是人们心里清楚哪一个人感染了艾滋病,便会对其嗤之以鼻,把三个因素统一为糜烂的乱性。
是女人就说她平时不守妇道,是男人就说他曾经和很多同性过了性/生活,将母婴传播、血液传播的途径被忘得干干净净。
如果得了艾滋病的人不把真实身份隐藏好,别人也不想提手相握,甚至会一厢情愿把艾滋病传播的途径加上飞沫这一条渠道,所以连说话搭理患者的功夫也省了。
只要是传染病,哪怕握手不是一个传播途径,人们也喜欢避而远之,或退而求其次戴上手袜。
巫医、巫师、巫术,从远古的喧嚣中走来,星相、吸血鬼、炼金术,在幽暗中绽放神秘的光彩,是冥冥中的蛊惑,是宇宙的安排,让人们顾影徘徊……离开电影院,走进一家充斥着书香气的书店,有一对布偶猫母子,上演着舐犊情深的戏码,这绝不是我妈的做法。我看到《书立方》编委会编写的这本《世界神秘文化》,这是本小书,介绍了世界各地多种多样的神秘文化。
书的前言写得很好,我正是因为被书名和前言吸引住了才看下去的。很多书震视听的前言,是一顿值得细细品味的饕餮盛宴,比书里的描绘精彩多了,我把它全记下来了。语文课本里的文言文、古诗和词句我老是记不住,可对于这些灵异事件的事迹报告,我却会很上心,不妨在这儿引用一下:
“越来越多的人明白,自己的知识不能用来解释所有事情,所知之事凤毛麟角。为什么有人会带着莫名的记忆活在世上,为什么有人可以“驱使”死尸,为什么有人可以用星空来诠释生命,为什么有些仪式可以“唤出”亡灵……很多问题得不到科学的答复,于是,一部分人挣扎着成为微信者,并且在其中越陷越深。正因为如此,很多人对神秘文化嗤之以鼻,认为它蛊惑人心,认为它宣扬迷信。然而,真正的神秘文化是世界文化体系中的一种,或许它另类,但却不乏魅力。对未知的了解越多,人们打开未知之门的可能性就越大。在某种程度上,神秘文化促进了科学的发展,也促使更多人开阔眼界和丰富学识。
当然,到目前为止,神秘文化依旧摆脱不了一种窘境:笃信者将其奉为珍宝,质疑者将其当做草芥。但无论如何,神秘文化都开启了人类的另一扇窗户,有别于传统文化和正规历史的窗户。人类从这扇窗户看到了更多、更绚烂的色彩,看到了更有趣、更诱人的世界。如何成为这个世界的主人,则需要人类保持不断探寻的精神和永不言败的信念。”
我的手指让小书本翻了个身,背面印有其他的书名,很多系列的书都会这样,有几本书我也想看一看,《人类未解之谜》、《外星人与UFO之谜》、《超自然现象之谜》、《地球之谜》、《世界神秘现象》、《古墓探秘》、《古埃及探秘》、《失落的文明》、《盗墓传奇》、《海盗传奇》、《圣经的故事》、《希腊神话故事》和《人性的弱点》。
翻开目录,一开头就有好多个标题吸引了我,破译苍穹上的密码——占星术,倒映心灵的秘境——塔罗牌,生命的轮回——前世今生的命运,挣扎在血与死之间——吸血鬼,被月亮诅咒的灵魂——狼人,穿梭阴阳界——阴阳大师安倍晴明(我乍一看以为是安倍晋三了),诅咒的力量——武术中的诅咒,语言的秘密——《诸世纪》,百鬼夜行——日本妖怪文化,金色的诱惑——炼金术文化,来自远古的标志——中外图腾文化,真实存在的行尸走肉——海地还魂尸……我快把所有说出来了,准确来讲,所有标题都很吸引我,我就喜欢神秘文化。
这是家大型书店,有很多人站在书架下翻看,我多逗留一会儿也不打紧,我率先翻看的一章是有关吸血鬼的:阳光让他们灰飞烟灭,大蒜令他们心生畏惧。他们以鲜血为食,藏身于如墨黑夜,人类在他们眼里只是食物。他们不留情面地吞噬生命,将灵魂带入罪恶的深渊,他们就是——吸血鬼,传说里最具魅力的鬼怪之一。在这个由人臆想出来的鬼怪身上,隐藏着人类对“血”的复杂情愫。
我要加上一点,吸血鬼不仅仅是他最具魅力的鬼怪之一,西雅图的吸血鬼也很有人气。
书中提到了勃拉姆-斯托克写就的对吸血鬼文化影响极为深远的小说《德库拉》,和安妮-莱斯的代表作《夜访吸血鬼》。
书中提到在斯托克的小说里,吸血鬼不再是传说中那从墓地里爬出来的丑陋尸体,而是一个穿着斗篷的翩翩绅士,拥有贵族般的凌冽气质和数目不菲的财产,远远看去“犹如一尊雕像”。这个吸血鬼拥有“闪着白光的,尖利”是牙齿和“顶部很尖,却没有血色”的耳朵,他的呼吸“气味出奇难问”,他的形象“无法被映到镜子里”。夜晚,吸血鬼的手指和脚趾“死死抓住石头边缘”,在墙上“迅速地爬来爬去,就好像一只灵巧的壁虎”。
“小说《德库拉》中的吸血鬼形象深入人心,一时风靡全世界,而斯托克笔下的吸血鬼形象更是成为了不可突破的典范……但如果说斯托克赋予了吸血鬼贵族般的样貌与气质,安妮-莱斯就构建了一个庞大的吸血鬼王国。”
“在这个王国里,吸血鬼从以往简单的‘恐怖怪物符号’跃升为一个个有血有肉,有着复杂情感、善恶有度的完美形象。在安妮的吸血鬼世界里,也如人间一般有等级,有制度……在吸血鬼之间,也存在令人动容的可贵情感。”
“同时,吸血鬼也像人类一样会思考宇宙生命、会为自己存在的意义感到困惑。和其他吸血鬼作品不同,安妮故意让吸血鬼在起源问题上和宗教割裂开来……而安妮却告诉人们,世上没有天堂地狱,也没有恶魔天使,吸血鬼只是一种存在。”
“于是,安妮笔下的吸血鬼不是挣扎在人性与嗜血的欲望间,就是正在为自己的身份感到困惑。他们时而疯狂杀戮,时而又忧郁迷茫,他们试图兼顾人性与生存,却终告失败。”
下一篇是说狼人的,被月亮诅咒的灵魂:狼人,残暴与欲望的象征,人性与兽性间挣扎的灵魂。他们出没于满月之夜,用凄厉的长嗥划破夜空,用锐利的双爪撕裂生命。作为想象出来的怪物,狼人的身上既包含着人类对力量的向往,也谕示着人类那脆弱的灵魂,他是人内心狂乱、迷茫的化身。
“没有人说得清从什么时候开始狼人就出现在宗教中。在教会只手遮天的中世纪,法兰西、普鲁士、立陶宛甚至整个欧洲,都笼罩在对狼人的恐惧中,从1520年到17世纪中期,欧洲关于狼人的案例就达数万。人们普遍相信,狼人会像狼群那样,暴虐而有计划地袭击一切血肉之躯。他们聪明、敏捷,在白天潜伏于茂密的森林,到了夜晚又从月亮中汲取魔力。所有狼人都不能自抑地渴望温热的鲜血,于是,他们会沿着鲜血的味道寻找人类居所,然后毫不犹豫地闯入人的家里,将见到的所有动物都残忍地撕裂、生吞活剥。”
“狼人不是一般的‘人与兽的结合体’,寻常的武器无法将他们杀死,这就意味着任何动物在他们面前都只能听天由命。狼人的力量常被认为源自某种超自然的神力——诅咒。”
“其中,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发生在1603年的‘康尼尔狼人案’。这一年,法国高等法院指控一个名叫让-康尼尔的男孩为‘狼人’,该男孩曾亲口承认自己生吃过一个小女孩和一条狗。在审判的时候,这名男孩还带着邪恶的表情向法官形容女孩子的肉是如何美味:‘她的肉又甜又软,她的血也比较多……要知道,我是一个真正的狼人。’”
“至于自己如何成为狼人,据康尼尔说,曾有一个神秘骑士送给自己一件狼皮和一桶香膏,他就可以混迹在野兽间,像狼那样捕食人类。而他自己也逐渐迷恋上这种感觉,他的体内有个声音告诉他,他渴望鲜血。”
“法官认定那个送给让-康尼尔狼皮的人为魔鬼,按照当时的习俗,但凡被魔鬼染指的人多逃不了被送上火刑架的命运。但是,让-康尼尔却并没有被判处死刑,这个残忍暴虐的‘狼人’被强制送往修道院接受‘感化’。让-康尼尔在20岁的时候死在了修道院里。”
“在基督教统领欧洲的时候,人化为狼是不可饶恕的重罪,单是法国,仅仅在16世纪就有3万人因被判为‘狼人’而遭遇火刑。当时,人们有种观点,必须把狼人的尸体化为灰烬,否则,狼人不仅会死而复生,还会化为吸血鬼。但火刑毕竟是对付狼人的‘官方方法’,实施起来往往要大动干戈,且还有一个必要的很难做到的前提——狼人制伏。在民间,人们对付狼人的手段可谓五花八门。有人认为,只要在狼人身上画三个十字,狼人就会被神圣的力量摄服。”
“狼人那矫健的身手,强壮的体魄,超人的力量,永远都暗含着人类对力量的无限渴慕。虽然狼人并不存在,但每个时代的狼人传说都能映射出那个时代特有的文化风貌。”
吸血鬼不是真实存在的,为此闹出过大量的命案,中世纪盛行欧洲的狼人也造成了大量的冤案。
医疗技术落后的年代,也有很多病人像医生实验小白鼠一样在病床上无辜死去。
那时候的病人成为推动医学发展的牺牲品,医生为了挽救更多生灵的性命,只能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