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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藏獒渡魂(二) 家魂犬,野 ...


  •   当霍水和白玛赶到外面时,那里已经有一圈人围着。

      挤进去一看,发现有三只小羊齐溜溜排着,被垫在一张旧广告布上,布上是泥和血迹。

      三只小羊形态各异,其中两只倒是完整,四只僵直地侧躺,喉处有肉眼可见的撕裂伤,羊毛被血浸的打绺。另外一只是最小的一只,样子也最惨,绒毛还没褪净,腹部被撕开一个大口子,内脏没了,眼睛也没了,羊皮翻卷着,大腿一侧被咬得只剩下了一根纤细的腿骨。

      霍水看了,皱眉往后退了一步。

      他扭头问白玛:“这是怎么回事。”

      白玛摇摇头,叹气道:“看这样子,应该是被狼袭击了。”

      “狼!?”霍水惊呼。

      周遭的人立马扭头看他,霍水不好意思地拉着白玛退了出去。

      “你是说,这附近有狼吗?”

      白玛点头:“这是很正常的事,尤其是冬转场,是狼害的高发季节,在冬天它们捕获不到猎物,就会来袭击牧民的羊群。”

      霍水对“昨晚安详入眠时,身边正有饿狼徘徊”这个事实,冒出了一背冷汗。

      看出他在想什么,白玛打趣:“别担心,狼很少会袭击人,尤其是有这么多牲畜在场的情况,而且你瘦巴巴的,狼不会来吃你的。”

      霍水挑眉:“我感觉你话里有话。”

      白玛顾左右而言他:“没有啊。”

      “那如果我胖一点呢?”

      白玛思索了一会儿,给出中肯回答:“口感会更好,吃起来会软一些,抱着也会更舒服。”

      霍水摇头无奈道:“我终于懂那句古话什么意思了。”

      “哪句?”

      “不怕‘狼’吃,就怕‘狼’惦记!”

      白玛不予反驳,牵住他的手,站在一旁乖巧地笑。

      开了一通玩笑后,霍水被冲击的情绪稍有缓和。他来西藏后,已经看过很多这种血、肉,骨头,脂肪和内脏混在一起的画面,不论是人的还是动物的,但他始终难以适应,一看到仍会感到心悸。

      或许是看出他状态不对,白玛才跟他开玩笑缓解的吧。

      想到这,霍水感到了心安。回握住他的手。

      霍水担心问:“那现在这样该怎么处理,损失严重吗,我看那个叔叔......好像挺难受的。”

      白玛看向事故现场。

      此时,那个牧民正盘腿坐在小羊尸体旁,垂头丧气,眼皮耸拉着,叹息一声接了又一声,刚才那一声中气十足的呐喊好像把精气神都一口气喊出去了,身子里空荡荡,不剩悲伤不剩愤怒,只茫然地蜷坐着。

      白玛对此也感到揪心:“三只小羊市价大约在三千,虽然不至于伤筋动骨,但也很麻烦。这些小羊死后,母羊会持续掉膘,□□里的奶如果不每天及时挤出来,就容易患上乳腺炎,而且这些小羊有两只都母的,是未来繁殖的预备役,老实讲,损失已经远远超出实际的经济价值。”

      看着霍水一脸担忧的表情,白玛拍了拍他的背,安慰道。

      “看来今晚我们还要住一晚上了。”

      “为什么,是要一起去抓狼吗。”霍水傻傻问。

      白玛笑:“你把狼抓来干什么,吊起来泄愤吗,狼可是保护动物。我的意思是牧民因为狼袭击受到的损失,国家一般都会有补偿,叔叔们应该已经上报到林业和草原局了,等工作人员过来定损,拿到赔偿后,我们再走。”

      霍水长长“哦”了一声,城巴佬又学到了新知识。

      大人叽叽喳喳散去,小孩们又乌泱乌泱围上来。

      加布蹲在小羊尸体旁,馋得流口水,没心没肺说:“你说,这要是烤了有多好吃,啧啧,好肥的腿,不能浪费啊。”

      霍水默默注视着地上的羊。听加布一番话,脑海也一瞬把地上那一摊“尸体”不动声色转化为“羊肉”,口腔本能分泌了些唾液,但一靠近,一看到小羊还没闭上的眼睛,眼里横的瞳孔。瞳孔在扩散,从中心向两边膨胀,变成毛绒绒的椭圆,像是两颗干瘪缺水的核桃,了无生机的和霍水“对视”。

      上半身完整,下半身腥膻酸腐,由鲜肉向腐肉过渡。

      无论如何,霍水都没法再把它和食物链接到一起。这只不过是一个昨天还依偎在母亲身边,今天却无辜死去的生命。

      曲珍这时一巴掌拍到加布脑袋,无语道:“吃吃吃,就知道吃,你有没有心。”

      加布抓抓后脑勺,嘟囔道:“我这叫物尽其用主义,埋了多可惜。”

      玉珍一手托脸,人畜无害笑道:“让他吃吧,吃完要是得了狂犬病,就把他倒吊起来挂在树上,给村里所有小孩做警示,也算做出一些贡献了。”

      加布目移,乖乖闭嘴,脖子后划过一滴冷汗。怎么有人比狼还阴啊。

      白玛蹲下来,嘴里呼出一口绵长的白雾,垂下眼,细致地翻看尸体。

      冻得发青的指尖拂过喉的位置,沾上一片血迹。他疑惑道。

      “咦,这里的伤口?”

      众人围上来,看他指的地方,小羊脖颈处有三处不规则锯齿状的深坑,应该是犬齿撕裂造成的,而犬齿本应有四处,残缺的那处,只有一道长长的、血肉模糊的挫伤。

      玉珍走过来,慢慢蹲下。

      “是拖拽纹啊。这应该是只独牙狼,而且上了些年纪,因为少了一只牙,咬羊的时候咬不住,力气又不够,只能拼命向后扯,缺牙的那部分就会摩擦到裂齿,就会造成这种挫伤。”

      曲珍小步小步挪过来,蹲在姐姐旁边,紧紧靠着。

      “不过后院不是有多吉和森格在看着吗,怎么会让狼趁虚而入呢。”

      玉珍毫不犹豫道:“我猜它应该是先借下风向混了进来,又找机会羊粪堆滚了一圈,把身上的味道遮掩住了吧,就算狗鼻子再灵敏,几百只牲畜的粪便混在一起,区分起来还是有些难度。”

      看玉珍三言两语就推断出狼的“作案手法”,霍水不禁心生敬佩。

      力气小?独牙?

      听到这,霍水心中横生出一个令他胆战心惊的想法。他俯下身,问道。

      “玉珍姐,确定是成年狼吗,力气不够的话,那有没有可能是小狼?”

      玉珍一愣,认真思索了一会儿,决绝地摇头。

      “不可能,看咬合深度就知道。”她指着那颗穿透喉管的牙洞,“你看这,翻卷得很整齐,说明牙齿足够长、足够尖,我确信,这只有是成年狼的犬牙才能做到的。”

      听到玉珍的判断,霍水长舒一口气,随后四处张望,问道。

      “你们有谁看见桑珠了?”

      其余人面面相觑,都不知道它的去向。

      加布说:“昨晚它和大狗睡在后院一起看羊圈,应该在后面,你去找找看吧。”

      霍水点头,随即跟白玛一起离开。然而找了一圈,始终没有见到小白狗的踪影。

      暖圈的正大门只有两只恹恹无神的大藏獒,刚被主人以“看守不力”狠狠训斥了一番,撤回了今天的大骨头,这会儿趴在白凄凄冷冰冰的雪地,蔫不唧地蹲守。

      又围绕驿站找了一圈,还是没有。霍水越来越焦急,在冰天雪地里浑身冒汗。

      “怎么办,会不会被狼叼走了。”霍水忍不住说出最坏的猜测。

      “别急,我们再找一圈。”白玛捏捏他的手,虽然他也很急,但霍水已经乱了神,他更要保持好镇定。

      霍水咬紧唇,只能点头。

      从后院又绕了回来,走到放小羊尸体的地方,那又聚满了人。

      是定损的工作人员来了。

      定损的工作最重要的是勘察伤口,看是否为狼等野生动物所致,只通过这项核查,草原局才会予以市价的60%进行补偿。其次便是拍照取证,以及统一销毁,避□□入市场。

      流程十分顺利,跟玉珍检定的基本一致。

      不知不觉,已经到了黄昏。夕阳又一次晕染雪白的草原,相较于白日,雪把日光反射得刺眼,这会倒要显得温暖些。

      冬天土质冷硬,不易深埋处理,所以工作人员决定采用焚烧法焚毁尸体。

      没等火点着,所有人的身后骤然传来一声狗叫。

      霍水猛一回头,是桑珠!然而定睛一看,比惊喜先来的,是惊吓。

      在场的每个人都被狗叫吸引转头,并在看清它的样子后,不约而同倒吸一口凉气。

      小白狗的毛炸得异常蓬松,几乎成了一个毛球团子,它站在落日逆光的地方,把毛镶上了一圈绒绒的金边,乍一看还以为是个小灯球。

      然而等它摇着尾巴,垫着肉垫一蹦一跳走来,人们才发现——它浑身上下竟然都是血!皮毛几乎没有干净的地方,大片大片的血迹沾在上面,成了赭石色的凝固物,毛被血拧得打绺,透出一股浓郁的腥气,和它还在傻呵呵吐舌头的表情形成极强反差。

      最吓人的是嘴,一圈扩散状的血迹。那个样子简直就是——像是咬了什么动物留下的。

      所有人都没有说话,但所有人都将目光转向了白玛和霍水。

      霍水咽下一口唾沫。现场静得可怕,几乎能听到雪地最上层冰晶融化的“嗦嗦——嗦嗦——”声。

      第一个打破沉默的是工作人员,一个身长八尺,一身腱子肉的标准藏族酒肉大汉,走来一瞧,也没当回事,只用不标准的汉语轻描淡写,略带嘲讽说了一句。

      “哦,搞了半天,是监守自盗啊。”

      “不可能是它咬的!”

      一瞬震惊后,霍水想也没想,下意识站了出来。

      “你们不是已经鉴定过确认是狼咬的了吗,它才一岁不到,怎么可能一晚上咬死三头羊。”

      大汉从上到下打量了霍水一眼,看面前的是个清秀的汉族面孔,薄的没二两肉,又比他矮一个头,不屑地嗤气。

      “那谁知道呢,狗跟狼的牙齿结构本来就很接近,而且你这个是藏獒,咬合力和狼不相上下,伤口相似度接近很正常,再说,你这条狗是野魂犬吧,送都没人要的狗,也不说八成了,九成,九成就是它干的了。”

      “野,野魂犬?”

      听到不懂的名词,霍水愣住,顿时弱了一个势头,眼下意识飘向白玛。

      白玛低下身,给他解释。

      “是一种叫做藏獒渡魂的习俗,藏獒因为天性暴戾,所以牧民筛选时,就会把小藏獒和还在吃奶的羊羔关在同一个栏里圈养,四十九天后,如果平安无事,就叫渡魂成功的‘家魂犬’,反之,就叫‘野魂犬’,这种渡魂失败的藏獒,通常被认为是不合格的狗,会被贱卖和抛弃。”

      抛弃。霍水心中猛一抽动。

      难道桑珠真是因为这种荒唐理由,才在外面流浪的?

      解释完,白玛不动声色移了一步,把霍水护在身后。

      “不论是不是野魂犬,我认为都和定损没有关系,如果只是因为这样,你就先入为主,专业性很让人存疑,我不介意投诉你们一下。”

      像是抓到了他的痛脚,男人啧了一声,一脸“明摆的事实还要浪费时间”的表情,不耐烦向桑珠走去。

      狗狗抬起头,看有人过来,还在友好摇着又大又茸的尾巴,下一秒就被人一手按背,粗暴压在地上,一手提溜后颈皮,抬起狗脖子,暴露出它的牙冠。

      “看吧,看吧,我说什么,少了一颗牙!跟羊脖子上伤口的对上了,这下还有什么话说。”

      “放开!你把他抓疼了!”

      没等霍水冲上去,桑珠就对陌生男人呲牙咧嘴,拼命扭动身子,勾头准备去咬他的手。

      还好男人反应快,大臂猛劲儿一甩,把狗贴地甩出一米之多,溅射出一大片雪花,像是雪幕一样迸落。

      “呦呵!还准备咬人,正常狗哪会这样,要不是我反应快,你们就等着赔吧!”

      霍水赶紧把桑珠抱进怀里,也不顾它身上不知道是什么的血污,紧紧搂住,朝男人气愤道。

      “正常人也不会这样,你是不是有什么毛病!”

      众目睽睽下,男女老少齐聚一堂,男人被劈头盖脸一顿羞辱,面子没挂住,不知是冻的还是恼的,气血一下全冲进了太阳穴,冒着筋隆起来,脸涨得比夕阳还红一圈,也不顾自己是来工作,眼看就朝霍水气势汹汹走去。

      白玛反应迅速,一个箭步挡在两人中间,什么话也没说,表情却异常冷硬。

      眼见被截停了,男人嘴上仍不服输,越过白玛,指着霍水骂。

      “这里可是牧区,不是你那把狗当宠物养玩过家家的地方,这种咬过牲畜、见了血的狗,按理说都是要依法收容的,我看你能护它多久。”

      “注意你说话的态度。”白玛喝道。

      气氛一瞬变得剑拔弩张。男人豹头环眼,白玛星目如剑,谁也不肯退让一步。

      群众里也有人是个暴脾气,受不了这鸟气,抡起拳头就要上去干架。

      曲珍一把揪着领子把加布拽回来:“小祖宗,别添乱了。”

      被咬了羊犊子的牧民也出来打圆场,说不要了、不要了,几百的赔偿而已,犯不着这样。驿站的工作人员也尝试从中调解。

      现在大部分人的态度都是——息事宁人。

      因为桑珠的样子太过没有说服力,那简直是活脱脱的犯罪证明,几乎所有人其实都已经接受羊是狗咬死这个事实,霍水不过是护犊心切。

      这时,玉珍站出来,打破了一边倒的局面。

      “我同意霍水的看法,我敢肯定,羊一定是狼咬死的,而且是一匹很狡猾的老狼。”紧接着,玉珍说出了上午的推断,并把矛头严肃指向男人。

      “明明有这么多细节可以证明,你却不加验证,只想草率了事,阿兰说得对,我很怀疑你的专业性,如果你干不了这个工作,就请换个人来,我们会在原地等待,直到有一个说法为止。”

      理智冷静,句句礼貌,句句诛心。

      如果说被男人下面子还只是愤怒,那被一个看起来病怏怏的女人压一头,那就是自尊心的问题了。

      男人呵了一声,“证据呢,空口无凭谁都会,申报赔偿是需要证据的。”

      加布忍不了了,怒喝道:“这不就是你的工作吗,什么叫让我们拿出证据,大草原上又没监控,我们怎么拿。”

      男人无所谓,一副滚刀肉不怕烫,但足够恶心人的模样回击:“谁主张,谁举证。我这里定损的结果就是狗咬的,如果你们坚持认为是狼,我只看证据。”

      气氛又一次陷入了僵持。

      桑珠缩在霍水怀里,刚才那一下,让它受了不小的冲击,但看到霍水有危险,仍竭力绷起肌肉,滚烫的身子抖动着,呲牙利嘴,喉咙深处压着一串威胁的低鸣。

      霍水紧紧抱着它,压制住它的身子。

      霍水低下头,安抚着、捋顺它的皮毛。

      诚然,最开始遇见桑珠,它是一只有前科的、咬死了一只小猪的狗。但它那时也只是在流浪,小狗什么也不懂,累了就睡,醒了就玩,自由自在在世界行走,肚子饿了,理所当然就要找食物来吃,它怎么会理解人类的秩序和规则呢。后来收养,教过它一遍后,捕猎的情况就再没有发生,即便跟比它体型小许多的四岁小孩玩,也从没表现出任何攻击倾向。霍水能明显感到,它是一只聪明且有灵性的藏獒,是一只能听懂人话的狗。

      即便现在,它自己都浑身是伤了,还要把自己护在身后。

      什么狗屁家魂犬野魂犬!仅仅是因为这种原因,就要把它抛弃,荒不荒唐,可不可笑。

      “这样的话,把狼直接找出来不就好了。”

      人群里兀得响起一道脆亮的声音。

      众人侧身,让出空隙,直到人群的最后方,那里站着一个双马尾辫的女生,是霍小云。一看到自己成为了全场焦点,顿时手足无措起来,手在工作服上一直扣,眼神紧张地四处乱眨。

      “你什么意思。”加布问。

      大概是因为加布气头还没消,语气又硬,乍一听像是句质问,把女生吓了一大跳,更加局促了。

      “那个,我的意思就是。”

      霍小云鼓起勇气,表达自己的见解。

      “我在这里工作也有小半年了,从我来时,这里就从没有出现过狼,我来西藏前在书上看过,狼对人的气味、烟火气和狗的味道十分敏感,我们这里人来人往,还要每天煨桑烟,点驱狼香,根本没有狼会靠近,如果这真的是狼干的,它一定是从很远的地方来到这的,饿极了才会靠近人类居所,但是因为一些原因,或许是狗把它吓跑了,它没能把小羊羔带走,既然肚子没填饱,它今晚一定还会铤而走险,如我们能亲眼看见它来的话......”

      说罢,她想了想:“至少能证明,这附近真的有狼不是吗。”

      众人沉默,纷纷点头附和。

      “开什么玩笑,凭什么要让我们——”加布皱眉,然而很快被霍水打断。

      “就这么办!”

      霍水站起身,把桑珠紧紧拢在怀里,没有一丝犹豫,语气坚定。

      “但只是证明有狼,证据还是太不充分,我相信玉珍姐的推断,这一定是一头独牙的老狼,所以——”

      白玛无奈地摇摇头,宠溺地笑了出来。如果不在这件事上犟到底,他就不叫霍水了。

      霍水把目光刺向得意洋洋的男人,咬牙切齿。

      “今晚,我一定会把这头狼抓住!”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9章 藏獒渡魂(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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