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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林卡的夜晚(二) “哥哥会一 ...

  •   绿色广阔的原野,被风一吹,海一样动了。这让霍水想起他的家乡。

      海上会有赤潮,红红的,一片接一片,爆发式从远处侵蚀而来,以前他还小,不懂事,觉得新奇,一只脚勾在船上,手去捞红红的水面,老父亲脸色不好,后来霍水才知道,赤潮是灾害,会堵住鱼的腮,让它们在生养自己的大海窒息而死,而他们也要赚不上钱、吃不上饭了。

      霍水会想到这个,是因为他坐在草地中心,远处正迎来一片铺天盖地的“黄潮”。

      天凉了,人要加衣,树要御寒,绿衣穿久了,也要褪下来,换上新装。黄色的浪潮从地平线的尽头开始席卷,橙黄橘绿,树的枝、叶的尖、花的茎,草的根,浩浩汤汤暴露在冷风,紧缩、紧缩,飒得一下,天地黄了。秋天来了。

      霍水闭上眼。想象过林卡的样子。他现在试图用一些美好的幻想,来逃避现实。

      小学的郊游,肯定很热闹。一群小团子叽叽喳喳,有人受不了这种吵闹,但霍水挺喜欢的,他喜欢小孩那种不知天高地厚的活力和天真,人长大了,都会有无数个瞬间,想回到什么都不懂的时候。加布,加布是那种看似不在意,实际比小孩还小孩的人,喜怒哀乐,全写在脸上,看他带的行李最多就能看出来,指不定他比梅朵还开心呢。

      白玛呢。想起白玛,一阵暖风吹过来,吹在脸上,像一个柔软的吻。像那个楼梯间的吻。

      霍水心漏跳一拍,兵荒马乱睁开眼睛。

      睁开眼,什么都没了。光秃秃的美景,美依旧是美,可没有人气,好像骤然少了什么。

      远处传来两人哼哧哼哧的喘气。

      霍水回头,疑惑道:“你们在那蹲半天了,干什么呢。”

      两人手里,现在各拿着一把自制小工具,卖力地磨、卖力地钻。

      加布手里拿着一把用鞋带做得弓钻,绑着一把钻杆,底下是一块干燥的软木,开了一个V形缺口,他拿着弓钻,奋力摩擦。白玛则要简单些,一块软木板刻了一条直槽,他只拿了一根硬木棒,在上面来回擦,上面已经擦出了黑色痕迹。旁边堆了一大团雪白蓬松的狗毛,充当火绒——受害狗正趴在地上,嗷嗷申诉。

      钻了半天,除了一丝若有若无的烟,完全没有起势。两人的手都在摩擦中破了皮。

      霍水蹲下来,问:“你们在钻木取火?”

      白玛回:“在野外如果没有火源,很容易招野兽袭击,趁现在天没黑,还是尽早打着好。”

      加布回:“没有火,等会怎么吃饭,我可不想啃生果子。”

      霍水尴尬挠挠脸:“你们怎么打火前不先问问我。”

      加布皱眉:“你还会打火?”

      霍水默默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东西,对准旁边的狗毛。

      咔哒。

      轰得一声,烈焰冲天。人类最初的文明在此重新诞生。

      “我不会,可是我带了打火机啊。”

      两人同时停止手下的动作。对视,沉默无声。

      三人在篝火前团团坐,火上简单用木棍搭了一个小架子,架子上放了一口锅,里面正烧着小溪里取的水。

      霍水笑着调侃加布:“你不仅带了帐篷,连锅都带了,准备这么充分。”

      加布着急反驳:“是梅朵让我带的!她非要去采蘑菇挖野菜,炖汤喝。”

      白玛点头:“听起来挺美味的。”

      咕。大家肚子一齐叫了。

      白玛起身,拿起自己的行李,哗啦哗啦倒出一堆东西——薯片、混合坚果、海苔、卤豆干、牛肉干、肉脯、香肠、巧克力、果冻,巨大一盒草莓蛋糕卷。全是郊游必备TOP1的好物。

      加布挑眉,笑着说:“看来有人做得准备比我更充分。”

      白玛不动声色:“都是梅朵让我带的。”

      加布瞥了一眼地上的东西,没好气说:“我才不吃这些呢,锅都带来了,我要吃热饭,喝热汤。”

      霍水抄起一包薯片,咔擦咔擦嚼起来:“沦落野外还这么挑,我看其实就是你想去摘蘑菇捡野菜吧,还赖给小孩。”

      “才不是呢!”加布仿佛被戳中心事,骤然炸毛,随即转移战火:“你也不说他,那个蛋糕卷分别就是他想吃吧,梅朵最讨厌草莓味的东西,怎么可能是她要的。”

      白玛目移,拒绝给出任何会成为呈堂证供的证词。

      两个人在一边闹,霍水在一旁笑。他想,自己不愧是在场最成熟,最靠谱的大人。毕竟他已经不是第一次遇见这种事了,想当初沦落羊卓雍措,行李全丢,白玛还生死未卜,自己魂都要吓飞了,汗能浸透一件冲锋衣,跟那时比起来,现在算什么。他现在有充足的自信,征服这片无人踏足过的金秋原野。

      霍水自豪,人啊,果然都是在困难中慢慢成长的。

      “笑什么。”加布递过来一个不善的眼刀,“把你的包打开看看。”

      霍水仿佛就在等这个时刻,利落拿起自己的包,痛快展示他作为最年长大人的靠谱——创可贴、消毒棉片、碘伏棉签、无菌纱布、剪刀、一次性手套、布洛芬、氯雷他定、蒙脱石散、晕车药、抗生素软膏......

      加布直直愣在原地。白玛看一眼,倒是笑出来声来,这很霍水。

      “出来玩,你带这些干什么,跟老头似的。”加布嫌弃说,说着还往后挪屁股,像是怕闻到他身上的老人味。

      “你说什么呢。”霍水反驳,“万一有用呢,出去玩哪能不带这些,等没得用你就知道急了。”

      “绝对没用。”

      “绝对有用。”

      “绝对没用。”

      ......

      正吵着呢,桑珠一口咬住霍水的包。啪叽,包的最外侧的拉链被咬开,掉出一个巨大的抄网。

      三人盯着那个巨大的网。长杆环口深兜,墨绿网线挺括,一眼就看出是崭新出品,不是什么仓库扒出来的旧货,上面的价格标还没来得及撕掉呢。

      霍水挠挠头,欲盖弥彰解释:“我这不是想着,郊游的地方要是有小溪,大家可以捞鱼吃嘛,我烤鱼技术很好的。”

      三人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谁也没再说话,齐刷刷坐下来,再次面对独自燃烧的篝火发呆。

      所有人都暗暗藏下这个心照不宣的事实——其实大家都很期待能一起过一个开心的林卡。

      天色渐暗。枯脆的叶子咔嚓、咔嚓,在地面掠过。空气里逐渐有了潮湿的味道,气温在一点点迫降,开始让人有了不太舒服的冷意。

      三人开始为过夜做准备。

      霍水准备搭帐篷,他盘腿地上,捻着那一小张说明书,翻来覆去看,仔细清点零配件,去摆弄那个预弯的钢丝骨架。白玛站在一边,拿着锤子、地钉,霍水流汗了,就帮他去擦,手里提了一盏小露营灯,胳膊举着不嫌累,勤勤恳恳为他照明。加布左看右看,觉得偌大一个旷野,被两人的酸意给挤满了,自己挺多余,他们是怎么能做到这么旁若无人的?

      这两人真的没在谈吗?

      加布单独坐在小锅前,看滚烫沸腾的开水,喝了一碗又一碗,把水当酒喝。他想不通,自己到底哪一点不如白玛兰泽了。

      他喝饱了,撑得慌。起身想去帮忙。

      刚走到霍水身边,咣当——一阵大风刮来,正好把还没打钉帐篷刮了个底朝天,骨架不偏不倚砸在他鼻子上,疼得蹲地哀嚎,半天没缓过来。

      他伸手去捂,一摊手,红的。这一砸不要紧,鼻血竟然都给砸出来了。霍水火急火燎,从包里掏出纸巾,急忙往他鼻子里捅,换来受害者的强烈抗议。

      “嘶,疼——你能不能轻点。”

      他拍开霍水的手,晃晃悠悠起身,要往后退,结果正好挡住了桑珠的路,坏狗挡道强势路过,加布没站稳,一个人仰马翻,又跌到了地上,摔了个大屁股墩。

      “嘶。”

      霍水要来扶,被他一眼瞪回去。

      他又强撑着起身,此时腿踉跄了,手擦破了,脸上也没个完好,塞鼻血的纸掉在地上,血道子从鼻子划到下颚,还在流的淌过嘴唇,从下巴滴下去,配上他这张劲劲的小脸,有一股会激起一些特殊人群施虐欲的、妖冶的美。

      白玛走过来,看他半脸血,愣在原地。

      加布意识都没了半个轮廓,还惦记着要帮忙。他和霍水挺像的一点是,都在莫名其妙的地方有一股犟劲。

      他走向白玛,手还没伸出去呢,就听对面说:“你是要来帮忙吗?”

      这下炸锅了。

      白玛不说还好,一说加布那幼稚的逆反心就上来了:搞得好像是你叫我去帮忙,我才去一样!

      他终于忍不了,气势汹汹撂下一句:谁要帮忙,我是要去找吃的!说完,小孩闹脾气一样顶着一脸血就走了。

      霍水和白玛对视一眼,心想,梅朵都比他要成熟吧。

      霍水无奈说:“你去跟着他吧,马上天就暗了,我怕他又摔着,失血过多昏倒了。”

      “那你。”

      “快搞好了,剩下我自己弄就行。”霍水从白玛手里接过工具。

      “好,那我去了。”

      “诶。”人刚迈出一步,霍水就叫住他。

      “怎么了。”

      把人叫住了,却也不知道说什么,只是本能地舍不得,但有什么舍不得呢,又不是生离死别,怎么连一秒丢舍不得离眼了。霍水觉得自己有些矫情,于是挠挠脸,简单说了一句:

      “你也要小心。”

      “知道了。”白玛回给他一个微笑。

      加布走的不快,手捂着鼻子,边走边流,他真怕等会血流干晕在哪,但狠话已经放下了,他抹不开面,一定要带回点东西来。

      白玛在后面不紧不慢跟着,远远看他。

      两人一头扎进黄昏小丛林,金脆的夕阳,金脆的树,黄澄澄的溪水蛇一样蜿蜒向北方,走在泥土路的叶子上,像踩在刚出炉的薯片,咔嚓、咔嚓。加布在前面走,心不在焉找着果子,这摘一下,那翻一下,心思全不在上面。

      “后面那个,能不能不要跟着我了。”加布不耐烦出声。

      “我只是为了保证你的安全。”

      “不需要!”加布随即加快脚步。

      刚走一会,加布就觉得一阵天旋地转,鼻腔一热,差点跌倒。白玛赶紧跟上来。

      “怎么血还没止住,赶快跟我回去。”

      “我长腿了,想回自己会回!”加布甩开白玛的手,跟一头老黄牛一样,闭眼埋头前进。

      “你能不能别任性了。”

      “任性,我吗。”加布加措回头,表情复杂,那是滔天的愤怒中夹杂着被压抑多年无处发泄的委屈。

      “又不是我做好了约定又一声不吭离开,又不是我说了没法兑现的承诺,又不是我辜负了别人的信任,又不是我轻飘飘走了这么多年后又若无其事出现,白玛兰泽,你搞清楚,到底是谁任性。”

      “加布!”

      “怎么了,现在想给我道歉了,很遗憾,我不接————啊!”

      白玛放下要抓住他的手,闭眼摇头,无奈说:“我是想说,走路要看路,前面有坑。”

      这是加布加措今天第三次跟大地亲密接触,他掉在这个小果子沟,灰头土脸,几片树叶停在他的头顶,长手长脚被狭小的沟挤地没处放。加布屈辱闭上眼,在撂完狠话后摔这么惨,逊爆了。今天特别倒霉,倒霉透了,出门没看老藏历也没拜度母,没想到厄运来的这么快。尤其是那个家伙蹲在坑边,居高临下看着自己的时候,真想死......

      “加布,手给我。”白玛伸出手。

      “不用你管!”

      “哦,是吗。”白玛饶有趣味收回手,笑着看他。

      “那我不管你了,等会儿自己爬回去吧。”

      他在沟里蛄蛹蛄蛹,想换个好起来的姿势,但这个沟又窄又长,就像被卡在一个严丝合缝的抽屉里,没处使力,底下还浸着水,流过屁股凉飕飕的,最糟糕的是——他发现自己的脚扭了,一动就钻心的疼,这下更没法起了。如果没人拉他一把,怕是真要臭在这个地方了。

      眼看着白玛就要走了,加布急了。这个混蛋!刚才还跟牛皮糖一样缠着自己,非要带他回去,这会儿怎么让他走,就真要走了,他分明就是看......

      “等!等一下。”

      白玛计算好了步数,刚好在十步以内,沟里就传来一声极其不情愿的屈辱求救。

      加布加措,十八岁,终于在进入社会的前夕,第一次体会到了无耻大人的卑鄙和可怕。

      白玛背上加布,走在回去的路上。两人沉默不语。

      太阳垂进丘陵的边缘,只露出半个头,金橙的光渐渐变为垂暮的暗黄,等他们走到营地,天大抵也就要完全黑了。

      加布趴在他背上,哪哪觉得别扭,用尽仅存的力气,把上身往后仰,像一条上了岸却还宁死不屈的鱼,挺挺翘着,因为不想环住他的脖子保持平衡,就紧攥住衣领,把人拉得喘不过气。

      白玛往上一颠,扭伤的脚被重力狠狠制裁。

      “啊——疼!你故意的。”

      “我故意的。”白玛大大方方。

      “你,你走慢点,颠的疼。”

      加布大概是真疼了,语气都有点发抖,白玛无奈叹气,又放慢了速度。

      “我先放你下来,把脚踝固定一下吧。”

      “不用,快点回去吧。”加布趴在他身上,闷闷地说。

      一尝到教训,加布就像蔫巴的猫,不凶人也不哈气了,尾巴夹进屁股里,乖乖调整好姿势,手紧扣住白玛的脖子,生怕再有什么闪失。

      背上传来一阵沉甸甸的暖意,呼吸打在脖颈,和记忆里的感觉渐渐重合,一想到过去,白玛不禁笑起来。

      “以前我也是这样背你回家的。”

      “以前是什么时候。”

      “嗯,十年……十四年前吧,那个时候你才四岁,胆子还很小,看到一只小羊都吓得到处跑,但好奇心又重,一看不住,人就不知道哪去了,害得我和玉珍姐要找你一整天,那是你还总喜欢缠着我,叫我哥哥呢。”

      “原来你记得自己走了多久。”

      白玛沉默,良久,轻轻回他。

      “记得啊,怎么会不记得呢。”

      “你这次去冈仁波齐,是去干什么。”

      “奶奶走了,我要替她去转山。”

      加布惊讶:“当时那个志愿者奶奶走了?”

      “嗯。”

      “她……年纪还不大吧,怎么走这么早。”

      “七十一了,心梗走的,没什么痛苦,奶奶人很好,死前不受折磨,大约也是一种福报吧,我按照遗嘱为她安排好天葬,送了她最后一程。”

      “天葬。”加布呢呢喃喃,“你不会想起……那个吗。”

      白玛摇头:“我只是负责安排,没有去。”随后,深叹了一口气,“我没法去。”

      加布埋在白玛的衣领里,闷闷说:“我想也是。”

      天葬。是埋在这些白灾幸存者记忆里对死亡的恐惧,只靠时间的流逝、生命的徒长,并不足以消解这种畏怯。事实上,老扎西之所以远离故乡阿里,来到日喀则定居,就是因为加布也跟白玛留下了一样的创伤。只要呆在那,看到天空、看到秃鹫、就会自然而然想到那堆糜烂的尸骨,想到自己的家人朋友同乡,都在一场大雪中消亡,最后留存于世的证明也被一同啄食殆尽。

      对大多数信仰根深蒂固的西藏人而言,死亡是不恐怖的、天葬是不恐怖的。灵魂不灭、生死轮回。死亡只是灵魂在一站下了车,再急匆匆地赶往下一站,是一次新生的开始。

      恐怖的,是连告别的机会都没有,就被匆匆带走了生命。没有句号,没有悼词,就像这场草草开始,草草结束的灾难。

      “说起来。”白玛换上了较为轻松的语气,转换心情:“霍水去看了奶奶的天葬,据说怕的不行,还吐了。”

      “他?”加布笑着说,“确实能想象出来。他从那个时候就和你在一起了?你们是怎么遇见的。”

      “是他的朋友联系到我,要来做民俗的调研,他是被他朋友......”白玛顿了顿,笑着想了个合适的说辞:“应该是被抓来做苦力的吧。”

      “然后就打碎了你的天珠?”

      “那不能怪他,当时是遇上了地震,天珠是我没放好,他是被连累了。”

      “哦,可是我看他还挺自责的。”加布戏谑。

      “他。”白玛小心翼翼把他的名字含在嘴里,捂热了,再轻轻说出:“霍水就是这样的人。”

      “所以你喜欢上他了。”

      加布一针见血。

      被人这么直白地指出,白玛的心头不禁一跳,酸酸甜甜的感觉膨胀在碎水流光的夕阳。

      “是。”他笑着,大方承认。

      “为什么,因为他傻?”

      白玛沉思片刻:“他确实傻。”

      加布皱眉:“你有异食癖啊,喜欢傻的。”

      白玛反驳:“你不了解霍水,这是他温柔的一种,呃,体现方式,一种义无反顾又有点愚蠢的温柔。”

      加布嗤气:“那我确实不了解,毕竟我可不是同性恋,话说,我怎么不知道你是个弯的。”

      白玛回:“我不是弯的,我对男人可没有特殊倾向,况且我们分开时才几岁,你能知道什么。”

      加布觉得他在左右脑互搏:“不是弯的,还喜欢男人?你什么意思,霍水是女扮男装,那她还扮得挺像那么回事的。”

      白玛耐心解释:“不是,我的意思是。”

      时间经过了漫长的停顿,久到加布觉得他在避重就轻,不想回答这个问题了。就在这时,身下的人轻轻张口,那个声音笃定、毫不犹豫,顺着胸腔的振动传到心口,连他好像也体会到了那种喜欢上一个人的酥麻感。

      “我只是单纯被他这个人所吸引,仅此而已。”

      “哦。”

      不知为何,加布再也说不出任何反驳的话。

      良久,加布又问。

      “你喜欢上他,有他把你天珠打碎的成分吗。”

      白玛沉默。

      “不会吧,真的有?那种吓唬小孩的鬼习俗你也信,你幼不幼稚。”加布大方嘲笑他。

      “你是说那个天珠寄宿着小孩的灵魂,要是被打碎了,灵魂就会一分为二的习俗吗。”

      “那个不是第一版吗。”加布笑着说:“其实有这种说法,不就是大人怕我们太调皮,把天珠磕碎了编的罢了,你忘了隔壁家那个小胖子?有一次出去玩,把天珠摔碎了,以为自己要魂飞魄散了,人直接吓傻了,后来是请了大喇嘛念经,才给治好,之后大人们就不敢再这么吓唬小孩,就改成第二版了。”

      “第二版。”白玛笑着回忆,“是那个天珠被打破,就代表即将出现一个可以接纳你灵魂,并共度一生的人,对吧。”

      “对对。”加布笑道,“你信吗,反正在看来,还是吓小孩的。”

      “我信。”

      加布瞠目结舌:“不会吧,你幼不幼稚。”

      白玛摇摇头:“我只是信任何事的发生,都是一颗已经被埋在命运土壤的种子,所谓的机缘,只是给它一次破土的机会,它要怎么长、长多大、长向什么方向,还是要看自己的选择。离别也好,相遇也好,又或者......再会也好。”

      加布沉默,淡淡回:“所以,不告诉他你对他的感觉,也是你的选择吗。”

      白玛一愣,苦笑摇头:“霍水是一个心思敏感的人,我们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如果他要知道朋友对他有这种感情,自己又没法回应,他应该会……很痛苦,至少在旅途结束前,我不会说。”

      “我感觉他并不讨厌你。

      “不讨厌和喜欢是两种感情。”

      “真能忍。”加布吐槽。

      “忍耐是一种美德。”

      “忍耐是一种软弱的逃避。”

      白玛沉默。他对加布的说法无可否认。或许以上这些说辞都只是为了让自己好受一些的辩解。他或许只是在两人的关系中,选择了一种最保守、最为稳妥的相处方式,来确保不会永远失去他。加布说得对,这难道不是一种软弱吗。

      白玛闭上眼,无奈叹气。

      “喂喂喂,你走路看路,看路!”加布在后面扑腾起来,也不顾脚疼了,使劲晃着他,锁住他脖子,让他往前看。

      “怎么————啊!”
      “啊——————”

      轰隆一声,土屑炸成烟花,扑成一朵蘑菇云。两人挤作一团哎呦着起身,往上张望——好大一个深坑,真亏他们摔下来互相做了肉垫,才没缺胳膊少腿。

      “怎么回事!谁这么缺德在这挖坑。”加布极其败坏,差点拿瘸腿去踢那个土墙,“你也是,想什么呢!走路怎么不看路。”

      白玛目移,狡辩道:“我们扯平了。”

      “现在是说扯不扯平的时候吗,这么深我们怎么上去。”

      白玛朝洞口望了一眼,思索片刻,然后淡定在土坑里坐下:“这个高度凭我们两个肯定上不去了,只能等霍水来救我们了。”

      加布语塞,说实话,他是对霍水不太信任的。但事已至此,别无他法了,于是他只是乖乖坐下,百无聊赖打发时间。

      三十分钟过去。

      加布:“他真的能找到我们吗,我感觉他是那种找人自己会迷路的类型。”

      白玛:“这......我不能保证。”

      加布:“那你还这么信任他!”

      白玛:“但你要相信,他是那种腿都被狼咬掉一只,也会爬着来救我们的人。”

      加布:“好沉重的信任......”

      一小时过去了。天色已经黯淡下来,月亮显露轮廓。。

      加布:“他真的发现我们不在了吗,不会已经自己搭好帐篷自己睡了吧。”

      白玛:“放心,霍水是严重的焦虑症,人不到齐,他根本合不上眼。”

      加布:“我现在怀疑......你真的喜欢他吗。”

      两小时过去了。气温急转直下,蛰伏在丛林的小虫,开始发出和鸣。

      加布穿的薄,此时已经缩成一团,手指冷得打颤,扭伤的脚踝也疼得近乎麻木:“我们不会死在这吧......”

      白玛把自己的藏袍脱下来,紧紧裹在在他身上。

      “不会的。”

      他坐下来,紧贴在加布身边,为他取暖。

      “哥......保护......你的。”

      半梦半醒间,加布闭上眼,遥远的声音在梦中空旷回荡,若即若离,黑夜、大雪,他已经分不清了,都是一样的寂寥,都是一样的寒冷,都是一样的绝望。他站在一片大雪中,看着远方的秃鹫,控制不住自己留下眼泪,他大声哭、嚎啕大哭,泪水染湿了羊毛领的藏袍,但是大人们都在忙,没有时间来管他,他坐在地上,去无力抓握冰凉的雪,手不仅疼,雪还会化,这让他更加不理解眼前发生了什么。

      什么叫妈妈不在了,什么叫大家都不会动了。为什么没有人来安慰他,为什么没有人来跟他说话。

      他哭着,面前忽然出现另一个男孩,蹲下来,抱住他。

      他像是抓住了唯一的浮木,脸埋在他的衣领里,更加肆无忌惮哭起来。口水、泪水、鼻涕、那些他不理解的事情,那些他不得不面对也不得不处理的痛苦,洪水一样,爆发了出来。

      “加布,不要怕。”男孩抱紧他,向他承诺。

      “哥哥会一直跟你在一起。”

      “哥哥会保护你的。”

      “不要怕。”

      “哥哥......会......”

      ......

      “太好了,终于找到你们了!”

      梦骤然惊醒,加布疲惫地睁开眼睛。

      两人一齐往上看,先是一个长嘴筒子——一个粉粉的小狗鼻,还在嗅嗅嗅,然后就是霍水一张沾满土屑、满是担忧好像又沾点泪痕的脸。他提着一盏灯,

      白玛和加布同时一愣。

      那张脸伴随着露营灯的鹅黄的光,盖过了夜晚所有璀璨闪耀的繁星,被他们深深印在瞳孔。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8章 林卡的夜晚(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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