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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琴痕 录音笔的红 ...
录音笔的红点持续跳动着,像一颗极微小的心脏,在昏暗的光线里规律地明灭。
张世凤的声音停顿了一会儿。她端起茶杯又喝了一口,吞咽的声音很响,喉咙里发出“咕咚”一声,像一块石头沉入深潭。叶凡睁开眼睛,看见她正望着卧室墙上那把小提琴出神,眼神空茫,像是透过琴身在看别的什么,看很远的地方,或者看很久以前的时间。
“那把琴,”叶凡轻声问,声音在寂静的屋子里显得格外清晰,“琴头那个磕碰,是我弄的吧?”
张世凤转过脸来,嘴角的肌肉动了动,像是想笑,但那点微弱的弧度还没成形就消散了,只留下更深的皱纹。“你还记得。那时候你才几岁,个儿还没谱架高,踮着脚够琴,没够着,琴滑下来。你大伯一把没接住,磕桌角上了。”
细节像受惊的鱼群,猛地从记忆的深水区翻涌上来。洋灰地被午后的阳光晒得发烫,灰尘在光柱里飞扬,缓慢得像水中的浮游生物。琴滑落的瞬间在他的记忆里被拉得很长,像电影里的慢镜头。他看见大伯的手伸出去,手指修长,指甲剪得干净整齐,指尖因常年按弦有一层薄茧。差一寸,就那么一寸,没够着。琴侧着身子磕在桌子腿上,发出“咚”的一声闷响,不脆,有点钝,像是木头对地面的叹息。他吓得僵在原地,手指绞着衣角,等着意料中的责备。但大伯只是蹲下身,没先看琴,先看了看他,然后才捡起琴,用食指指腹摸了摸掉漆的地方,说:“没事。”
“他真没生气?”叶凡问,虽然心里早就知道答案。
“生什么气。”张世凤摇摇头,花白的发髻随着动作轻轻晃动,“他说,琴是给人拉的,不是供着的。有点伤,才是活物件。供着的,那是死物。”
她又沉默了。这次沉默得更久。厨房水管滴水的嘀嗒声顽强地钻进耳朵,嘀——嗒——,嘀——嗒——。叶凡这次听出了更多的细节:每一声“嘀”清脆短促,“嗒”声则稍显沉闷绵长,间隔稳定得可怕。他忽然想,这声音在这个屋子里响了多少年了?从他们1986年搬进程林里到现在,三十三年。三十三年乘以三百六十五天,再乘以每一天的每一分每一秒,这单调的声音恐怕已经渗进了墙壁的腻子,钻进了洋灰地的缝隙,成了这屋子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就像大伯的琴声,就像李子民偶尔的呓语,就像这个家庭本身沉重而坚韧的呼吸。
“您刚才说,”叶凡小心地选择着措辞,像是怕踩碎满地看不见的玻璃碴,“李子民砸了书柜。是怎么回事?”
张世凤交叠在膝盖上的手,几不可察地微微绷紧了。她松开手指,无意识地抠着裤子的布料——那是一条深蓝色的毛涤裤子,膝盖处磨得发亮,几乎透出底下纤维的经纬。“你大伯走的那年冬天。”她的声音低下去,近乎耳语,叶凡不得不往前倾了倾身子。“2017年冬天,特别冷。暖气总是不热,我烧了个小电暖器,只能暖和跟前一小片。子民那阵子就不对劲了,老盯着你大爷常坐的那折叠椅子看,一看就是半天,眼珠子都不转。我跟他说,爸爸出远门了,过阵子就回来。他不信,也不说话,就是盯着,嘴里有时候咕噜咕噜,听不清说什么。”
她停下来,喘了口气。胸腔里传来呼噜呼噜的声音,像是破旧的风箱在艰难地拉动。
“那天我下楼买菜,去得久了点,市场卖白菜的排队。回来一开门,”她顿了顿,喉头滚动了一下,“看见满地的碎玻璃,亮晶晶的,反射着窗户外头惨白的光。书柜倒了,玻璃门全碎了,碎得粉粉碎。乐谱撒了一地,白的黄的纸页,踩得全是黑脚印。李子民……他就坐在那堆碎玻璃中间,手上划破了,血顺着手指头往下滴,滴在乐谱上,红得扎眼。可他不知道疼,就抱着你大爷的一件旧工装,脸死死埋在里面,肩膀一抽一抽的。”
张世凤的声音哽住了,像被什么东西突然掐住了脖子。她抬起那只布满老年斑和青筋的手,用手背飞快地抹了一下眼睛。手背的皮肤薄得像一层脆弱的纸,能看见下面蜿蜒的蓝色血管。
“他没哭出声,一点声音都没有。就是肩膀在抖,抖得厉害。我过去拉他,他不起来,抱那件衣服抱得死紧,手指头都掐白了。衣服是你大爷常穿的,蓝色卡其布,左胸口袋上还别着厂徽,景恒工具厂的厂徽,红底金字,掉漆掉得差不多了。子民把脸贴在那个厂徽上,眼泪把那一小块布都浸湿了,深蓝色变成黑蓝色。”
叶凡努力想象那个画面:四十多岁的成年男人,智力永远停在四岁,坐在寒冬午后冰冷的洋灰地上,周围是锋利的碎玻璃和散落的乐谱——那些他父亲视为珍宝的、一笔一画抄录的旋律。他抱着一件残留着父亲气息的旧工装,无声地恸哭。冬天的阳光从窗户斜射进来,照在碎玻璃上,折射出冰冷刺眼、毫无温度的光斑。空气里飘浮着旧纸张的灰尘味,还有淡淡的、铁锈般的血腥气。
“后来呢?”叶凡问,声音干涩。
“后来邻居听见动静,上来帮忙。两个年轻小伙子,住楼上的,把子民扶起来。我给他包扎手,手心里扎了好几片玻璃碴子,我用镊子一片一片夹出来,他一点不闹,特别乖,让抬手就抬手,让低头就低头,眼珠子还是直勾勾的。包好了,纱布缠得厚厚的,他又蹲下去,去捡地上的乐谱,一张一张捡,捡起来用手掌抹平,叠整齐。有的谱子被玻璃划破了,从中间裂开,他试着把两边对起来,对不上,就急,喉咙里发出‘啊啊’的声音,像受伤的动物。”
张世凤又拿起茶杯,这次她喝得急,水呛进了气管,猛地咳嗽起来。咳嗽声干裂、空洞,像是要把整个肺都从胸腔里掏出来。叶凡站起来想给她拍背,她摆摆手,自己撑着膝盖,弯下腰,脸涨得通红,咳了半天才渐渐平息,只剩粗重急促的喘息。
“那天晚上,”她缓过气来,声音更哑了,“他就开始砸东西。不是发疯那种胡乱砸,是……有目的的。专砸你大爷的东西。绘图的工具尺,木头做的,他抓起来往墙上摔,断成两截。厚厚的《机械设计手册》,他撕,一页一页撕,撕不动就用牙咬。你大伯在二宫的演出照片,从相框里抠出来,一点一点撕成碎片,碎得拼都拼不起。我拦不住,他那时候力气大得吓人。最后……最后他抓起那把小提琴——就是你大伯教你拉琴时用的那把,举起来,举得高高的,就要往地上砸。”
她的眼睛红了,浑浊的眼球上布满血丝,但没有泪水流下来,只是红得骇人。
“我扑过去抱住他的胳膊,我说,子民,这个不能砸,这个是你爸爸的命。你砸了,爸爸就真的回不来了。”
她停下来,深深地吸气,胸口剧烈起伏。
“他停住了,就那么举着琴,低头看我。看了好久好久,眼睛里的狂暴一点点褪下去,换成一种……一种我形容不出来的空洞和悲伤。然后他把琴轻轻地、轻轻地放在床上,好像那不是木头和琴弦做的,是什么一碰就碎的宝贝。放好,他转身走了,走到你大爷常坐的那把折叠椅子前,‘扑通’一声就跪下了,额头抵着椅子腿,一动不动了。就那么跪了一夜。我拉他,劝他,他像块石头。第二天早上,他发烧了,烧到四十度,说胡话。送到医院,医生说,是急性应激障碍。建议住院治疗,系统治疗。”
“所以送去了安定医院?”
“嗯。”张世凤点点头,动作迟缓而沉重,“办了住院手续。我每天都去,坐公交车,倒两趟车,单程一个多小时。去了他也不认识我,大多数时候就坐在床边,看着窗户外面,一看就是一天。有时候嘴里会哼调子,是你大爷常拉的曲子,《小草》《茉莉花》《渔光曲》。护士说,他哼得还挺准,调子都在,尤其是那个《小草》,他会唱。”
叶凡想起录音里伯娘说过的话:“子民小时候,你大爷一拉琴他就不闹。”音乐,旋律,那些看不见摸不着的振动,竟然是这个智力残缺的孩子与他父亲之间最深、最稳固的连接,甚至超越了语言,超越了日常的认知。现在,父亲不在了,子民的世界崩塌了一半,剩下摇摇欲坠的另一半,全靠那些刻在潜意识里的旋律,那些肌肉记忆般的哼唱,勉强支撑着。
“我去看他,”张世凤的声音更轻了,像是怕惊扰什么,“他也不看我,就盯着窗外。有次我给他削苹果,喂他吃,他突然停下来,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我,嘴里含糊糊地叫了一声……‘爸’。”她顿了顿,喉头滚动,“就那么一声,再没叫过。然后又转过去看窗外,嘴里开始哼歌,哼《小草》。哼得不成调,断断续续的,但那调子……是他爸爸常拉的。”
叶凡感觉胸口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他想象那个画面:一个四十岁的男人,坐在精神病院的病床上,对着窗外的槐树,用破碎的调子哼着父亲教的歌。阳光照在他身上,却照不进那双空洞的眼睛。
“他现在……好些了吗?”
张世凤摇摇头,花白的发髻微微晃动。“还是那样。不认识人,不说话。偶尔哼歌。医生说,他这样的情况,能稳定住,不闹,就是最好的了。”她停了一下,看向叶凡,“你想去看看他吗?今天下午探视时间刚好。”
叶凡沉默了。他想起那个瘦小苍白的男孩,又想起伯娘描述的坐在碎玻璃中的成年男人。他发现自己有些害怕,害怕看到那双没有焦点的眼睛,害怕面对那种彻底的、无法跨越的隔阂。
“我……”他开口,声音有些干涩,“今天可能不太方便。下次吧,下次一定。”
张世凤看了他一会儿,眼神平静,没有责怪,也没有失望。她只是轻轻点了点头:“好。你有空再说。”
谈话似乎在这里自然地告一段落。厨房水管的滴水声再次清晰起来,嘀——嗒——,嘀——嗒——。阳光在屋子里缓慢移动,从黑白照片上移开,爬到了沙发上,照亮了那块蓝色的旧床单。床单上细小的牡丹花纹,红色早已褪成了暧昧的浅粉色,像是被时光反复漂洗掉了所有鲜艳的记忆。
叶凡的目光,又一次被吸附回墙上那把小提琴。松香盒还挂在琴边,是一个小小的、深色木盒,用细细的麻绳拴着。他想起小时候,大伯教他擦松香:用琴弓在琥珀色的松香块上来回摩擦,要均匀,力道要适中,太厚了声音发噪,太薄了又打滑。松香粉在阳光下飞扬,像某种金色的、有魔法的灰尘,落在谱架上,落在洋灰地上,落在孩童好奇的睫毛上。
“伯娘,”他说,声音不自觉地放轻了,像是怕惊扰什么,“那把琴……您刚才说,想着该给谁。”
张世凤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她看了很久,久到叶凡以为她没听见,或者听见了但不愿回答。然后,她慢慢地、有点摇晃地站起来,走到卧室门口,推开门。她踮起脚——这个简单的动作让她瘦小的身体晃了一下,叶凡下意识站起身想去扶,她摆摆手拒绝了——伸手够到了琴。
琴取下来了。她抱着走回来,不是拎着,是抱着,双臂环抱,像抱着一个婴儿,或者一件易碎的瓷器。琴身在午后变化的光线下,呈现出极其复杂的色泽:不是简单的深棕,而是在深褐的基底上,隐隐透出金红、暗紫和琥珀色的光泽,木纹如水波,又如年轮,一圈圈荡漾开来。这是时间才能赋予的颜色,是无数个日夜的演奏、无数次手指的抚触、无数种情感共振的沉淀。
她把琴轻轻放在叶凡面前的饭桌上。琴盒还在卧室床底下,她没去拿,就这么让琴裸露着,毫无防备地展现在昏黄的灯光下。四根弦松垮地搭在乌木的琴码上,指板被岁月和汗水浸润得乌黑发亮,那是成千上万次手指按压留下的、无法磨灭的痕迹。
“你大伯说过,”张世凤的声音很轻,像是怕被墙偷听了去,在诉说一个珍藏多年的秘密,“这琴,要是他不在了,就送给真正爱琴的人。不能搁着,搁着就死了。琴得响,就像人得喘气。”
叶凡的手指在膝盖上动了动。他想去触摸那光滑的背板,感受木纹的凹凸,感受琴颈被手握出的弧度,但他没敢。那琴身上承载的东西太重了。
“我不算……”他艰难地开口,喉咙发紧,“我后来……没坚持。”
“但你学过。”张世凤看着他,眼神平静却有力,“你大爷教过的孩子里,他跟我说过,你是最有灵气的那个。耳朵好,音准抓得准。就是心思活,坐不住。”
这话像一根极细的针,精准地刺进叶凡心里某个最柔软、也最愧疚的角落。他想起那些被浪费的周六下午,窗外的孩子们在空地上追跑打闹,喊叫声、嬉笑声像潮水一样涌进来。他坐在谱架前,心思早就跟着风筝飞上了天。大伯从不骂他,也不说重话,只是看着他,然后说:“再练五分钟,就五分钟,练完这段,咱们就歇。”五分钟常常被巧妙地延展成十分钟,半小时。等他终于磕磕绊绊拉完规定的段落,大伯会从抽屉里摸出一块用廉价玻璃纸包着的水果糖,酸梅味的,有时是黄油球儿,剥开,递给他。糖很甜,甜得有些齁嗓子,但在那个物资并不丰裕的年代,那是孩子能得到的、最直接的奖赏。
“我后来……连吉他都……”叶凡说不下去了。那把红棉吉他,也在储物间里蒙尘。
“吉他你也带来了。”张世凤说,语气里没有责备,只有陈述,“2002年夏天,最后一次来。你大爷给你写了谱子,厚厚一沓,你还记得吗?”
记得。那些工整的六线谱,他还留着。叶凡点点头,说不出话。
张世凤的手轻轻放在琴身上,苍老的手指,皮肤松弛,布满深褐色的老年斑。她的指尖极其轻柔地划过琴身侧面的曲线,像在抚摸婴儿柔嫩的脸颊,或者情人熟睡中的眉眼。
“这琴……我有时候看着它,就在想,该给谁呢?”她像是在问叶凡,又像是在问自己,“搁在我这儿,它就是墙上一个物件,一个念想。可琴不是供着的。它得响。”
叶凡的喉咙像被什么东西死死堵住了,呼吸困难。他看着那把琴,看着琴头那个小小的、因他而生的磕碰,看着指板上被岁月磨出的光滑凹陷,看着琴弦上细微的磨损。这不是一件“乐器”,这是一件有生命的“器物”。它记得李鹏程左手拇指的温度,记得他运弓时的呼吸节奏,记得那些从它腹腔里流淌出来的、或欢快或忧伤的旋律,记得这个家庭半个多世纪的悲欢离合。
他伸出手,指尖在空中悬停了一会儿,终于轻轻落在琴身上。木质的触感温润,带着时光打磨后的光滑。那个小小的磕碰处,漆面不平整的触感异常清晰。
“我怕……我不配。”他低声说,这句话几乎耗尽了所有力气。
张世凤笑了。这次是真真切切的笑,虽然很淡,但嘴角扬起,眼角的皱纹像经霜的菊花,层层叠叠地绽放开来。
“傻孩子。”她说,声音里终于有了些温度,像冻土下悄然涌动的暖流,“琴就是琴,没有配不配。你大伯要是听见你这话,该说你了。他说过,艺术这东西,最怕的就是‘配不配’这三个字。工人能不能拉琴?能。穷人能不能爱音乐?能。喜欢,就去碰,就去弄。心里有,手上才能有。这才是对的。”
叶凡抬起头,看着伯娘。她的眼睛在笑,虽然依然浑浊,但深处似乎有微弱的光亮起。那一瞬间,叶凡仿佛穿透了时光,看见了四十多年前那个年轻的、穿着工装的女工,在自行车厂喧闹的车间里,一边手上麻利地装配零件,一边偷偷哼着广播里放的歌,手指在车架上不自觉打着拍子。
他收回手。琴静静地躺在桌上,在午后斜射的光线里,像一个沉睡的生命。
“您说的对。”他说,声音不大,但异常清晰,“琴得响。”
张世凤点点头,没再说什么。她站起身,小心地抱起琴,像来时那样,双臂环抱着,走回卧室。叶凡听见她踮脚挂琴的声音,轻微的“咔哒”一声,琴又回到了墙上,回到那个它悬挂了三十多年的位置。
叶凡也看了看手机,下午三点多。他说:“我该回去了。”
他们又坐了一会儿,没再说话。厨房水管滴水的声音,嘀嗒,嘀嗒,像是这个屋子唯一还在流动的时间。最后,叶凡站起身,把录音笔关掉,收进口袋。红色的光点熄灭了。
张世凤送他到门口。楼道里依然昏暗,声控灯依然不亮。叶凡用手机照亮,一步步走下楼梯。张世凤站在门口,看着他下楼。
“伯娘,您回吧,别送了。”
“好。路上慢点。”
叶凡走到二楼转角时,回头看了一眼。张世凤还站在门口,瘦小的身影嵌在门框里,背后是屋子里昏暗的光。她抬起手,轻轻摆了摆。
叶凡也摆摆手,转身继续下楼。
走出单元门,午后的秋阳依然有些刺眼。程林里小区还是记忆中的格局:一排排六层红砖楼,像巨大的、褪色的火柴盒。楼与楼之间距离狭窄,横七竖八拉着各色晾衣绳,挂满了衣服、被单,在微风中轻轻晃动,像万国旗。几个老人坐在树荫下的塑料小方桌旁打扑克,马扎矮小,茶杯就放在水泥地上。
叶凡穿过小区,回头看了一眼那栋熟悉的红砖楼,四楼那个窗户,窗帘半掩着。
然后他转身,走进秋日午后倾斜的阳光里。
作者:赵同
自在之心,不拘一格,比上不足,兴之所至。万年太久,只争朝夕,乐于折腾,即是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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