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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金苹果与金苹果与金苹果 还有个艾吉 ...

  •   谁知道那玩意儿——

      李灼阳张口就要反驳。不过仔细一想,他对金苹果的熟悉,应该不是没有来源。

      初中时断断续续玩的刺客信条系列,主角们追求的好像就是这东西。

      但有鉴于蝙蝠侠刚刚差点说出他和晓月的关系,他现在可没有配合的心思,便只是抱臂瞪着蝙蝠侠。蝙蝠侠环视了一圈餐厅中的两人。继续说道:

      “金苹果是上古时代更高文明遗落在地球的东西。传说只要启动它就可以召唤神明,与之通话,甚至扭转现实维度。

      “如果让有心人得到它,那么整个临江市,甚至华夏国,或许都会遭受灭顶之灾。”

      李灼阳撇撇嘴,不以为意。

      你说这些谁懂啊?

      这种话听起来实在是太像美漫的开头了。他甚至都能想象得到画面:

      一个大格子框住一只举着金苹果的手,用非常小的字写下来蝙蝠侠的那些台词,再用小方框框上;最后涂上刺眼睛的红配绿,把手心当中的金苹果用各种特效画得闪闪发亮。

      “并且,金苹果在现实中产生的波动,联系到了你的身上。”

      李灼阳睁大眼睛,看到蝙蝠侠毫无情绪波动的目光,紧紧锁定住自己。

      “那你又是怎么知道的?”

      他下巴一扬,迅速变回兴致缺缺的样子,尽量掩饰自己对这条消息的在意。

      蝙蝠侠十指交叉的动作没有变。他只是微微抬了一下头,让蝙蝠面具下面的皮肤多露出来了一点,就让他那冷硬的气质微妙地变得柔和了一些。

      “因为我曾经得到过金苹果。”

      从他那张钢铁面具底下,缓缓吐出让李灼阳大为惊讶的话,

      “它给我的感觉很像魔戒。

      “刚开始,你会对它不屑一顾;随着时间推移,它变得越来越迷人,你的心渐渐为它着迷;到最后,你会迷上研究它。几个星期,几年,甚至一辈子。

      “你会非它不可。”

      蝙蝠侠的身子又向前弯了弯,头盔上的蝙蝠尖耳在灯光下变得更锐利。

      “就是这样一个金苹果,当它消失前的最后一刻,在我的电脑上留下了一个人的资料。

      “那个人就是你,李灼阳。”

      蝙蝠侠的蓝眼睛在灯光下无比深邃。

      “我希望你,和你的朋友,能帮助我找到它。”

      李灼阳缓缓张大嘴巴,又缓缓合上。

      今天一整天经历的事情太多了,他得消化一下。

      首先,哪怕金苹果存在——它也绝对没理由给出自己的信息!要知道李灼阳上次打开刺客信条游戏也是在初二期中考之前,往后基本没碰过。

      即便要给,难道不应该是现在活跃的刺客信条玩家吗?

      不对。

      他脑中闪回龙晓月在榆树荫下的笑容。

      晓月……

      得把这事从她身上引开。

      这样想着,李灼阳坐起身子:“这么危险的东西,你就随便让我这个小孩去找?你今天叫我拿到手,我明天就给它撇了。”

      蝙蝠侠眨了眨眼睛。

      “你可不是一般的小孩子。”他说道,“至少在哥谭市,像你们这样年纪的小孩已经开始学着装大人了。”

      李灼阳朝他挥挥手:“拉倒吧,这里是华夏。我们华夏自有国情在此!”

      李原咳嗽两声:“几个月前金苹果的痕迹出现在临江市附近,但此前从未在现实中出现过。他还只是普通的中学生,不清楚也是正常的。”

      蝙蝠侠看了看李原,没有再继续话题,而是起身又盛了一碗蘑菇汤。

      李灼阳也站起身。

      “给我留点!”

      他毫不犹豫地盛完了剩下的全部蘑菇汤。

      等到这顿饭吃完,李灼阳紧盯着蝙蝠侠端起碗筷去洗碗池,主动刷完自己的碗,又回到李原平时住的房间关上门。

      开眼了,蝙蝠侠会洗碗!

      听着房间里面没动静了,他才愤愤收拾碗筷,拧开水龙头。等搓洗得差不多,李灼阳一扭头,李原正悄无声息地站在自己身后。

      把他吓了一跳。

      “收拾东西,到我房间住。蝙蝠侠得住你那屋。”

      李原交代完就回了房间,留下李灼阳大声惨叫。

      一想到自己的床上以后要躺个大老爷们,李灼阳就不由打了个哆嗦。但是让客人住书房也不是待客之道,他只好提前回到房间,打包自己的东西。

      好在他的东西不算多,尽是些漫画书,小说,以及小时候在兴趣班做的一些丑到爆的手工玩意儿。

      但是有一样他得拿走。

      李灼阳从旧书堆中拿起一本和房间配色格格不入的粉色笔记本。它的封面上画满了卡通樱桃,用来扣紧封面的带子是米白色的。

      这是他和龙晓月的交换日记。

      龙晓月——从初中到高中,甚至李灼阳毫不怀疑,哪怕到了大学——她的作文肯定都会是班上成绩最好的。

      他第一次对龙晓月的作文有记忆,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春日午后。教室外面树影婆娑,语文老师让龙晓月上台。朗读她的作文。

      那是在小学还是初一,李灼阳有点不记得了。但他记得那天下午,温柔的春日阳光在龙晓月的头发上镀了一层近乎神圣的光泽。而在和煦的春风里,她缓缓地念诵道:

      “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这让我想起了……”

      事实上李灼阳只记得这样一句诗。他记得龙晓月在念诵这句诗时的神情,在春风中是那样温柔,仿佛与阳光融化在一处。

      打那以后,他就开始试着像龙晓月那样阅读课外书。但是很遗憾,那些名著他实在是念不下去。

      比如那本《百年孤独》,李灼阳毫不怀疑:倘若把书名和文章中的人名长度互换,那这本书肯定不会是名著,而是被列在各种公众号里,给文青书架撑场面。

      所以他只好曲线救国,转而研究《九州缥缈》和《起肖时代》。得益于作家青面兽,李灼阳作文的成绩总算能看了。终于有一天,他用里面的句子拼了一首诗,拿给龙晓月看:

      你眼中的狮子
      正淋着高架桥上的雨
      迈巴赫的车尾灯
      和摘花跳板打枣子
      会在哪一瞬间
      叩响你的心田?

      龙晓月从座位上抬起目光注视他的时候,李灼阳觉得教室里热得要命。

      这是他们交换日记的开始。

      虽然起先只是龙晓月半开玩笑的一句:“要不我把我看的书都借给你参考一下?”

      李灼阳忙不迭答应下来。他下劲研究了龙晓月给出的书单,再趁着大课间来到龙晓月桌旁,一本一本地跟她唠叨关于这些书的读后感。

      说得兴起,他就一屁股坐下去,把龙晓月身旁的同桌挤走。

      后来,也许是同桌向龙晓月抱怨了——在某个大课间的时候,龙晓月问他:

      “你如果特别想说的话,要不就写下来?”

      接着递给李灼阳的,就是他现在手里捧的这个,满是少女心的日记本。

      当时正是交换日记流行的时候,于是他们就向那些剧里的学生们一样,一人一天,互相交流着彼此的心境和日常。

      李灼阳暂时没有多想,为什么龙晓月不和其他女生去玩这个?毕竟他知道,她其实一直不是擅长交友的性格。反正自己跟她一块长大,愿意跟自己玩倒也是好事。

      而且他们两家住在对门,今天写完了,明天再传给她就是。

      这样想着,李灼阳美滋滋打开日记本,开始写今天的事情。一顿龙飞凤舞之后,他往前翻了一页,开始阅读龙晓月昨天的日记。

      毕竟异性隔阂,以往这些日记都不会太过详细,只是挑几件事情点到为止。但今天李灼阳注意到,龙晓月的笔记似乎有些雀跃,连带着它上面的文字也飘了起来。

      只见日记上赫然写道:

      “我的灵境似乎越来越厉害了。昨天,我好像看到艾吉奥在临江市的屋顶飞跃。当然,这只是一眨眼的事。可是他的白袍下摆,就像雄鹰的飞羽,在天空中为云彩画出轨迹……”

      李灼阳啪的一声合上日记本,只觉心中怦怦直跳。

      艾吉奥?

      《刺客信条》主角?

      在金苹果出现在临江市的当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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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九月份会开新文,正式开文时将在这里更新详情,喜欢请点点作者收藏支持一下~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