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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神父克拉苏·提图斯(二) 宋稷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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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稷走到自己的位置,他开始往常的宣读和祷告,中途他抬起眼看向人群,目光被后排的一个男孩吸引过去,那是一个非常漂亮的男孩,年纪看起来和德斯坦斯差不多大,大约十四岁左右,他有一头黑色的头发,耷拉在耳朵的两边,他有一双黑色的眼睛,含情脉脉又诱惑力十足,他漂亮的就像是主派来人间的天使,是美神在人间的降临,在这之前,宋稷一直觉得德斯坦斯是他见过最好看的人。
宋稷有那么一秒愣住,这个男孩在此之前从未来过。信徒们抬眼看向他们敬重的执事,男孩露出意味深长的微笑,像是一个恶作剧成功的得意。宋稷稳了稳,接着和众人进行祷告。寒风从远处吹来,将地上的积雪卷起,雪粒在空中飞舞,将宋稷宽大的祭衣吹起,信徒们将脖子缩了缩。
弥撒结束,众人离去,只有那个漂亮的男孩依旧坐在原处,他漂亮的黑色眸子里闪着白色的光芒,雪花落在他黑色的外套上,像一尊镶钻的雕塑。男孩的眼神里是来自魔鬼的诱惑,让宋稷忍不住靠近,他不想靠近,直觉告诉他这个人很危险。宋稷刚转身,男孩清冷的声音透着风雪从背后传来,“马格努斯执事,”宋稷再次回头时,男孩站起身来,他走向宋稷,“请问克拉苏神父在吗?”。
宋稷下意识的垂眸,他回答,“这位先生,请问您找他有什么事情?”,男孩用手掸去头上的积雪,他说,“我的爱人生病了”,这句话宋稷的内心仿佛被什么堵住了一般,也许是寒风太过凌冽,将他的喉咙冻住。男孩继续说,“我想在克拉苏神父这里求一份圣餐给他”,听到这个男孩嘴中的“他”,宋稷的喉咙肌肉松弛下来,但他的心里依旧堵得慌。
宋稷回答,“克拉苏神父生病了,如果你需要的话,我可以将天主赐福的圣餐给您”,男孩的脸上露出一丝失望的表情,他问,“神父,也会生病吗?”,宋稷认真而严肃地回答,“主保佑世间万物,不是为了让人类免于生而为人的痛苦,而是为了让人类在经历磨难之后依旧有站起来继续活下去的勇气”。
男孩脸上的失望消失,他虔诚的跪在地上“请主保佑我的爱人早日康复”,天上的雪突然就下大了,如同羽毛般的雪从远处的旷野飘过来,天地之间,万籁俱寂,男孩抬起头,雪花从他瓷器般的脸上滑落,这场大雪落在男孩的眼睛里,也落在宋稷的心里。“请马格努斯执事赐予我圣餐”,男孩张开修长的双手,手指细长,骨节分明。那是宋稷活了十六年以来,头一回感受到什么叫做羡慕,甚至嫉妒。
男孩乘坐的马车消失在风雪之中,满天的鹅毛大雪将车辙印掩盖,似乎这一切不过是他的梦,宋稷走进教堂,他跪在主的神像前,虔诚忏悔。德斯坦斯站在宋稷的身后,他的脸上带着一种和蔼可亲的笑容,和他的年纪不相符合。“马格努斯,安娜女士过来了”,宋稷抬起头,有些茫然。“艾米丽太太的女佣”,德斯坦斯温柔地提醒,宋稷站起身来看向身后空无一人的教堂,德斯坦斯轻声说,“她在门外”,宋稷问,“外面雪那么大为什么不让她进来等?”,德斯坦斯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看了一眼主的神像,宋稷顿时明白了!
宋稷走到教堂外,一个穿着围裙身材健壮的女人站在门口,她的头发盘起来,用黑色的布牢牢包裹,看起来精明能干,她刚看见宋稷,宽大的鼻翼动了动,似乎是有些生气,嗓门粗大地嚷嚷,“克拉苏神父在吗?”,“他生病了,安娜女士,您有什么需求,我乐意代劳”,宋稷耐心的对安娜女士解释,可他的眼神却望向道路的尽头,那里灰蒙蒙的一片,正飘着雪。
安娜女士继续大声嚷嚷,“那艾米丽夫人的弥撒怎么办?这两天夫人明显变得萎靡不振”,宋稷将视线收回来,他看向安娜女士,像做出承诺那样,“我今天下午会去一趟艾米丽夫人家”,“你?”安娜女士用怀疑的目光上下打量着宋稷,他显然不太相信眼前这个看起来不过十七岁不到的男孩,他看起来太年轻了。德斯坦斯在一旁说,“这是替克拉苏先生做弥撒的执事,马格努斯,克拉苏神父最信任的人”,安娜女士显然不太相信,但她依旧生着气离开了。
宋稷走进克拉苏神父的房间,房间很小,只有一扇窗,窗户半开着——那是德斯坦斯刚才按照他的请求打开的。微弱的气流从窗缝里挤进来,带着外面积雪融化时湿冷的气息,勉强搅动房间里沉闷的、混着药味和汗味的空气。克拉苏神父的烧已经退了,他的额头上不再滚烫,呼吸也比昨天平稳了许多,变回正常的、浅浅的一吸一呼。但他的眉头依然紧紧地锁着,两道眉毛拧在一起,像是被什么东西攥住不肯松开。他的嘴唇微微发白,嘴角向下撇着,整张脸上写满痛苦,他身体的热度已经退去,这种痛苦更像是来自更深的地方,来自梦境深处,来自一个他在沉睡中无法逃脱的东西,他依旧紧闭双眼。
宋稷跪在克拉苏神父的床前,他的膝盖碰在冰凉的石板地面上,黑色长袍的衣摆铺散开来,像一片摊开的暗色水渍。他伸出双手,握住神父的手——那是一只短小肥厚的手,指节粗圆,掌心厚实,手背上布满老年斑和青筋,指甲修剪得很短很整齐。这只手曾经在弥撒中举起圣餐的面包,曾经在寒冷的冬夜里牵着他走过小镇的石板路,曾经无数次按在他的头顶,为他祝福。
宋稷握着那只手,像一个做错事的孩子。他低着头,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克拉苏先生,我今天做错了一件事情。我想——我也许并不适合做主的使者。”他说完这句话,等了很久,等一个回应,等一声叹息,等那只短小肥厚的手反过来握住他的手,像从前无数次那样,轻轻拍两下,然后说一句“孩子,没有关系的!”
但克拉苏神父依旧在沉睡之中,没有任何反应。他的呼吸平稳而缓慢,眉头紧锁,嘴唇微动,像是在梦里说着什么听不见的话。他不知道宋稷来了,不知道宋稷跪在他的床前,更不知道这个他一手带大的男孩,刚刚犯了一个只有他自己知道的错。宋稷松开手,他站起来,看了克拉苏神后一眼,转身走出房门。
宋稷收拾好东西,准备前往艾米丽夫人家。从教堂到艾米丽夫人家,要穿过小镇西边的街道,再沿着一条被落叶和枯枝覆盖的小路走进森林,穿过大半个林地,走到森林靠近沼泽的边缘——那里孤零零地立着一间木屋,就是艾米丽夫人的家。艾米丽夫人独自居住在小镇西边的森林中,森林往西走,有一大片沼泽——那片沼泽是整片林地最深处的禁区,当地人很少踏足。沼泽的边缘长着歪歪扭扭的柳树和芦苇,水面浑浊发绿,常年弥漫着一层薄薄的雾气,夏天生出数不清的蚊虫,冬天则结上一层灰蒙蒙的薄冰。偶尔有气泡从水底冒出来,“咕噜”一声在水面炸开,释放出一股腐烂的、甜腻的、让人反胃的气味。
艾米丽夫人曾经的丈夫是一个木匠,同时卖柴火——他不是什么手艺精湛的匠人,做出来的桌椅板凳歪歪扭扭的,卯榫经常对不齐,但价格便宜,镇上的穷人们倒也愿意买。他更大的营生是卖柴火——每年秋天他会赶着借来马车进森林,把可以用来燃烧的枯木和断枝收集起来,堆满整辆车,然后拖到镇上的集市去卖。他们住在森林靠近沼泽的边缘,木屋不大,两室一厅加一个厨房,屋顶盖着木瓦,墙面刷了白灰,但因为潮湿,白灰经常剥落,露出里面深色的木头。
屋前有一小片草地,屋后就是密密匝匝的树林,屋旁有一条窄窄的小路,通向沼泽。大概在几年前,艾米丽夫人的丈夫离奇失踪在森林之中。根据艾米丽夫人在众人和前来调查的警察面前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声泪俱下的口述,众人拼凑出来一个真相——或者说,拼凑出来一个“她讲述的版本”。
那是一个炎热的午后,夏天快要结束了,但暑气依然逼人,空气闷热得像一团湿棉花糊在人的身上,让人喘不过气来。蝉在树冠里歇斯底里地叫着,一声盖过一声,叫得人心烦意乱。艾米丽夫人和她的丈夫吃过面包煎香肠之后,厨房的洗碗槽中放着满是食物残渣的盘子和刀叉——油腻的酱汁凝固在瓷盘的边缘,刀叉上沾着棕色的酱渍,洗碗槽里飘着一层油花。她的丈夫没有要洗的意思,他自己吃完就放下刀叉站了起来,而艾米丽夫人也丝毫没有要收拾的意思——她才不会在这个鬼天气里把手泡进油腻的水里。
艾米丽夫人坐在门前廊下的摇椅上,昏昏欲睡。摇椅“吱呀吱呀”地晃着,晃得人眼皮发沉。她手中织着一件小小的毛衣——那是给豆豆做的,浅棕色的毛线,小小的一件,比她手掌大不了多少。她的手指机械地翻动着毛线针,眼睛却已经对不准针脚,织进去的每一针都歪歪扭扭的,不过她不在乎,反正豆豆穿着也不会嫌丑。
豆豆是艾米丽夫人家养的几条狗中最机灵的一个。艾米丽夫人家养了四条狗,其中一条是白色的——长长的毛卷着枯枝烂叶,浑身散发着恶臭。那条白色的狗曾经也是一条漂亮的狗,雪白的毛蓬蓬松松的,走起路来像一朵行走的云。可自从她生了豆豆和拉拉之后,就变得又懒又蠢——整天趴在角落里睡觉,毛也不舔了,眼角糊着眼屎,牙齿上挂着口水,身上的白毛打成了结,里面裹着泥巴、草籽和不知道什么时候粘上去的刺。她看起来病恹恹的,好像活不过今年的冬天——但你这么说她时,她又会慢吞吞地抬起头,用那双浑浊的、无精打采的眼睛看你一眼,然后又趴下去睡觉,好像在说“关你什么事”。
白色的狗是两个孩子的母亲,还有一只狗不在艾米丽夫人的身边——它喜欢去树林里面冒险,偶尔会打一只兔子回来,叼着兔子的后颈摇着尾巴走到艾米丽夫人的丈夫面前,邀功似的把兔子放在他的脚边。那是一只黑色的大狗,骨架粗壮,肩膀宽阔,走起路来虎虎生风,眼神里带着一种属于野兽的、不安分的光。艾米丽夫人的丈夫最喜欢这只黑色的大狗——也许是因为他在这只狗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缺少的东西:力量、胆量、自由、不受约束的野性。
它同时也是两个孩子的父亲。不过它并不喜欢两个黑白相间的小家伙——从来不带豆豆和拉拉玩耍,甚至有时候会对两个孩子大打出手,就因为两个孩子吃了它碗里的食物。它会龇着牙低吼,然后一巴掌把豆豆扇出去,豆豆“嗷”的一声滚到草地上,委屈地呜呜叫着,但过一会儿又没心没肺地追蚂蚱去了。
拉拉是个女孩,也是妹妹——似乎是遗传了她母亲的蠢和懒,看起来呆呆的,连吃饭都找不到自己的饭盆,经常站在黑色大狗的饭盆前面发呆,被黑狗龇牙赶走之后,又跑到白狗的饭盆前面发呆,最后还是豆豆用鼻子拱着她的屁股,把她拱到了属于她的那个饭盆面前。拉拉低头吃了两口,吃的是什么味道她自己大概也不知道。
最后一只活泼乱跳的狗叫豆豆,是哥哥。它的额头上有一块圆形的黑色胎记——圆圆的,像被人用墨水在它的脑门上盖了一个章。它是一只非常机灵的小狗,尾巴永远摇个不停,眼睛骨碌碌地转,不是在追蚂蚱就是在追蝴蝶,追不到也不气馁,换个目标继续追。它会叼着树枝跑到艾米丽夫人面前,把树枝放在她的脚边,然后歪着头看她,尾巴摇得像螺旋桨——那意思分明是“扔出去,我去捡”。通常逗得艾米丽夫人哈哈大笑,因此在养的这四只狗里,她最喜欢豆豆。
此刻——艾米丽夫人躺在摇椅上,她的眼皮耷拉着,有些犯困,白色的狗在房角的草地上打着呼噜,一阵阵恶心的臭味从那边飘过来,混着夏天的热风,像一只无形的手在艾米丽夫人的鼻子底下搅来搅去。黑色的狗吃过饭就溜进房后面的森林,早已不见踪影。拉拉躺在摇椅下面睡觉,小小的一团,呼吸均匀,偶尔蹬两下腿,不知道梦见了什么。而豆豆则在草地里追着蚂蚱,一个扑空,又一个扑空,乐此不疲。
阳光从高大的树冠缝隙中洒落,碎成一片片金色的光斑,落在草地上、落在摇椅上、落在艾米丽夫人半阖的眼皮上。清凉的风从前面的沼泽地里吹过来,带着一股湿漉漉的、混着腐殖质气味的水汽,吹在脸上倒也有几分舒爽,把闷热驱散了一些。艾米丽夫人的丈夫在厨房骂骂咧咧——他指责艾米丽夫人没有尽好一个当妻子的职责。碗没洗,地没扫,衣服没晾,只知道坐在外面织毛衣。他的声音尖细而刺耳,像一把生锈的锯子在木头上拉来拉去,带着一种窝囊男人特有的、只有在比自己更弱的人面前才敢展示的戾气。但艾米丽夫人早已习以为常。她连眼皮都懒得抬一下。
艾米丽夫人家非常有钱——这是小镇上所有人都知道的事情,尽管没有人知道她到底有多少钱,也没有人知道她的钱从哪里来。她的哥哥在一场战争中牺牲——一颗子弹穿过他的胸膛,他死在了离家几百里外的战场上,甚至没来得及留下一句遗言。当她的父母因为儿子离世的消息一蹶不振、终日以泪洗面、再也打不起精神经营家业的时候,她便下药毒死了那对偏心的父母。
毒药无色无味,混在晚上的热牛奶里。她的母亲喝完牛奶之后说“今晚的牛奶有点苦”,她的父亲说“可能是因为佣人偷懒没洗干净碗,我明天一早就要把她们辞退!”然后两个人就睡过去了,再也没有醒过来。镇上的人以为是老两口伤心过度,心脏病发,没有人怀疑过。也因此,艾米丽继承了一大笔遗产——房屋、土地、现金、珠宝,所有的一切。
今天终于检查完啦!恭送上级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