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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二章(6)   那是一 ...

  •   那是一张十岁出头的脸和身体。

      头发是浅棕色,蓝色的瞳孔。

      看起来是孩子。

      但米纳斯已经年过二十。

      林恩诺尔矗立在他面前,身后是亚维斯城的护城河。

      夏日的阳光已经所剩无几,风也越发狠厉。

      落日的一些橘色融进对方蓝色的眼瞳中。

      这是神奇的,同时也是很难猜测的。

      白昼的血统在这位洞穴人的体内流淌。

      白昼精灵的血脉,使其在二十六岁时依旧未能成年。

      “这个给你吧。”
      林恩诺尔将从集市中买下的第二条手链递给他,第一条则戴上自己的手腕。
      “没有买下它们的话,也许我们就不用相识。”

      米纳斯接过了手链,也将其戴在纤细幼嫩的手腕上。

      “你真的要去找那位骑士吗?”
      即便向他承诺了可观的钱财和爵位,米纳斯的选择依旧是回到提科特。

      “这个给你。”
      “男孩儿”的手从衣襟中拿出一枚灰色的透明石头。
      “占卜的人说这是我的幸运石。你要好好保存它,我也好好保存你的手链,等到需要彼此之间的帮助的时候,可以把它们拿出来,好让我们记起现在这一刻。”

      林恩诺尔在风中笑了,接过那枚朴素的石头。

      也许可以用来打个戒指,或者项链。

      米纳斯心满意足的笑着,戴上了兜帽,笨拙地爬上白马的马鞍。

      白马。

      是他能够唯一向林恩诺尔讲述的骑士的特征。

      所以,在此刻他拥有了一匹高大、强壮、迅速的白马。

      实际上,白昼的精灵们也喜欢骑着白色的马匹。

      他们的容貌美丽,但不像拉努特人那般诡异。

      他们一直都是“世界”的白色。

      高大、强壮、迅速……

      听起来也是骑士的品格。

      或许,米纳斯的血脉就注定使其成为那白色的、白昼之下的、如同骑士的存在。

      “不要让别人知道你二十六岁了。”

      林恩诺尔在风中嘱咐。

      提科特已经易帜,但其人民也许会在未来的几十年里持续不断地维护对于白昼的恨意,就如同自己。
      米纳斯无法成为所有提科特人的恩人。

      “我知道,我十二岁。”

      米纳斯在马上端坐着,手拿着缰绳。

      风打乱了他的披风,稀释着他们的话语。

      “你若是去了诺瓦斯底,不要轻易说出我的名字,那是危险的。但如果,到了我的名讳对你有所帮助的时候,请尽可能的使用吧,米纳斯先生!”

      林恩诺尔看到了他的点头,而后是白马的转身,由灰色的披风组成的背影代替了稚嫩的脸庞。

      白色开始奔跑。

      灰色开始飘扬。

      逐渐远去。

      他们会在三天后离开拉努特的国境。

      而后是无垠的巨石。

      林恩诺尔希望他们不要穿越巨石的荒漠。

      经验上来看,从比科夫绕道是最好的。

      但谁知道呢。

      他们不是王子,比科夫人可能不会网开一面的开道。

      白马和“洞穴人”成为了天际的一点。

      逐步地从视野中模糊。

      最后的身影被风擦去,夏日的阳光也随之耗尽。

      冬日再次拥抱了亚维斯。

      灰色的石头被林恩诺尔拿回了城堡。

      他把它交给了工匠。

      那会是一条美丽的项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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