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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了回偷鸡贼 熟悉地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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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欣见婶婶摔得四脚朝天,当即捂着肚子笑出声,语气带着几分毫不掩饰的嘲讽:“原来婶婶喜欢这般当四脚兽啊?”
婶婶疼得连声哎哟,根本没心思理会她的嘲讽,只觉右腿骨头像是错了位,整个人瘫在地上,怎么也爬不起来。
向衡见状,立刻扑上去搀扶。那毕竟是他亲娘,他怎能不管?可他才七岁,身子瘦小,哪里扶得起吨位不轻的亲娘?只得急得看向向欣:“姐,麻烦你帮我一把,我扶不动娘……”
向欣心里一百个不情愿,可念及自己刚醒时,是这个堂弟偷偷护着她、给她水喝、给她馒头,终究是心一软,不情不愿地走上前。
一上手,她便在心里啧了一声。
是真沉。
平日里定然没少顾着吃,把自己养得滚圆肥胖。
两人合力将人扶起,婶婶的右脚刚一沾地便痛得尖叫,脚踝瞬间肿得老高。向欣只扫了一眼,便心中了然——确实是关节错位。
她前世是缉毒女警,野外急救、简易接骨这点本事,不过是小菜一碟。
但她绝不会就这么白白给人治好。
不谈谈条件,她日后在这家的日子,只会更难熬。
向欣慢悠悠开口,语气轻松,却字字戳心:“婶婶是想现在就让骨头归位,立刻不疼?还是慢慢等大夫,花钱受罪,躺上十天半个月?”
婶婶气得破口大骂:“你个死丫头!若不是你,我能摔倒?”
向欣眉眼一抬,毫不在意:“我这人最记仇。再多骂一句,这腿,我就不治了。”
“谁信你?不过一个十二岁的丫头片子,能有什么能耐?”
向欣捕捉到关键信息——原主今年才十二。
倒是年轻,还有得折腾。
她也不辩解,只淡淡道:“你爱信不信。反正我也不打算在这里当牛做马。真逼急了,我便离家出走,闯荡江湖,反倒自在。”
向衡连忙插嘴:“姐,你一个女孩子,行走江湖多危险,吃不了那个苦的。”
“不用你操心。”向欣瞥了一眼地上的妇人,“要我治好她也行,从今往后,我不再做你家的丫鬟。日后,说不定你们还要靠着我。”
向衡本就不愿向欣一直被欺负,立刻劝道:“娘,你就让姐姐试试吧。若是真能治好,咱们就别让她当丫鬟了。”
脚踝疼得钻心,婶婶实在熬不住,只得咬牙放话:“你要是治坏了我,我便把你卖进青楼抵债!”
向欣全然不理会她的威胁,上前一步,抬手扣住她的右脚踝。不等妇人反应,手腕猛地一用力。
“咔嚓——”
一声脆响。
婶婶痛得凄厉大叫。
向欣从容地将她的脚轻轻放下,语气平淡:“试着走两步。”
婶婶半信半疑,小心翼翼地挪动脚步,一动之下,剧痛竟真的消散大半。她震惊地盯着向欣:“你这死丫头,居然真有这本事?”
向欣双手往腰上一叉,扬着下巴:“我会的东西多着呢,只是你不知道罢了。”
她顿了顿,又故意揉了揉额头,语气含糊:“不过被你打了一顿,一想事情脑袋就疼,好多事都记不清了。”
这话,是为日后展露过多本领埋下伏笔。
婶婶态度瞬间大变,语气都软了几分:“你要是真能帮家里挣钱,我保证以后不打你,好好待你。”
向欣在心底冷笑。
从今往后,你想打,也打不着了。
只是她不愿过早锋芒毕露。这古代等级森严,原主父母又是被冤死的,太过扎眼,只会引火烧身。她可以不在乎名声,却不能不在乎性命。
她抬眼,认真问道:“我爹娘,到底是被谁冤死的?我又为何能活下来?”
婶婶翻了个白眼,不耐烦道:“是你叔叔把你救回来的。你娘是外室,一直住在乡下,官府没查到你头上,你才捡回一条命。你如今都十二了,再过几年便要嫁人,我哪来的钱给你备嫁妆?把你卖进青楼,你叔叔又不肯,怕丢面子。我也是没法子,才磋磨你。”
一番话,说得理直气壮。
向欣心头火气直冲:“就算我不是你亲生的,是累赘,也不至于这般作践折磨!”
婶婶毫无愧疚,反倒理直气壮:“只要不用我出嫁妆,你爱怎样怎样。你不想当丫鬟,那你就自己挣吃的,别吃我的用我的。”
向欣淡淡瞥她一眼:“放心,我嫁不嫁人,我说了算,嫁妆也不用你准备。挣钱的事,我自有办法。你等着瞧便是。”
婶婶见她神色不似作假,又想起她方才露的一手,倒真有几分相信。毕竟她爹娘从前是经商的,说不定这丫头遗传了几分本事。
“我就信你十日。”她沉声道,“十日之内,你若拿不出挣钱的法子,就给我滚,我家不养闲人。”
“不用你赶。”向欣眼皮都没抬,“到时候我自然会走。”
她又开口:“好歹找一身干净衣服给我。我这身,你看着不碍眼?”
婶婶不情不愿地进屋翻了一套青色粗布衣衫丢给她。向欣换衣时,看着自己身上肮脏瘦弱、布满伤痕的身体,连自己都嫌弃。可她也明白,柴火金贵,洗澡对这等人家而言,本就是奢侈。
更让她崩溃的还在后面。
傍晚如厕时,习惯了现代卫生纸的她,看见旁边摆着的瓦片,上面还沾着污秽,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差点当场吐出来。她东翻西找,最后只得摘了一片宽大的树叶勉强解决。
这一刻,向欣才算真正认清现实。
这里是真穷。
穷到连手纸都没有。
也难怪她不过偷了三个馒头,婶婶便发那么大火——那馒头,说不定就是一家人一天的口粮。
回到柴房,她脑子飞速运转。
当务之急,是弄清楚这是哪个朝代,哪位皇帝在位,县城地形如何,哪里能挣钱,哪里有危险。
她决定动用警校所学,深夜探查。
向欣将白日换下的破衣撕成布条,藏在身上,必要时可以蒙面遮脸。等到夜深人静,全家人都睡熟,她悄无声息地摸出门去。
熟悉地形,是缉毒警的本能。
不过半晚,她便将这小县城的街巷布局记了个八九不离十。
行至一处,灯火通明,车马络绎,小厮在门口恭敬相迎。向欣一眼便判断出,这定是家大酒楼。
一想到吃的,她肚子立刻咕咕叫了起来。
先吃饱,再说其他。
曾经的她,是抓贼的警察;如今为了活下去,却要做偷鸡摸狗的事。说不讽刺,是假的。
可在生死面前,道德不能当饭吃。
向欣摸到后厨后门,趁守门人不备,翻身跃入院内。一股浓郁的鸡肉香扑面而来,灶上正蒸着几只油光锃亮的蒸鸡。
她咽了咽口水,当即使出一招声东击西。
捡起石子,往远处一丢。
“咚。”
灶边的婆子闻声抬头看了一眼,没见异常,便又低下头。
向欣再丢一块,声响更大。
婆子终于按捺不住,骂骂咧咧地循声去查看。
向欣抓住空隙,快步上前,一手一只,抓起两只滚烫的蒸鸡,抱在怀里,不顾烫手,翻身翻墙狂奔而去。
躲在僻静角落,她狼吞虎咽,撕咬着鲜嫩的鸡肉。
这是她两世以来,吃得最香的一顿。
现代山珍海味无数,却比不上这古代一只简简单单的清蒸鸡。
两只鸡下肚,她打了个满足的饱嗝,看着剩下的一只鸡腿,小心包好——这是留给向衡的。
这个堂弟,待她是真心好。
向欣靠在墙上,轻轻叹了口气。
非常之时,行非常之事。
讲道德,也要先活下去才有资格。
这一世,她只为自己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