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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第九章 骊歌一叠(二) ...

  •   常州府,靖江县,虽近中秋时分,却无一点风色,仍旧是一幅玉界琼田三万顷、扁舟一叶我自横的田园孤光。
      晏楦与沈琛两人一路只身策马而来,行至今日已逾三天。因了秋高万里无云之故,晌午时分恰是头顶烈日正曝晒的时辰,于是二人便跃下马背来,捡了一间干净驿站歇脚喝茶。十四五岁的店小二麻利的上了粗茶与家渍果子,爽快的与各路行人攀谈,只是言辞之间不经意流露出几许自豪得意的样子,却令晏楦好奇。
      不等他说话,已有旁人先开了口问那小二道:“这位小哥莫不是家中娶了如花似玉的新媳妇?这张嘴可咧了好一会儿没合上了。”
      这话一出,驿站中的人便都笑了,那小二脸上挂不住,立时憋了个通红,赶忙摇头否认:“小的没福,哪里敢有这样的大喜?这位客倌说笑了。不过,好事倒是真有,前一阵子青龙山玄剑门的余小侠下山游历了三个月余,今日回乡路过此处,因此乡亲们凑了许多家种的蔬菜瓜果,嘱咐我定要转交。”
      “哦?”那汉子闻言又笑,“敢情这位小哥口中的余小侠竟是个闺女不成?”
      “客倌莫要浑说,叫乡里乡亲的听见了,怕是要拦客官去路的,”小二听他这话,却不似众人那般开怀,竟是敛了笑正色道,“这位余小侠乃是玄剑门萧掌门的开山大弟子,今年虽只得十二岁过半,却难得一颗侠义心肠,又兼得天资聪颖,见过的人都说,不出十年,便是第二个燕子楼头的大楼主晏楦,而其忧国忧民之心,恐怕更在那人之上。”
      “哦?”沈琛起初并未细听,直至见他提起晏楦,才转过头来笑问道,“这话又从何说起?”
      “客倌有所不知,咱们百姓平素提起江湖之事,都只觉那些侠客义士个个都是不食烟火的世外之人,于百姓全无丝毫关联,可玄剑门却不同,三年前镇江发了水,余小侠带了二十人来帮咱们通渠理道;去年闹了倭寇,自沿海一路烧杀抢掠而来,咱们吓得不轻,却没想连倭寇的人影都没见一个,便叫余小侠拦在平州,不出三日已是悉数赶出了疆界;这次下山,更是因了漠北十二盗做多了见不得人的勾当,就连当地官府也束手无策,日常出入之地皆是民不聊生,百姓逼不得已,纷纷举家奔走避祸,又是这个少年,单枪匹马,一路打杀过去,将其匪巢一举荡平,却没赶尽杀绝,匪首剁了便罢,其余喽啰都送到少林寺去做了和尚,吃斋念佛。那位晏公子虽是四海闻名,就是勾栏里卖笑的天桥上说书的也是人尽皆知,但他可有为百姓谋过一次福祉?为庶民求过一场甘霖?”小二说着,神色愈发激昂起来,“而余小侠带给常州百姓这许多的恩德,别人虽不知道,但在此地方圆百里之内,提起余落华三个字,却是人人都要竖起拇指赞不绝口的,若是有人编排他的不是,就是天王老子,也定要跟他闹上一闹。”
      “如此说来,倒是个奇人,”沈琛听罢一笑,又见晏楦神色也是颇为留意,才点了点头道,“天下英雄颇多,而这一个却是该见上一见的。”
      “二哥说的不错,年纪轻轻已有这样的襟阔和身手,不知为何,我竟想到了一个人。”晏楦喝了口茶,便把一双眼睛望向官道,而沈琛沉吟片刻,便也随之会意而笑。
      话落未几,前方不远处忽地扬起一阵狂风,在那风沙之后,一匹枣红色皖马已于转瞬跌入眼帘,马背上一个负剑少年,一路扬鞭策马而来。看他只有十几岁模样,面容清秀却掩不住风尘仆仆,一袭粗布白衫此刻已脏得不像样子,与脸上倦容毫不相称的唯有那一双清透和煦的大眼睛,带一点少年老成的从容淡定。晏楦望着他,不自觉把玩手中瓷杯,良久才终于莞尔一笑:“此人绝非池中之物,不出十年,必定名扬四海。”
      “听四弟口气,似是有意看他届时如何霸唱天下?”沈琛倒是讶异,晏楦却笑而不答,看那少年临近了驿站,纵身飞下马背来,把手中缰绳往马厩边一挂,三步并作两步跳上台阶,急声问道:“孙二哥,可有清水解渴?”
      伙计应声一和,已是双手捧过一海碗来,少年忙接过道了声谢,却并未沾染半分,而是转身回到红马身边,扶起始终伏在马背上的另一人来,这才柔声道:“快喝吧。”
      那是方才无人注意到的一个孩子,因了双手紧紧环住马颈好让自己不至于失足跌落之故,远远望去竟看不出是个人形。他瘦弱得几乎不成样子,头发枯黄且凌乱,一张仅有巴掌大的小脸上嵌着一双巨大到骇人的黑眼睛,身上衣衫明显比自己身高长了许多,原本应是余落华的没错,此刻松松垮垮的套在身上,竟分辨不出是“他”还是“她”。
      孩子听到落华声音,先是打了个惊战,而后半是昏沉半是清醒似的直坐起来,见了清水,几乎是踉跄着夺过,捧起双手尚不足以包裹住的瓷碗,咕咚咕咚没命般喝了起来,落华不住抚他后背,示意他慢慢喝不要急。而在他仰头的片刻,露出若隐若现的苍白皮肤,数条斑驳血印赫然在目,竟是马鞭抽打所留下的痕迹没错,在场众人望见,无人不为此景动容,更有面善心慈的妇人,已是别过了头去不忍再看。
      “妈的,那漠北十二盗竟是这般杀人不吐骨头的不成,竟连老弱妇孺也不放过,更是枉论那些年富力强的精壮汉子了!”方才那问话的男子终于按捺不住,霍然起身,一掌便击碎了手边那张本就不够结实的黄杨木桌。
      “漠北十二盗,江湖上毫无建树,知者甚少,原来力气却都用在了鱼肉百姓之处,实在可恨。”另有一位中年美妇也看不下去,随之摇头不忿。
      而晏楦望着马厩边喝水抚背的两人,不知为何,却始终一句话也没有说。
      “诸位稍安勿躁,”沈琛皱眉,扬手将一块碎银子抛给店小二,“这点银两赔你桌子,余下的就给那孩子买件干净衣裳吧。”
      小二接了谢过,沈琛与晏楦便起身欲走,余落华不知何时却已望定了二人,疾走几步拦住他俩去路,高声道:“两位大哥请留步。”
      二人诧异对视,那少年却已转身自背上行囊之中抽出一幅卷轴,声音也在不经意中尖锐了几分:“冒昧请问这位大哥,是否正是这画中之人?先时与一位姓凤名冰珑的姑娘可曾相识?”
      沈琛闻言瞬间呆立当场,竟是再也迈不出一步,而落华拆开缚画丝带,于半空之中抖落卷轴,霎时现出一幅人物工笔,那画中树下抚琴之人,风起三分青丝,花白一剪长衫,好一个风采超然几乎不可逼视的男子,不是自己,还会是谁?
      那一刻,沈琛眼中忽然闪过种种复杂情愫,惊诧、迟疑、懊恼、深情,纠结缠绕,却又瞬息万变,竟叫人不能捕捉其中分毫。
      落华见状,心中却已笃定,于是喜不自胜,回身将羸弱少年拉下马来,又一路奔跑而来,将那孩子的一只小手塞进沈琛手中,才终于笑道:“落华还想上山禀明师父再去九江寻这孩子的父亲,不想竟能在此偶遇,可见定是凤前辈泉下有知,冥冥之中庇佑着你们父女早日团聚的。”
      “珑儿……她……”沈琛与落华说话,眼睛却落在那孩子身上,一动也不动。
      “是,这孩子是凤前辈临终之时托付,要我一定要将她平安送到这画中人手上的。想来凤前辈似是已有多年报恙在身、卧床不起,在我赶往燕云十六州之前,一直是她拖着病重之身,与那窝盗贼多次周旋交手,直至力竭身死,落华来不及,只救出这孩子一人,实在好生惭愧。”
      余落华神情似是眼见着黯淡下来,声音也渐渐微弱,而沈琛却好似全没听见,俯身下去,握紧小孩枯枝般的手腕,轻声问道:“你叫什么?今年几岁?”
      孩子被他抓着,眼神之中竟是惊恐万分,拼命想要抽出手去,却苦于不能,回身求救般望着落华,也只得到几分眼神的鼓励,于是哽咽而又颤抖着回头,怯怯开口:“沈倦……疲倦的倦……今年六岁……”
      那个声音,轻轻软软,却令沈琛一阵剜心似的疼痛,原来眼前这个褴褛而又蹒跚的孩子,竟然是个女孩,是他与凤冰珑的孩子,他们的女儿。
      疲倦的倦……
      仅有六岁的孩子,如何能知道这字的含义,想必是冰珑这样说与她听,她才能记下,而后与人转述。她为她取名沈倦,也定是因了她这一生活得太累也太苦,她是真的厌了一切,也倦了一切吧。
      一直到死都不曾原谅,一直到死也无法忘怀。
      沈琛与凤冰珑,一朝咫尺,一世天涯。
      然而终于还有这个孩子,她已经六岁,却不如一般三四岁的孩子生得高大强壮,他将女孩抱在怀里,感觉到全身都被她的骨头咯得生疼,于是怎么也没想到一般,竟落泪了。
      身后晏楦不知何时已抚上他的肩背,无声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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