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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第 112 章 过往 ...

  •   沈流萤终于正眼看她。

      苏小果缓缓抬手抹了抹不存在的宽面条泪:“我的亲娘诶,你……我……他……他……”

      她终于捋直了自己的舌头:“那赵清浔怎么说呢?”

      沈流萤闻言不住叹气,整个人趴在桌面上:“他说需要一段时间冷静思考。”

      苏小果整个人越过桌面探过来,托着沈流萤的脸把她拉起来:“那老六怎么说?”

      老六?姜承渊?

      “跟他有什么关系?”沈流萤直言,“他并不知道这件事。”

      苏小果循循善诱:“那你觉得他要是知道了会是什么反应呢?”

      沈流萤:“我不会跟他说的,赵清浔也不会,所以他不会知道。”

      苏小果:苦笑,她的小师妹还真是个小天才,一句话杀死了对话。

      她不死心,继续问道:“那万一,他还是知道了,怎么办?”

      为了防止沈流萤再次跑偏,她嘴巴嘚吧嘚吧把可能被沈流萤钻的漏洞都填上了。

      沈流萤一脸耿直:“我对他的感情很复杂,但绝对不是男女之情。”

      苏小果狠狠捂住沈流萤的嘴,警惕地望了望四周,虽然这里根本不可能有什么不该存在的耳朵。

      然后她的宽面条泪再一次虚无缥缈地飙了出来,要不说长寂这臭老头手臭呢,只把她的魂儿拉回来也就算了,牵红绳真是牵一对凉一对,研究了几百年的产后护理愣是一次也没用上。

      沈流萤把苏小果的手拉下来,看着她映着蓝绿色幽光又分外悲催的脸,伸手去够桌上的女儿红酒坛。

      苏小果一把拍开她的手,贼心不死一般又重新凑过来:“我是说如果,如果赵清浔拒绝了你,你怎么办?”

      沈流萤对她那张不忍直视的脸简直忍无可忍,一把推开,顺便拿起说上的酒坛子咕嘟咕嘟灌了好几口。

      清亮的酒液顺着嘴角流下来,流过脖子,没入领口。

      猛灌了几口的沈流萤脸上瞬间泛起酒意,一开口全是酒气:“我就像这样,把自己灌个大醉,然后睡一觉,睡醒了继续追,我就不信搞不定他。”

      苏小果拿袖子去给沈流萤擦嘴:“阿萤啊,你认真的?”

      沈流萤点头:“认真的。”

      苏小果想了想,举起自己面前的酒坛子跟沈流萤碰了碰:“我支持你,勇敢追求自己的爱情!”

      沈流萤感动地看了她一眼,起身绕过桌子去抱苏小果:“我就知道你一定会站在我这一边的,小果果。”

      苏小果拍拍沈流萤的后背,哄小宝宝似的动作,脸上的笑容有些许蓝绿有些许苦涩。

      “小倩姐呢,我好久没见她了。”

      苏小果继续拍拍:“她也在勇敢追求自己的爱情呐。”

      *

      第二日便是姜承渊拆纱布的日子。

      也是赵清明审理肖得志案,提审丁屠户的日子。

      十户丢失女童的人家连带着此前被解救的十位小娘子本人以及家人亲朋都聚集在了大理寺外,要求彻查美人薪事件。

      至此路人纷纷加入,好不容易稍微淡化下去的美人薪事件再次被推到了台前。

      那十位娘子的家人是齐成负责联系的,毕竟之前是齐成出面将那十位娘子从青石巷的废宅中救出。

      此后,他也没少因为这件事被肖得志明里暗里的穿小鞋。

      其中缘由自然只有肖得志自己清楚。

      被捕风捉影之人传播后,就成了肖得志与庄国公府有所勾结的蛛丝马迹。

      而此前坊间传闻丁屠户杀害肖得志的原因就是为美人薪禁术保驾护航,对失踪女子、女童的案子不作为。

      百姓们对于美人薪事件的愤怒延伸到肖得志身上,自然对丁屠户这样挺身而出诛杀败类之人满怀同情,要求轻判。

      对美人薪案,大理寺表示会另案审理,目前案件还在侦办过程中,今日审理的是丁屠户的案子。

      而经过初步审理,丁屠户的杀人动机明确,物证确凿,丁屠户本人也对自身的杀人行为供认不讳。

      按照大邺律法,故意杀人者当处以斩刑。

      且丁屠户杀的是朝廷官员,并将肖得志的尸身悬挂在京兆府门前,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理应罪加一等。

      但念在丁屠户主动到案并交代罪行,便还是判处斩刑。

      旁听的群众正是激愤的时候,登时便有人大喊:“肖得志这样的狗官早就该死了,丁英雄算是为民除害,怎么能判英雄斩刑呢?重审!重审!重审!”

      “重审!”

      “重审!”

      “重审!”

      人群沸腾起来,人人举起一只拳头开始高呼“重审”。

      赵清明见这阵仗,顺势便道:“此案尚有不明晰之处,需查明后改日再审,退堂!”

      上午大理寺门前闹出这么大的动静,丁屠户的案子也被传得沸沸扬扬。

      长青茶楼,悠扬的筝音正在大堂中回荡,堂中喝茶的人已经忍不住开始窃窃私语起来。

      “上午那屠户的案子,听说了吗?”

      “当然听说了,现在不到处都在讲这个事情吗?”

      “要我说啊,这屠户也是可怜。”

      “怎么说?你认识啊?”

      “何止认识,我家就住他家对门,几十年的街坊,他家的事情,我们那一片都知道!”

      “说来听听呢。”

      那人便娓娓道来。

      丁屠户,名叫丁北山,怀水县人,中等个头,肩膀宽厚,一双常年剔骨割肉的手粗糙得像砂纸。

      他卖肉从不短斤缺两,遇到穷苦人家来买杂碎,总会悄悄地多给一些。

      街坊邻居都说他是个老实本分的人,没有人会把杀人犯这样的字眼和他联系在一起。

      怀水县是个一个偏僻的小地方。

      丁北山家里有几亩薄田,种稻子种麦子,日子虽不富裕,倒也饿不着。

      他上头有个哥哥叫丁北河,兄弟俩跟着寡母一块儿过活,农忙时下地干活,农闲时上山砍柴,日子平平淡淡地过着。

      丁北山那时候最大的愿望,就是把村东头那几亩地的水渠再挖深一些,好让庄稼浇得更透些。

      造化弄人,便是这样平淡日子也没有维持多久。

      县里有个富户叫赵德贵,看中了丁家那片地,打算用那块地建个避暑的庄子。

      他派手下来谈价,但是出的价格低得离谱。

      丁家自然不肯卖。

      赵德贵也不多说,转身就走了。

      丁家人以为这事算完了,谁知道没过几天,县衙的差役踹开门,从丁北河的枕头底下翻出一只镶银的玉壶,说是赵家丢的。

      丁北河喊破了嗓子说自己冤枉,可那玉壶上明明白白刻着赵府的印记。

      这下这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案子是时任怀水县县令肖得志审的。

      这位肖大人升堂之后,连证人都不曾传唤,三言两语就定了案。

      丁北河被判偷窃,要归还赃物,还要赔三十两银子。

      可是丁家哪里拿得出三十两银子?

      肖得志便假模假样好心提议,要丁家拿田产来抵债。

      丁北山跪在大堂上磕头求情,额头上磕出的血糊了满脸,肖得志连正眼都没瞧他一下,只摆了摆手,让差役把他拖了出去。

      说起来,肖得志对丁家下这样的狠手,并不全是因为赵德贵的那笔银子。

      这里面还有一段旧事。

      肖得志当年还未中进士时,曾在怀水县的一家私塾教书。

      那时他穷酸潦倒,脾气又坏,学生们都不喜欢他。

      有一回他跟镇上另一个秀才起了争执,对方人多势众,把他堵在巷子里好一顿羞辱。

      恰巧丁北河路过,年轻人血气方刚,上前拉开了那些人,替他解了围。

      这本是一件好事,可肖得志此人极其敏感多疑,他觉得丁北河看到了自己最狼狈的样子,心里非但不感激,反而觉得屈辱。

      后来他终于考取了功名,被外派做了怀水县的县令。

      纵使衣锦还乡,他始终忘不掉当年那个场面。

      自己被人按在墙根底下灰头土脸,而丁北河高高大大地站在那里,像个救世主一样俯视着他。这份屈辱在他心里发酵了十几年,变成了一种扭曲的恨意。

      所以当赵德贵来找他商量夺田的事,他一听是丁家,二话不说就答应了。

      他不光要帮赵德贵拿到那块地,还要借这个机会把丁北河踩进泥里,让那个当年高高在上施舍同情给他的人,跪在自己面前求饶。

      田产被拿去抵债之后,丁北河在牢里关了四个多月才被放出来。

      人是抬回来的,左腿肿得不成样子,膝盖以下乌黑发紫,皮肉翻开的地方露着白惨惨的骨头。肖得志暗中嘱咐过狱卒好好伺候,狱卒便给他戴上一副特别重的脚镣,白天也不许解开,勒得脚踝磨出了骨头。

      每隔几天还要提去过堂,名义上是审问,实际上就是打板子、上夹棍。

      丁北河熬不住刑讯,胡乱招了几回,又被拉回牢里扔着,伤口从来没正经处理过。等到放出来的时候,那条腿早就烂透了。

      丁北山请不起大夫,只能上山采些草药给他敷着。

      丁北河疼得整夜嚎叫,嘴里翻来覆去就是那几句话:“我没偷,我是冤枉的。”

      熬了不到两个月,伤口烂到了骨头里,人就这么没了。

      丁北山不甘心。

      他听说州府衙门可以受理县里的冤案,便借了盘缠,步行三天三夜赶到州城,写了状子递上去。

      州府接了状子,派了一名推官下来复查。

      推官到了怀水县,调了案卷,问了几个证人,事情眼看就要翻过来了。

      可就在这时候,肖得志连夜登门拜访了那位推官,两人在书房里谈了半个时辰。

      第二天,推官便改了说法,说丁北河的案子证据确凿、并无冤情,还把丁北山叫去训斥了一顿,说他挟私诬告,念其初犯不予追究,再有下次便要反坐。

      丁北山从衙门里出来的时候,天正下着雨,他在雨地里站了很久,浑身湿透了也不动弹。

      那是他第一次真正明白,在这个世道里,穷人伸冤的路是死的。

      丁母是在丁北河死后第七天走的。

      那天早上她还起来熬了一锅粥,端到儿子的灵前放着,自己坐在旁边烧纸,嘴里念叨着让儿子多吃些。

      丁北山劝她回屋歇着,她摇头说不累。

      等到下午丁北山从外面回来,发现她靠在供桌腿上,手里捏着一叠没烧完的黄纸,人已经凉透了。

      半月之内办了两场丧事,丁北山把家里能卖的东西全卖了,向邻里借钱,又凑了副薄棺材,把娘和哥埋在了村后的山坡上。

      坟前立不起石碑,他用木板写了名字插在土里,跪下磕了三个头,背上一个破包袱,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怀水县。

      那年他才十九岁。

      他一路往北走,风餐露宿地走了将近两个月才到雍都。

      这座城大得很,街上人来人往,可他一个也不认识。

      他在牲口市扛过包,在码头上搬过货,在窑厂里脱过坯,在饭馆里洗过碗……

      什么脏活累活他都干过,只要能换来一口饭吃。

      晚上没地方住,他就睡在城隍庙的廊檐底下,冬天冷得实在受不住,就去给人守夜,整宿站在巷子里跺着脚取暖。

      就这么熬了六七年,他终于攒下了一点本钱,在城南摆了个小摊位卖猪肉。

      他这人实在,从不缺斤短两,慢慢地就有了些回头客。

      又过了两年,他把摊位换成了街边一间小小的铺面,挂上了丁记肉铺的招牌。

      也正是在那段日子里,他认识了后来的妻子。

      那女人姓林,街坊们都叫她林娘子。

      林娘子是个寡妇,丈夫是个赶脚的,有一年冬天送货遇上大雪封山,人和货都没了踪影。

      她一个人带着三岁的女儿宝珠过日子,靠给人浆洗衣裳勉强度日。

      丁北山看她孤儿寡母的可怜,有时候铺子里剩下些卖不完的碎肉,就包起来放在她门口。

      林娘子起初不肯要,丁北山就说:“这东西放一夜就坏了,扔了也可惜,你拿去给宝珠煮碗汤喝。”

      一来二去,两个人就熟了。

      林娘子手巧,常帮他缝补衣裳,丁北山忙不过来时,她也帮着照看铺子。

      宝珠那孩子长得白净可爱,嘴又甜,见了丁北山就喊丁叔。

      丁北山心里喜欢这孩子,偶尔给她买根糖葫芦,或是扎个小风车。

      宝珠举着风车满巷子跑,笑声脆生生的,听了让人心里也跟着亮堂起来。

      这样过了大半年,有天晚上,林娘子端着一碗热汤来到铺子里,低着头说:“丁大哥,你要是不嫌弃我们娘俩,咱们就搭伙过日子吧。”

      丁北山愣了好半晌,眼眶一下就红了。

      他这辈子遭了多少罪,受了多少白眼,从来没有人愿意跟他搭伙过日子。

      两人没办什么排场的婚事,只买了些红纸剪了几个喜字贴在门上,又请隔壁伍记铁器铺的黄共康一家过来吃了顿饭,就算成了家。

      婚后的日子平淡却踏实。

      丁北山每天天不亮就起来杀猪、剔骨、切肉,林娘子在灶上熬汤、卤制、招呼客人,宝珠趴在柜台后面写写画画。

      到了傍晚铺子关门,一家三口围着一张矮桌吃饭,宝珠叽叽喳喳说着巷子里看到的稀奇事,丁北山听着听着就笑了。

      或许老天爷总算是开眼了,给了他一份像样的日子。

      可老天爷大很快就收走了这份恩赐。

      一日夜里,丁北山因为第二天要进一批新货,多忙了一阵,到亥时才收拾完铺子。

      林娘子带着宝珠先回了后院歇息。

      丁北山睡前想再看一眼宝珠,推门进宝珠房间的时候,却见窗户大敞着,床上的被子掀到一边,地上掉了一只小小的布鞋。

      丁北山疯了一样冲出院子,沿着巷子来回跑了几十趟,嗓子都喊哑了。

      回应他的只有呼啸的夜风。

      天一亮,丁北山就去了京兆府报案。

      他跪在大堂上,把事情从头到尾说了一遍,又说清了宝珠的长相、穿的衣裳、头上戴的银锁片。

      京兆府尹坐在案后,一边听他说话一边翻着公文,脸上的表情淡淡的。等他说完,那人抬起眼皮看了他一眼,慢条斯理地说:“知道了,你先回去等着,有消息自然会通知你。”

      丁北山跪在地上,浑身的血一下子冻住了。

      他认出了那张脸。

      虽然隔了十几年,虽然那人胖了一圈,换上了一身绯红色的官袍,可那声音他忘不了。

      就是当年在怀水县大堂上,把惊堂木一拍就定了他哥哥死罪的肖得志。

      这个人当年害死了他全家,如今摇身一变,竟成了京兆府尹,坐在了更高的位置上。

      他跪在那里,嘴唇哆嗦着,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肖得志似是也认出了他,嘴角微微动了动,像是笑又不像笑,然后低下头继续看桌上的诉状,再也不看他一眼。

      丁北山不死心,第二天又去,第三天还去。

      每一次都被衙役挡在外面,要么说府尹大人不在,要么说案子太多还没轮到。

      到后来,肖得志干脆让人传话,一个来路不明的野丫头丢了就丢了,再来衙门闹事就把他抓进去关上几天。

      林娘子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垮掉的。

      她不吃不喝,整夜整夜地坐在宝珠的房间里,抱着那只小布鞋发呆。

      有时候她会突然站起来往外跑,说听见宝珠在哭,要去找女儿。

      丁北山把她拉回来,她就趴在桌上哭,哭累了就昏睡过去,醒了接着哭。

      丁北山端到她面前的饭菜,原封不动地搁在那儿,凉了热,热了又凉。

      一个月后的一天清晨,丁北山照例去铺子里收拾东西,等他回到后院,发现林娘子吊在了房梁上。

      她穿着出嫁那天穿的红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

      丁北山把她抱下来的时候,她的身子已经凉透了,脸上却很平静,像是终于找到了一个不会再疼的地方。

      丁北山出奇地平静,没有撕心裂肺的嚎啕大哭,好似所有的情绪都已经在绝望的等待中焚烧殆尽。

      如今剩下的只是一具躯壳。

      故事讲完,全场寂静。

      良久,才有人长叹了一声。

      “原来也是个苦命人。”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12章 第 11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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