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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夏 高考后的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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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后的那个暑假,我无所事事,成天在北河夏日还不算燥热的街头游荡。等待录取通知书的时间是漫长的。大把的时间等着我去挥霍,我却不知道,该拿它们怎么办。
北河城区被昼夜不息的北河分作两半,一东一西。东边繁华,西边落寞。耗子街就在河西风光带边上,那一片都是些上个世纪修建的老旧居民房,沿街的铁窗栏上,内裤胸罩还有毛孩子的尿片,什么都有。街面很脏,耗子成群,体面人不会轻易来往,北河的人就叫它耗子街。
耗子街住得不全是耗子。
临着河岸有一栋格外破烂的小三层。每次我从这小三层跟前走过,都紧紧地贴着巷子对面的马路牙子走,生怕这摇摇欲坠的楼板撑不住塌了。
那天我又从耗子街走过,路过小三层的时候,照旧贴着对街的街沿儿走。走到一户门口停放着摩托车的人家的时候,小三层里传来一阵底气不足的呼喊。
“喂,那个男生。”
我听到声音转过头去,见到一个斯斯文文又病怏怏的青年男子正趴在二楼的窗台边上看我。我回看他,不知道他叫住我想干嘛。
他说:“喂,我注意你很久了。”
青年带着那种见到有趣玩具一样的表情看着我,这让我很不爽。我瞪着他。青年不怒反笑。
“你每天都这个时候路过,到了晚上十点多才经过回去。你在北河边上干什么?”
我跟他根本不认识,被陌生人这么监视一样的观察着,我很不舒服。但当我抬起头看到那人那双狭长的眼睛的时候,对那眼睛里传递出的温柔,我又有些动摇。
“很寂寞吧。”他道。
果然,这个家伙看穿了我身上的问题。事实上整个长夏,没有人关心我每天在哪里,在干什么。世界好像就站在我面前,哪里却都找不到我的藏身之所。所以我日夜孤魂一样游走,游走。我渴望自由,现在又被自由放逐。只有这个人,知道我每天往返于北河边上,无望地自我重复。
“你想上来吗?”他说这句话的口吻,几近怜悯。
那个时候,我的直觉对我说,我每天早出晚归,四处游荡,等的就是这么一句话。听到这人说出口的时候,我甚至由衷地感到庆幸。我大概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寂寞。
这个青年是个作家,叫登夏。这大概是他的笔名。因为我现实生活中从来没有遇到过姓登的人。
登夏对我说,如果你有什么烦恼,可以尝试把它们写下来,就像写小说那样。
我对他说,我连小说都不看,我不会写小说。
登夏回答,我教你。
我听着他的话,看了看他住的这间耗子洞一样阴暗狭窄的出租屋,却没有怀疑他会写小说这件事情。大概正是这样的环境,才比较有说服力。
但是,我告诉他,在这个时代,这样的居所属于诗人,不属于小说家。小说家名利双收,赚得盆满钵满。只有诗人才找不到任何落地生根的土壤,只能挤在阴暗的老鼠洞里面。
登夏哈哈大笑。
他说,我发现你比我想象中还要有意思。
日子好像突然有了盼头。家和北河的循环往复,变成了家-耗子洞-北河的三点一线。每天清晨我敲开登夏的门,那个时候他刚刚通宵完成小说创作,困得鼻子眼睛都黏在一起,帮我开了门,转头就倒在了狗窝一样的沙发上。
这家伙不喜欢睡床,不知道在哪儿淘了一张两座的小沙发,像耗子一样卷缩在里面——登夏人太高,沙发太短,平躺着睡根本伸不直,只能这么卷起身体睡。
我是那种睡觉时身体必须躺得板直的类型。每次看到登夏在这么小的沙发上睡得那么幸福,我也升起想要体验一次的想法。不过这是不可能的。登夏跟狗一样,有领地意识,坚决不让我碰他的小沙发。
上午的时候,登夏在沙发上补觉,我就趴在他曾经趴过的窗台上,眺望北河和耗子街来往的人们。这本来没什么意思,但当我想象着登夏之前是怎样在这里看着我路过的心情,这件事就变得有了一些意思起来。
登夏的出租屋里很多书。都是些二手书。登夏说那是他去收破烂的人那里便宜收的。去得巧的话,能有惊喜收获。
我几乎不碰那些书。登夏的书都是些小说和诗集。我不喜欢这些所谓人类灵魂结晶的东西。我连自己的存在都没有,怎么能读由心生发的文字呢?
下午三四点钟的光景,登夏会起床,趴在窗口边上望着北河发呆,抽烟,再睡会儿回笼觉。差不多到了六点多,他才起来吃早餐。通常是一杯凉白开就维生素片儿,两块钱一瓶那种。夕阳快要落山的时候,他就拉着我出门去北河边上散步。
夏天里北河岸边水草丰沛,傍晚时分河灯初上,远近盈盈点点,从对岸刮来的凉风习习,是北河人晚间纳凉的好去处。
我就是在这个时候遇到纪清佳的。
散步的时候,登夏走得慢,我走在他前面,突然听到他在身后喊,“喂,纪清佳。”
我循着他的声音看过去,看到一个剃着圆寸,在大夏天把自己包的严严实实,身穿洗得发白的蓝白校服,脚底踩着一双白板鞋,长得瘦瘦高高的漂亮男孩儿。
我有一个习惯,第一次见一个人,一定先看他的眼睛。纪清佳有一双独特的,水晶一样剔透的灰雾色眼睛。这双眼睛里,总是盛满忧郁。
在遇到纪清佳以前,我以为,我就是这个世界上最最孤独最最局外人的角色。不管是女娲还是上帝,在创造出我这种人以后,大概都开始感叹,人类的类型已经够多了,不能再创造这样的无用之物了。可是在见到纪清佳的第一眼,我觉得,这个男孩儿,比我还要孤独寂寞得多。
登夏很紧张。这是我跟他相处多日以来,对他的肢体语言了如指掌后掌握的感知。
这人从不在外面抽烟,见到纪清佳的时候,却不自觉地掏口袋。正如我所知道的,这人没有带烟外出的习惯,所以兜里什么也没有摸到。为了缓解尴尬,他干脆摆出双手插兜的姿势。
登夏这样一个对世界总是抱持着悠然态度的家伙,露出这样局促的姿态,这是我开始注意纪清佳的最初起因。
纪清佳在河边散步。说是散步,其实就是坐在河边那排毛白杨树底下,望着河面出神。
登夏叫住他的时候,他像是刚从河底游了一圈回来,还没有适应岸上的空气,露出茫然恍惚的神色。
从此傍晚的散步就变成了三个人。纪清佳只在这个时候才会出来。
我不爱说话,纪清佳也不怎么开口,唯一擅长调节气氛的登夏一遇到纪清佳就卡壳,所以三个大男生的散步之行,从头至尾都透露出诡异的沉默。
七月中的时候,期盼已久录取通知书终于到了。我高兴了一阵,沉溺在对虚幻未来的想象中,因此没去耗子街游荡。这种外物带来的短效的激动并没有持续多久,很快我又故态复萌,陷入了无可描述的无望之中。
差不多隔了一周多的时间,我再次敲开登夏那扇上下合不紧的木头门,这次屋内开门的,是纪清佳。
纪清佳还是穿着那身蓝白校服,脸上青青紫紫,眼睛里的水晶也仿佛跟着破碎。在此之前,我并没有意识到,这个男孩儿的皮肤,原来这么苍白。那些怪异扭曲的疮疤,提醒着我,这张脸上的五官和线条,本来该是多么的完美。
我很想说些什么,但对着那双眼睛,又什么都说不出来。纪清佳让开身体,让我进去耗子洞。小沙发上坐着一个佝偻着的人。原来登夏也在。他垂着脑袋,像是睡着一样。我知道他清醒着。
登夏看起来很颓丧,纪清佳格外的沉寂,不知怎么我觉得自己好像有了一种义务,让诡异散步三人组重新复苏的义务。
我提议到,要不我们现在就去河边散步吧。
登夏闻言抬起头,露出苦笑。那种看无知孩子一样的眼神,让我意识到自己说了一句蠢话,心里羞愧难当。那种无用之人的无用之感再次占据我的身心,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强烈。
这时,一直坐在窗台边上沉默着的纪清佳突然道:“你会放风筝吗?”
“什么?”
我惊讶地看着他。这是从登夏叫住纪清佳以来,我第一次听到他主动开口说话。平时纪清佳只会在极少数情况下回复登夏一句“嗯”或者“呐”。我一度以为这个家伙声带有问题,是个哑巴之类的。这种无理的推测放在本就处处充满怪异的纪清佳身上,毫不突兀。
登夏显然也很吃惊,他先是猛地抬起了头,朝着纪清佳看去,然后又转向我,眼中闪烁着泪花。说实话,那个时候,我并没有读懂登夏当时的心情。只是觉得,这家伙未免有点太过夸张。
小三层的斜对面,就有一家专门做小孩儿生意的杂货铺。北河边上溜娃的多,这家铺子生意一向很旺。我花了三块钱,让纪清佳挑了一只很丑的奥特曼风筝。这只风筝的颜色印重了,为此我跟老板砍价,便宜了五毛。
而这已经是里面最勉强能看的风筝了。这家店里不知道为什么只卖奥特曼系列,奥特曼比其他那些鼻歪嘴斜的怪兽畅销得多,留给他们挑的选择没有几个。
好在天公作美。这天清晨的天气很好,太阳还不那么热,风轻云淡,正是放风筝的好时节。
北河的长堤上,除了钓鱼的老大爷,连早起锻炼的人都没出来几个。这正和我意。其实从纪清佳提议放风筝开始,我就隐隐不安地望着他脸上的伤口。我觉得,他提议放风筝的时候,并没有考虑到清晨的北河边上会有人这点。
那天早晨,登夏玩得很疯。风筝起步的时候,我让纪清佳握着引线,登夏举着丑到爆炸的奥特曼风筝,拔腿往远处跑。他跑得很肆意,脚步越来越轻快,回头看向原地的我们时,脸上都是温暖的笑意。那是属于登夏的招牌表情。重新见到这个表情,我就知道登夏又好了。
我手中的转轮越转越快,纪清佳也有些紧张。直到我感到一阵大力从风筝那头将引线绷直,伴随着登夏的欢呼,和我不自觉高声地叫喊,纪清佳松开卡紧引线的手,奥特曼风筝飞上了天空。
那一刻,我和纪清佳相视一笑。
纪清佳笑起来怯怯地露出一排白白的牙齿,眉眼弯弯的,很好看,连天空中的朝阳,大概都要减色几分。从那时起,我有了一个秘密。
放风筝那天以后,纪清佳住进了登夏的耗子洞里。正好登夏不睡床,那张一米二的行军床,成了纪清佳的专属。
每天去耗子洞敲门的情景,也变得不那么确定。开门的人,有时候是清醒沉静的纪清佳,有时候是幽怨打着哈欠的登夏。
纪清佳脸上的伤口差不多半个多月才好透。刚开始的时候,不管我什么时候去,纪清佳都是全副武装,拉链拉到领口。
天气已经越来越热。登夏耗子洞里吹起来嘎吱作响的吊扇,渐渐地昼夜不停。我很想对纪清佳说,在耗子洞可以不用隐藏。但又觉得,没资格开口。
终于在七月就要结束的时候,某天清晨我轻轻敲打耗子洞的木头门,很快门口探出纪清佳的圆寸脑袋。他穿着松松垮垮的来自登夏的旧汗衫短裤,久不见太阳的纤细的胳膊和修长的双腿都白得发光。裸露出的皮肤完好无缺,不仔细看的话,是不会察觉到之前的痕迹的。
那天登夏醒来的时候,眼神乱飘,就是不敢往纪清佳身上看。纪清佳似乎也觉得很新奇,坐着发呆的时候,不自觉地晃动着手脚,感受着来回晃动带来的直接触及肌肤的热风。
天气已经热到极致。我出门和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早越来越晚。某天晚上散完步回耗子街的路上,登夏突然一本正经地看着我说,“其实你不回去,也没人发现吧?”
登夏又看穿了我的一个秘密。
很显然他说得对。我的故事很长,为了在看这本小说的你们能对我有一个更为清晰的概念,我觉得有必要详细阐述一下。
原本我出生在北河一个普通的双职工家庭,过着平凡的生活。我的父亲在我小学的时候出轨,四年级的时候,妈妈提出离婚,法院将我判给了她。我于是从北河小学转到了妈妈新工作的城市。两年后,妈妈遇到了一个喜欢给我买漫画的叔叔,两人结婚生子,有了一对龙凤胎弟弟妹妹之后,我被送到了爸爸身边。
我的爸爸是一个很有魅力的人,周围人总是被他吸引,所以他总是说,情人那么多,不是他的错。我不在意谁对谁错,我只是不想再不停地跟着爸爸辗转各个城市。终于到了初中毕业,他跟一个比我大不了几岁的温柔姐姐不期而遇。两人一起生了我的又一个小弟弟,没等我为终于安定下来感到高兴,我就再次像篮球一样,被爸爸抬手抛起,抛回了北河,抛进了姑姑家里,直到现在。
关于我的姑姑是一个怎样的人,我会说,她很爱她的工作,并为之付出了很多。甚至失去了亲生女儿的爱。
这就是我目前为止十九年贫瘠人生里关于家这个概念的全部。很无趣,对吧。我也这么认为。
在遇到登夏和他的耗子洞以前,我悲观地想着大概这就会是我一生的剧本。你知道要构建一栋大厦需要从地基打起,我的地基以一种很无望地方式建成了,无望之上构筑的,只会是新的无望。
我觉得登夏说得很对。不管回不回去,都不会有人在意。我干脆不再回那个借来的家。然而第二天一早我还是悄然起身回去了一趟,没过多久,又像被暴雨淋湿的耗子一样,钻回了耗子洞里。
纪清佳为我开的门。他就像是在门边等着我一样,不等我抬手敲门,只凭着门口的脚步声,就为我拉开了那扇木头门。
见到纪清佳那颗毛茸茸的圆寸脑袋的时候,我在想,真好,这个世界上,至少还有一个地方,还有一个人,是为我而等候的。断了线的风筝遇到了接住它的飞鸟。
耗子洞才是我真正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