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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越过初雪 手机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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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震了一下,是南宫欢发来的消息:“到家了没?”
她回了个“到了”,然后打开通讯录,犹豫了一下,给南宫晨发了一条消息:“南宫晨,谢谢你送我回家。”
对方正在输入的状态闪了很久,最后只回了一个字:“嗯。”
孟茜茜盯着那个“嗯”字笑了半天,上辈子她一直觉得这个“嗯”字敷衍。
后来才知道他每次回消息都要斟酌很久,删了写写了删,最后觉得说什么都不合适,就只回一个“嗯”。
其实他根本不是一个话少的人,他只是太在意了,在意到每一句话都要反复思量,怕说多了显得轻浮,说少了显得冷淡,最后什么都说不出来。
她抱着手机躺在床上,把今晚的每一个细节都在脑海里过了一遍,嘴角的弧度怎么都下不来。
这一晚,孟茜茜做了一个梦,梦里她和南宫晨并肩坐在阳台上,夕阳把两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他的影子覆盖着她的,像是一个无声的拥抱。
她偏过头看他,正好对上他温柔的目光,那双总是冷淡疏离的眼睛里,盛满了她从未见过的深情。
“茜茜。”他叫她,声音像风吹过松林。
她想回答,但闹钟响了。
孟茜茜睁开眼,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洒进来,落在她的手心里,温热的,真实的。
她拿起手机,看见南宫晨凌晨两点发来的一条消息:“以后不要那么晚回家。”
没有称呼,没有标点,语气硬邦邦的,像是一句命令。
但孟茜茜知道,这个人凌晨两点还没睡,是在等她报平安。
她弯起嘴角,飞快地打了几个字:“知道了,南宫晨。”
然后把手机贴在胸口,闭上眼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重来一次的人生,真好。
南宫欢发来消息的时候,孟茜茜正在出租屋里对着一锅煮糊了的粥发呆。
“茜茜!晚上来家里吃饭!我哥弄了几只大闸蟹,我一个人吃不完!”
她把糊了的粥倒进垃圾桶,擦了擦手,回复了一个“好”字。
然后打开衣柜,把那件鹅黄色的连衣裙拿了出来。
傍晚六点,孟茜茜站在南宫欢家门口,深吸了三口气才按下门铃。
门几乎是立刻就开了,南宫欢穿着居家服,头发随便扎了个丸子头,一把将她拽进去:“磨蹭什么呢,大闸蟹都蒸好了,就等你了!”
孟茜茜被她拽得踉跄了一下,还没来得及站稳,就听见客厅里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欢欢,别冒冒失失的。”
那声音不大,带着一种天然的威严,却又不让人觉得凶,孟茜茜的心跳漏了一拍。
接下来的日子,孟茜茜像换了一个人。
她开始频繁地出现在南宫欢家里,理由五花八门——送好吃的、借本书、一起追剧、甚至只是“刚好路过”。
南宫欢心大,觉得闺蜜跟自己亲近是天经地义的事,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被当成工具人。
但南宫晨不一样,他注意到这个姑娘出现得太频繁了,而且每次来,目光都会有意无意地落在自己身上。
他看书的时候她在看他的侧脸,他喝水的时候她在看他端杯子的手,他站起身去拿东西的时候她在看他笔直的脊背。
那些目光小心翼翼的,像怕惊动什么似的,一触即分,却带着一种让人无法忽视的热度。
南宫晨不是没有察觉,他活了三十年,什么场面没见过。
商场上翻云覆雨,人情世故洞若观火,他怎么可能看不出一个姑娘的眼神里藏着什么?但他不敢确定,也不愿意确定。
他比她大了整整八岁,又是南宫欢的小叔,算起来是她长辈。
他不觉得这样的自己有什么值得一个二十三岁的姑娘喜欢的,也许她只是暂时被他的外表迷惑了,过段时间就会觉得无趣,然后像所有年轻人一样,转头去寻找更有意思的事情,所以他刻意地保持距离。
她来的时候,他就回书房;她在客厅说话,他就戴上耳机;她跟他打招呼,他就只是点点头。
但有些事情是控制不住的,比如他发现她怕冷,每次来都穿得厚厚的,但手脚还是冰凉,他会在她离开之后,悄悄把客厅的空调温度调高两度。
比如他发现她喜欢吃甜的,但每次来都不好意思吃太多,只拿一小块蛋糕慢慢吃,他会在她下次来的时候,多准备几样不同的甜点放在茶几上,假装是南宫欢买的。
比如他发现她走路的时候总是低着头看手机,差点被小区门口的减速带绊倒,他会在她每次离开的时候,站在阳台上看着,直到她安全走出小区大门。
这些事情他做得不动声色,连南宫欢都没有察觉。
但孟茜茜察觉了,她上辈子跟他住了两年,太了解他的习惯了。
客厅空调的温度、茶几上多出来的甜点、阳台上那道若隐若现的身影——这些都是他的语言,是他说不出口的关心。
她心里甜得像灌了蜜,却不敢表现得太明显,怕吓跑他。
这天下午,孟茜茜又“刚好路过”南宫欢家,带了一盒自己做的曲奇饼干。
南宫欢不在家,开门的是南宫晨。
他穿着一件白色的家居衬衫,头发还没完全干,几缕碎发垂在额前,比平时多了几分慵懒的随意。
他显然没想到来的是她,微微怔了一下,然后很快恢复了那副冷淡的表情。
“欢欢不在。”他说。
“我知道,她跟我说了今天要加班。”孟茜茜举起手里的饼干盒,“我是来找你的。”
南宫晨的眉梢几不可见地动了一下。
“我自己烤的曲奇,太多了吃不完,拿来给你尝尝。”她说着,把饼干盒塞进他手里,手指不小心碰到他的掌心,温热的触感让她心跳加速。
南宫晨低头看着手里的饼干盒,沉默了几秒,然后侧身让开了一条路:“进来吧。”
孟茜茜心里乐开了花,面上却只是乖巧地点点头,换了鞋走进去。
这是她第一次在没有南宫欢的情况下单独跟南宫晨相处,客厅里很安静,阳光从落地窗洒进来,把整个空间照得明亮而温暖。
沙发旁边的书架上整整齐齐地码着书,茶几上放着一杯已经凉了的咖啡,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松木香。
她上辈子在这里住过两年,对每一个角落都无比熟悉,但现在以“客人”的身份坐在这里,感觉又不一样了。
南宫晨端着两杯水走过来,把其中一杯放在她面前,然后在另一边的单人沙发上坐下。
两个人之间隔了很远的一段距离,像是隔了一条银河。
孟茜茜端起水杯喝了一口,抬眼看他:“小叔今天不用上班吗?”
南宫晨顿了一下:“不用。”
“那你在家做什么?”
“看书。”
“看什么书?”
南宫晨抬眼看了她一眼,似乎没想到她会追问。
他沉默了两秒,拿起茶几上那本书递给她看,是一本经济学专著,封面上的专业术语孟茜茜一个都不认识。
“好厉害。”她由衷地说,双手把书还给他。
南宫晨接过书的时候,指尖又碰到了她的手指。
这一次两个人都没有立刻缩回去,就那样僵持了半秒钟,然后南宫晨先收回了手,垂下眼,翻开了书。
但孟茜茜注意到,他翻书的那一页他已经看了快十分钟了。
她弯了弯嘴角,没有拆穿他,只是安静地坐在沙发上喝水的喝水,偶尔偷偷看他两眼。
阳光从落地窗洒进来,落在他的肩膀上,把白色的衬衫照得有些透明,隐约能看到下面肩胛骨的轮廓。
她想起上辈子有一次,她也是这样坐在他对面,看他看书。
那时候他们已经住在一起快一年了,她以为他只是把她当成一个需要照顾的小辈,所以心安理得地享受着那份照顾,从来没有想过那些看似不经意的温柔背后藏着什么样的感情。
直到他表白的那天,她才知道,原来那些“顺手”煮的汤,那些“刚好”买的甜点,那些“顺便”送的伞,都是他笨拙的、说不出口的喜欢。
“孟茜茜。”南宫晨忽然开口。
她回过神:“嗯?”
“你今年多大了?”
“二十三。”
南宫晨沉默了一会儿,又问:“在做什么工作?”
“在一家设计公司做平面设计。”她老老实实地回答,然后补了一句,“工资不高,但够自己花。”
南宫晨点点头,没有继续问下去,但孟茜茜知道,他在了解她,他在用他的方式,慢慢地、小心翼翼地靠近她。
这种感觉太好了,好到她忍不住想再多待一会儿。
“小叔,”她歪着头看他,“我可以留下来吃晚饭吗?”
南宫晨翻书的手顿了一下,抬起眼看她,那双深邃的眼睛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困惑,好像在问“你怎么还不走”。
但他说出口的话却是:“你想吃什么?”
孟茜茜差点笑出声来。
上辈子她花了半年才知道,南宫晨问“你想吃什么”的意思,不是“你要吃什么我帮你叫外卖”,而是“你想吃什么我做给你吃”。
这个人的温柔藏得太深了,深到如果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
“小叔会做饭?”她故作惊讶。
南宫晨“嗯”了一声,已经站起来往厨房走了。
他打开冰箱看了看,回头问她:“红烧排骨,清炒时蔬,番茄蛋花汤,可以吗?”
孟茜茜看着他系围裙的动作,喉头忽然涌上一股酸涩。
上辈子,他也是这样站在厨房里,系着那条深蓝色的围裙,为她做了一顿又一顿饭。
她从来没有问过他累不累,从来没有对他说过一句“辛苦了”,甚至从来没有帮他洗过一次碗。
她就那样理所当然地享受着一切,直到失去了才后悔莫及。
“我帮你。”她站起来,走进厨房。
南宫晨看了她一眼:“不用。”
“我想帮你。”她坚持,已经拿起了水池里的青菜,“我洗菜很厉害的。”
南宫晨张了张嘴,最终没再拒绝,只是把围裙解下来递给她:“穿上,别弄脏衣服。”
孟茜茜接过围裙,发现上面还残留着他的体温。
她把围裙套在脖子上,努力想系后面的带子,但手够不到,折腾了好一会儿也没系上。
一只手从背后伸过来,修长的手指捏住围裙的带子,轻轻地、慢慢地系了一个蝴蝶结。
孟茜茜僵住了,南宫晨站在她身后,近得她能感觉到他呼吸的温度,近得她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松木香。
他的手指在她腰间停留了不到一秒,然后就像被烫到一样迅速收了回去。
“好了。”他的声音从头顶传来,低沉,微哑。
孟茜茜的耳朵红得像要烧起来,但她没有躲开,而是侧过头看了他一眼。
南宫晨已经退开了两步,正在切葱,侧脸绷得紧紧的,下颌线像一道锋利的刀刃。但他的耳朵尖又红了。
孟茜茜低下头,抿着嘴笑了。
厨房里的气氛变得微妙起来,两个人各忙各的,没有说话,却配合得出奇默契。
她洗菜,他切菜;她递调料,他接过去;她打开锅盖看火候,他走过来把火调小了一点。
他们的距离时远时近,像两棵相邻的树,根在地下悄悄缠绕,枝叶却在风中假装不经意地触碰。
“南宫晨。”她忽然叫他的名字,不是“小叔”,是“南宫晨”。
南宫晨切葱的动作停了,他抬起头看她,那双总是冷淡疏离的眼睛里,第一次出现了毫不掩饰的震动。
“你上次说,不要再叫小叔了。”孟茜茜靠在料理台边,手里拿着一根洗好的青菜,语气轻松得像在聊天气,但眼睛亮得惊人,“我现在叫你名字,你又不理我。”
南宫晨看着她,看了好几秒,然后垂下眼继续切葱。
“没有不理你。”他说,声音很轻,像是怕惊动什么似的。
孟茜茜弯起嘴角,把那根青菜放进篮子里,心想:南宫晨,你完了,你这辈子都逃不掉了。
晚饭做好的时候,南宫欢刚好回来了。
她一进门就闻到香味,鞋都没换就冲进厨房:“哇,小叔你做红烧排骨了?今天是什么好——”
话说到一半,她看见孟茜茜系着围裙站在灶台边,正在盛汤,而南宫晨站在她旁边,伸手替她把散落的头发别到耳后。
南宫欢的嘴张成了一个完美的O型。
“你你你——”她指着南宫晨的手,又指着孟茜茜的头发,舌头打结了一样。
南宫晨面不改色地收回手:“她头发掉汤里了。”
南宫欢看看南宫晨,又看看孟茜茜,再看看南宫晨,忽然露出一个恍然大悟的表情。
“哦——”她拖长了声音,意味深长地看了孟茜茜一眼,“原来这就是你最近老往我家跑的原因。”
孟茜茜的耳朵一下子红了,但她没有否认,只是笑着把汤端到餐桌上:“吃饭了,欢欢。”
南宫欢坐到餐桌前,目光在两个人之间来回扫了好几圈,忽然叹了口气:“我就说嘛,小叔怎么可能无缘无故给别人剥蟹,还送人家回家,还凌晨两点发消息——等等,你凌晨两点给茜茜发消息了?”
南宫晨夹菜的动作顿了一下,面无表情地说:“没有。”
“有!”孟茜茜毫不犹豫地出卖他,“他说‘以后不要那么晚回家’,语气可凶了。”
南宫欢瞪大眼睛看着南宫晨,像看到了什么稀世珍宝:“小叔,你居然会主动给人发消息?你连我的消息都只回一个‘嗯’!”
南宫晨放下筷子,端起汤碗喝了一口,表情纹丝不动:“吃饭。”
南宫欢和孟茜茜对视一眼,同时笑了起来。
南宫晨被两个人的笑声包围着,耳尖慢慢染上了一层薄红。
他低下头,用筷子拨着碗里的米饭,嘴角却有一个极细微的弧度,像是雪山上第一缕融化的阳光,稍纵即逝,却被孟茜茜捕捉到了。
她看着他嘴角那个小小的弧度,心里暖得像被太阳晒透的棉被。
吃过晚饭,南宫欢去洗澡,客厅里又只剩下孟茜茜和南宫晨两个人。
她坐在沙发上,他站在阳台上,中间隔着一扇推拉门。
夜风吹动他的衣角,路灯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投在客厅的地板上,一直延伸到她的脚边。
孟茜茜看着那道影子,忽然站起来,走到阳台上,站在他身边。
“南宫晨。”她又叫他名字。
南宫晨侧过头看她,月光落在他的脸上,把他冷硬的五官镀上了一层柔和的银白色。
“你今天做的饭很好吃。”她仰起脸看他,语气认真得像在说一件很重要的事情,“红烧排骨是我吃过最好吃的红烧排骨,比饭店里的还好吃。”
南宫晨看着她,嘴唇动了一下,像是想说什么,最后只说了两个字:“喜欢?”
“喜欢。”孟茜茜点头,眼睛弯成了月牙,“超级喜欢。”
南宫晨移开目光,看向远处的夜空,沉默了很久。
就在孟茜茜以为他不会说话的时候,他忽然开口了,声音很低很低,像是从胸腔里挤出来的:“喜欢就常来。”
孟茜茜愣住了,她上辈子等这句话等了两年,这辈子只等了一个月。
夜风吹过来,把她的头发吹到脸上,她伸手去拨,却碰到了另一只手。
是南宫晨的手,他的手比她的大很多,骨节分明,指腹有薄薄的茧,落在她脸颊旁边,替她把那缕头发别到了耳后。
这一次,没有什么头发会掉进汤里的借口。
他的手指在她耳后停留了半秒,然后收了回去。
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就那样站在阳台上,看着远处的万家灯火,中间隔着不到一尺的距离,近得能听见彼此的呼吸声。
孟茜茜的心跳快得像擂鼓,但她没有躲开,也没有退缩。
她微微侧过身,让自己的肩膀离他更近了一点,近到几乎能感觉到他手臂上的温度。
南宫晨没有动,但他也没有退开。
他就那样站在那里,像一座沉默的山,任由她一寸一寸地靠近。
那一刻,孟茜茜忽然明白了一件事。
上辈子,不是南宫晨追她追得太慢,而是她跑得太快了。
她以为爱情应该是轰轰烈烈的、惊天动地的、像偶像剧里演的那样充满戏剧性的转折和高潮。
她以为南宫晨的沉默是因为不爱,他的克制是因为不在乎,他的退让是因为无所谓。
直到重生之后她才明白,真正的爱从来不是大声喧哗的,它藏在每一个细枝末节里,藏在每一顿用心的饭菜里,藏在每一个凌晨两点的消息里,藏在每一次不动声色的守护里。
南宫晨的爱,像冬天的雪,无声无息地落下来,覆盖了一切,等你自己去发现。
而现在,她终于发现了。
“南宫晨。”她轻声说。
“嗯。”
“晚安。”
“晚安。”
她转身回了屋里,拿起包,跟洗完澡出来的南宫欢打了声招呼,离开了。
走出小区大门的时候,她回头看了一眼。
南宫晨还站在阳台上,身影在夜色中像一棵沉默的树。
他没有挥手,没有告别,甚至没有看她。但孟茜茜知道,他在看她。
她会心一笑,转身走进了夜色里。
手机震了一下,南宫晨的消息:“到家说一声。”
她回了个“好”字,然后把手机贴在胸口,脚步轻快得像踩在云上。
她要让这辈子,比上辈子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