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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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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喜懵懵地抬起头,发现来人竟然是龚书言,一时不知作何反应,维持着要坐不坐的别扭姿势,张了张嘴,说不出话。
龚书言倒是极为自然地递过手里的帆布袋:“你的包,下回别这么粗心了。”
鲍喜低头想接,可手上抱着份量不轻的花,来回卡机一般动了几下后,才笨拙地把花小心地放回椅子上,正要拿过包,却被龚书言抬手躲了一下。
“龚书言,你干嘛?”
鲍喜迷茫地看向他,声音不大,但语气不自觉地重了些。
龚书言反笑得更开,露出与温润面庞不相符的俏皮虎牙。
“肯跟我说话了?我还以为你没认出我呢。”
他把包还给鲍喜,鲍喜背上就想走。
龚书言急忙拦住她:“诶,你不检查检查有没有丢东西吗?”
鲍喜停住脚步,缓缓回过头:“我相信老板娘。”
她顿了顿,又补充了句,“也相信你。”
鲍喜一直盯着地上,龚书言走到她面前后,她的目光才虚虚地落在他的鞋尖。鲍喜忍不住想,过去这么久了,龚书言还是那么喜欢穿白色的帆布鞋。
“邱姐说,今天店里来了个水灵灵的小姑娘,抱着米线吃了一个多小时,结果还是剩了大半碗,原来就是你啊。好久不见了,鲍喜。”
鲍喜仍是低着头,手指绞着帆布袋的边,打算等龚书言把话说完就道再见。
龚书言等了半天,也不见鲍喜接话,不由面露尴尬,他讪讪地踢了一脚地上的碎石子,扫了眼周围的人,说:“要不要找个地方聊聊,我请你喝奶茶。”
“我……”鲍喜的第一反应是拒绝。
“走吧。”不等她说完,龚书言提步就走。
鲍喜匆匆开口:“我开电动车来的。”
她也不知道自己想表达什么,大概是想找个合理的借口,但脑子没跟上节奏。
龚书言忙撤了回来,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那正好,你载我吧。”
鲍喜无言以对,只能由他跟着自己,待走到电动车边后,鲍喜弱弱地做着最后的挣扎:“龚书言……”
龚书言恍然一声:“哦,对了,你还不知道怎么走,那就只能我载你了。”
说完,他自顾自地上车了,握住把手后调整了位置,笑着冲鲍喜歪了歪脑袋:“上来吧。”
鲍喜这才发现自己刚才居然忘了拔车钥匙,看着龚书言神情自若的样子,她默默叹了口气,缓缓坐了上去。
她把包放在俩人中间,不知道是在隔绝龚书言,还是在阻拦自己。
本以为龚书言会有很多话要说,可一路他都只是沉默着。
清凉的晚风迎面吹拂,伴着湖光月色,鲍喜看着龚书言近在眼前的宽阔背影,抱紧了包,无所适从。
鲍喜和龚书言大学时因校广播站结识,那会儿龚书言是播音组的,鲍喜是编辑组的,大一大二的时候除了广播站定期的开会以外,他俩之间基本没什么交流,最多算是互相知道的遥遥点头之交。
大三那年,他们被站长分配在了一起,成了每周新推出的诗歌栏目的固定搭档,鲍喜负责写稿和协助龚书言播音。于是,日子变得让人期待,鲍喜周周复始地聆听龚书言用好听的声音将她写的诗在下午五点半时分伴着悠扬的背景音乐传遍校园的每一个角落。
那时那刻,鲍喜的目光只能集中在龚书言身上,她习惯如此,要做好准备应对一切播音人有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
诗歌栏目得到了广播站站长乃至校领导的好评,鲍喜和龚书言在众人面前默契相视,一种陌生而奇妙的喜悦和满足充斥着她的五脏六腑,最后融进了不安分的心跳。
鲍喜喜欢龚书言,喜欢他冬日温泉一样的声音,喜欢他戴着耳机专注认真的样子,喜欢他调音时漂亮的手指,喜欢他在读完一首诗从容不迫地切入音乐后,朝她比大拇指时露出的可爱虎牙。
她的喜欢太过具体,其中甚至包括了龚书言是青禾人。
鲍喜的奶奶经常说这辈子有机会一定要去一趟青禾,导致她从小就对这个遥远的陌生城市有着异样的亲切与向往。
知道龚书言是青禾人后,鲍喜难掩好奇,问了他很多关于青禾的问题。
龚书言就会化身专业的青禾宣传大使,从戎山到净海,从古镇到小寨,一点一滴地同她分享家乡的一切。
大学城的美食街有一家青禾特色饭馆,龚书言和鲍喜经常在广播站下播后一起去吃,点过最多的就是小锅米线,鲍喜很喜欢,龚书言悄悄评价说其实不太正宗。
龚书言说:“鲍喜,你将来有机会可以来青禾玩,绝对不会失望的。”
鲍喜说:“青禾太远了,人生地不熟的。”
龚书言说:“只要你来,我给你当私人向导,带你玩遍青禾。”
他们并没有在一起。
鲍喜的家教观念很传统,惦记着奶奶从她幼时起便嘱咐的不要远嫁,她喜欢的同时又抗拒着龚书言青禾人的身份,于是在龚书言鼓足心意表白的时候,鲍喜逃跑了。
龚书言以为鲍喜对自己没有男女之情,隔天主动同她道歉,且很有分寸地退到了搭档的位置。
他一向温和讲理,即使被拒绝了,也不会给对方带去一丝的不方便不愉快。
可是道歉只会加剧鲍喜的不甘心。
她并不是因为不喜欢而拒绝,相反,她是因为太喜欢了,所以不知道怎么拒绝,只能落荒而逃。
看着龚书言和自己一如既往地相处,鲍喜内心的愧疚和冲动日益剧增,终于在大四广播站卸任的团建聚会后,趁着醉酒做了想做的事,第二天又荒唐地翻脸不认,脱口而出那句戏剧化的台词——大家都是成年人了。
但鲍喜并没有看过多少狗血剧,她这么说,是因为她真的这么想。
鲍喜从小就是标准的乖乖女,长得好看,读书成绩好,从来不用人操心。
她做乖乖女,是因为她只能做乖乖女。这对她而言从来不是什么优点,而是无可奈何的现实选择。
和龚书言的那一回是鲍喜迄今为止做过最叛逆却也最合乎心意的事,不是为了完成什么目标,也不是为了达到什么期待,只是为了满足自己最原始最纯粹的欲望。
只要拥有过,便算不上遗憾。
后来龚书言成功保研本校,鲍喜本也可以有保研的机会,但她考虑到奶奶岁数大了,身体也不好,想回去早点工作,多陪陪奶奶。
毕业典礼那天,在漫天放飞的彩色气球下,在此起彼伏的祝福欢笑中,鲍喜对龚书言说:“龚书言,我们能不能最后再抱一下。”
龚书言拒绝了,只是说:“鲍喜,祝你万事顺遂,平安幸福。”
眼泪模糊了视线,鲍喜看不清龚书言的神情,在泪水掉落之前快速点头,说:“好,我会的。”
鲍喜迟迟不肯去青禾,就是怕会遇到龚书言。
她从小到大一直都有着神奇的第六感,隐约觉得万一要发生点什么时,势必就会发生点什么。
近来由于药物作用,鲍喜的第六感渐渐丧失,她疲惫地来到青禾,一心只想走完最后一个旅程,以至于忘了那个实际存在的万一。也许无心,也许有意,又或者她就是想来找回自己的第六感。
这样陌生的地方,如此茫茫的人海,怎么可能这么凑巧会碰到呢?
她只想安安静静地度过这段时间,不想在离开之际再有什么新的插曲。
可是,那个万一出现了。
一辆电动车从昏暗的小巷子里窜出,龚书言猛的降速刹车,鲍喜惯性往前一撞,连带着怀里的包一起砸在龚书言的后背,吃痛地闷哼一声。
龚书言靠边停了车,好让鲍喜调整一下,怕她为刚才的肢体接触感到尴尬,于是开玩笑说:“鲍喜,你包里放的什么武器,硌得我疼得慌。”
听他这么一说,鲍喜捏着帆布袋子边一瞧,也没什么东西,就是一个充电宝,还有几个药瓶,随着颠簸发出细微的沙沙响。她眼神暗了暗,赶紧把包合上重新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