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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九制青绍,赎二三贼首 ...

  •   2:九制青绍,赎二三贼首

      戚少商进入小雷门的地头,算来已有七八日了。
      当他将名字报出来时,雷家庄的人倒是很痛快的把他放进去了,并安置在客房内休息,但是,他梳洗完毕还换了身衣服后,找来雷门子弟询问其门主时,得到了很干脆的回答:“卷哥不在。”
      “不在?”戚少商迷惑起来。
      他清亮的眼神一旦搀上些微迷惘之色,整个人都有些忧郁。
      虽然他出道以来,从未有过忧伤的感情,但是沉思之间,却有忧郁的气质。
      他今年二十岁。年纪还轻,志大才高。他游历江湖的时间并不算早,有些人在二十岁时已名动江湖。但是他不着急,依旧游山玩水,喝最烈的酒,交最会打的朋友,顺便打发一些欺压良善地痞混混。
      他为什么不着急呢?原因也很简单。虽然他并不追求名声,但是在江湖上走动以来,他的剑,还未败过。他想出名,只要高兴,随便什么时候都可以。人生苦短,又有几个二十岁可以虚度?
      可是他还是找上了雷卷。
      雷卷之名,非但丁家界方圆数百里之内人人敬畏,就算放眼江湖,也没有几人不买帐。没见过雷卷的人,根本没有资格与人谈论英雄。
      戚少商对自己的剑很自信,但他仍脱不了少年人的好奇,也想见见真正的好汉。所以他一旦定了目标,就再无顾虑,战帖当即就托最快的驿站火速传到小雷门,他的人也随即准时出现,但是他怎么也想不到,雷卷居然会不在!
      他居然这么看不起我吗?
      戚少商的心头掠过一丝不快:“为什么他会不在?”
      接待他的人高高瘦瘦,一副精悍模样,正是雷家五虎将之一的雷远。这人总是一副爱搭不理,有气无力的样子:“卷哥为什么一定要在?”
      戚少商略带不甘的道:“我下了帖子,雷门主也接了帖子,今天就是决战的日子,他——为什么不在?”
      雷远瞥了他一眼,“你下了帖子不假,卷哥也确实收到了,可是,卷哥又没有应你的战,也找不到你的人,帖子上连你的地址也没有写,他为什么要等你?”
      ——说的……似乎……满有道理的。
      戚少商理屈词穷。其实就算他想写仔细了,也没个固定的地址可以报上去。再退一万步讲,就算有固定地址,他战书一发,人也立即赶来,有回信又能如何?但他仍小声抗议了一下:“可是,他还是知道我要来,然后出门了。”
      雷远这才发现眼前这形神飒然的年轻剑客一旦执着起来,也相当难缠:“卷哥说,你们这些初入江湖的傻小子,虽然经常会把他当作对手、假象敌,但是选择对手或朋友,却是他自己的事。”虽然看戚少商的样子,和一般傻小子有很大不同,但雷远还是面无表情的把雷卷的话重复了一遍。
      “那我等他。”
      说了这句话的戚少商,在雷家庄内足足等了八天。这八天内穷极无聊。他喜欢烈酒,雷家庄自雷卷以下推尚饮茶;他喜欢佳人,可是雷家庄的家眷从不在庄里走动,而且也都称不上‘佳人’;他还喜欢纠集一群说的来的朋友谈天说地,可雷家庄的弟子大都严肃过剩……对戚少商来说,这八天之长,度日如年。
      “雷卷还没回来吗?”
      “没有。”
      这样的对话每天都会重复十七八次,直到第九天上,戚少商三招两式把马万豪带来的一群虾兵蟹将打发之后,终于起身告辞。

      这一走,也就没有了方向。
      戚少商想到的事绝等不到半盏茶的时分就要施行,但是现在,一贯的懒散又开始在情绪里抬头。
      这几年里,他曾在雪山绝顶舞剑畅饮,也曾为不平之气万里追杀不相识的人,他浏览过南国旖旎风光,也享受过边塞的苦寒,只是,待的都不怎么长久。
      也不知是运气好还是不好,要么,是他没遇见高手,要么,就是高手见了他都绕道而行。
      相对来说,还是前者的可能性较大。戚少商有些无聊的想。也罢,既然见不着雷卷,就去会会比他更有名的豪杰。我去京城。
      京城一向卧虎藏龙,也正是各大势力斗到白热化的时候,如果戚少商这一进去,估计就掉进是非窝里,以后的故事全得重写。
      人的际遇,有时真的很奇妙。
      他出了雷家庄,过九条栈、小石山,径直北上,连夜越过连云寨地头,一路到了青田镇上,才感到一阵倦意,这才挑了家客栈稍做休息,哪想这一睡便是一天,起身看看天色,再问店伴,方知已是第二天的黄昏。
      这也难怪。起初,向雷卷发了战帖后,戚少商的神经就一直处于紧绷状态。别说他艺成后到现在还未和雷卷这样的高手做过生死之战,就是成名数十载的老江湖,一旦给雷卷下了帖子,也难免会以十二万分的精神郑重以待。如今雷卷变相推了此战,虽然有些意外,但难免轻松,于是舒舒服服的睡了个大头觉,感觉特别清爽。
      他结了宿钱,边走边考虑要不要买匹好马代步,否则这样一路走去,不知何时才能到达京城,他一边想一边走,还啃着随身带的干粮,嚼了两口,反而更觉腹内空空,恰好这时随风送来一阵香气,转头望时,身边就是一家酒楼。
      被饭菜香气一勾,酒瘾也一并发作,戚少商捏捏身边并不充裕的钱袋,毫不犹豫的走了进去。
      春风一醉楼。
      青田镇规模不小,这酒楼与之前乡村野店完全不同,楼名不俗,楼子建的也很是气派,戚少商一袭白布袍子,与店内食客的锦衣华服形成强烈对比。在店里吃饭的客人大多都是富豪模样,偶尔几个书生打扮的,身上也莫不是绫罗绸缎,乱摇着一把画满山水的扇子附庸风雅。
      戚少商微微皱眉,选了二楼临窗的偏僻位置坐下,“小二,来两个热菜,再上壶你们这里最烈的酒。”
      小二见他斯斯文文的模样,却指名要最烈的酒,不禁狐疑的看了一眼。不过瞟到他腰边挂着的宝剑后,很识相的把想问的话又咽了回去。
      酒菜上的很快,菜炒的正到火候,酒也确实够味,戚少商刚喝出点味道,想唤小二再来两壶时,却见周遭的人全挤在了窗边,从他们兴奋的私语中得知,原来是青田镇的首富吴占魁到了。
      说话间,一个全身用上等丝绸包起来的白胖男人鸭子似的摇晃上来,身前身后紧随着八九个护院之流的汉子,这胖鸭子笑的和气,颇有富态,想必便是吴占魁了。只见方才那些聚窗观望的客人纷纷拥上前,争先恐后打招呼,从双方的场面话听出,这吴占魁不仅是镇中首富,也是不日就要赴京上任的从五品大员。
      难怪有这等排场。
      戚少商看了一会,再没兴趣,正待唤小儿上酒时,‘嘭’的一声,眼前已多了个粗可环抱的大酒坛子。他抬眼看去,马万豪正咧着嘴嘿笑着:“戚大哥怎的不说一声就走,让兄弟找的好生辛苦。”
      “马兄别来无恙。”戚少商乍听这粗豪汉子如此客气的说话,明显不适应:“论年纪,这声大哥叫得人实在折寿。”
      “戚大哥仪表堂堂,剑法超绝,小弟佩服的紧!”马万豪笑得更是开怀:“兄弟寻到这一坛九制青绍,想起戚大哥酒量堪豪,特来请大哥一品!”
      “九制青绍又称神仙五步醉,是绍酒里的极品,得来不易。”戚少商嗅着酒香,已然垂涎:“只是戚某无功不受碌,有什么事,请直说吧。”
      “戚大哥当真快人快语!”马万豪凑近低声道:“那日在雷家庄与戚兄……那个……约战,兄弟败的心服口服,只是……咳咳,小弟走后,未出雷家地界,几个不成器的部下不知规矩,劫了过路的客商,因此开罪了雷家,雷远放出话来,要小弟连同二十三名手下在三日内自断两指,上雷家庄赔罪,否则定斩不饶……戚大哥既然在雷家庄暂住,想必与雷家有些交情,还请戚大哥出面调停……”
      戚少商一面听着他说话,一面环顾四周,吴占魁还在和一大票人闲谈,只有最角落里那削瘦汉子仍八风不动,只低头吃菜,戚少商本没有注意到他,但当马万豪说到他兄弟犯了小雷门的忌讳时,那汉子也不知有意无意,迅速往这边瞟了两眼,这两眼利如冷电,使戚少商暗自留了心,但见那汉子披发拢袖,暮春时分仍裹着厚厚毛裘,侧面看去,只觉下巴尖细,脸色青白,若非方才眼光如电,活脱脱便是一介病鬼。
      戚少商的位子与那病夫相距甚远,他也拿不准那两道电光是有心还是无意,只记在心里,口中问道:“你们劫了雷家庄地面的客商,有无杀伤人命?”
      马万豪愣了一下,支吾两声,但见戚少商神色严厉,只得老实道:“咱们囤乌岭的人打家劫舍惯了,从来不留活口。”
      戚少商只听那冷脸病夫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再无动静,也觉马万豪此举太过残虐,不禁摇头叹道:“马当家的,如今时局混乱,你们落草本无可厚非,但盗亦有道,如此罔顾人命,别说戚某去雷家庄本是求战,就算和小雷门有什么交情,也难以伸手相助。我看,你还是带着手下上门赔罪,或可使雷远网开一面……”
      马万豪闻言呆了一呆,好半天才回过神来,憋红了脸,忽地起身,那坛九制青绍被他狠狠往地下一摜,坛子碎裂,登时酒香四溢,马万豪像是受了什么天大羞辱,粗声粗气的道:“求战?说的倒好听!姓戚的,老子本以为你和小雷门有点交情,才巴巴的跑来相求,没想到你也是去送死的。还一副圣人模样说些废话!”
      他嗓音本就高亢,这下怒极咆哮,直如晴天霹雳,使得四周嘈杂的声响一并静下,所有人都往这边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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