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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英雄之名好下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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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英雄之名好下酒
那白衣青年进店的时候,立即吸引了所有客人的目光。
他年轻、俊秀,神采飞扬,一看就是踌躇满志的青年才俊。
他的腰畔还带着柄剑。与别不同的是,他的剑很张扬的晃悠在外,并不像一些谨慎的年轻剑客那样将剑用布帛一层层包裹起来。
可是没有人认识他。连个脸熟也没混到,这人显然初出茅庐,不知江湖险恶。
于是,在他进门刹那后,在座的明看偷瞥的目光一一收回,接着店里又热闹起来。
这家店开在丁家界一带,开了十年。
老字号的意思通常是服务周到,价钱公道,招牌菜也很有味道。而能在这里成为老字号,其意义就更加非同反响。
这家店也没什么稀奇的。只不过,它的南面是小雷门的盘口,北面不远便是连云寨的地界,西临碎云渊毁诺城,因此丁家界来来往往的行人中,十有七八便是会武功的,于是乎,这家‘指云楼’能在这些江湖豪客打架斗殴下‘存活’十年,那是多么不容易的事……
白衣的青年剑客坐下的时候,唇边有些微嘲讽的笑。指云楼,好大的招牌,谁能想到只是这样一家破烂酒肆。且不论面积之小,单那一个‘楼’字,就非常不妥。
楼,顾名思义,应该是至少两层以上的建筑物吧……可是这‘指云楼’不但面积小,还确实只有一层。店面已被油烟熏的发黑,没想到生意还这样红火。
白衣青年刚坐下,小二还未来得及招呼,西首座上的一高一矮两名男子便‘啪’地拍桌起身,直蹭蹭的走到了他的面前。高个汉子便雷吼似的发了话:“喂,小子,刚才大爷被鱼刺卡了,你还敢笑?”
???青年带着一丝疑惑抬头扫了这两人一眼,他两的怒气一看就是装出来的,四只眼珠子还不时贼溜溜的瞟向自己腰中宝剑,目的之明显,一览无余。于是他解了惑,淡淡的道:“你就算被鱼骨头卡死,也没人愿意看一眼。”
他这样一说,店里看好戏的江湖汉子一齐笑了起来。那高个汉子的长相难看之极,黑黝黝的脸上布满了白色的斑斑点点,不小心看到他的人,真的连第二眼都不想再瞧。
听到周围一片忍着的闷笑声,黑脸汉子的脸居然红了一红,未发话时,低个的胖子已恶狠狠的道:“小子,大爷怜你初出江湖,不懂规矩,你可不要不识好歹!这样吧,只要你奉上腰间的‘追云剑’,再低头认个错,咱们就放你一马!”
白衣青年微微一笑,正待说话时,东面一直偷偷打量这边的四人再也按捺不住,领头的铁衣大汉拍案而起,声响比方才高矮二人更甚。他拍桌子已经够响,声音更是豪气:“彭虎,彭豹,你兄弟在本尊面前,也敢伸手!”
这铁衣汉子闹出来的动静委实太大,一时间所有人的目光又转移到东面去了。彭氏兄弟看了看他,一齐枭枭而笑:“咱们还以为是哪尊正神,原来是囤乌岭的马当家的。马万豪,就你也敢在咱兄弟前自称本尊,难道是嫌活的太久么?”
这帮江湖汉子平时就互相不服气,一言不合立即动手,此时更象是有什么不共戴天的大恨一样,你瞪我,我瞪你,杀气腾腾。
这指云楼既是四方好汉经常聚集之处,小二便对厮杀斗狠习以为常,如今更是依照经验躲的远远的,反正这干人打够了杀够了,损坏的东西一律照价赔偿,他们还有什么不放心的,于是三三两两退在远处,不时望向闹事的方位,一边还谈起天来。
彭氏兄弟和马万豪互相僵持之时,白衣青年反而被冷落到了一边。他也不趁机开溜,反而饶有兴趣的看两方斗气。然而虽然局面一片混乱,店里居然没一个人离开,大多数还鼓掌助兴,刚进门的客人一见这种情形,也混到了叫好的人群中一并观看。
这家店倒真有意思。
青年这么想时,便见柜台后面匆匆跑来一个老头。看他步法,并不象是会武功的,但他跑过来后,无视身边的彭氏兄弟,指着白衣青年就道:“你,立即给我起来!”
“我?”这年轻人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哭笑不得:“为什么?”
那老头长相完全无法用笔墨形容,硬要比喻的话,活象一只长了胡须的比目鱼。他理直气壮的道:“因为我是这里的老板!”
白衣青年再也忍不住,放声长笑:“既然是老板,为什么要赶我?”
老头见他放肆大笑,更加生气:“本店的规矩之一便是:除了一个人,任何人都不能坐在这里!我看你是头一遭来这里,便不跟你为难,赶快起来,其他位子随便你坐。”
就在老头和白衣青年纠缠不清的时候,那边彭氏兄弟已和囤乌岭的马当家及其三名手下动了手,满座的目光全集中在两伙人上,倒是谁也没有注意他们。
“我就爱坐这里,非坐不可。”青年忍了笑,看他长的俊秀斯文,没想到脾气却倔的可以。
不过看到老板满脸气的通红,他终究有些不忍,补了一句:“除非,你告诉我为什么要立这个规矩?”
老头盯着他看了半晌,终于拗不过他的倔强,叹了口气道:“这座位,是我特意留下来招待一个人的。”
话音刚落,那边马万豪的一名手下已被彭虎的大环刀砍去了一只手臂,连连痛呼,青年往那边战局看了一眼,便转过头来:“不知老人家特意留下这座位,是招待哪个?”
(这时,马万豪一个燕子翻身,干脆利落的躲过彭氏兄弟的夹击,提起手掌就在彭虎的后背按了下去,他功力相当精湛,这一掌下去,彭虎立即一口血喷了出来。)
白衣青年说着话,听到那边打的激烈,也忍不住又瞟了几眼,可那长的象比目鱼的老头却一眼都不待看,只道:“说起这个人,是远近方圆数百里数一数二的英雄好汉!”
“哦?”白衣青年秀眉一挑,听起这英雄好汉四字,但凡江湖中人,又有谁不感兴趣?他当然也不例外:“不知是谁?”说这话时,脸上傲色全无,语气也恭敬了几分。
“小雷门,门主。”老板的口气更象是形容神一样的敬仰。
“雷卷!”白衣青年说完这两字,立即起身,末了,还将他动过的桌椅摆正擦净,冲老头竖起了拇指:“有你的,老板,别人也还罢了,但这位子既然是留给雷卷的,那我——还真坐不起哩!”
他边说边走,也不客气,就坐在了彭氏兄弟刚才的座子上,倒酒便喝。起初看他白衣飘洒的俊雅模样,比起剑客,更象文士,此时喝起酒来,倒比土匪还带了几分豪气。整整一壶烈酒,他三口两口喝完,脸上急速泛起了红晕,然后他一锭十两大银就掷在桌上,左袖擦着唇边残酒,右手已按上了腰畔追云宝剑。
他的手按上剑时,头猛的一回,眼中射出精光,却仰天先笑了一阵:“痛快,痛快!听到英雄好汉的名字,拿来下酒,当真是人生中最快意的事!”
他笑的如此肆无忌惮,使正动手杀的血花四溅的彭氏兄弟和马万豪等人不禁一同望向那边。只见那青年摔了酒壶,拔出了剑,恍若无人的朝这边走来,边走边笑:“彭氏兄弟,马万豪,凭你们几个微末名声,也敢来打这把剑的主意!在这一片,除非雷卷来要,或许我还会考虑考虑哩!”
彭氏兄弟和马万豪听他突放狂言,一齐大怒,倒是同仇敌忾了起来,正打算先联手取了这小子的命,夺了宝剑再做打算时,忽然眼前一花,每个看向那白衣青年的人,都以为他抬手给了自己一剑。
一招之间,那青年已穿过众人,走到了门边,挑起门帘。这时,彭氏兄弟、马万豪和其三名手下的身上,才同时挂彩。受伤的位置不同,但毫无疑问都是那青年下的手。
这是怎样的剑术!
中剑的人恍惚之间还未明白自己是怎样着了道,但眼中已现出惧色,他们捂着伤口,再也没敢踏前一步。
“阁下报上字号,以后山高水远,总有相见的时候!”马万豪不愧是一山之主,虽然掉了价,但也不忘订下寻仇的约。
白衣青年已挑起了帘子,闻言一笑:“好气概,我倒是小瞧你了。我戚少商早已下了帖子,专程来一睹传说中小雷门之主的威风!我本不欲另生支节,不过你们若要寻仇,半月之内,我在雷家庄候着便是!”
他话一说完,身形一晃即逝,众人这才如梦初醒,慌忙追出去时,只见一道白影翩若惊鸿往南去了,几个起落之间,便已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