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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06 【李简|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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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设如山,李玉比简隋英大)
简隋英第一次见李玉的时候,正骑在自家别墅花园的围墙上。
那年他七岁,皮得没边,把家里保姆气得差点辞职。他从二楼的窗户翻出去,沿着屋檐走到围墙,骑在上面晃着腿,觉得自己像征服了世界的王。
李玉是被他爸带来的。李家跟简家有生意往来,李玉他妈刚去世,他爸忙得脚不沾地,就把十二岁的儿子扔到简家来“度个假”。
简隋英一低头,就看见花园里站着一个干干净净的男孩,白衬衫扎进裤腰里,头发梳得整整齐齐,手里拎着一袋东西,仰头看着他,眉毛微微皱着。
“你谁啊?”简隋英居高临下地问。
“李玉。”男孩的声音不大,但很清楚,“你下来,上面危险。”
简隋英嗤了一声,他最烦别人管他。他把腿晃得更厉害了,还故意把一只拖鞋甩下去,拖鞋啪嗒一声掉在李玉脚边。
李玉低头看了看那只拖鞋,又抬头看了看他,没说话,弯腰把拖鞋捡起来,拍掉上面的土,放在了一边的石阶上。
简隋英愣了一下,觉得这个一本正经的小男孩有点意思。
“你是不是我妈派来管我的?”
“我不认识你妈。”李玉说,“但你爸说你在家里无法无天,让我看着你。”
简隋英瞪大了眼:“你看着我?你算老几?”
李玉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他把手里那袋东西举了举:“我带了这个,你下来就给你。”
简隋英的好奇心上来了:“什么?”
“巧克力。”李玉说,“瑞士的。”
简隋英在围墙上又坐了三秒钟,然后手脚并用地往下爬。他的动作很熟练,但石墙上的苔藓让他滑了一下,整个人往下溜了一截。他还没来得及叫出声,一双有力的手就稳稳地接住了他,把他从墙上抱了下来。
李玉比他高了快一个头,把他放下来的时候,脸不红气不喘,甚至表情都没什么变化,只是低头看了看他的手心——刚才抓墙的时候蹭破了一点皮。
“说了危险。”李玉的语气不算重,但那个表情,简隋英后来才学会一个词来形容——不怒自威。
七岁的简隋英当然不懂什么叫不怒自威,但他莫名其妙地觉得这个哥哥不太好惹。他伸手去抢那袋巧克力,李玉也没拦,任他抢过去拆开就往嘴里塞。
“好吃吗?”李玉问。
“嗯嗯嗯。”简隋英嘴里塞满了巧克力,含混不清地点头。
李玉看了他一眼,忽然伸手把他嘴角沾的巧克力擦掉了。指腹蹭过皮肤的时候,简隋英觉得痒痒的,缩了一下脖子。
“吃慢点,没人跟你抢。”
简隋英嘴里含着巧克力,心想这人说话怎么跟他爸似的。
李玉在简家住了下来,一住就是三年。
那时候简隋英不懂什么叫寄人篱下,他只知道自己多了个比他大五岁的哥哥,这个哥哥不爱说话,不爱笑,但会在他闯祸的时候帮他收拾烂摊子。
简隋英八岁的时候,在学校跟人打架,把同班男生的鼻子打出了血。班主任打电话到简家,简爸不在,是李玉接的。
李玉骑自行车去学校接他。简隋英坐在教导处门口的椅子上,校服上全是灰,脸上还有一道抓痕,看见李玉进来的时候下意识地别过了脸。
李玉走到他面前,蹲下来,捏着他的下巴把他的脸转过来,看了看那道抓痕。
“谁打的?”
“我打的别人。”简隋英嘟囔。
“我问谁打的你。”
简隋英不说话了。李玉转头看了教导主任一眼,教导主任还没开口,李玉就站起来了,说:“医药费我们会出,但我弟弟脸上的伤也得有个说法。”
简隋英坐在椅子上,看着李玉跟教导主任据理力争,明明才十二岁,说话却比大人还有条理,把对方说得一愣一愣的。最后那个打他的男生被他爸揪着耳朵来道了歉,简隋英得意得不行。
出了校门,简隋英一瘸一拐地走,李玉二话不说把他往自行车后座一拎。
“抱紧了。”李玉说。
简隋英搂住他的腰,脸贴着他的后背,闻到他校服上洗衣液的味道。李玉骑得又快又稳,风吹得简隋英眯起了眼睛,他忽然觉得,有个哥哥好像也不错。
“李玉。”他喊了一声。
“叫哥。”
“……李哥。”
李玉没说话,但简隋英感觉到他的背微微震了一下,像是在笑。
“李哥,你以后都住我家行不行?”
“不行。”李玉回答得很干脆,“我又不是你亲哥。”
简隋英收紧手臂,把他抱得更紧了,小声说:“我不管。”
李玉十五岁的时候,他爸再婚了。
继母带了个女儿过来,一家人要和和美美地过日子,李玉就没理由再住在简家了。他走的那天,简隋英没有像上次那样哭闹——他十岁了,觉得哭是件很丢人的事。
他站在大门口,看着李玉拎着一个行李箱走出来,心里堵得慌,但脸上装得满不在乎。
“走了。”李玉说。
“嗯。”简隋英踢了踢脚边的石子,“路上小心。”
李玉看着他,那双眼睛里有一种简隋英看不懂的表情。然后李玉伸出手,揉了揉他的头发,说:“好好吃饭,别光吃肉。”
“知道了知道了。”简隋英把他的手拍开,“你烦不烦。”
李玉笑了一下,那笑容很淡,像冬天里的阳光,存在的时间很短,但很暖。他转身走了,简隋英站在门口看着他的背影,从大门口一直看到巷子口,直到那辆黑色的车拐了弯,再也看不见了。
简隋英转身回屋,在楼梯上绊了一跤,膝盖磕在台阶上,破了一大块皮。他没有哭,自己爬起来,用袖子擦了擦血,上楼回了房间。
从那之后,李玉偶尔会来看他,但间隔越来越长。简隋英从小学升到初中,又从初中升到高中,李玉的身影在他的记忆里慢慢变成了一个模糊的轮廓——只记得他很白,很高,不怎么说话,但力气很大,能从墙上把他抱下来。
简隋英十五岁的时候,已经长成了一个比同龄人都要张扬的少年。他在学校里呼风唤雨,没人敢惹他,他也不需要谁的照顾。他甚至快忘了李玉长什么样了。
直到那天他爸说要请李家吃饭,简隋英才想起来,哦,那个住过他们家三年的李玉。
饭局设在简家的别墅里。简隋英穿了件新买的衬衫,在镜子前照了半天,又觉得自己这样太刻意了,把衬衫领口的扣子解开了两颗,头发也故意弄乱了一点。
李玉到的时候,简隋英正靠在楼梯扶手上玩手机。他抬起头,看见了从门口走进来的那个人,手指在屏幕上顿住了。
二十三岁的李玉已经完全长开了。他穿着一件深色的薄外套,里面是黑色高领衫,衬得他整个人又高又瘦,五官冷峻而锋利,目光淡淡地扫过来,像是能在一秒钟内把整个房间看透。
简隋英的心跳漏了一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