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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这一路上仁青都没有开导航,他们沿着路碑逐日而行。

      车子碾过二郎山隧道口的碎石,天空骤然澄澈,语文课本里的碧空如洗不再是一个空洞的形容词,而是眼前鲜活的画面。

      林泗云从椅子里坐起来,手扒着窗户往外看,仁青从后视镜里瞥见了他的小动作不动声色的放慢了车速。

      路边高山野甸上的耗牛在慢悠悠的吃草,牧民舒展四肢、幕天席地,悠闲的躺在草甸里晒太阳。

      “林先生。”

      “嗯?”林泗云回过头,顺着仁青手指的方向看过去。

      “看到前面的雪山了吗?那里是贡嘎的余脉,运气好的话后面能看到全貌。”,介绍自己的家乡,仁青语气里带着小小的自豪。

      眼前的余脉在云端下铺排成起伏的黛色脊梁,残雪覆盖山巅,模糊了云与山的交界,在阳光下折射出清冷的光。

      这是雪域的苍劲风骨,美的摄人心魄。

      他们在泸定桥留了半日,不止是他们,每一个路过这里的中国人大概都会为它而停留。

      是对历史的敬意,也是对先辈的缅怀。

      涛涛河水在脚下汹涌奔逃,竹板桥面的缝隙里不断有水花溅上,后浪拍打前浪的声音充斥在耳边,泸定桥如一叶扁舟跟随着风轻微的晃动。

      林泗云害怕水,这恐惧来源于未知,也来源于本能,他本能的觉得水下的世界犹如日复一日的夜晚,照不进半点光亮,但人又总是会被未知的东西诱惑,而无法抵抗诱惑也是一种本能。

      通俗一点的说发就是,他想跳下去,又不敢往下跳。

      所以此刻林泗云就只好矛盾的站在桥中央的位置进退两难,与未知抗争,与本能博弈。

      他偷偷把胳膊放在身侧小幅度的张开,手掌半握,努力在虚空中抓住那条并不存在的铁锁,企图以此来保持平衡。

      “林先生?”仁青快走到头的时候发现身后的人没跟上来,于是快步返回头来找。

      铁索桥因为人的走动受力不均匀,晃动的幅度愈加明显。

      “你等等,等等。”林泗云不安的往后退开半步,他现在也顾不上滑稽不滑稽了。

      如果林泗云还清醒着就会发现,桥的中央其实就只有他们两个人。

      这个季节出来旅游的人本就不多,跟他们同一批上桥的人大都抵达对岸,就算是走的最慢的也已经到了桥的前半段,而后上桥的那些也离他们有一段距离。

      那么如果你藏匿多年的脆弱被人看见,这究竟是幸还是不幸呢?

      宿命的种子被悄然种下,身在局中的人都不曾注意到这些细小的伏笔。

      “好好好,我慢点,你别害怕啊,”仁青听话的放慢了脚步,小心靠近他,“林先生,你抓着我,抓着我就没那么害怕了。”

      他靠过去牵起林泗云的手,那人手心里有汗,连指尖的触感也是一片冰凉,他有心想给人暖热,又觉得不合适,于是纠结着松开手,改成拉着手腕走。

      恐水其实就跟恐高一样,反应因人而异、有大有小,看林泗云刚才的反应,仁青觉得他应该属于挺严重的那一类。

      但此刻被牵在手里的人只是乖乖的跟着走,亦步亦趋,不吵也不闹。

      简直乖的令人心疼。

      “林先生,我们回车里吧。”他的额发被冷汗浸湿,脸色惨白,看着状态很不好,仁青担心再被河边冷风这么一吹,给折腾病了。

      再往上走的医疗条件不太好,高原缺氧就够一般人喝一壶了,要是再生个病,那可真是遭罪。

      “好。”林泗云还没缓过来,整个人看起来懵懵的。

      泸定桥的历史情怀是没法再细细体会了,仁青发动好车子继续赶路。

      原本一路都开着的窗户现在也被仁青细心关上,林泗云身上盖着外套,半垂眼睑,窝在副驾驶上假寐。

      太累了……

      他想。

      汹涌的大渡河里翻起奔腾的浪,在吉普车身后怒吼着穷追不舍。

      林泗云歪着头依靠在车窗和椅背的缝隙里,随车身震动小幅度摇晃,最后终于在仁青的一次炫技压弯里半梦半醒间撞上了玻璃窗。

      他迷迷糊糊的揉揉脑袋 ,坐起来,原本盖在身上的外套滑下去歪歪斜斜的搭在腰腿间。

      “醒了?”仁青察觉到旁边的动静,没有回头,神情认真的两手紧握方向盘继续压弯、错车,再压弯。

      “我们现在在天路十八弯。”他解释说,“这里的弯道都比较急。”

      “哎,对了,你不晕车吧?”

      “晕车也没事,你前面的手套箱里有晕车药,拿出来吃一片,还有呕吐袋那些我都给你准备了……”

      他一个人絮絮叨叨了半天,林泗云愣是没能插上嘴,索性干脆没搭理他,自顾自的摇下车窗。

      刺骨的风犹如尖锐的冰棱子,劈头盖脸的刮过来,林泗云有一瞬间甚至呼吸不上来,像是被谁扼住了喉管,这感觉有一种久违的熟悉。

      天路十八弯在海拔落差里层层叠叠,不断的靠近远方的山峦云海,如同它的名字那样,是通往天际的路。

      突然涌进来的寒风打断了仁青的话,他沉默了半分钟之后,咕哝出一句,“透透风也好,透透风就不晕车了。”

      声音小的也不知是在跟谁说话。

      “我不晕车。”林泗云突然接话,他睡得有些久,乍一开口嗓音沙哑的像吞了一把沙子。

      这动静把两人都吓了一跳。

      像是为了增加这话的可信度,林泗云清清嗓子,又接着补充,“我从小在新疆长大,那边的山上也有很多这样的盘山公路。”

      “你是新疆人啊?!。”仁青敏锐的抓偏重点,他有些诧异。

      “怎么,不像吗?”,并且成功的把林泗云也绕进沟里。

      “不太像,我很久以前去过新疆,那里的土著,长相偏亚裔,但是你……”仁青第一次感受到语言的匮乏,他把各种词句都在嘴里过了一遍,饶是舌头打结了,也没想出合适的措辞。

      最后憋出一句,“反正,比起新疆人,你更像是某国的混血。”

      “混血吗?”林泗云望着窗外出神。

      确实很像混血。

      他的眼睛是灰蓝色的,里面住着一朵千年雪莲,每次张开眸子的时候雪莲就在里面绽放,每一次闭眼睁眼都是一场浪漫的告白。

      他的皮肤很白,但又不同于白种人的苍白,是那种晶莹剔透的质地,像格聂山脉上泛着银光的皑皑白雪,底下泛出浅淡的碧绿色筋络,如同远古后裔的神秘图腾。

      他并不瘦弱,走线流畅的肌理完美的贴合在他的每一寸骨头上,是欧洲中世纪雕塑家的旷世奇作。

      他很美,美的附有神性。

      像手里攥不住的风,像出淤泥而不染的莲。

      这样来看的话,他仿佛真的占尽了世间所有的优待,是上天的宠儿。

      那他为何总是如此悲伤?

      难道是他太过贪得无厌、不知饕足?

      林泗云沉默着。

      用美来形容一个男人……

      他觉得这是世界上最嘲讽、最戏剧化的形容。

      林泗云,迄今为止二十一岁的生命里,从未在这张脸上讨到过半点好处。

      “我的确是新疆人,也确实是混血。”他在回答仁青的猜想。

      “我外祖母是少族,她年轻时与前来援疆的外祖父一见钟情,违背了不与外族通婚的习俗,跟家里人断了联系,执意嫁给了这个汉族男人,后来就有了我妈和我舅。”

      “后来我爸在那拉提草原采风和我妈相识,我算是第二代混血,所以我有四分之一的少族血脉。”

      “我爸这边的情况和我妈的其实差不多,祖母在德国留学嫁给了志同道合的祖父,有了我爸,所以我也有四分之一的德国血统。”

      林泗云声音很轻的讲述着这些故事,此刻他忧郁的眉眼里掺杂了几分眷恋。

      不知是在怀念谁?

      “混血的混血,感觉好高级。”仁青适时接话,证明自己在听。

      “或许吧……”

      他跟仁青讲述了家里的故事,多么美好的故事,故事里的每个角色设定都像极了小说里的爱情。

      只可惜那些都只是故事的开篇。

      故事的开篇里,援疆知青爱上少族女孩,并为其挣脱命运的枷锁。

      多么为人称道!

      可惜没人知道原本深情的男人婚后却变了一副嘴脸,欺负她有家不能回,曾经构建的美梦被一次次的暴力对待、恶语相向打碎。

      而另一边,远渡重洋的东方小姐惊才绝艳,学识渊博的同时,又带着华夏民族血脉里的坚韧,只惊鸿一瞥就吸引了同在宴会上出生高贵的少爷。

      小姐思想前卫,不自觉也被受过高等教育,高瞻远瞩的少爷所吸引。

      教堂、牧师、婚纱,他们热烈的拥吻,许下一辈子无论生老病死都不会离开对方的海誓山盟。

      多么热烈!

      可惜没人会知道少爷婚内出轨,昔日风华绝代的小姐变成了深闺怨妇,终日郁郁,最后难产而死,多么讽刺。

      人们总说爱情是一场童话故事,故事里的灰姑娘穿着华贵的礼服与王子相遇。

      所以理所当然的,草原上穿着花裙子的姑娘也遇见了他的少年郎。

      那一年七月盛夏,姑娘的笑容明媚似朝阳,热烈爽朗。

      她总是很爱笑,也爱漂亮,在那个没有手机、没有信号的年代里,她每天都和小姐妹到河边嬉戏笑闹着照“镜子”,日复一日过着简单平凡的生活。

      直到后来有一天,家里来了一位外地人做客。
      外地人很奇怪,他邀请她当他画里的主角,姑娘拒绝了,可外地人非但没生气,还总是捧着个画本子跟着她转。

      她躺在满地野花丛中,他在画她。

      她跳着少族的舞,他还在画她。

      当她张扬的策马扬鞭时,他仍旧在画她。

      外地人也很神奇,无论她在哪,摆出何种姿势,外地人总是能把她画的很漂亮。

      于是他们相爱了,少女怀春对青年艺术家痴迷不已。

      然后心肝情愿跟随着青年离开了她热爱无比的草原,她从天上鹰,变成笼中雀,曾今爱笑的人永远失去了笑容,她十几年如一日任劳任怨的工作,相夫教子,支持着丈夫口中的艺术。

      可艺术终归不能当饭吃,一场两情相悦的爱情最终还是走向了灭亡。

      她分不清谁是镜中人,镜中人又是谁?

      少女是疯子,疯子是少女。

      事到如今她恨透了,却仍然爱着那个为艺术疯魔的男人,或着说,是当年那个在那拉提草原上让她心动的青年,她不愿与自己和解,于是将一切错误归咎给艺术。

      她固执的认为是艺术毁了她的一生,所以她不允许林泗云画画,不允许他变成那个男人后来的样子,更不允许他去追求所谓狗屁的自由。

      十二点的钟声响起前,王子见到了辛德瑞拉最好的样子,所以有了故事里最经典感人的桥段——王子带着那只水晶鞋遍寻全城,求娶了那个住在小阁楼里的姑娘。

      于是戒指、誓言都成了心甘情愿的枷锁。

      可如果被遗留的那只水晶鞋最后也一并消失了呢?

      王子甚至不会看那个灰头土脸的姑娘一眼,或许她的一生又会有所不同。

      那么爱情究竟是什么?

      是美丽的皮囊吗?林泗云不知道,没有人教过他。

      那什么是真什么又是假?

      相爱的时候山盟海誓都是真,不爱的时候哪怕海誓山盟也是假。

      林泗云看不懂。

      就像他们在相爱的时候给他取像风一样自由的名字,却又在不爱的时蛮横的左右他的人生。

      林泗云是爱情的牺牲品,但在这场两败俱伤的闹剧里又有谁能独善其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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