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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寻市 鲜衣怒马, ...


  •   传送结束的时候,温梵森以为又会踩到什么阴间地方的水磨石地面或者棺材板——但这次脚底下是实的,是那种被太阳晒了一整天、还带着余温的青石板。
      她低头看了一眼,石板缝隙里长着青苔,青苔是干的,踩上去沙沙响,像踩碎了一层薄薄的饼干。她抬起头,面前是一条宽阔的街道,两边是鳞次栉比的木质建筑,飞檐翘角,红漆斑驳,招牌上写着“茶”“酒”“布”“药”之类的字,字体是繁体,笔画繁复得像迷宫。街上人不少,男女老少都有,穿着各式各样的衣服——有长衫马褂,有襦裙披帛,有短褐布衣,也有绸缎绫罗。
      他们走路的速度不快不慢,说话的声音不大不小,脸上的表情不慌不忙,像是一幅活的《清明上河图》,每一个细节都精准得不像真的,但又真实得让你挑不出毛病。
      宋祀烬落在她左边半步的位置,落地的时候膝盖弯了一下,但没有蹲下去,只是身体微微前倾,像是被什么东西推了一下,然后又站直了。
      她今天没戴眼镜——不知道是忘了还是故意的,那双平时被镜片挡着的眼睛露出来,比想象中大,比想象中亮,眼尾微微上挑,带着一点天生的、不是刻意为之的锋利。她环顾四周,目光从左扫到右,又从右扫到左,最后停在街角一家卖糖葫芦的小摊上,看了两秒,然后收回视线。
      “古代。”她说,声音不大,但语气很笃定,像在说一个不需要论证的结论,“从建筑形制、服饰风格、货币流通方式来看,大概是唐宋之间的某个时期。但也不一定,因为副本里的‘古代’往往是拼贴画,取各个朝代最有辨识度的元素混在一起,造出一个‘看起来像古代’但经不起细究的空间。所以不必纠结具体年份,只需要知道——这里没有电,没有网,没有现代化设备。手机没信号,打火机可能还能用,但别让人看见,看见了你就是妖孽。”
      温景酌最后一个落地,他今天穿的是那件深灰色西装三件套,马甲的扣子系得一丝不苟,领带是银灰色的,打着温莎结,结头正正方方的像一块刚切好的豆腐。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怀表——不是之前那个打火机,是真正的怀表,金色的,表盖上刻着一只展翅的鹰,打开表盖,表盘是白色的,罗马数字,蓝钢指针,指向下午三点十七分。
      他把怀表合上,塞回马甲口袋,拍了拍口袋确认放稳了,然后抬起头看着那条熙熙攘攘的街道,嘴角慢慢弯起来,弯到一个介于“看好戏”和“搞事情”之间的角度。
      “古代好啊。古代没有监控,没有DNA鉴定,没有天网人脸识别。杀个人往乱葬岗一扔,连立案都立不了。”他说这话的时候声音不大,但旁边一个路过的老伯听见了,老伯转过头看了他一眼,眼神里带着一种“这人脑子有病吧”的困惑,然后又转过头继续走了,步子比之前快了一点。
      江琐予站在三人中间偏后的位置,今天她穿了一件浅灰色的风衣——不是温梵森那种挺括的、像盔甲一样的风衣,是软的,棉麻质地,领口敞着,露出里面一件白色的圆领T恤,T恤上印着一只卡通猫,猫的眼睛是两个圆圆的点,嘴巴是倒着写的“ω”,和之前在晚自习教室里那个拿剪刀的女生穿的那件一模一样。
      不知道是巧合还是故意的,没人问,她也没说。她手里没拿相机——那个老式胶片相机在晚自习副本里摔坏了,取景框碎了,快门按不下去,镜头盖也合不上了,像个合不拢嘴的老人,张着嘴,露出里面黑乎乎的、什么也看不见的口腔。她现在用的是手机iPhone 17 Pro,银色的,屏幕上有好几道细小的划痕,但还能用,至少拍照功能是好的。
      她举起手机,镜头对准街道,按了一下快门——“咔嚓”,声音不大,但在古代的街道上,那一声咔嚓像一颗石子扔进了平静的湖面,涟漪一圈一圈地荡开,好几个路人同时转过头来看她,眼神里有好奇,有警惕,有困惑,还有一个抱着孩子的年轻女人直接吓得往后退了两步,把孩子搂得更紧了,像是看到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不好意思。”江琐予把手机放下,对那个年轻女人笑了笑,笑容很乖,很甜,像一个人畜无害的、刚从学校毕业的大学生,“这是……暗器。我检查一下暗器有没有装好。”
      年轻女人的脸色从白变红又从红变白,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但最终什么都没说,抱着孩子快步走了,走出一段距离后还回头看了一眼,那眼神里的东西已经从“困惑”变成了“这人有病”。
      温景酌忍不住笑出了声,笑完又觉得不合适,咳嗽了两声掩饰,但咳嗽的声音比笑声还大,像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在假装自己没被踩。
      宋祀烬没笑,但她嘴角那个微小的、几乎不存在的弧度出卖了她。她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不是之前那个硬皮的本子了,是一个新的,封皮是深蓝色的,布面,手感很好,纸张是淡黄色的,带着淡淡的草木香气,像是手工制的宣纸。她把笔记本翻开,钢笔握在手里,笔尖悬在纸面上方,没有写,只是悬着,像一只停在半空中的蜻蜓,翅膀还在扇,但不确定要落在哪片叶子上。
      “先找落脚点。”她说,“不管这是什么副本,第一件事永远是找个能关门的地方。街上的信息太多,太杂,真假难辨,需要在一个安静的环境里慢慢消化。”
      温梵森已经往前走了,风衣的下摆在她身后轻轻摆动,摆动的幅度不大,像一面被微风吹动的旗,风不大,旗也不急。她走路的姿势和平时不太一样——平时她走路是那种“我赶时间你别挡道”的快,步子大,节奏稳,像一台精密的机器在按程序运行。今天她走得很慢,像在逛街,像在等人,像在享受阳光——虽然这个副本里的阳光是假的,但假的阳光也是阳光,照在脸上暖洋洋的,和真的没什么区别。
      她在一家客栈门口停下来。客栈叫“悦来客栈”——这条街上只有这一家客栈,别的都是茶馆、酒楼、布庄、药铺,就这一家能住人的。门面不大,门口挂着两盏红灯笼,灯笼纸上写着“悦来”两个字,字是金色的,金粉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像刚写上去的还没干透。门是敞着的,能看见里面的柜台、楼梯、几张方桌和条凳,柜台后面站着一个胖胖的中年男人,穿着深蓝色的长衫,戴着瓜皮帽,手里拨着算盘,珠子噼里啪啦地响,像在下雨。
      温梵森跨过门槛走进去,高跟鞋踩在木地板上发出的声音和踩在水磨石上不一样——水磨石是脆的,嗒嗒嗒;木板是闷的,咚咚咚,像有人在敲鼓,鼓声不大,但震得人胸口发闷。
      胖掌柜抬起头,看到温梵森的时候愣了一下,不是因为她长得好看——虽然她确实长得好看——是因为她的衣服。在这个满街都是长衫襦裙的地方,她那一身黑绸衬衫加深灰风衣的打扮,像一只黑天鹅闯进了鸡窝,不是鸡窝容不下她,是她根本就不该出现在这里。但胖掌柜的职业素养很好,愣了一瞬之后就恢复了营业式微笑,笑容亲切而不失分寸,像一张被复制粘贴过无数次的脸。
      “客官,打尖还是住店?”
      “住店。”温梵森从风衣口袋里摸出一小块银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放的,可能是传送的时候系统塞进去的,也可能是Joker那个不着调的家伙提前给她准备好的。她把银子放在柜台上,银子落在木桌面上发出沉闷的“咚”的一声,像一块小石头掉进了棉花堆里。
      胖掌柜拿起银子看了看,咬了一口,银子上留下两排浅浅的牙印。他满意地点点头,把银子收进抽屉里,从墙上取下一串钥匙,铜的,大大小小十几把,叮叮当当地响,像风铃,但不是那种好听的风铃,是那种“我要开门了你要不要进来”的风铃。
      “天字号三间,挨着的,在二楼最里头,安静,没人打扰。”他把钥匙递给温梵森,三把,用一根红绳串着,红绳已经褪色了,发白发黄,像洗了太多次的红领巾,“晚饭是酉时,楼下大堂。过了酉时没吃的了,只能自己去街上买。”
      温梵森接过钥匙,转身上楼。楼梯是木头的,每一级都窄得只能放下一只脚,她侧着身上,右手扶着栏杆,栏杆是木头的,被无数只手摸得光滑发亮,像涂了一层油。高跟鞋踩在楼梯板上发出的声音从咚咚咚变成了嘎吱嘎吱,像有什么东西在木板下面呻吟,不是痛苦的呻吟,是那种被踩了一百年的老木头特有的、带着一丝不耐烦的抱怨。
      其他人跟在她后面上楼,脚步声混在一起,嘎吱嘎吱,咚咚咚,噗噗噗,像一个三流乐团在调音,每个乐器都在发出自己的声音,谁也不听谁的,但合在一起居然有一种奇怪的和谐。
      天字号三间房在走廊尽头,走廊很窄,只够一个人通过,两边是房门,门上贴着编号——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天字号是甲、乙、丙。温梵森挑了甲字号,在走廊最深处,左边是墙,右边是乙字号,乙字号右边是丙字号。
      她推开门,屋里不大,一张拔步床,一张圆桌,两把椅子,一个衣柜,一个脸盆架,脸盆是铜的,盆底刻着一条鱼,鱼的眼睛是两颗小小的红宝石,在从窗户透进来的阳光下闪着光,像活的。窗户是木制的,雕花窗棂,糊着白色的窗纸,窗纸上映着外面梧桐树的影子,影子在风里轻轻晃动,像在水里游泳的鱼。
      她走到窗边,推开窗户。
      楼下是一条窄巷子,巷子对面是一堵高高的围墙,围墙里面种着几棵梧桐树,树叶已经黄了,有几片正在往下落,落得很慢,像在犹豫要不要落,落下去之后会不会后悔。围墙的尽头是一扇朱红色的大门,门上钉着铜钉,铜钉排成两排,整整齐齐的,像等待检阅的士兵。门楣上挂着一块匾,匾上写着两个字——
      “祭府。”
      字是金色的,金粉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和悦来客栈招牌上的金粉是一种质感,像是同一个人写的,同一个人贴的。温梵森盯着那两个字看了几秒,然后关上窗户,转身走到床边坐下。床是硬板床,铺着棉褥子,褥子不厚,坐上去能感觉到底下的木板,硬邦邦的,像在坐法庭的被告席——她没坐过被告席,但她想象过,应该就是这种感觉,硬,冷,不舒服,但你得坐着,因为你没别的地方可去。
      她从口袋里摸出那个小丑玩偶。
      玩偶还是那副样子,五十厘米,红色小西装,画着小丑妆容,嘴角往上翘着,眼睛是两个黑洞洞的窟窿。但和之前不一样的是,它不发热了。以前靠近Joker的时候它会发热,温热的,像被人的体温捂热的,现在它凉了,凉得像一块石头,像一块铁,像一个从来就没有活过的东西。
      她把玩偶翻过来,底部有一个标签,标签上写着——“Made in China. 100% Polyester. Wash separately.”
      Made in China.
      中国制造。
      她看着那行字看了几秒,然后笑了。不是之前那种极淡极淡的、若隐若现的、让人分不清是笑还是没笑的微表情,是真正的、完整的、从心底翻上来的笑,眼睛弯着,嘴角翘着,肩膀微微抖着,像听到了一个很好笑的笑话,忍了很久终于忍不住了。
      “中国制造。”她重复了一遍,声音很轻,像在自言自语,“Joker,你是中国制造的。”
      玩偶没回答她,因为玩偶只是玩偶,Joker不在里面。
      她把玩偶放在枕头旁边,站起来,走到门口,拉开门。走廊里没有人,只有从楼下大堂传来的嘈杂声——有人在划拳,有人在笑,有人在骂,有人在哭,所有的声音混在一起,像一锅煮开的粥,咕嘟咕嘟地冒着泡,每冒一个泡就是一个人的情绪从喉咙里翻出来,翻出来就碎了,碎了就没了。
      她走到乙字号门前,敲了三下。
      门很快开了,宋祀烬站在门后,手里拿着那本深蓝色封面的笔记本,钢笔夹在指间,像夹着一根烟——她不抽烟,但拿笔的姿势和拿烟一样,食指和中指夹着笔杆,拇指按在笔帽上,笔尖朝上,像一根还没点燃的烟。
      “进来。”宋祀烬侧身让开。
      温梵森走进去,宋祀烬的房间里和她的一样,床,桌子,椅子,衣柜,脸盆架。但桌上的东西不一样——她的桌上什么都没有,宋祀烬的桌上摊着好几张纸,纸上是手绘的地图,不是专业的那种,是用钢笔画的,线条歪歪扭扭的,但关键的街道、建筑、路口都标得很清楚,甚至还用红笔标出了几个“可疑地点”——祭府、县衙、城隍庙、棺材铺、药铺后院的义庄。
      “你什么时候画的?”温梵森拿起一张纸,纸上的墨迹还没干透,手指蹭了一下,墨迹晕开一小片。
      “刚才。”宋祀烬从她手里把纸抽回去,放在桌上晾着,“我下楼买了碗馄饨,边吃边转了一圈。这条街叫东大街,从东门到西门,全长大概两里。悦来客栈在东大街中段,往东三百步是祭府,往西五百步是县衙。祭府门关着,门口站着两个家丁,穿的是绸缎,腰里别着刀,不是摆设的那种刀,是开过刃的、能杀人的那种。”
      “进去过吗?”
      “没有。”宋祀烬摇头,“但我在对面的茶楼上坐了半个时辰,数了一下进出祭府的人。半个时辰里,进去了七个人,出来了四个,留在里面的三个——两个是穿官服的,一个是穿道袍的。穿官服的一个是七品县令的补子,一个是九品巡检的补子。穿道袍的看不出品级,但腰里挂着一块令牌,令牌上刻着一个‘祭’字。”
      温梵森靠在桌沿上,双手插在风衣口袋里,左手捏着那支骨头笔——不是之前的判官笔了,是一截指骨,人的指骨,白得像瓷,光滑得像玉,握在手心里凉凉的,像握着一块冰,但握久了就暖了。她用拇指轻轻摩挲着骨面,骨面上什么都没有,没有刻字,没有花纹,干净得像一块还没被雕琢过的璞玉。
      “祭府。”她重复了这个词,声音很轻,像在品尝一种没喝过的茶,先含在嘴里,用舌尖去试探它的味道,苦的,涩的,还是甜的,“祭这个姓不多见。至少在现代社会不多见。但在古代,尤其在这个副本里,祭府就是Joker的老巢。”
      宋祀烬推了推眼镜——她今天戴的是隐形眼镜,推眼镜的动作是习惯,手指推到鼻梁上才发现什么都没有,手指在鼻梁上停了一下,然后收回去,插进口袋里。
      “你怎么确定?”
      “因为不热了。”温梵森从口袋里掏出那个小丑玩偶,放在桌上,玩偶躺在摊开的地图旁边,红色的西装在白色的纸面上格外刺眼,像一滴血滴在了雪地上,“以前靠近Joker它会发热,现在不热了,不是因为Joker不在了,是因为Joker不在玩偶里了。他出来了,就在这个副本里,以一个‘人’的身份。而这个人,大概率姓祭。”
      宋祀烬看着那个玩偶,看了几秒,然后拿起钢笔在笔记本上写了一行字——“Joker真身:祭府主人”。写完之后她看着那行字,又加了一个问号,然后又加了一个叹号,问号和叹号并排站在一起,像一个在问“你确定吗?”的人同时也在说“我相信你”。
      门外传来敲门声,不是温梵森那种有节奏的三下,是乱敲的,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像有人在用拳头砸门,又像有人在用手掌拍门,又像有人在用脑袋撞门。
      宋祀烬走过去开门,温景酌站在门口,手里端着一碗馄饨,馄饨汤还在冒热气,热雾模糊了他的脸,只露出两只眼睛,眼睛是亮的,像两颗刚擦过的玻璃珠,里面映着走廊里的烛光,一闪一闪的。
      “楼下那馄饨不错,给你们带了两碗。”他把一碗递给宋祀烬,一碗递给温梵森,碗是瓷的,白的,碗底印着一朵蓝色的花,花是莲花,花瓣画得很随意,像画画的人赶时间,几笔就勾完了,但仔细看还挺好看的,有一种“我没认真画但认真画了也就这样了”的自在。
      温梵森接过碗,馄饨汤的热气扑在脸上,湿漉漉的,暖洋洋的,像有人在用温热的毛巾擦她的脸。她用勺子舀了一个馄饨,馄饨皮薄得透明,能看见里面粉红色的肉馅,肉馅里掺着虾仁和荠菜,荠菜的香味混着虾仁的鲜味一起涌进鼻腔,像春天的田野和秋天的海同时撞进了鼻子里。
      她咬了一口,嚼了两下,咽下去。
      “好吃。”她说。
      温景酌靠在门框上,手里也端着一碗馄饨,他用勺子舀了一个馄饨举到眼前看了看,像在看一件艺术品,看了两秒然后整个塞进嘴里,嚼得腮帮子鼓鼓的,像一只在偷吃坚果的仓鼠。
      “我刚才在楼下听到一个消息。”他咽下馄饨,用袖子擦了擦嘴角,袖口上留下一道油渍,他看了一眼油渍,不在意地笑了笑,“明天是祭府老太爷的七十大寿,全城都在张罗贺礼。祭府的老太爷,就是Joker他爹——如果Joker真姓祭的话。”
      宋祀烬放下馄饨碗,拿起钢笔在笔记本上又写了一行字——“明天,祭府,七十大寿。”写完之后她把笔记本合上,放在桌上,用馄饨碗压住,碗底的热气把笔记本的封面蒸得有点湿,封面上那朵蓝色的莲花在雾气里像活了一样,花瓣在轻轻地动,像在呼吸。
      “所以Joker让我们来这个副本,不是让我们来杀他,也不是让我们来找他。是让我们来给他爹祝寿。”宋祀烬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平,但嘴角那个微小的弧度出卖了她,她在笑,不是开心的笑,是被气笑的那种笑,像你花了好几个小时准备了一场考试,结果考试卷上只写了一道题,题目是“你吃了吗”。
      “祝寿。”温景酌重复了这两个字,咬得很重,像在嚼一块咬不烂的肉,“行。那咱们送什么贺礼?总不能空着手去吧。”
      “送他儿子。”温梵森把馄饨碗放在桌上,站起来,走到窗边,推开窗户。外面的天已经暗了,不是全黑的那种暗,是黄昏和夜晚之间的那种暗,蓝色的,紫色的,橙色的,像一块被人揉皱了的绸缎,皱巴巴的,但颜色还在,颜色很重,重得像要从天上滴下来。
      祭府那扇朱红色的大门在暮色里显得格外扎眼,像一道还没愈合的伤口,门上的铜钉是缝伤口的线,线缝得很密,但伤口还在渗血——门楣上那两盏灯笼亮了,红纸糊的,烛火一跳一跳的,像两颗在跳动的心脏。
      “明天,进祭府。”温梵森关上窗户,转过身,背靠着窗台,双手插在风衣口袋里,左手捏着那截指骨,指骨在她掌心里慢慢变暖,像有什么东西在里面醒了,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正准备睁开眼睛,“Joker想让我们找到他,我们就去找他。找到了,揍一顿,然后问他——玩偶丑不丑,你自己心里没点数吗?”
      温景酌笑出了声,笑声很大,在走廊里回荡了好几圈才散开,像石子投进深潭,波纹一圈一圈地荡到远处,久久不散。
      第二天一早,四个人换上了宋祀烬昨晚从街上买回来的衣服。不是租的,是买的,用银子买的——宋祀烬昨晚又下楼转了一圈,这次不是去喝茶,是去买衣服,她去了东大街尾的一家成衣铺,铺子不大,但东西齐全,从里到外从上到下什么都有。她花了二两银子买了四套衣服——不是因为她砍价厉害,是因为老板看她是个姑娘家,又一个人大半夜的来买衣服,以为她是从家里逃出来的小妾,动了恻隐之心,给她打了个对折。
      温梵森穿的是月白色的交领长衫,外面罩了一件浅青色的半臂,腰上系着一条同色的绦带,绦带上挂着一块玉佩,玉佩是温景酌从自己脖子上摘下来给她挂上的——他说这块玉佩跟了他好几年,保平安的,虽然从来没保过,但戴着总比不戴强。
      她没拒绝,也没说谢谢,只是低头看了一眼那块玉佩,玉佩是白玉的,雕着一只蝉,蝉的眼睛是两颗小小的红点,不知道是玉里自带的颜色还是后来点上去的。
      她站在铜镜前看了看自己。月白色长衫衬得她皮肤更白了,白得不像活人,像玉,像瓷,像那些摆在博物馆玻璃柜里的、被灯光照着却依然冰冷的、美得不像话的、但你不敢伸手去摸的东西。
      温梵森伸手摸了摸铜镜里自己的脸,铜镜是凉的,手指碰到镜面的瞬间,镜面上起了一层薄薄的雾,雾散后,镜中的自己多了一个——不是旁边站了个人,是镜子里有两个她,一个在笑,一个没笑。她眨了一下眼,两个变成一个,笑的那个不见了,没笑的还在。
      她放下手,转身离开铜镜。
      宋祀烬穿的是鹅黄色的襦裙,上襦是窄袖的,领口绣着一圈小小的梅花,梅花是用银线绣的,在烛光下闪着细碎的光。下裙是六幅的,裙摆很大,走路的时候像一朵花在开,一步一开,一步一合。她没穿绣花鞋,穿的是自己的平底鞋,帆布的,白色,鞋面上有几个洗不掉的污渍,像是墨水,又像是酱油。
      她站在镜子前看了看自己,然后伸手把头发解开,重新梳了一个简单的发髻,用一根银簪固定住,簪头是一朵小小的梅花,和上襦领口的梅花是一样的——那根银簪是成衣铺老板送的,他说这根簪子是他女儿生前最喜欢的,女儿嫁人后就没回来过,簪子一直放在铺子里,积了灰,落了尘,再也没人戴过。
      宋祀烬戴上它的时候,老板的眼眶红了,但他没哭,只是转过身去,假装在整理货架上的布料。
      温景酌穿的是鸦青色的圆领袍,袍子是棉麻的,料子不厚不薄,适合秋天的温度。腰上系着一条黑色的革带,带子上挂着几个小玩意儿——一块玉,一个荷包,一把折叠刀。折叠刀是现代的东西,用布包着塞在荷包里,不仔细看发现不了。他的头发不够长,扎不了发髻,就用一根黑色的发带把刘海拢到脑后,露出光洁的额头和那双带着笑意的、像猫一样的、随时准备扑向猎物的眼睛。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满意地点了点头,然后从口袋里掏出那块怀表,打开表盖看了一眼,又合上,塞回荷包里。
      江琐予穿的是藕荷色的交领短袄配月白色的马面裙,短袄的袖口和领口都镶着一圈白色的兔毛,毛茸茸的,衬得她那张本来就小的脸更小了,像一颗被棉花包着的、刚从树上摘下来的、还没熟透的桃子。她的头发扎了两个小揪揪,用藕荷色的发带系住,发带在头顶打了个蝴蝶结,蝴蝶结的翅膀翘得高高的,像两只随时会飞走的蝴蝶。她站在镜子前转了一圈,裙摆飘起来,像一朵花在开,又像一朵花在谢。
      “好看。”她说,声音里带着一种很少见的、天真的、像小孩子收到新衣服时的那种欢喜,“我小时候就想过穿这种衣服。在电视里看到的,古装剧,那些小姐太太们穿着漂亮的裙子,在花园里走来走去,赏花,喝茶,聊天。我当时就想,要是有一天我也能穿这样的衣服就好了。”
      她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温景酌看了她一眼,宋祀烬也看了她一眼,温梵森没有看她,但握着指骨的手停了一下。不是因为她说的话有什么问题,是因为她说这话的时候,语气里没有“可惜这是副本”的意思,也没有“可惜这是假的”的意思。她把这件衣服当真了,把这个副本当真了,把这一刻当真了。在这个随时会死、随时会消失、随时会发现“哦原来一切都是假的”的地方,她把一件衣服当真了。
      四个人走出客栈的时候,街上已经热闹起来了。
      祭府老太爷七十大寿,全城都知道。
      街上到处是提着礼物的人,有提篮子的,有扛箱子的,有骑马的,有坐轿的,还有一个人赶着一群羊从街东头走到街西头,羊脖子上系着红绸,红绸在风里飘,像一面面小小的旗。羊群经过的时候,江琐予往旁边让了让,一只小羊羔从羊群里跑出来,凑到她脚边,用鼻子蹭了蹭她的裙摆,马面裙的裙摆上沾了羊毛,白白的,细细的,像一朵朵小小的、还没开的蒲公英。
      她蹲下来摸了摸小羊羔的头,小羊羔的眼睛是棕色的,瞳孔是横的,像一扇关着的门,门缝里透出光,光很暖,很柔,像冬天的太阳。小羊羔被她摸得很舒服,眯着眼睛,嘴巴一动一动的,像是在嚼什么东西,又像是在笑。
      “走了。”温景酌在前面喊了一声。
      江琐予站起来,拍了拍裙摆上的羊毛,小羊羔跟在她脚边走了几步,被赶羊的人用鞭子抽了一下屁股,咩了一声,跑回羊群里去了。
      祭府在东大街最东头,从悦来客栈走过去,慢悠悠的,大概一炷香的工夫。四个人走得不快,因为街上人多,走快了容易撞到人,撞到了人就要道歉,道歉了就要被问“你们是哪家的亲戚啊,怎么没见过”,被问了就要回答,回答了就要编谎话,编了谎话就要记住,记住了就要圆,圆了就要继续编,编到最后自己都分不清哪句是真的哪句是假的了。
      所以他们选择走慢一点,边走边看,像四个从外地来的、没见过世面的、对什么都好奇的游客。
      祭府门口已经排起了长队,不是排队进去,是排队交贺礼。门口搭了一个棚子,棚子下面摆着几张长桌,桌子后面坐着几个账房先生,穿着灰色长衫,戴着黑色瓜皮帽,手里拨着算盘,噼里啪啦地响。每收一份贺礼,就在账本上记一笔,字写得很小,很密,像蚂蚁排队,一排一排地爬过去。
      温梵森走到棚子前面,从口袋里摸出一个红纸包——不是昨晚包的,是今早宋祀烬起来包的,红纸是成衣铺老板送的,纸很薄,很脆,一碰就碎,宋祀烬包了好几次才包好,包到最后手指上全是红颜色,像沾了血。红纸包里包着一样东西——不是银子,不是金子,不是任何值钱的东西,是一支笔。不是那截指骨,是一支普通的毛笔,笔杆是竹子的,笔毛是羊毫的,在街上花了二十文钱买的,便宜得不像话。
      她把红纸包放在桌上,账房先生抬头看了她一眼,眼神里有困惑,有好奇,但更多的是职业性的、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我知道了”。他拿起红纸包掂了掂,很轻,轻得像没装东西。他打开红纸包,看到那支毛笔的时候,愣了一下,然后抬头又看了温梵森一眼,这次的眼神里多了一些东西——不是困惑,不是好奇,是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像在确认什么的眼神。
      “姑娘,这……是贺礼?”
      “是。”温梵森说,“这是祭公子寄放在我们这里的笔,他说今天是老太爷的寿辰,让我们帮他带回来。”
      账房先生的手指在那支笔上停了一下,笔杆上刻着两个字——“祭淮”,不是淮礼,是淮,少了礼。两个字都刻得很深,笔画遒劲,像用刀刻的,不是用笔写的。
      账房先生看着那两个字看了几秒,然后放下笔,把红纸重新包好,放进一个精致的木盒里,木盒是紫檀的,盒盖上刻着一朵兰花,兰花的花瓣是五片的,每一片都刻得很细致,连花瓣上的脉络都刻出来了。
      “请进。”账房先生站起来,对温梵森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手势很标准,像练过很多遍,“老太爷在正厅等你们。”
      四人穿过大门,走进祭府。大门后面是一个很大的院子,院子里种着几棵老槐树,树干粗得两个人才能合抱,树冠遮天蔽日,把整个院子罩在一片阴凉里。树下摆着几十张桌子,桌子上铺着红布,红布上摆着茶壶茶杯瓜子花生糖果点心,每一桌都坐满了人,有说有笑,像在开 party——如果古代有 party 的话。
      正厅在院子的最深处,是一个单独的建筑,比周围所有的房子都高,都大,都气派。屋顶是歇山顶,铺着灰瓦,瓦当上刻着兽面,兽面的眼睛是铜的,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屋檐下挂着几盏宫灯,灯是纱做的,纱上画着花鸟人物,画得很精细,连鸟的羽毛都一根一根地画出来了。
      正厅的门敞着,能看见里面。里面很大,很深,正中央挂着一幅画,画上是一个老人,穿着官服,戴着官帽,表情严肃,像在生气,又像在忍着不生气。画下面是一张太师椅,椅子上坐着一个老人——不是画上那个,是另一个,更老,更瘦,更干,像一棵被风吹了几十年的老树,树皮皱了,叶子掉了,但根还扎在土里,很深,很稳,拔不出来。
      他穿着一件深棕色的长衫,料子是绸的,在烛光下泛着光。他的头发全白了,白得像雪,像霜,像冬天的早晨,白得干净,白得刺眼。他坐在太师椅上,背挺得很直,手放在膝盖上,十指交叉,拇指一下一下地互相摩挲着,像在数什么,又像在等什么。
      温梵森第一个走进去,跨过门槛的时候,她的高跟鞋踩在正厅的青砖地面上,发出的声音不再是嗒嗒嗒,也不是咚咚咚,是那种很闷的、很沉的、像锤子砸在棉花堆上的“咚”,声音不大,但震得人胸口发闷。她走到太师椅前三步远的地方停下来,微微弯腰,行了一个不太标准但看得过去的礼——不是她不会行礼,是她不想行太标准的礼,因为太标准了就像在演戏,而她不是在演戏,她是在找人。
      “晚辈温梵森,见过祭老太爷。”
      老太爷抬起头看着她,那双浑浊的、布满血丝的、像两口快干涸的井一样的眼睛在她脸上停了几秒,然后往下移,移到她的手上,移到她腰间的玉佩上,移到露出的那截红色的玩偶手臂上。
      “你不是来找我的。”老太爷开口了,声音沙哑得像砂纸磨木头,干涩,粗糙,带着碎屑,“你是来找他的。”
      “他”是谁,不用说都知道。
      温梵森从口袋里把那个小丑玩偶拿出来,放在老太爷膝盖上。玩偶躺在老太爷的腿上,红色的西装在深棕色的长衫上格外刺眼,像一滴血滴在了枯叶上,红的更红,褐的更褐。
      “他在哪儿?”温梵森问。
      老太爷低头看着那个玩偶,看了很久,久到温景酌在旁边打了个哈欠,久到宋祀烬翻了三页笔记本,久到江琐予偷偷用手机拍了一张照片。然后他抬起头,嘴角慢慢弯起来,弯到一个介于“苦笑”和“无奈”之间的角度。
      “你们来的那条路,往东走,走到头,有一片桃花林。他在桃林里。他每年这个时候都在桃林里。不是在等我,是在等他自己想通。”
      温梵森转身就走,衣服下摆在她转身的时候扬了一下,扫过老太爷的膝盖,把那个玩偶从膝盖上扫到了地上。老太爷没有捡,只是看着玩偶躺在地上,红西装,白脸,黑眼眶,咧着嘴笑,像在嘲笑他,又像在安慰他。
      四个人走出正厅,穿过院子,走出大门。街上的人还在排队交贺礼,还在说笑,还在吃东西,还在划拳,还在哭,还在骂。没有人注意到他们,没有人问他们“你们怎么这么快就出来了”,没有人说“你们不是刚进去吗”。在这个副本里,他们只是过客,不是主角。主角在桃林里。
      从祭府往东走,路越来越窄,房子越来越矮,人越来越少。走到最后,路两边已经没有房子了,只有田,田里种着麦子,麦子已经黄了,沉甸甸的麦穗垂着头,像在鞠躬,又像在认错。田埂上长着野草,草很高,高到膝盖,草叶上挂着露水,露水是凉的,凉得刺骨,凉得像冬天的井水,凉得像死人的手指。
      路的尽头真的有一片桃林,野生的,没人管的,自生自灭的。桃树长得乱七八糟的,有的歪着,有的斜着,有的趴在地上,像喝醉了酒的人,站不直,也不想站直。桃花已经谢了,只剩下叶子,叶子是绿的,深绿,墨绿,像被什么东西染过,染得太深了,深到发黑。
      桃林深处传来笛声。笛声很好听,不是那种悲伤的、哀怨的、让人想哭的笛声,是好听的,清爽的,像夏天的风,吹过稻田,吹过竹林,吹过少年的刘海。笛声在桃林里回荡,撞到树干上弹回来,弹到另一棵树上又弹回去,弹来弹去,像一只找不到出口的蝴蝶,翅膀扇得很快,但飞不出去,因为桃林太大了,它太小了。
      温梵森循着笛声走进去。桃树越来越密,路越来越窄,光线越来越暗,像从白天走进了黄昏,从黄昏走进了夜晚。她踩着落叶,落叶是干的,脆的,踩上去沙沙响,像踩碎了一层薄薄的饼干。她的高跟鞋踩在泥土上,鞋跟陷进去,拔出来的时候带着泥,泥是黑的,黏的,像沼泽里的泥,像河底的泥,像那些埋在土里很久很久的、已经看不出原来颜色的东西。
      桃林最深处,有一块空地。
      空地上站着一匹马。
      马是白的,白得像雪,像云,像刚洗过的床单在阳光下晒干后那种白,白得发光,白得不真实。马鞍是红的,红的像血,像火,像那些被烧红的铁放在冷水里淬火时溅出的火星。马缰是金的,金的像太阳,像金子,像那些被锁在银行保险柜里、从来没见过光、但依然闪闪发光的金条。
      马上坐着一个人。
      少年。
      十七岁,或者看起来十七岁。他穿着一件青云霓裳御川的浅蓝色提花唐制圆领袍,袍子是绸的,料子很软,很薄,风一吹就贴在身上,贴出他身体的轮廓——肩膀很宽,腰很细,手臂很长,手指也很长,握着骨笛的手指,骨节分明,指甲修剪得很整齐,没有涂任何东西,干净得像刚洗过。
      他的腰上系着一条黑色的皮质蹀躞带,带子上挂着小玩意儿——一块玉佩,玉佩下面坠着流苏,流苏是浅蓝色的,和袍子的颜色一样,风一吹就飘起来,像一面小小的旗。脚上穿着一双白色的古风翘头皂靴,靴头上绣着祥云羽纹,云是白的,羽是金的,金的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他的头发扎着高马尾,用一顶银凤飘带束发冠固定住,发冠是银的,凤是金的,飘带是浅蓝色的,和袍子的颜色一样。刘海不长不短,刚好遮住额头,露出眉毛,眉毛是浓的,黑的,像用墨画上去的,一笔一笔,清清楚楚。他的眼睛很亮,不是那种被灯光照出来的亮,是那种从里面透出来的亮,像两口井,井水很清,很深,能看到底,但底太远了,看不清是什么。
      他看着桃林边缘站着的四个人,看了几秒,然后笑了。
      那笑容不是Joker那种画出来的、夸张的、像小丑一样的笑,是那种鲜衣怒马少年郎特有的、带着一丝不正经、但又不让人讨厌的、像春天的风一样清清爽爽的笑。他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会弯,弯成两道月牙,月牙里藏着光,光很暖,很柔,像冬天的太阳照在雪地上,雪不化,但亮了。
      “你们来了。”他说,声音很好听,像山间的溪水,流得很快,但很稳,不会溅出来,“我等你们好久了。”
      他从马上跳下来,动作很轻,像一片叶子从树上落下来,没有声音,没有震动,甚至没有风。落地的时候靴尖轻轻点了一下地面,然后整个人就站住了,稳得像一棵种在这里很久的树,根已经扎下去了,拔不出来。
      他把骨笛别在腰间——骨笛是人的骨头做的,尺骨,左臂的尺骨,又细又长,表面光滑得像玉,在阳光下泛着微微的、温润的光。别好骨笛之后他抬起头,看着温梵森,歪了一下头,刘海跟着歪了一下,露出整张脸。
      “温姐姐。”他喊了一声,语气自然得像在喊自己的亲姐姐,带着一点撒娇的尾音,不是刻意的,是天生的,像是从小就这么喊,喊了十几年,喊顺嘴了,改不过来了,“那个玩偶丑死了,我早就想换了。你也不嫌丢人,整天揣着那个玩意儿到处跑。”
      他从腰间的蹀躞带上解下那块玉佩,玉佩是白玉的,圆形的,中间有一个孔,孔里穿着一条浅蓝色的丝绦。他把玉佩递到温梵森面前,玉佩在他掌心里躺着,像一个刚睡醒的孩子,还没睁开眼睛,就已经在笑了。
      “用这个。以后需要我的时候,捏碎它。不用捏太用力,它不是核桃,轻轻一捏就碎。”他顿了顿,嘴角的弧度又大了一点,“碎了之后我会出现,但只出现一分钟。一分钟够干什么?够你骂我一顿,或者我骂你一顿。反正我们两个见面就是骂,你骂不过我,我也骂不过你,我们扯平。”
      温梵森没有接玉佩。她看着他,看着那张年轻的、干净的、带着笑的、像刚剥了壳的鸡蛋一样的脸。她的手指在口袋里捏着那截指骨,指骨已经不热了,凉了,凉得像一块普通的、被人丢弃在路边的、没人要的骨头。
      “你是Joker。”她陈述。
      “我是。”少年点头,不否认,不解释,不掩饰,像一个被老师点名站起来回答问题的学生,答对了,不需要多说,答错了,说了也没用,“我叫祭淮礼。祭是姓,淮是淮河的淮,礼是礼貌的礼。你可以叫我淮礼,也可以叫我小祭,也可以叫我——”
      “Joker挺好的。”温景酌在后面插嘴,他靠在最近的一棵桃树上,双手插兜,翘着二郎腿——不对,他没翘二郎腿,他是靠在树上,一条腿弯着,脚踩在树干上,另一条腿伸直,脚后跟在地上一下一下地磕,像在打拍子,“叫了这么久Joker,突然改口叫淮礼,怪别扭的。就像你养了一条狗,叫了它三年旺财,突然有一天你告诉它,其实你叫Lucky,它只会用看傻子的眼神看你。”
      祭淮礼转过头看着温景酌,那双弯弯的、像月牙一样的眼睛里闪过一道光,不是冷光,是那种看到好玩的东西时的、带着一丝恶作剧意味的光。
      “温景酌。”他喊了一声,连名带姓,语气像老师在点名,又像朋友在打招呼,“你的打火机油还有多少?我猜不到半箱了。因为你在晚自习副本里用了七次,每次大概消耗百分之七的燃料。七次就是百分之四十九,加上之前用的,你现在剩下的燃料不到百分之十五。省着点用,不然下次遇到需要烧的东西,你只能用打火机烤串了。”
      温景酌脸上的笑容僵了一瞬,然后又恢复了,但恢复之后的和之前的不太一样——之前的笑是散的,随意的,像随手扔在地上的衣服,皱巴巴的但还能穿;之后的笑是紧的,收着的,像被熨斗烫过的衬衫,平整了,但少了那种“我就这样你爱穿不穿”的劲儿。
      “你怎么知道的?”他问。
      “我是Joker。”祭淮礼把“Joker”两个字咬得很重,像在强调什么,又像在提醒什么,“我知道所有玩家的所有数据。不是因为我偷看了你们的档案,是因为你们的每一次行动、每一次选择、每一次心跳加速,都被记录在轮回系统的底层代码里。而我,就是那个底层代码的……怎么说呢,监护人?管理员?扫地阿姨?随你怎么叫。”
      宋祀烬从笔记本后面抬起头,她一直在写,从进入桃林就开始写,写了满满两页,写的不是祭淮礼的外貌、穿着、动作、表情,写的是他的用词——“底层代码”“燃料”“数据”“系统”。一个古代的、穿唐制圆领袍的、骑着白马的、用骨笛吹曲子的少年,嘴里说出来的全是现代词汇。
      “你不是这个副本的NPC。”宋祀烬说,语气平静得像在念课文,但每个字都像钉子,被锤子一下一下地钉进墙里,“你是穿越者。或者说,你是‘系统’和‘副本’之间的桥梁。你既不属于系统,也不属于副本,你是一个独立的、可以在两者之间自由穿梭的存在。你帮系统运行副本,也帮玩家通关副本。你不是Joker,Joker只是你在这个轮回里的一张脸,一个面具,一个身份。真正的你,是——祭淮礼。”
      祭淮礼看着她,看了几秒,然后笑了。那笑容和之前的不一样,之前的笑是散的,随意的,像风吹过麦田,麦浪一层一层地荡开,好看,但留不住;这个笑是收着的,紧的,像一本书合上了,封面很素,没有书名,没有作者,没有出版社,你只能自己去猜里面写了什么。
      他走到宋祀烬面前,伸手,把她垂在额前的一缕头发拨到耳后。动作很自然,像在拨自己的刘海,不带任何暧昧的意思,纯粹是因为那缕头发挡住了她的眼睛,而他觉得眼睛是人体最重要的器官,不能挡,挡了就看不见光了。
      宋祀烬没有躲,也没有脸红,只是看着他,等他开口。
      “你猜对了一半。”他说,“我不属于系统,也不属于副本。但我不是‘桥梁’。我是‘钥匙’。这把钥匙可以打开轮回里所有的门——包括那些被锁上的、被遗忘的、被诅咒的、被所有人以为永远不会再打开的门。你们的任务,就是找到我,然后让我帮你们打开那扇门。”
      “哪扇门?”温梵森问。
      祭淮礼转过身看着她,那双弯弯的、像月牙一样的眼睛里倒映着她的脸——月白色的长衫,浅青色的半臂,白玉雕的蝉佩,还有那张冷淡的、精致的、像陶瓷一样没有温度的、但又带着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的脸。
      “回家的门。”他说。
      桃林里的风停了。不是慢慢地停的,是突然停的,像有人按了暂停键,所有的风、所有的声音、所有的叶子、所有的光,都在一瞬间被固定住了,不动了,像一幅画,画得很真,真到你分不清这是画还是现实。祭淮礼站在画中央,穿着浅蓝色的唐制圆领袍,腰上别着骨笛,手里握着玉佩,玉佩在他掌心里发着光,光很柔,很暖,像黎明前最后一颗星,亮了一整夜,累了,快要熄了,但还在撑着,撑着等天亮。
      他把玉佩塞进温梵森手里,玉佩是温的,比体温高一点点,像刚被人握了很久,捂热了。
      “拿着。”他说,“不要捏碎。除非你真的需要我。因为每捏碎一次,我就会少活一年。”
      温梵森低头看着掌心里的玉佩,白玉,圆形,中间有孔,孔里穿着浅蓝色的丝绦。玉佩上刻着两个字——不是“祭淮”,不是“淮礼”,是“归途”。
      回家的路。
      她握紧玉佩,抬起头,看着祭淮礼。
      少年站在桃树下,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落在他身上,光斑在他的脸上、肩上、手上跳来跳去,像一群调皮的孩子在捉迷藏,你抓不到我,我抓不到你。他笑着,笑得很轻,很淡,像那些光斑一样,随时会消失,随时会不见。
      “谢了。”温梵森说。
      祭淮礼愣了一下,然后笑得更开了,笑得露出了牙齿,牙齿很白,很齐,像一排刚洗过的贝壳。
      “温姐姐居然会说谢谢。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吗?”他抬头看了看天,天是蓝的,云是白的,太阳在正南方,不是西边,“没有。太阳还在老地方。那就是温姐姐转性了?不可能。那就是——”
      “闭嘴。”
      “好嘞。”祭淮礼闭嘴了,但眼睛还在笑,弯弯的,亮亮的,像两只偷吃了蜜糖的小猫,嘴角还沾着蜜,舍不得擦,因为擦了就没了。
      温梵森转身走了。高跟鞋踩在落叶上发出沙沙沙的响声,像有人在轻声说话,说的是“走了,走了,该走了”。其他三个人跟在后面,脚步声混在一起,沙沙沙,噗噗噗,咚咚咚,像一首没有旋律的、没有节奏的、但很好听的歌,歌名叫《回家》,唱的人不知道自己在唱,听的人也不知道自己在听,但听完之后,心里有什么东西动了,不是疼,不是痒,是一种很久很久没有出现过的、像小时候放学后走在回家的路上、远远地看见自己家的烟囱在冒烟、知道妈妈在做饭、知道今天的晚饭会是热的那种感觉。
      祭淮礼站在桃树下看着他们的背影,手里的骨笛转了一圈,放在唇边,吹了一个音。一个音,很短,像一滴水滴进深潭,叮的一声,然后就是一圈一圈的波纹,荡得很远,远到看不见。
      他吹的是“哆”。
      音阶的第一个音。
      开始的意思。
      也是回家的意思。
      因为回家,是从第一步开始的。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8章 寻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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