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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露天表演,重逢 ...


  •   宋乐庭利落停好车,抓起副驾的外套便快步冲进人群,晚风卷着音乐声和人声扑面而来,他目光扫过攒动的人头,很快就锁定了那道挺拔的黑色身影。

      鸿榷升正站在人群外围,脊背挺得笔直,像株扎根在喧嚣里的孤松。

      “还好只是看场露天表演,不是突然抽风跑马拉松,或是玩什么消失,上班第一天就遇到这种事儿,当牛马的只能受着呗,呵。”宋乐庭在心里暗自吐槽,额角沁出薄汗,快步挤到鸿榷升身边,压低声音提醒:“鸿公子,时候不早了,我们该回去了!”

      鸿榷升像是没听见,目光依旧牢牢黏在舞台中央。那道穿着白衬衫的身影还在唱歌,笑容明媚得能刺破夜色,每一个转音、每一个抬手的动作,都精准响在他心上,胸腔里像是有无数只粉蝶振翅,羽翼扫过心尖,痒得发麻,又带着难以言喻的酸涩,那是他跨越五年光阴,在异国他乡的无数个深夜,午夜梦回时都想再见一面的人啊。

      “鸿公子?”宋乐庭见他毫无反应,又提高了些音量,语气里带上急切语言,“鸿老爷还在老宅等着您,一大家子人都在候着公子回家,我们真的不能再耽搁了。”

      “鸿老爷”三个字像一盆微凉的水,浇在了鸿榷升滚烫的心上。

      他手掌微微蜷缩,眉头皱着,那股汹涌的情绪才稍稍平复了些。

      他确实想上前,想挤过人群,走到那个熟悉又陌生的身影面前,问一句“别来无恙”,哪怕只是说一句“好久不见”或者是说一句“还记得我吗?”。

      可脚步刚抬起,手腕就被一股沉稳的力道扣住,这种力量背后带来一个庞大的家族。

      宋乐庭或者他的手腕,带着不容置喙的坚持:“鸿公子,时间真的到了。所有人都在等您,误了时辰不好交代,随我走吧。”

      鸿榷升的脚步顿住,眼底的光芒暗了暗。

      是啊,五年了。

      五年时光,足够让山河换颜,人心变迁,他不知道对方是否还认得出如今的自己,也不知道开口该说些什么,是提那些年少时的荒唐,还是问这五年里他过得好不好?更不知道,这一转身,下次见面又会是何年何月。

      手腕被宋乐庭攥得很紧,那力道带着成年人的沉稳与坚持,让他无法挣脱。

      鸿榷升恍惚了一瞬,或许不是对方力气太大,而是他自己还沉浸在重逢的狂喜与茫然中,不愿接受有些事早已时过境迁,而有些故事,才刚刚要重新开始。

      他缓缓收回目光,最后深深看了一眼舞台上的身影,才哑着嗓子吐出一个字:“好。”

      宋乐庭察觉到他语气里的怅然,手上动作微微松了松却没完全放开,放缓了脚步,陪着他慢慢挤出人群。

      身后的音乐声渐渐远去,那明媚的笑容也像回忆似的在鸿榷升脑中走马灯。

      宋乐庭终于把鸿榷升弄回车里,车门关上的瞬间,舞台方向的音乐被隔绝在外,只剩引擎启动的低鸣。

      鸿榷升没有立刻靠向椅背,而是侧过身,目光死死黏着窗外,车缓缓驶离街角,他的手指按在车窗上,仿佛想透过冰凉的玻璃抓住些什么。

      那道白衬衫的身影早已被人群淹没,唯有路灯勾勒出的舞台轮廓,还在视野里一点点缩小、模糊,晚风从半开的车窗灌进来,吹乱了他额前的碎发,也吹红了眼底未褪尽的热意。

      他望着那个方向,直到街角的灯光彻底消失在后视镜里,才缓缓收回目光,却没看向前方,只是垂眸盯着自己的指尖,那里还残留着方才握水瓶时的微凉,恍惚间竟像是触到多年前少年递来的那罐冰镇汽水,甜意混着青涩,在心底漫开又迅速冷却。

      宋乐庭从后视镜里将这一切尽收眼底。

      他握着方向盘的手指微微收紧,眼底掠过一丝思忖。

      方才在人群中,他便察觉到鸿榷升的异常,这位传闻中被放逐五年、归来时沉静得近乎冷漠的鸿家太子爷,看向舞台主唱的眼神,太亮了。那不是陌生人对表演者的欣赏,而是藏着岁月沉淀的执念,是失而复得的狂喜,还有被迫离开时的不甘与怅然,复杂得像一本翻不开的旧书。

      可他什么也没说,扮演一个沉默者的角色,把自己的工作做得尽善尽美,把人送到鸿家老宅也算是完成了使命。

      宋乐庭看人向来精准,他敢断定,鸿榷升与那位玩笑乐队的主唱,绝不是简单的“认识”那么简单。五年前老板被遣送出国,那位主唱会不会与当年的事有关?否则以鸿榷升的性子,向来喜怒不形于色,怎会为一场露天表演失了分寸,甚至不顾鸿老爷的等候,执意驻足?

      宋乐庭只是悄悄放缓车速,方便随时观测鸿小公子的心理变化。后视镜里,鸿榷升的侧脸沉在阴影里,下颌线绷得很紧,手指无意识地敲击着车门,节奏杂乱,与他听说的沉稳判若两人。

      宋乐庭心里暗自记下:玩笑乐队,主唱,白衬衫,粉色指尖……这些信息或许日后能用得上。作为特助,他的职责不仅是当下的周全,更是预判老板未说出口的需求。

      “鸿公子,”宋乐庭斟酌着开口,声音放得极轻,“路程还远,您要是累了,不妨睡一会儿,到了我叫您。”

      鸿榷升应声,缓缓闭上眼,调整呼吸,试图让自己跳动的心安静下来。

      黑暗中,那道明媚的笑容却愈发清晰,蝴蝶振翅的触感还在心房盘旋,带着无法言说的酸涩与期盼。他知道,这一次的重逢不是终点,而是某种东西的重启,至于五年时光改变了什么,又留下了什么,他总会找到答案。

      而后视镜里,宋乐庭望着老板紧绷的肩线,暗自腹诽:这位鸿公子,看似是头收敛爪牙的迅猛龙,原来也有这样牵肠挂肚的软肋,只是不知那位主唱,究竟是他的铠甲,还是他的劫?

      ……

      夜色渐浓,露天舞台的灯光逐一熄灭,散去的人群留下零星的欢呼余韵,混着晚风轻轻飘荡。玩笑乐队的几人正收拾着设备,电缆线被麻利地卷成圆盘,吉他、鼓槌一一归位,空气中还残留着琴弦振动后的微弱回响。

      文昱词将银质话筒小心翼翼地放进防震盒,话筒上面还带着表演时的温热。他转头瞥见海承书靠在音箱旁整理贝斯,手痒难耐,趁对方不注意,一把抄过那把深棕色贝斯抱在怀里。琴身沉甸甸的,贴合着胸腔,他学着海承书的样子架起琴颈,笨拙地按在琴弦上,试着拨出几个音。

      “咚——当当——”生涩的音符断断续续蹦出来,还错了好几个调,完全没表演时的流畅。

      海承书本来在低头系电缆,被这刺耳的错音搅得抬起头,挑眉看着他,嘴角勾起一抹戏谑的笑:“文昱词,也就你这老天爷赏饭吃的声线能留着你了,不然早把你踢出玩笑乐队了。”他走上前,屈指弹了弹贝斯的琴头,“这首曲子都弹多少年了?还能错得这么离谱,你这漫画师的手,就只配画分镜是吧?”

      文昱词放下拨片,对着海承书眨了眨眼,声音软乎乎的,带着点撒娇的意味:“承书~再教教我呗!上次你教我的时候我光顾着看你手速了,没记住指法,您就大人有大量教教我喽。”

      他这张脸是真的能打,眉眼弯弯时带着少年气的甜,鼻梁挺翘,唇色天然红润,当年在大学里,光是往舞台上一站,就能引得台下女生尖叫连连。

      也正是那时候,同为绘画系的两人住了对门宿舍,一来二去成了铁哥们,脑子一热凑了个乐队,没想到一玩就是这么多年。

      海承书被他这副模样噎了一下,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也就我能忍你。”想当年两人在画室里一起熬通宵赶作业,一起在宿舍偷偷煮火锅,一起抱着吉他在天台唱歌,如今毕业三年,早没了当年的闲散。文昱词成了自由漫画师,能偶尔凭着兴趣接接稿、玩玩乐队。而他海承书,却成了知鸿集团广告设计部的一名普通“牛马”,天天被甲方催着改方案,能挤出时间来表演,全靠对这份情谊的执念。

      “好好看着,就教最后一遍。”海承书从文昱词怀里拿过贝斯,熟稔地按在琴颈上,手指翻飞间,熟悉的旋律便流淌出来。

      贝斯的低哑醇厚与方才文昱词的生涩形成鲜明对比,每一个音符都精准落地,带着独特的节奏感。

      文昱词立刻收敛起嬉皮笑脸,歪着头认真听着,眉头微蹙,手指在空中模仿着按弦的动作,默默细数着自己刚才出错的地方,眼神专注得像在琢磨新的漫画分镜。

      就在旋律渐入佳境时,一阵轻快的手机铃声不合时宜地响起来,打破这份专注。

      是文昱词放在音箱上的手机在震动,屏幕亮起,来电显示赫然是“路明崇”三个字。

      文昱词立刻接起,声音带着刚表演完的微哑,却依旧温和:“喂,明崇?嗯,表演结束了,正在收拾呢,很快就回去。”语气自然得像是在跟自己人说话,没有半分客套。

      海承书在文昱词耳边贴着,当电话挂断之时,开始开玩笑“哟呦呦,你家路明崇来抓你啦?”

      文昱词不辩解的笑笑“是呀,那我就先走了。”

      收起电话,他转头就看见不远处的路灯下,一辆白色轿车静静停着。

      路明崇倚在车门边,双手插在口袋里,身上穿着一件浅灰色的针织衫,晚风拂动他的发丝,脸上带着温和的笑意,正目光灼灼地望着这边。文昱词眼睛一亮,立刻朝着他挥挥手,脸上的笑容比刚才表演时还要灿烂。

      海承书将贝斯放进琴包,看着他这副急不可耐的样子,啧啧两声,故意放大了音量:“某些人啊,真是跟做了夫妻似的,这么多年了还形影不离,连接人都这么准时,生怕自家宝贝跑了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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