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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海之子(三) ...

  •   《好人的最后一天》在一家厂房改建的剧院连演七场,顾南河挑选了周六晚的那场。忽略尾随的影子,两人像普通观众一样凭票入场,坐在中间靠后的位置。这是十年来顾南河第一次走进剧院。室内灯光十分暗淡,空旷的舞台上,布景已搭就:一间囚室和通往刑场的小路,远景是一片紫杉林。囚室的天花板张着蛛网,壁上有盏油灯。陆续进场的观众将座位填了七成满,比顾南河预想的好得多。
      五元一份的手册上印着演职员名录,函钟除了扮演“亡魂戊”之外,同时担任舞台总监。手册上没有故事梗概,显然创作者希望观众清空内心,不带任何预设地观赏这部戏剧。
      简要地说,故事是这样的:从前某国有个刽子手。在那个国家,所有职业都在父子间传承,你无权选择。这位善良的刽子手十分同情那些死刑犯,但无法改变他们的命运,也不能抛弃自己的身份。那时断头台还未问世,刀法拙劣的行刑者往往令犯人蒙受巨大的痛苦。这位刽子手只好每日磨练自己的技艺,让刀变得更快、更准,让受刑者承担最少的痛苦,这是他力所能及的仁慈。有一天,由于多年前的某桩冤案激起民愤,斩杀了无辜者的刽子手被判有罪,在牢里等待行刑。在这最后的一天里,死于刽子手刀下的亡魂纷纷现身,与他交谈,陪他度过生命的最后时刻。
      这出剧安排了一个合唱队,他们既是叙述者也是演员,顾南河知道这是模仿古希腊戏剧的形式。合唱队以歌声交代情节、渲染气氛,“鬼魂”上场时便从歌队里走出来,摘掉面具,扮演各自的剧情,戏份结束了就戴上面具回归队伍。在“亡魂戊”摘掉面具之前,顾南河并未发现那就是函钟,因为舞台上的那个人跟生活中简直有天壤之别。在暖色脚光映衬下,这位亡魂非但不阴森,反倒像一位儒雅、智慧的隐士——他就是那桩冤案的主角,被误判为杀妻凶手的、生前颇具名望的医者。
      “善良的人,”亡魂说,“我从来不曾怨恨过你,相反还十分感谢你。我知道,你每月都从微薄的俸禄中拿出一部分,接济我那双儿女,直到他们成年。尽管他们从不知道这位好心人是谁,尽管他们十分憎恨你,和那些人一样想要杀死你。然而你究竟有什么错呢,我的孩子?当年你不过十九岁。诬陷我的人里没有你,审判我的人里没有你,撺掇杀死我的人里没有你。你只是在一旁沉默,心中怀着怜悯,又一次担起别人的罪恶。
      “现在广场上聚集着海一样的人群。他们从四面八方来,要为我伸冤。呵。难道他们都忘了,当年是谁在同样的广场上,以同样的激昂语调传扬我的罪行——那些并不存在的、被他们创造了的罪行。……不,他们不是装作忘记,而是真的忘了。”
      医者的魂魄走近低伏的颤抖着的刽子手。“今天的你就是当日的我啊……好人,抬起你的双手,让我仔细看看它们。这双手曾像白鸽一样无辜,而如今胼胝满布,浸透了陈年血液的味道。我不能忘记它们所赐予的死亡,那葡萄酒一样酸涩甜美的死亡。如果我还有双唇,我会亲吻它们,可如今我只是一个鬼魂。抬起你的手,让我好好看看,然后让我们到桌子旁坐下。谈谈这些年来咱们各自的见闻。”
      然后他们果真在桌旁坐下,交谈起来,先前上场过的其他亡魂也重新返场,在简陋的囚室里团团坐下,或倾听,或参与谈话。不多久行刑的钟声敲响了。
      “真不巧,”医者的魂魄说,“看来我们只能改天再叙了。今天的那位执刀人我了解,他和当年的你一样善良、刻苦。这个月他不是几次三番溜进监狱,向你讨教行刑的艺术吗?我见他每日辛勤地练习,不亚于当年的你。相信我,他会让一切很快结束,你不会痛苦的。”

      剧终以后,少年窝在座位里出神。直到观众走得差不多了,工作人员开始清场,才不情愿地起身。
      在剧场出口,演职员正排成两列,向离去的观众表示感谢。通常只有学校剧社才这么做。顾南河来不及刹住脚步,被函钟远远地望见了。他大步走过来,脸上留着残妆,看着有些滑稽,神情十分兴奋。
      他看到顾南河身旁的少年,显然很惊讶。
      “这是同事的儿子,明明。”顾南河撒谎道,“这是我哥,顾函钟。”
      “我认得你!”少年说,“你演得真好。”
      被夸奖的人果然很受用,揽过少年的肩膀:“想看看后台吗?跟我走。”
      约莫半个钟头以后,两人回到原地,彼此已经十分熟络。函钟的妆容已经卸净,换回了便服。“明明说他父母要出差很久,是真的吗?忙完这出戏我就没什么事了,可以让他和我住,毕竟我是单身。你是快结婚的人了,有个小灯泡恐怕不方便。”
      顾南河断然回绝。
      函钟并不恼,拍拍少年的脑袋,“想看的话明天还来,不用买票。”

      接下来几天,由于不能再去剧场,少年整天都懒懒的,直到函钟出人意料地找上门来。顾南河觉得不妙,他这个兄长既交女朋友也交男朋友,只要是美的,就可以爱上。这次他的目标可太不现实了。他根本想不到自己将被卷进怎样的麻烦中。
      函钟几次厚脸皮地来访后,少年似乎就这么上钩了。他俩肩并肩挨着,脑袋凑在一起,说着体己话,分享点心和饮料。函钟有用不完的讨人欢心的办法,他甚至用白棉袜、纽扣和记号笔做成一对手套布偶,演出十分幼稚的短剧,换得青睐。他们在一起读书,谈论音乐,亲密无间。顾南河怀疑,在他走开的时间里,他们甚至会相互亲吻。
      一天顾南河下班回家,看见玄关处摆着陌生的鞋。可是厅里空无一人,他无限狐疑地走向卧室。门缝里透出暖黄的光,还有人的絮语。他的心脏怦怦跳着,渴望推开门撞破什么,又害怕这么做。犹豫之间,竟伫立了半宿。门突然打开,函钟衣衫齐整地现身:“南河,你傻站着做什么?”
      往门缝里一瞧,少年也是衣衫齐整,托着腮歪在床上,投来无辜的探寻的眼神。“函钟。”他轻唤一声,被点名的那人就忙忙地奔过去。“快教教我,这个字念什么。”少年指向身前的书页。
      如果嫉妒有颜色的话,那一定是很深的紫色,如果再添上质感,大概和天鹅绒差不多,顾南河从小就这么觉得。但此刻他并没感到紫色天鹅绒的存在。相反,他心中非常平静,甚至有点宽慰。他不知道这感觉从哪儿来,只觉得那两人如画中人一般静谧美好,他们与周遭的事物无关,与观看的他也无关,是可以永恒的。就算这两人之间将发生点什么,或者已经发生了什么,都是自然的,谁也不该怪罪。
      顾函钟一直是神经质和混乱的,内心深处又像孩童般天真,这正是他的迷人之处。无论经历了多少混乱的情史,步入下一场恋爱的他永远是个傻气的少年,他的爱总是如初恋般赤诚,全心全意,不求回报,恐怕到六十岁都是如此。这个在别人眼中私生活混乱的人,竟然有白莲般不染的气质。和他相比,顾南河觉得自己已经老了,污秽不堪。那个人像一幅看不懂的画,一首模糊的诗,你说不清它描摹的是那件东西,它的存在有什么价值,但它就是在那儿,如果你为之驻步,用心凝望或聆听,心中就会起波澜。
      “传说古希腊的酒神狄俄尼索斯在某个月圆之夜打开过一坛上百年的仙酿。他把酒汁分给追随者的时候,有一部分洒落在他脚边的河水里。仙酿随河水流入大海又蒸腾到空中,化作雨水,如此循环往复,经历了数千年,直到今天。凡是饮到这仙酿的人,就会变得和常人不同。他们中的少数成了艺术家,大部分则被称作疯子,或介于二者之间……函钟说他小时候掉进一条小溪,大概就在那时喝了水中的酒吧。”
      顾南河曾听一位温柔聪慧的女性讲过这话。她是函钟曾经喜欢过,但由于自卑和羞涩而错失的人。她也爱他的诗情和天真,但知道这不是可以托付终身的对象。

      顾南河决定和兄长谈谈。他十分坦白地交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那个孩子你不能喜欢。他迟早会离开。”
      函钟沉默片刻,看看卧室的方向。“但愿他睡着了。”他说,“我知道他有很多秘密,但愿那些秘密不会在夜里缠着他。多可怜的孩子。……南河,既然你把事情都告诉我,我也不妨对你坦诚。我早知道他是谁。不但如此,这孩子刚出生时,我就抱过他的。
      “那时你考上大学,很抱歉没参加你的入学典礼。那时明明的父亲,用你们的称呼,A.J.,还有他的女朋友,和我一样住在花园街14号。A.J.的女朋友不是别人,就是苏菲的姐姐苏摩,那时她已经怀孕七个月了。这孩子长得很像苏摩,她很美,看上去比苏菲年纪还小。别人都以为创造‘透明’的是A.J.,其实不止他一个,当然最初的构想是他的。花园街14号留宿过很多人,一大半是背包客,在Lonely Planet手册中,花园街14号被标注成青年旅舍,不过是免费的。晚上我们会聚在一起聊天,谈谈各自的爱好。有一天A.J.说了他的计划,有几个借住的年轻人说,‘嘿,你瞧,我就是某某,我们一起干这事吧!’我不懂这些,别人告诉我,那些家伙是有名的黑客。透明就是这样诞生的。当时A.J.和另几个人像是魔怔了,日夜不分,三餐都要人给他们送去。苏摩生产时他也没在,为此苏菲差点把他赶出去。那孩子出世以后,第一个抱他的人是我,苏摩当时大出血,要抢救。护士以为我是孩子的爸,把话都跟我说了。南河,如果你从没把一个新生儿抱在手里,你就不会了解生命是怎样地柔弱。他看上去太小了,好像随时会死掉一样。那天在剧场里,我一看到那孩子,就想起他刚出生的样子。”
      函钟点燃一支烟。抽完这支烟前没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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