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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醋味 林听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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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听澜桌上堆积成山的零食,随电影进度条的前进被一点点侵蚀。
当电影主题曲《remember me》再一次响起时,她的魂魄被那迷人的旋律勾走。
林听澜自觉地放下了手中的零食,一眼不眨,直直地盯着着多媒体。
深深共情了电影的高潮部分——
只要现世的人还没遗忘,死亡就不是终点。
林听澜在心底默念着这句话。
原来这就是爷爷奶奶坚守的原因——
每逢过节,奶奶总是偷偷地打开藏在杂物间的箱子,用衣袖轻轻拂去上面堆积的灰尘。
褶皱的手指,安抚似地翻开破烂不堪的相册,对着泛黄卷边的照片低语些什么。
想到这儿,她脸上挂满了泪痕。
晶莹剔透的泪珠,闪烁着微光,从腥红的眼尾一路滚落到脸颊。
泪水最后吧嗒、吧嗒滴落于肩头,蓝色的校服立马被烫成深蓝色。
林听澜在座位上悄无声息地哭着,直到泪水模糊了视线,她才后知后觉要擦去泪痕。
不用想都知道她现在狼狈的模样。
林听澜尽力平复心情,趁别人还没发现,她假意托起下巴,实则悄悄抹去泪痕。
直到指尖上沾满了滚烫的湿意,她才讪讪地收回手。
林听澜做完这一切,又小心翼翼地往李梦哪儿瞥了一眼——
她百无聊赖地往嘴里扔薯片,没有往她这儿看一眼。
林听澜顿觉肩头一轻,还好,没人看见。
殊不知,坐在她后面的王子俊将一切尽收眼底了。
他没有戳破林听澜,也没说一句话。
只是默默地看着林听澜孱弱的背影,恨不得钻进她的心里看看,这个女孩究竟为了什么难过。
······
教室的灯再次打开时,许桦走上了讲台。
叉掉电影,关上多媒体,最后拉上黑板,所有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他清了清嗓子:“电影看完了,还有半个小时才下课,大家自己看看书。”
怕学生们太过放松,许桦没有回办公室,而是直接坐在了讲台上,严格监督大家看书、做练习。
班主任的威严很奏效,教室里一下子恢复了平时的学习氛围,无人不专注手里的事。
王子俊撑着头,身体半倚在桌子上,指尖飞速转动着圆珠笔,看着眼前的数学题陷入了深思。
林听澜在翻抽屉,她微微往后靠了靠,墨色的发丝瀑布般铺在了王子俊的试卷上。
对突然闯入的不速之客,他的手不受控制地悄悄往前挪动——
圆珠笔顺着乌黑顺泽的发丝缓缓旋转,一圈又一圈。
眼看就要绕到发尾,他一下子集中了所有的注意力,耐着性子把速度放到最慢。
最后一厘米的发丝眼看就要缠上了。
马到功成的那一刻,女孩的头发瞬间弹簧似的弹了回去。
哎——
叮、叮、叮——
王子俊正欲垂头叹气之际,下晚自习的铃声打得他措手不及,还没来得及抽回手,林听澜啧了一声。
她头发被勾住了,疼得头皮发麻。
可下意识看的还是讲台,许桦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她这才回头去看怎么回事。
王子俊被林听澜的反应吓得一愣,手忙脚乱地去帮她解开被缠住的头发。
“哈,不好意思!”王子俊手足无措地举起罪魁祸首——圆珠笔,“这支笔干的。”
他心虚地眼珠子都不知道往哪看了,落得一副抓耳挠腮地窘境。
“没关系。”林听澜理了理被拨乱的头发,刚才扯到的那一瞬间是真的疼。
她继续收拾书包,余光看向同桌李梦的座位,早已人去楼空,下晚自习跑的最快的人一定是她!
一出教室门,外面的寒风一个劲地往脖颈里钻,冷得像是用冰渣子刺自己的骨头一样。
林听澜哆嗦着拿出书包里的围巾。
针织的白色围巾拿在手里软绵绵地,她三两下系好了围巾。
脖子一触到那暖和而又柔软的质地,就忍不住往里缩了缩,林听澜惬意地重新迈出步伐。
“谢谢你的糖——”一颗大白兔奶糖在她眼前晃了晃,转身抬眸的瞬间,王子俊从后面蹦了出来。
他笑得灿烂,一颗虎牙格外惹眼。
林听澜也不自觉地扬起了嘴角,垂下眼眸道不客气。
这么冷的夜,凛冽的风好像也带了温度,吹在他的脸上像是和煦日光,心底都是暖洋洋的。
他满面春风地走在林听澜旁边,侧目倾注着她的脸:
尖尖的下巴没在白色的围巾里,脸蛋被风吹得红红的,墨色的眉眼浅浅低垂。
“电影好看吗?”他问。
“好看,你觉得呢?”
红唇皓齿一张一合入,王子俊还没回应,就仓促地对上了林听澜疑问的目光。
“好看。”他走神的瞬间,被侃侃而谈的语气冲淡,“小男孩真帅,尤其是弹吉他的时候。”
说完,他还兴致冲冲地走到林听澜跟前,有模有样地模仿了一下动画里小男孩弹吉他的样子。
明明怀里只有一把空气,但他五指灵活地拨动着,好像真是那么一回事。
他的头发被风吹得扬起,身体也跟着节奏律动着,简直绘声绘色。
林听澜把头埋在围巾里,低低地笑。
路上其他的学生好像也被吸引过来了,四面八方的目光都往这边看过来。
她不习惯受人注目,匆忙把围巾拉高,半张脸都被蒙了起来,眼睛以下的部分完完全全地被挡住了。
王子俊气喘吁吁地跑回来,丝毫没注意到林听澜的反常。
他嘴里哈着白汽,桃花眼笑得肆意:“怎么样?我模仿得像吧?”
“像,就是刚刚周边的人都在看我们。”
林听澜压低声音,她也觉得好笑,但是现在当务之急是不要惹人注意。
闻言,王子俊往四周看了一圈,正欲转身时,不经意间瞥到了一个有点熟悉的人脸。
肖宇和梁祁并肩走着,他从子俊模仿弹吉他的时候,他就注意到林听澜了。
“啊哈,又是一对打情骂俏的小情侣。”梁祁饶有兴致地看着前面的人,看戏似的跟肖宇说。
肖宇不屑地反问:“哪里像是情侣?”
他啧了一声,小嘴跟淬了毒一样:“是那男的在孔雀开屏吧?”
梁祁被他话呛了一下,侧目打量身边的人,开玩笑地说:“才多久没见,你这嘴是变本加厉了,说出的话能呛死人。”
肖宇不置可否,隔着人群,他的眼睛远远望着着林听澜的背影。
王子俊的目光没多做停留,他转过身慰藉林听澜。
“耀眼的人在夜色里都会惹人注目,无视他们就好了。”
她古怪地瞧了一眼王子俊,刚才即兴表演的人是他,现在泰然自若的人也是他。
她不由得有点钦佩他的勇气和自信了。
“你喜欢吉他吗?”王子俊转移话题。
实话说,林听澜对乐理这一块是真的不太了解。
她摇摇头,又解释到,“谈不上喜不喜欢,我对这些不了解。”
“你有兴趣的话,我可以教你。”王子俊提议。
林听澜摆摆手,婉拒了。
人群在校门口这里分开,浩浩荡荡的队伍一下子往不同的方向涌去,像是一条水流充沛的大江,在关键点分流开来。
她一脚踏在校门口,跟王子俊挥手告别:“我回去了,再见!”
“嗯嗯。”
王子俊目光幽幽,看着她的背影消逝在路口的拐角处。
这条街巷里的人不多,直通屈望社区,很多人早就从这个老旧小区里搬了出去,只有很少一部分人还住这儿。
两边的墙壁斑驳得像是艺术家的杰作,殊不知这是岁月留下的痕迹——
风吹日晒下,昔日的白墙氧化成黄色;
一片一片的白腻子,干枯再干枯,最后缓缓脱落下最后的外衣。
唯一吐露出生命迹象的是两旁高大的梧桐树。
粗壮的树干要两个人完全展开双臂才能抱住,现在是冬天,枝干上依稀挂着几片飘零的枯叶。
不过等到春天长新芽时,这里的面貌将焕然一新:无数个绿意破开韧皮,挣扎着向上生长。
林听澜孑然一身走在陋巷里,她喜欢并享受这须臾的寂静。
耳边听到的每一阵呼啸声都是那么的真实;
眼睛捕捉的每一束光影都是那么的清晰;
寂静的好像她能任意地享受这整个世界。
脚下的每一声哒哒声,都是鲜活自在的证明。
嘎——
林听澜拔下插在钥匙孔的金属钥匙,轻轻推开门,小兔子一像悄咪咪地换上拖鞋,拖着步子往房间里走。
放下书包,再接下围巾,整理一下挂好,浑身舒爽地躺在床上。
这种处在云端上的感觉,让林听澜倍感幸福。
丁零当啷——
口袋里的钥匙顺着床沿滚了下去,砸在瓷砖上,又滚了几圈,撞上了床底下的什么东西。
林听澜皱着眉头,心不甘情不愿地爬起身,蹲下去找钥匙。
床底下乌漆嘛黑的一片,肉眼啥也看不清,找的她更不耐烦了,跑去床头拿了手机,打开手电筒。
林听澜俯下身体,在床底下照了照,最终在一个黄褐色的药酒瓶旁边找到了钥匙。
有点远,她把手机放在地板上,捋了捋袖子,伸长胳膊往里探。
因为床板的阻隔,眼睛看不见底下,她只能凭手感和记忆去摸索。
直到手上沾了一层厚厚的灰时,林听澜才把钥匙拿出来。
她拍拍手,想抖落掌心的灰尘,脑海里却闪过床底下沾了灰的瓶子——
她崴脚的事仿佛发生在上一世,
原来已经过去那么久了,
她本以为肖宇也会跟着渐渐淡出自己的生活。
不曾想缘分的绳索,让两人牵绊着、缠绕着、前进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