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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情之初 ...

  •   情之初001
      “人之初,性本善,性本——啊,你别过来——”他围着桌子已经绕了好几圈了,一点没有停下来的打算,也不觉得头晕:“性相近,□□,我真的没有钱了。”
      伸手接过他扔过来的水杯和茶壶,顺势在桌边坐下,给自己倒了杯水:“歇会,别跑了。”
      裴让一紧张就喜欢背书,一背书就停不下来,这会我虽然不追他了,但他依旧靠在门边,趴着门柱,一边念着养不教父之过,眼睛不住地往我在的方向偷瞄,一边踏着小碎步,随时准备逃跑。
      我一起身,他嗖的一下像是一支离弦的箭就奔出去了。
      只可惜,这支箭没有能冲出去多远,就反弹回来了。
      “教不严,师之——救命啊,救命——”
      扑通,啪——
      这四脚朝天的姿势看着都疼,再看看他抬头那张龇牙咧嘴的脸,
      果然是疼的。
      早就和他说过,把这门槛铲平了,他非不听,硬要和我扯门槛的历史和由来,扯他们家光大的门楣。
      我伸手捡起他掉落在一旁的钱袋,轻飘飘地,都快赶得上大雪天飘落的雪花了,使劲晃了晃,才听到里头几个铜板相碰的声音,
      唉,
      这贫穷的声音。
      他伸手想从我手里把钱袋抢回去,可手才抬到一半,又是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叫。
      顺着他单薄的肩膀往上看,这只靴子的材质做工,都属上乘,鞋头那骚里骚气的牡丹花,就差直接把自个名字也绣在上头了。见我打量,还来劲地使劲来回踩了踩。
      “不打扰,继续。”我甩着钱袋子准备潇洒的离开。
      衣领被扯住,拳头很快就挥了过来,我下腰转身,想把扯着我衣领的手甩开,但对方的动作也不慢,跟着我转了个方向,还牢牢地攥着不撒手。
      “钱留下,人走。”
      别看我的身板小,但好歹也是有骨气的:“一人一半行不行?”
      出拳狠厉,招招毙命,毫无礼让之意。
      我打过不少架,和人,和畜生,以及畜生不如的人。但是从来没有打过一场如此别开生面的架。简直比以往我打过的任何一场架都要惊天动地,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
      “玉不琢,不成——不成器。”裴让不知什么时候恢复了意识,两只手抱住了我的大腿。
      “松手!”我用我能发出的最大声音吼了吼:“琢什么琢,再琢就秃了。”
      散乱地披散在肩头的头发七零八落,我用力捏紧拳头,扯了扯,力道一时没控制好,揪下了一大把:“不好意思,没打过女人的架。你再不松手,拽秃了我可不负责。呀!”
      对方也不甘示弱,攥着我的头发还打了个死结。
      踹开裴让,我终于腾出脚来了,抬脚往对方干净的绣花鞋面上踩。
      对方跳着躲开却还是未撒手,这一跳,头发被揪住,被扯得一突一突的更疼了,抽出腰间的短刃,往上一挥,银光闪过,发丝落地。
      啪!
      短刀被打落,合着清脆的巴掌声,明晃晃地五指印,脸上一阵火辣辣地疼。
      “你们在干什么?”
      老头在这时候出现,简直是马后炮的不能再马后炮了。但我还是以最快的速度以疯婆子的模样跑向了他:“师父啊,我的亲亲师父啊。你徒弟我吃大亏了。你要给我做主啊,不然我就不活了。”
      他嘴角抽了抽,眉毛都有些抽搐,似乎受到了惊吓,以他的身份,大概没见过这么低级趣味地斗殴。立时往一旁侧了侧,躲开了飞扑过去的我,然后我就一头栽到了另一个怀抱。
      不对,这——
      这大概不能叫怀抱了,
      石头都不带这么硬的。
      我甚至都感觉到我的头骨与之相撞发出的碰击声。
      痛感使人沉默。
      我摸着半张挨了巴掌肿起的脸,还有一头鸡窝一般被扯得乱七八糟和剪得七零八落的头发,穿着被裴让硬生生扯得开了线的靴子,望着眼前的人。
      眉如青烟罩远山,隐着秀气,分明的轮廓,五官柔和,目光清澈如清泉,肤如凝脂犹如画里走出。笑若琼浆,丝丝带甜。
      这一拳砸下去,我立刻嗷了一声。
      他满眼诧异地盯着我捶向他胸口还未及收回的手。
      “痛痛痛——还真是石头做的。”我甩着手嗷嗷乱叫:“哎呀——”
      “老头,你打我头做什么?”对面的人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小屁孩,你笑什么笑?小心我打的你满地找牙!”
      你可以打我,但不可以侮辱我。即便你长得好看,也不能仗着好看肆无忌惮的嘲笑我。
      “老头,你再打我,我就离家出走,不,我现在就离家出走,你别想追上我。”把这堵石头往老头那儿一推,这应该算得上是凶器了。老头居然不躲,那个上天入地唯自己最大的老头居然也会舍己为人。
      难不成,
      这小子是他的私生子?
      容不得我多想,身体已经先于意识早一步逃离了这里。

      这个废弃的院子是我偶然间发现的,虽然是废弃的,但里头的陈设一应俱全,只是年代久远了些。因为位置偏僻,就连来偷盗的人也碰不到半个,倒是完完整整的保存了下来。自到云州,我就一直住在这里。闲时,也会打扫庭院,种点瓜果蔬菜,拿到集市里换点烧鸡红烧肉,打打牙祭。
      “打中!”我兴冲冲地奔向刚刚用弹弓射中的鸽子,打算今晚做个红烧乳鸽改善一下伙食,才走到门口,还不及刹车,又撞上了——
      “哎呦。我的鼻子——”
      再好看的东西,如果不能吃,还不能换银子,还老让人受伤,那也没价值。
      “怎么又是你,臭小子,你怎么知道我在这?”
      他瞥了一眼我,弯腰拎起落在地上的鸽子,口气中带着几分莫名的笑意:“这好像是只信鸽?”
      我双手叉腰,对这个企图半路劫持我粮食的人恶狠狠地问道:“然后呢?”
      “据我所知,信鸽是用来送信的,且,”他顿了顿:“通常都是有主的。”
      我一把拽过他手里的鸽子:“我打下来的就是我的,飞过我家屋顶的就是我的,雁过留毛,不知道吗?”
      “这是土匪的路数——”
      扯住他的领子,但是他好像完全不为所动,我低头看了眼自己,好像没什么气势的样子,于是乎,我挺了挺胸,踮起脚尖,竭力和他对视,想在气势上压倒他:“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哦,这么说来,你是这儿的主人?”被他一问,我一心虚,晃了晃,差点踩了他的脚,他虽然躲了,却还是伸手拉了我一把。
      哎呦!
      第三回了,
      一个人不能在同一个坑里摔倒两次,
      我居然在同一堵石墙上撞到三次,
      流年不利。。。
      “是又这么样,不是又这么样,我不是,难道你是,你叫它一声,它能应你吗?”
      他叫了,
      他还真叫了。
      “无风。”
      嗖嗖一个人影从房顶上蹿了下来。
      “见过门主。”

      情之初002
      那个无风说那个小屁孩叫顾识云。
      顾识云?
      不认识,
      他就算叫顾识字,我都不一定认识。
      但这个顾字,
      我摸摸头,
      确实好像在哪里看到过。
      “你刚到的第一个月,劈成柴烧掉的匾额上,写的就是顾字。”对面那个叫无风的,好似会读心术一般,精准地把我想问的话一股脑的说了出来。
      我转动着火堆上的烧鸽,感觉好像是看着自己。但,鸽子烤着烤着就熟了,我再烤烤就要焦了。
      手忽然被拉了过去。
      “喂喂,抢什么抢,鸽子还没熟呢,吃了不怕拉肚子吗?”
      见他把我手上的鸽子扔过去给那个面无表情像是冰块一样的叫无风的,我立时冷静不下来了。
      “你做什么?我告诉你,我打架很厉害的,别以为你们两个人,我就怕你们了,再不济还有我师父,我师父是谁你知道吗?说出来吓死——”
      冰冰凉凉的,手上灼烧的感觉也没有那么强烈的,前几天划破的结痂的伤口被药膏涂过有些发痒。
      “火势大,虽然看着没碰到,但实际已经被灼伤了。下次找长一些的树枝,离着远些。”涂完药膏,见我一直盯着他手里的翠玉瓶子,他把药膏塞到我手里:“长得像只鸽子,别真把自己当成鸽子烤了。”
      “这瓶子是绿玉做的,看起来价值不菲。拿到当铺当了,应该可以换顿好吃的。”
      。。。。。。
      他忽然朝我伸出手,好像要抢回去。
      手伸的太快,我一着急,一口咬了下去。一个明晃晃的牙印在他白的发光的手臂上显眼异常。
      咬完了才发现,他手里拿着的是瓶塞——
      那个叫无风的也上前了。我正纠结着,以一敌二,能不能有胜算,却是那个叫无风的把我护在了他身后。
      “这小丫头性子单纯,门主恕罪。莫与其计较。”
      这什么走向,
      这个叫无风的,看起来和老头差不多年纪,二十六七的年纪为什么要对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作揖行礼,而且还毕恭毕敬。他家的仆人,奴才,护卫——还是这少年的出身了不得?
      不过,想想也是,这院子虽然陈旧了些,但是真的很大,占地辽阔,里头的摆设装饰精致,看着就很讲究。不过,再了不得的出身应当都比不得老头,老头是皇帝老子的亲弟弟,还有谁能比的过他。
      但,
      “对不起,你要是觉得不高兴,我给你咬回来。爱咬几口咬几口!”
      我不能给老头惹麻烦,尤其是这等看起来不好惹的人。
      老头捡了我,我虽做不到安分守已,但好歹割肉喂鹰还是能勉强做到的。
      他盯着我黑黝黝的手臂,盯着盯着居然笑了起来。
      “小六说捡了只只有骨头的瘦猴子,看来不是玩笑话。”
      。。。。。。
      小六是谁?
      瘦猴子又是谁?
      “前头给你来的信,你一直未回,我还当是云州这儿有变故,没想到是因为她。以你的身手,要在这小丫头手里抢下只信鸽,应当不是难事。”
      这是——无视我了,
      嘲笑完我居然无视我了。
      “信鸽虽然被烤了,但门主的信,属下都收到了。只是门主信中提的事未有结果,所以——累及门主亲自前来,是属下的过错。”说着说着,无风大叔居然跪了下来。
      趁他们在说话,我把烤鸽子的两只腿拽了下来,塞进嘴里。
      “无妨,小六有事,让我同行,我也正好出来散散心。”
      “镜王爷的事是指——”两人说着说着,又把视线落到了我的身上。
      镜王爷?
      听到这三个字,我差点没噎死。
      这小六居然真指的是老头。
      这臭小子多大年纪,懂不懂尊老爱幼,居然目无尊长,管谁叫小六呢?
      “我也挺好奇,能叫他头疼的人会是什么样的。眼下看来,倒也确实该头疼。”
      他们没走,
      堂而皇之的和我进了院子,进了大堂,进了厨房,进了书房。
      等到看到书房落着的满满的一层灰,他们终于舍得回头看我了。
      “小六说你不爱读书,看来是真不爱读书。”
      “这书太难了。我看不懂。”
      他有点吃惊,大概以为我会剑拔弩张,气急败坏。但,我现在却心平气和,比任何时候都心平气和。
      穷人家的孩子爱读书,因为读书能明礼,能懂待人接物,能长见识,能考科举,能高中,能改变自己的命。但,不是所有穷人家的孩子都能读书的。吃不饱饭的时候,眼里心里就只有饭,饿的头脑发昏的时候,别说是识字,就是写着字的书都想吞进肚子里了。
      遇到老头的时候,我九岁还是十岁,天天想的就是这么吃饱饭,怎么活下去。
      他带我离开后,我确实用不着担心吃不到饭了。
      他想让我成才成器,送我入学堂,识文断字,学习武艺,简直把我当成闺女来养。
      但,
      一根稻草,不管种在哪里都是一根稻草,成不了兰花。
      学堂里的公子哥和小姐们,个个出口成章,可我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出,先生说的话,我一遍遍的记,可即便是记住了话,却也不懂里头的意思。
      演武堂的木桩挨的拳头,大概都不及我身上挨的多,但,我从小到大摸爬滚打里学会的都是挨打的本事,并没有机会也没有人教我怎么打别人。
      我跑了。
      在京都呆了半年后,趁着老头被皇帝派出去办事的时候。我给他留了信,跑到了云州。
      “三字经。”他在卧房门口停住了脚步,看了眼地上。站了会,抬脚跨了过去。
      “字真丑。”
      犹豫了那么久,果然是在想这么嘲笑我。
      我看了眼用树枝在地上写的字,哪儿丑,这是这小半年来,我写的最好的一次了。
      都怪裴让那小子,天天在我耳边念叨三字经。
      听得我耳朵都快起茧子了。
      “等等。”
      想起了我的——
      “你睡在这儿?”他指了指地上的被子,目光在远处的床榻和地上的被子上徜徉。
      “睡这儿离着门近,晚上抬头就能看到星星,天亮时,一睁眼就能看见太阳。”
      无风大叔不开个算命摊子实在是可惜了。
      “我不喜欢摆摊,谢谢。”
      。。。。。。。
      你是个大笨蛋,大傻子,大——
      他脸色果然变了,像是大晴天忽然来了一阵突如其来的雨——
      大智若愚的大好人。
      雨过天晴。
      “无风能读懂人心,看透人的过去未来。”
      咣当!
      我的家当——
      “这些铜板是——”
      “她从裴让那儿抢的。”
      大叔,你不用替我回答,我自己能开口。
      我想,有这位大叔在,我的嘴巴是不是就只剩下咬死他的作用了。
      “从刚刚,我就想不明白。轩辕镜好歹是皇族,他照顾下的孩子应当不会缺少银子,你却要抢旁人的钱,而且还同一个女子大打出手。那个裴让,”他弯腰看着我,那双眼睛好像能读懂一切一般:“可是你心仪之人?”
      情之初003
      这臭小子真该洗洗眼睛。
      “你才喜欢他,你全家都喜欢他。”我简直都要跳起来了。
      他看了眼一旁站着的无风,见对方为难的神情,看起来是终于意识到自己错了。
      “按我的经验,这种男女之间互相为难的戏码多半不是有仇就是有情,且有情的可能性大些。无巧不成书。”
      我仰着头看着他,总觉得哪里不对,于是,一只脚踩上椅子,挺起胸膛,终于有了那么点对峙的架势了:“照这样瞧,你多半也是看上我了才对我这样横挑鼻子竖挑眼。那个大叔,你不是会读心吗?读读看,这小子是不是垂涎我的美色,所以想要对我下毒手。”
      大叔有点为难,摇了摇头:“这世上,唯门主的过去未来,我看不透。”
      什么意思,这臭小子这么厉害的吗?
      属狐狸的吗?
      心思深沉看不透?
      好吧,别摇头了,我明白你不懂。
      “算了,不为难你了——”
      “但,不用瞧也能知道,门主没看上你,很大程度上,应该也不会看上你。”
      。。。。。。。
      我的弹弓呢?
      轰!
      什么声音!
      不是吧,我打出去的石子什么时候有这么大威力了。
      整个人被他护在身下,扑簌簌的灰混着土石落了一地。推开他,拍了拍脸上的土,才发现他后背红了一片。
      “你受伤了?”
      我还以为这是个石头人不会流血的。
      看了一眼一旁断的七零八落的横梁,这大概得长好几百年才能长成这样的大树,做了承重之梁顶了多年的风雨们,居然这么不经撞。不过看着情形,是两败俱伤。
      “你去哪?”跑出两步,被他拉住:“外头情形未明,不要乱跑。”
      挣开他的手,书房是这个方向的应该没错,把书架子上的书推开,这一柜子之乎者也也不知吃了多久的灰,在这住的太久,都没怎么用这些东西,眼下要找还真要费点功夫。
      “果然在这。”
      我就记得当时选了一本书,一本我觉得最难的看不懂的书,就是为了自己好找。
      还好,从老头那走的时候,带的药膏都还在。瓶瓶罐罐的一堆,也不知道哪个管用,索性都带上。
      把瓶瓶罐罐往地上一放:“诶,那个大叔呢?”
      “去查看刚刚的动静了。”他拿起那些药,“你刚刚离开,是去找药了。”
      “别告诉我,你不知道你自己受伤了。虽然你硬的像石头一样,但受了伤也会流血的,流的血也是红彤彤的,是个活生生的人。”也不知道我这句话哪里触动他了,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我,好像我脸上开出了朵花似的。
      “真是难得,已经很多年没有听别人说我是个人了——”
      我这一巴掌是下了狠手的,他大概是被我打懵了,捂着后脑勺不可置信的看着我:“也是很多年没有人这样打过我的头了。”
      “我就是人,我就是打了,你咬我啊。”拽过他的衣服。
      滑溜溜的,这个质地,我虽然没有穿过,但是也知道价值不菲。
      “衣服能脱快点吗?你知道这个药膏有多臭吗?你再磨蹭下去,我不知道要洗多少遍手才能把这个臭味洗了——”这也是我从老头那拿了药膏出来,但是一直没用的原因之一。不是想睹物思人或者是不舍得用,纯粹是太臭了,真的比茅坑还要臭。而且瓶子越好看的越臭,简直像是故意骗人用一样的。
      他扯住我去拽他腰带的手,一副好像被我欺负的良家妇女的模样,明明我才是女的。
      “阿梁。。。。老顾。。。。。”老头的表情像是染上了七彩颜色的大染缸一般精彩,拍着大腿弯着腰看着被我扯去一半衣服的顾识云:“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继而开始狂笑。
      足足笑了大概一炷香的功夫才停了下来。
      “您也不怕闪了腰。”我使劲在水里搓着两只手,这臭味实在太经典了,经久不散。
      “你知道里头那人是谁吗?”
      “顾识云。”他已经报过家门了,我虽然认识的字不太多,但记性还是不错的。
      “这世上可再找不到第二个人敢这样扒他衣服了——真不愧是我的徒弟啊。”他伸手想要摸摸我的头,但是还未靠近我,就立时跳到一旁,捏着鼻子,声音都变得阴阳怪气:“百毒化瘀膏,你到底是涂了多少。这味道,嗷——”
      “您不是说一勺吗?”
      他盯着那个空了大半的瓶子:“这是一勺?”
      “一饭勺。”
      。。。。。。。
      “你知道这药多少钱一瓶吗?钱不是问题,要集起百种珍贵的毒物多不容易吗。穿胸的伤势都只要一耳勺,你用饭勺。。。。”
      “这不是为了显示镜王府财大气粗,师父您慈悲心肠,普度众生吗?”
      “别给我贫嘴。我还没找你算账。趁着我外出办事就偷偷跑到云州来。到云州就算了,还不服赵泽的管束。让你住学舍你不住,让你读书识字你打瞌睡,让你习武练剑你跑去抢同学的钱袋,还和姑娘家大打出手,打耳光扯头发抓脸——”
      “和姑娘家打架怎么了,我也是姑娘——姑娘家。”话说的有点气短,尤其对面三个人看着我,一副好像听到了不可思议的事情一般的神情。
      “哪个姑娘家会同你这般模样。我带你回京都,是让你占山为王当土匪的吗?大家闺秀学不了,小家碧玉总可以吧。不然,我怎么有脸见你死去的爹娘。”他捂着脸,一边叹气一边不忍直视。
      嗯?
      死去的爹娘。
      “您知道我爹娘是谁?”我半个身子都挂在他脖子上了。
      他捏着鼻子挣扎,梗着脖子往旁边躲:“我连你都快不认识了,别说你爹娘了。走开,快走开,客套两句而已。”
      “你肯定知道的,一定是怕我伤心不告诉我,对不对,师父啊,我的亲亲师父啊,这个世界上我就没有见过比您更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玉树临风,招蜂引蝶,群魔乱舞,为所欲为,天怒人怨——”
      他捂住我的嘴巴,“你可给我闭嘴吧。让你读点书,尽给我背些什么乱七八糟的——”
      “要不是您太老了,我都想嫁给您了。”
      他的面皮抽了抽:“我才二十七。”
      “对对对,您还是如花的年纪,怪只怪我太年轻了。时不待我,刻不容缓——还有什么来着,对,人之初,性本善——”
      这话不知道踩中了他的哪根弦,他一把提起我的领子,像是拎着小鸡仔一样的把我提到了顾识云的面前:“你们要找的最后见过云鹤林的人。那人叫裴修,尸蛊人的炼制方法也被他带走了,而裴让就是他的儿子。”
      我双腿在空中乱蹬,试图着地。奈何这臭老头一点都不懂得尊老爱幼。
      在我们说话间,那两人已经上好了药。只不过,顾识云的衣服刚刚被我太用力扯了,已经碎成了布条,此刻他只穿了件内杉,被我扯得断了半截的衣带也只能松垮垮地系在腰间,胸前若隐若现。
      正在我打算看清楚,这接连撞的我头晕眼花的是不是真是石头,眼前被一只手挡住了。
      “口水都快留下来了。”
      “臭老头,你松开我,别仗着高就欺负我脚不着地。”
      “别动歪心思,这人,你惹不起,我,也惹不起。”
      “她接近裴让,是你安排的?”看着瘦,没想到还真的瘦。
      “不是。”老头看起来有点挫败。
      哎呀。
      “谁让你突然松手的?孩子都给你摔掉了!”
      。。。。。。。
      。。。。。。。
      。。。。。。。
      “是裴修找上她的。”
      “裴修找一个什么都不会的小丫头片子做什么?”真难得,会读心的大叔也会有疑问。
      “因为,云鹤林是死在我的手上的。”我起身,拍拍身上的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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