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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撒谎精 “和我分开 ...
朝阳的金白鳞光很晚才崭露头角,这一觉,我仿佛睡了一个世纪那般久,一夜无梦,大脑却总是晕晕沉沉,像被千斤重的铁石撑满,眼皮也睁不开,就想着再继续睡下去。
可只有死人才会一直闭着眼,现在的我是个活生生的人。
阒然无声的房间内,我睁开眼。原来是我错怪了朝阳,它起得可要比我早,此刻房间内淡黄一片,它放射出的余晖发出炫目的光。我又在一个黄昏里苏醒,心中难免倍感寂寥。
单志霖早已经离开,晴天也没有在卧室里。眼前,除了我,只有夕阳的橘光活着,它映射在墙纸上,又向下延展到桌面、地板。
太阳每日的行程都将我的卧室包含在内,这满屋子的落日金辉,还真是唤醒我最好的通知信。我呆呆地看了会儿,赤脚走下床去,站在窗前,展望远处静谧艳丽的彩霞。
一阵风温柔地吹来,抚过眼角,我抬手擦了擦,瞥见室内的光渐渐倾斜,似是被风吹走了,再转头去看那太阳,也有些暗淡了。它就要进入下一场旅行,而我必须得赶上这一趟。
离开小区后,我径直朝着小麦岛走去。果然,人在接触到大自然时才会彻底地放松。
路上,我兴致突袭,顺道买了一瓶酒,也不管医生的叮嘱,就是想尽兴一次——
敬成功分手。
临冬了,十一月份的小麦岛较为荒凉,尤其是傍晚稍有冷意时,来这里看夕阳的人很少。我拎着酒瓶,坐在一块儿较为枯黄的草坪上,仰望西面那片已经晕染开的金黄。我的视线没有长久地为此停留,天是哪里都能看的,眼下油布纸般,闪烁着粼粼金波的海更值观赏。
我喝了酒,看大海有点儿微醺,我也是。
忽然间,我的心跳有点儿加快,全身上下的细胞无一不在酒水的滋润下活跃起来,一股暖流沿着血管蔓延开,像充满生命力的藤蔓,被烈火无情燃烧后仍会强有力地滋生,心底潜藏的那份属于躁狂阶段的兴奋油然而生。我想,我真的醉了,要醉倒在这片美丽的风景中。
“有点儿冷。”我自言自语。
谁知下一秒,肩膀一重,厚实的外衣搭了上来。我诧异地转头,竟看见意想不到的人。
我没想过廖国歆会来这里。
廖国歆趁着我转身之际,替我拢了拢外衣,话语中隐含着不悦:“明天有雨的,今晚的天气不如中午好,出来看风景前怎么不先考虑好自己?为什么外出还不多穿衣服呢。”
我迟钝一会儿,才说:“以前十一月份也会来这里看日落,我也会穿得这样单薄。”
“为什么一定要看日落?”廖国歆直起身,俯视着扭头赏景的我,“我从没在这里看见过你看日出的身影。其实,在这里看日出不比看日落的体验差。你好像不喜欢看日出。”
看着落下大半去的夕阳,我轻微地点点头:“嗯。”
我不喜欢日出。
一日之计在于晨,晨光里所蕴含的一切,都是最具希望与朝气的东西,它洒在哪里,哪里就会充满生机与活力,所有的草木花树,甚至是一动不动的建筑,都会闪着生命力的光泽。
唯有我,它照在我身上,会让我看起来是那样的丑陋,我那仅有的一点儿人样都被强烈的光冲到黯淡下去。我没法让这样的自己展现在大众面前,我只能等到光再强一点儿,升至半空,人们开始忙忙碌碌,那时,我才像过街老鼠一样包严实自己,悄悄外出。
对上廖国歆的眼,我承认自己确实是不喜欢日出,而是更喜欢这傍晚孤寂温馨的日落。
太阳落山后,人们会像鸟群那样一齐归回熟悉的巢穴,街道上不再拥挤。路旁的建筑又点亮熟悉的灯,他们把五颜六色的光芒充当太阳光,好来掩饰自己生命光彩就要流逝的丑相。
慢慢地,世界要死了,只有我还鲜明地活着。也就是在这一刻,我活着的意义达到顶峰。
我爱落日余晖。
越说越兴奋,我暴露怀中的酒,肆无忌惮地坦露在廖国歆面前,举起来,就要灌一口。
显然,我这样做是不明智的,廖国歆太关心我,我还没亲吻到瓶嘴时,他就已经抓住我的手腕,拿走我的酒:“如果你感到很快乐,可以尝一口,可你已经喝了很多。”
我没去抢,呆呆地望着他:“会浪费。”
“不会,”他说完,仰头,把那剩下的酒水全部一饮而尽,然后把瓶子到头,向我展示他把我买的酒喝得一滴不剩,“一点儿也不会浪费,我会替你分担。”
我整整看了一会儿,蓦然笑出了声。我笑他像个小孩儿似的:“你当老师也不穷吧,怎么就是不舍得花钱自己去买酒呢,偏偏要抢我的酒喝。一瓶不能再普通的啤酒也值得你抢。”
廖国歆无言,他坐在我身边,我们并肩远眺。
不知是否随着年龄的增长,心思也变细腻了,有他在的地方,我会格外注意形象。我拎了拎外套,把盘着的腿并拢,抱住膝盖,特别乖巧地问他:“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的?”
“出来倒垃圾的时候,看着一个人特别像你,就跟过来了。”廖国歆笑道,“果然是你。”
他的回答让我想起我们在今年的第一次见面,那个时候,他也是尾随我来到小麦岛。
我们两人真不愧是谈过一次,臭味相投。
从前高中,我搞暗恋,就爱躲在不显眼的地方偷窥廖国歆,在之后还为他作画,把他贴满了房间。现在廖国歆不说比我恶劣,但也有点儿小恶趣味,喜欢尾随别人,像个小偷。
懒得再去想这件事情,我们都是半斤八两,我们都爱去做那个偷窥彼此背影的小偷。
“须见山,”廖国歆把空空如也的酒瓶往我眼前一摆,“为什么突然想在这里喝酒?”
我想都没想:“因为我今天很高兴啊。”
廖国歆来了兴趣:“能跟我分享一下让你高兴的事情吗?”
“这么想听啊,”我斜睨着他,嘴角挂着狡黠的笑,“那你先说最近让你高兴的事儿。”
我有意调戏这个我爱了多年的人,我以为他大概率会跟我分享学校里的趣事,或者发生在墨墨身上的事情,但没想到,他竟一本正经地告诉我,在今天偶然遇见我,就值得高兴。
一阵海风吹来,压平了我嘴角的笑容,高兴都是假的,我还是有点儿悲伤:“我分手了。”
一般人分手后,大都会情绪低落一段时间,而我则与大众相反,想来定是让人感到惊奇与诧异。廖国歆也不例外,但他没将分手与快乐挂钩,反而询问我分手的原因。
“时间越久,感情就会越深,人就会越来越痛苦。我的情况我自己了解,我与单志霖走不远的,与其一拖再拖,倒不如提前割断。”末尾的话我说得轻轻,“我不想再连累别人。”
“说到底,你还是不爱他。”
是的,我没反驳,默认了廖国歆的话。若我爱得难舍难分,早就撕心裂肺地痛哭流涕,哪还有闲情雅致坐在这里赏日落、喝啤酒?但不否认我对单志霖有点儿感情,兄弟情多罢了。
“那我呢,”廖国歆再次问道,“分开时,你会痛苦吗?”
突如其来的询问让我不好使的脑子当场一惊,我飞速地思考着他话里的意思。我有点儿后悔把我恢复单身的状态告诉他,让他觉得有机可乘,当即便冷下脸来,转头漠视他。
“痛不痛苦还重要吗?再说了,我都说是玩儿而已,当然不会痛苦。你觉得我会痛苦?”
“你撒谎了。”廖国歆没有再偏袒我,他当着我的面,直接揭露我的假话,“你很痛苦。”
我对他横眉竖眼,眼里的懦弱就要外泄。
他凄淡地笑了笑,说了这辈子让我都忘不掉的话:“分手那天,你其实哭了,我见过你湿润的泪眼,知道你撒谎了,所以我必须考去南京。很遗憾的是我没有再遇见你,只能在那座说陌生也不陌生的城市里闲逛。那里的景很漂亮,但我走过的路很少,我最喜欢的地方还是先锋书店。你总是愿意去看别人那简短又热烈的故事,可须见山,你知道吗?你本身就是一个很美好的故事。只要你不赶我,我愿意永远翻阅你这个故事,去做你一辈子的读者。”
所以我就站那儿,他就愿意看我一辈子。
“说这么深情做什么,”我悲咽地质问:“既然这样,那你为什么不单着,还找别人呢?”
“因为爱你得需要命,我不想死。”
我满头雾水:“……你怎么了?”
廖国歆的目光陡然变得悲凉又凄怆,像转瞬即逝的流星,被一层漂亮的柔光委婉地遮挡。他视线下移,穿透空荡的酒瓶:“即使再不幸与庆幸,也不要借酒堵口。酒是,烟也是。”
考研的那年,也是我们分手后的那年,是廖国歆患上烟瘾的一年。爱情的终结打得他措手不及,让他堕入情绪低谷,考研的压力同样压得他喘不过气。他开始学会抽烟,用尼古丁的气息湮灭悲伤的心绪,他明明是那样干净的一个人,此后的身上竟开始绕着烟草味儿。
他知道烟草的危害,他也尝试过放弃,可染上这东西就像是吸了毒似的。尤其在他去南京读研后,看到熟悉的场景,他就会想起在这里曾有一个人陪过他。可那人转眼消失,如同泡沫一般飘飘扬扬弥漫天际,他抓都抓不到,哪怕是一丁半点儿。他心痒,他难受,他必须去吸上那么一口才能舒缓这种痛苦。就这样日复一日,肺功能便出现问题,逐渐发展成肺炎。
不过好在及时就医后慢慢恢复正常,只是烟瘾仍是他生命中的一道坎儿。戒烟谈何容易,忍耐的日子就像身体里有一万只虫子啃噬骨头一样,酥麻痛痒,样样俱全。他说,并不是失去那根烟才让他生不如死,是想起我,却又见不着得不到,这才是令他感到可怕难捱的事情。
这些话在我眼前逐渐变成实景。多么触目惊心啊,我的心越来越沉重,被涌起的波浪,名为哀痛和懊悔,它们狠狠拍打着我。突然,我就想起陆世清的话,他和廖国歆是互相利用。
我呢喃着:“是陆世清帮你戒的烟吗?”
路灯下,一对情侣的嬉闹声压倒静谧。我侧头向那边看去,没把注意力放在小情侣的身上。天从深蓝变得漆黑,今晚有风,不是很大,却仍使得海面微微颤抖,空气中不断流动着轻吼。我回头,廖国歆的脸在夜色下变得迷离憔悴,好似过往的痛苦碾压着他的每一条神经。
“世清他不喝酒,不吸烟,所以跟他在一起后,我是必须要去戒烟的。”廖国歆眉眼低垂,嘴角更甚,“分手后你便杳无音信。我选他,不是唯一的选择,却是当时最好的报复。”
此言倒也不是说能戒烟的办法只有和陆世清在一起才行,是当时陆世清的表白,恰好赶上那个最紧急的关头。他多次拒绝母亲提出的相亲后,其母二话不说,直接把女孩子领回家。
此举让廖国歆感到极为不适,再三考虑后,他答应了陆世清,甚至还把人领回去,让家里两位长辈看了一眼。没有得到一个人的认可,眼前只有父亲的皱眉和母亲的震怒,除此外,还在独处时换来了母亲狠狠地两巴掌。事后,他与家里闹得不欢而散,对陆世清也没有放手。
跟着陆世清,廖国歆煎熬地戒掉了烟瘾。此后,还成功入编、考博,并入学教学。即便是再不相爱,陆世清于他,是变相的救命恩人。即便是再互相利用,他也得对对方负责。
在山东,考个编制实属不易,廖国歆的母亲不想孩子的前途受损,他是夫妻俩唯一养育的孩子。几年后,还是给他在崂山买下楼房,也算是对他和陆世清现有关系的一种妥协方式。
但她不知道,廖国歆压根不喜欢陆世清。陆世清的喜欢,也渐趋变成对自身需求的索取。
陆世清曾说廖国歆把我藏在心底,藏得太深。与其说是藏,倒不如说是刻在骨头上了。
不再去想,我忽略廖国歆与陆世清的恩恩怨怨,他们已经分手,此段关系也就烟消云散。现在的问题明摆着是我和廖国歆的关系,廖国歆话里的意思再明显不过:他想与我复合。
我要重新把他捡起来吗?
母亲的话尤萦绕于耳,我委屈地摇头,我压根不配得到他的爱护,我的爱真的可以杀人。
我摁住酒瓶,歪歪扭扭地站起身。廖国歆紧跟其后,他欲要伸手扶我,惹得我一激灵,应激似的朝后躲去。我不想跟他再谈下去了,今天遇见他实属意外,我只想赶紧回家躲起来。
“须见山!”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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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撒谎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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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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