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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救命恩 十七岁那年 ...

  •   在淙淙流水旁,除了耀眼的赤灼花外,还躺着一个少年。他浑身是伤,像是被狼撕扯过的奄奄一息的小鹿。

      好在他遇到了我和我爹,我们南榆族别的不会,救人性命可是老本行了。

      绿草茵茵,流水潺潺。这就是我和他的初遇。这个蓝衣黑发的身影,只此一眼,便足以在我的一生中留下深刻的烙印。

      可以说我之所以有机会在这个人断气之前就及时发现了他,全凭着赤灼花的缘故。至于我为何心血来潮去那人迹罕至的地方采赤灼花,那便又大有来头了。

      南榆族是一个古老的民族,遥远偏僻,几乎与世隔绝。坐落在连绵的山峰和茂密的森林间,这里有颇多的药材与动物,人民和谐安乐,唯一的缺点就是夏天多雨,冬天多雪。我是族长的女儿,也就是这里的族女。

      我们这里的人都有一个好听的姓氏,叫若聆。我娘给我取名采采,她说这是草木茂盛的意思,她和我都喜欢春天。

      从小到大,我身边从来不缺少和我同龄的玩伴。在这群孩子中,我是最顽皮的一个。而我最喜欢的,却往往是最老实、最安静的那个。

      在这群老实孩子中,和我关系最好的一个名叫若聆嫣儿,她爹是我们这里做粽子的一把好手。而我爹--也就是我们这里的族长,最爱吃的就是粽子了。于是一来二去的,我和嫣儿也就认识了。

      我这个人特别喜欢讲话,尤其是自顾自滔滔不绝地讲一大段话。

      每当我酣畅淋漓地抒发完无限的感慨时,就会发现其他小伙伴早跑没影儿了,只剩嫣儿站在原地认真地听我讲完,还含着笑点点头,表示赞同。

      嫣儿长大后没有传承她爹的手艺,而是选择了钻研制药--制药和制毒,可以说是我们南榆族的两大看家本领。虽说如今毒术早已沦为无人敢提及的禁术了。

      嫣儿性子沉静,悟性又高,一下就被族里很有名望的制药大师--若聆沉月给相中了,于是从此便拜她为师。沉月大师已经四十七岁了,却始终没有成亲,也许正是嫣儿的陪伴缓解了她的孤独吧,她对嫣儿可真是掏心窝子的好,简直快要把毕生所学都倾囊相授了。

      也因此,嫣儿在我们这一辈里,可以算得上是少有的“才高八斗”之徒了。

      而我,相比之下未免显得太过平平无奇了些。

      为何?难道是我不够聪明、悟性不够高?

      那自然不是。我引以为傲的正是我从小机灵的性子。

      在人生的前十六年里,我一直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在玩耍之余,我学会了很多“旁门左道”,什么唱歌跳舞啦、骑马射箭啦、琴棋书画啦,统统是我的拿手好戏。还有什么一口气编满头的小辫子啦、将小狗训练得能听懂我说话啦、在衣服上绣一朵喇叭花啦……这些无聊且无用的技巧,我更是研究了不少。甚至在闲暇之余,我还向嫣儿她爹学习了做粽子的技术,对此我非常得意,毕竟技多不压身嘛。

      掌握了这么多旁门左道,为何偏偏对本族独一无二的制药之技视而不见?

      大概是因为,我天生顽劣,越该做的事越要绕道而行,越不让做的事偏偏越要尝尝鲜。

      就比如,制毒一事。

      不过,如今看来,这份顽劣的性子也并不是坏事。

      若不是因为“水长东”一毒,我怎会好奇心大起,不辞辛苦地翻山越岭去找什么赤灼花?

      若不是为了找寻赤灼花,我又怎会机缘巧合之下救了一条人命?

      那一日,晴空万里之下,除了实在炎热以外,我还隐约觉得,似乎有什么东西变了。

      可我当时根本来不及细想,只是连忙放下背上的竹筐,凑上去仔细端详那个少年。

      血红色的赤灼花撒了满地,堆积在一起更显得妖艳了几分。

      我们南榆族的人,皮肤全都是红里透着黑的,而眼前这个少年,却是白里透着红。

      我由此判断出他是城镇里的人。

      我打小除了沉月大师就没见过肤白之人,因此我很难判断出此人之如玉般诡异的白究竟是天生细致还是病入膏肓。

      虽然他紧闭着双眼,但看着那对乌黑的眉和浓密纤长的睫毛,我仿佛就对上了那双明亮的眸子。

      他身穿浅蓝色的外衫,外衫上沾满了血,看上去受了很重的伤。

      我凑上去试探他的呼吸,在发现他还有呼吸后,我大喜过望,赶忙叫来了不远处同在采药的阿爹。

      我阿爹一向是个仁善的人,不可能会见死不救。于是,他又叫来了其他几个族人,大家七手八脚的才终于把这少年背了回去。

      我们初见的那天,或者说,是我单方面初见他的那一日,我穿了一件豆青色的衣裳,腰间系着和他一样的白色腰带,乌黑的长发梳成干净利落的麻花辫。我觉得我们就好像是那蔚蓝的天空和茵茵的绿草--已经和这美妙的自然融为一体了。

      我阿爹给他换了干净的衣裳,又在榻边精心照顾了三天,每天都给他擦拭伤口。

      三天后,他终于睁开了眼。不巧的是,他睁眼那会儿我爹正好熬药去了,所以他苏醒后见到的第一个人是我。

      不出我所料,他果然有一对清澈而又明亮的眸子,好像山间灵活穿梭的小鹿。我望着那双眼睛,便觉得他一定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人。

      他右眉眉尾处有一颗小小的痣,更是平添了几分文雅。

      我们南榆族从没有过这样好看的男儿,我看得不觉有些痴了,一时间竟忘了向他解释。
      他仔细打量了一番周围的环境,用一种充满了儒雅气质的声音小心翼翼地问道:“是……姑娘救了我?”

      既然是我在小溪旁发现了奄奄一息的他,那我当然算得上是他的恩人了!

      “对呀!你可算是醒了,这几日可是快要急死我了!”

      “梁某谢过姑娘救命之恩!”说着,他竟翻身下榻,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上。
      我大惊失色,连忙费力将他扶起,并严肃地警告他不许再擅自下床。

      他的神色刚有所缓和,就又陡然变了一变。

      “那这衣服……也是姑娘替我换的了?”

      我的脸色还来不及缓和,就又大惊失色了。我刚想解释,心中却顿时生了一计。

      除了滔滔不绝地自说自话外,我还有一大爱好,就是逗老实人,然后得意洋洋地看他们惊慌失措的样子。

      于是我凑近那少年,眨巴着眼睛问他:“那当然啦!你打算怎么报答我?”

      谁知他竟仍是镇定而温和地笑着,完全没有表现出我想象中的惊慌失措。

      “既然姑娘救了我,那我这命便是姑娘的了。姑娘想让我做什么,尽管差遣便是。”

      我的笑容更加狂妄了几分。

      “那你……以身相许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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