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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第 79 章 怎么能越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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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叶伴着飞絮,清新柔和,梧桐树下的年轻人身着一身浅咖色针织毛衣,搭配灰色长裤。他站得随意,指尖挑逗着偶尔飞来的鸟雀。
周敬笙脚步打了个转儿,朝他走过去,轻笑着凑近,“这么早就站在这儿,是在等人?”
祁朔神色淡定,蹲下身,将面包揉得更碎了些,放在地上,喂着往来的鸟雀,“怎么可能?我像是那种很闲的人吗?再说了,只有别人等我的份儿,怎么可能我等别人。”
辩解得这么着急,心里没鬼才奇怪。
周敬笙那天当着他的面和王教练约得新时间,祁朔虽说当时自然的走开了,但听没听进去只有他本人知道了。
她略感遗憾般叹了口气,轻轻说了声,“是吗?”
随即侧过祁朔,迈大了步子朝前走。同时在心里默默倒数了三个数,刚数到“二”时,肩膀传来一阵痛感,侧过身,祁朔走在她旁边,脖子梗得粗红。
“既然碰上了,那就一起走吧。你去哪儿,我开了车,顺路捎你一程。”
短短一句话,他说得很快,同时伴随着凌乱的呼吸声。
周敬笙嘴角紧紧绷住,继续添柴加火,“你不是不喜欢给人当司机吗,上次可是把段珩批评了个狗血淋头,怎么这会儿愿意稍我?哦——我知道了,你不会憋着什么大招秋后和我算账吧?”
祁朔脱口而出,“你和他不一样。”
周敬笙做出一副虚心求教的模样,“一样的头腰背足,怎么不一样了?”
这个问题涉及到知识盲区,祁朔有点答不上来,“反正就是不一样。是成年人就不要这么唧唧歪歪了行不行?”
周敬笙不依不饶,“我偏要唧唧歪歪呢?”
祁朔指着路边的商店,一脸无奈,“那我还能怎么办呢,只好给你买瓶水喽。要可乐还是果汁?”
这个走向属实是周敬笙没有想到的。她就愣神了几秒的功夫,祁朔还真拿来了两瓶水,一瓶草莓汁,一瓶塑料透明杯装的可乐。
就提在她的面前,供她挑选。
周敬笙盯着那瓶塑料杯装的可乐看了好久,“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喝无气可乐?”
因着饮食文化与喜好的不同,学校周边的店为满足来自不同地方学生们的习惯,无论对方提出的要求有多么雷霆,他们总能按照要求做出来,而这种印着卡通图样的杯子就是专门用来装这种处理过后的饮品。
祁朔云淡风轻道:“这很难吗?还记得去郊区的那次吗?从我带着段珩去时,你的那瓶可乐就打开盖子,一口也不喝,直到我们走时你才将它一口气喝完,是个人都能看出来好吗?”
她这么小众的癖好竟然也能被发现,真是奇也怪哉。
不过这种轻而易举就被他人注意到习惯的感觉,还真是有点不爽,即便这个人是她感兴趣的。
周敬笙咬着吸管,“祁朔,你这样真的让我有种带坏小孩子的感觉。而且是那种十恶不赦早上加早的早恋。”
祁朔轻笑道:“纠正一下,十二岁之前的才叫小孩子,十二到十七的是少年,十八岁及以上的可是成年人了。成年人可没有带不带坏一说,能带坏只能说明他之前就不是个好人,跟你又有什么关系呢?不过话说回来,我很小吗?现在不推崇白幼瘦审美了,正常人都追求健康的体态,你这个想法是不对的……”
怎么能越说越雷霆。饭都喂到嘴边了,怎么能有人不会嚼和吞咽呢。
“求你了,别说了。”周敬笙一把捂住他的嘴,连拖带拉,两人以一个极其不太雅观的姿势朝着停车的位置走去。
大抵是今天的车上副驾驶坐着的不再是教练,周敬笙迫切想要在他面前表现,整个练习过程超乎异常的顺利。祁朔嘟囔了两句周敬笙之前的“凡尔赛”行为,在替她感到高兴的同时不免对自己产生些许怅然,来这一趟,似乎也没能帮上她什么忙。
周敬笙沉浸在被夸的喜悦里,丝毫没注意到旁边人不同往常的神色,像一只开屏的孔雀似的,眼睛亮亮的看向祁朔,十分不要脸的等待着夸奖。
口袋的手机吵了起来,祁朔本要说出口的夸奖临了转成了一句:“先接电话吧。”
周敬笙啧了声,颇有点遗憾,拿出手机看了眼来人。
电话那头的孟恪叫她去他家吃饭。
作为一个大学教授,孟恪两地跑的日子也算是彻底画上了句号。周敬笙过去时,孟恪正在厨房煲汤。
房子是单位统一安排的,常规的三室两厅一厨一卫。这个规格在她看来,已经是很不错的了。毕竟依照她目前的这个成长速度,毕业工作十年能不能在本地买个单间都很难说。
周敬笙像个巡视领地领地的将军,四处逛了逛,时不时点评两句孟恪的上世纪六十年代的品味。路过书房时,从透出的缝隙里瞄了眼,季妤正在奋笔疾书。
因着大学的人才引进计划,像孟恪这种级别的教授,学校一般会给家属安排工作,一般是后勤之类的。
季妤是个不能从讲台上下来的性子。相信她能甘心干后勤,还不如相信蚂蚁能吃象。来到燕城的第一天,以孟恪为跳板,火速找了份新工作,近期正在准备面试。
墓碑上的金漆在时间的无情作用下,只堪堪留了薄薄一层。孟恪落下最后一笔时,属于他和周妘志的往昔渐渐明朗起来。
周妘志那时候已经转正好几年了,在任务收尾返程的途中对他一见钟情。事后的孟恪怎么也想不通,一个双商在线,前途一片灿烂的人怎么会对一个深山里穷小子一见钟情。
然而事实就这么魔幻。
接到周妘志递给他情书的那一刻,孟恪懵了一瞬。回过神来第一个想法就是跑,跑得越远越好。周妘志则在他有预备跑的动作开始就提溜住他的衣领,轻佻道:“姐姐很忙的,小学弟给个准话好不好啊。”
孟恪涨红了脸,没什么杀伤力的瞪了周妘志一眼,憋出两个字:“不好!”
“我真的很忙的,你看也不看就拒绝我,我好难过的,好不好呀,求求你了……”
周妘志说话时,卷起的长睫毛上挂着泪珠,仿佛只要他再说一句“不好”,这人能立马哭给他看。
只不过,她哭不哭干他什么事儿?他只是一个做不出课题的穷小子罢了。
费力挣脱开周妘志的掣肘,孟恪转身就走,却被周妘志一把拉住,死皮赖脸的缠着他。他去哪儿她就跟去哪儿,一副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模样。
有言说,烈男怕缠女。周妘志缠的多了,孟恪头脑一发热,就成了周妘志的男朋友。一个月后的某天下午,踩着民政局下班的点儿成了她老公。
现在想想有够戏剧的。
他们领证三年,真正在一起的日子不过一百二十七天零四个小时罢了。纵观他过去几十年人生,和周妘志在一起的这段日子足以称得上刻骨铭心。
而今天是周妘志给他表白的日子,孟恪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弓着身子站起来道:“下次我就不来了,今日来和你正式告个别。”
“啧,今天到底什么日子啊,我记得您之前几年就在今天消失,还以为你今天叫我来吃饭不会消失了呢。”
周敬笙不知站在他后面多长时间,猛然听到她的声音,似是和记忆中周妘志的声音有些重合,孟恪愣了愣,哑声道:“你妈妈诓我的日子。常言说‘从哪里开始就从哪里结束’,因果也就画上句号了。”
孟恪很少说起他和周妘志过去的事情,周敬笙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听他这么直白的说起某一个特殊的日子。她收起了玩心,随着孟恪的沉默而沉默。
出了墓园,二人继续沉默着,有些东西在他们之间已经悄然变了质,只是随着时间的冲刷,近来才察觉。周敬笙有心调动氛围,孟恪却一句话将话聊死,一来二去,周敬笙也就不再说了。
“好巧啊孟教授,还有周敬笙同学。”
这里离学校比较偏,寻常人不会来到这儿,平时最多的就是遛弯的老人。上次从墓园出来就遇见祁朔,可以说是新年的巧合,这次总不会也是巧合吧?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有缘千里来相会吗?
周敬笙被自个儿的想法逗乐了,引得旁边二人朝她频频看来。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点儿神经。周敬笙立刻扬起笑容,说了句:“好巧啊。”
孟恪虽然疑惑,但一想到周敬笙从小就不是个省心的东西,随即也就释然了。年轻人嘛,爱咋咋地,“行了,你们去玩吧,别陪着我个半截身子入土的老古董了。”
说罢将周敬笙拉到一边,悄声道:“你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留着你自己吃,听见了没?”
周敬笙有一段时间味觉和正常人不太一样,越是黑暗的味道她反而觉得越香。她不光自己觉得香,还要送给别人尝,比如香蕉炒番茄。
孟恪现在想起那个味道,就想去天台待会儿。
更别说还有一桩将祁朔喂进医院的债没换。以前可能是没时间查到她头上,现在可就说不准了。孟恪越想越觉得有必要给周敬笙提个醒。
周敬笙试图挽回自己的一点儿尊严,“额,这个都多少年前的事儿了,我现在味觉很正常,好吗?”
打发走两人,孟恪看着周敬笙和琪说二人的背景,久久回不过来神。
二十多年前这样并肩相谈的两个人是他们的母亲。谈论的话题是一天之内真的能将一个企业搞破产吗、警察真的能凭借几句话就画出完整的犯罪嫌疑人图像吗以及怎么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他诓到手。
明明是同校的崔雯欣将他约出来,说是有个大老远找他的朋友,最后他却成了多余的那个。
不知道续写她们短暂友情的二人又在聊些什么稀奇古怪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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