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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未亡人与遗物 我的爱人的 ...

  •   李伟明的电话打进来的时候,我正准备偷袭那个姓张的假道士。
      他的行动轨迹并不难摸透,难的是如何等到他落单的时机。杀他,我并非全无把握,但如果加上他那个可怕的妹妹,我还不如找块石头自己一头碰死。
      我的计划很周密,手机也调成了静音,但电话进来的瞬间还是引起了对方的注意,可能这就是道士们该死的天人感应。
      来不及深思,我从藏身的阴影里暴起发难,指甲骤然变化成锋利的爪子劈向男人的脑袋。他的反应也是极快,立即旋身后撤半步,堪堪躲过这一击,但侧脸还是留下一道皮开肉绽的抓痕。
      闻起来就很补的血,我忍不住舔了舔手指。

      “什么玩意儿?”男人随手一抹,把伤口上的血渍揩掉,困惑地皱了皱眉。
      懒得跟死到临头的人废话,我再度猱身攻上。男人一边应付着我的袭击,一边还在嬉皮笑脸:“这位小兄弟,是哪门哪山的道友?咱们要不然还是先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谈一谈,看看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误会?
      不会有什么误会的。

      随着男人闪躲的动作幅度不断加大,在他衣领下面藏着的吊坠也在不经意间被晃了出来。
      那是个玻璃瓶子,用掺金丝的红绳系在男人颈间。
      瓶子里泡着一只眼睛。
      一只琥珀色的,琉璃质地的眼睛。如圣人般不悲不喜,在转向我时,又会变得那样温柔,那样甜蜜。我总是情不自禁地沉湎于她的区别对待,偷偷把她当作小小的糖果,当作老天爷给我的礼物。

      那是邓千雪的眼睛。
      我的爱人的眼睛,被泡在一个小小的玻璃瓶里。

      第一次在街上和男人擦肩而过时,我就在他身上闻到了极其细微、但毫无疑问属于邓千雪的味道。于是我果断翘了当天下午的班,放了正等着和我一起接待客户的李伟明的鸽子,一路尾随他们来到歇脚的旅店,苦苦蹲守几个小时,终于在男人换衣服的时候看到了气味的来源。
      很难描述那一刻的震惊和愤怒,仿佛一只巨手把我的心脏撕成碎片,也让我差点控制不住,当时就要冲进去把那个陌生的男人撕成碎片。
      但他身边那个瘦弱的少女散发着极为恐怖的气息,让我暂时冷静了下来。

      长久以来我总是自欺欺人地怀着侥幸,如今被人戳破,尘埃落定,万念俱灰。我失魂落魄地回到住所,躺在床上,终于凄凉地意识到——邓千雪死了。
      如果邓千雪没死,她怎么会允许,自己的眼睛被人用福尔马林泡在玻璃瓶子里挂在脖子上?
      如果邓千雪没死,她怎么可能,这么多年不来找我?

      但如果邓千雪死了…
      泪水是最没有用的东西。泪水还是争先恐后地从眼眶滚落出来。
      如果邓千雪死了,我怎么可以不替她报仇?

      西装外套底下,七条狐尾缓慢地伸展开,蓝荧色的狐火在四面虚空中逐一点燃。男人的表情终于严肃起来。
      “我当是什么,原来是小小地仙,隔了这么多年,还是叫你们过了山海关了。”
      他嗤笑道,从怀里甩出一沓朱砂符纸,指间亦有风雷激荡。
      “话说在前头,这可是你自己毁约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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