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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幽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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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项目尾声的时候,我幸运地见到了这位独行“幽灵”的真面目。这或许可以算是这座山不小心把我吃掉的补偿吧。
要我评价的话,它长得很像一幅水墨画,像一个真正透明的飘飘。它没有白色床单那么白,但一身灰白色的皮毛也让我第一时间没能发现和天地融为一体的它。
这里的海拨可比天台高多了,风当然也大得多。风吹得人打眼一恍,刚开始我只以为那晃动是被风吹起来的散雪沫,而不是它露出的尾巴。
是它先在看我,我才用望远镜确认它确实在那。
我们通常只会在红外相机见到它,隔着电子屏幕,就像看电影一样拥有一个大概的轮廓和印象。等我拿起相机,手中快门还没来得及“咔嚓”一声后,它就已经消失不见了。
我不否认有人见过幽灵,因为我认为它确实存在。但你永远无法找到它,除非它自己愿意找上你,就像这头美丽的异兽。
我真的找不到她。如果把手伸进雪里,将它当成白旗一样举起来认输会不会好一点?如果按照她说的去做,她会愿意再次出现我的面前吗?
半夜我感觉眼尾痒痒的,以为是她的发梢,睁开眼发现,是眼泪。
这样子,就这样子,我习惯着过了许多夜晚,睁眼到了很多没有她的季节。
对上回忆,时间真是不堪一击。
今年我二十七了。
世界永远不知疲倦、不停歇地运转着,我不仅去的很远,我还去了很多地方。
这一次的行程是非洲,这是我第二次踏上这片土地。
比起雪山,我自认为还是热一点的地方适合我一些。但比起气候,还是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要更重要,人类塑造环境,而环境也塑造人类的容貌。
举个例子,我曾经经过同被划分为亚洲的印度,那里很热闹,但走在其中的我就是很怪异。比起街旁的病狗和山羊,成群结队的神牛,甚至是河上的尸体都还要引人注目。虽然我是亚洲人,他们也是亚洲人。
但就是大有不同。
因为在当地人看来,我就是这个熟悉环境里唯一的变数。当地人和当地是一个和谐的共同体,所以只要打眼一瞧你的外貌,就只知道你是格格不入的异乡人了。
四面八方都是眼线和探子,我能感觉得到,包括头顶。
因为长着不同的样貌,我没少被当成一只好宰的羊羔。
但比起其他洲陆,亚洲多少还是让我觉亲切些的。
说回非洲,最我人头疼的是交通,相信当地人也会赞同我。北非和撒哈拉的居民比较幸运,在修路通车之前它们至少还有骆驼和马可以用,一到南边,它们就会死于气候或者采采蝇。
所以,其余地方的人,只好赤脚行足在这片无边无际的土地上。
即使殖民者来了后,修了道路,带来了十九世纪的新科技,也没有改善这一问题。并且带来了让当地人更头疼的问题。
和我的故乡差不多,这也是一片被殖民侵入瓜分过的一片土地。从形式上讲,非洲的殖民统治始于柏林会议。但事实上,这场为了新世界蓬勃发展的运动早在15世纪就开始悄然渗透了。
人就是一种又奇妙又可恨的动物,在严格的生物学角度来看,人类是一种单一物种,没有不同“种”的划分,也就是说全世界的人在物种上是一样的。
可在殖民时代的他们看来,白人是上帝派来主宰其他人种的天命统治者。秉持着社会达尔文主义这样的思想,这趟征程最残忍的阶段开始了。
大家说:“非洲真是恐怖!”然后就全涌入了这片空白的黑色大陆。
假设,你是一个那个时期出生的非洲人,和你“同种”的人也并不完全可信。你们生在同一片土地,拥有着相同的皮肤,但恰恰是这样的他们和“异乡人”同谋,将你送上了背井离乡、横渡大西洋的船舱。
非洲是一片很复杂的大陆,养育出了很多复杂的氏族和文化体系,不能将他们一概而论。
为了研究,我从加纳第一次进入了非洲这片大陆,它是撒哈拉以南非洲第一个摆脱殖民统治并独立的国家,原来有个别名叫“黄金海岸”。
在这里,冰雪严寒己经不复存在,你已经被抛入了火热的赤道,应该尽快脱掉身上的长衫长裤。
不像小岛,这是一个平坦的城市,很少有两层楼以上的建筑。阳光到土地之间几乎没有遮蔽,每一块地面都被晒得灼热,根本不会产生潮湿这种现象,不愧是赤道上的威力。
我的目的地是在东非的肯尼亚,之所以落地在加纳的首都阿克拉,不过是我个人想体验一下不同地区的风土人情罢了。和我同行的有两人,一男一女,他们都是华沙来的记者。和我结伴的缘故是因为其中一个叫卡西亚的女记者,她是艾格的侄女,和我差不多同龄。
另一个男记者叫米沃什,他是卡西亚的同事,今年已经三十八岁,有一个女儿。
既然是个人所想,那这部分当然是要我自费了。为了节省费用,下一程的飞机买在了拉各斯。这意味着我必须从加纳的汽车站出发,乘车沿着N1公路进入多哥的洛美,再到贝宁科托努,最后到达尼日利亚拉各斯。
到了车站,就有一群孩子像见到了面包的鸽子一样围了上来问我们要去哪里,声音一声高过一声:“你们去库马西?还是到阿弗拉奥?”
“去多阿弗拉奥。”
阿弗拉奥是加纳的边境,我们需要从这里入境多哥。
那个帮忙招揽人到阿弗拉奥的孩子很高兴,他拉住米沃什的手将我们引向正确的车。临走前,那个司机给了那孩子揽客的奖励—— 一根香蕉。
上了车,找位子坐下,等了一阵子。见迟迟不发车,我问司机:“还有多久才走?”
他回答道:“当然是等人上齐,满载了再走。”
“那人呢?”
“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有下一个人像你们一样坐上我的车。”
原来是全凭机缘发车啊,真是灵活。我们在车上等待了两个多钟头,司机终于满意车上的人数,将大巴车开出了车站。
这里的车厢没有侧壁,还不如我小时候坐过的车。坐在车上,我觉得虞鹊说的真的对极了,这在外头漂久了,我还真有那么点怀念我的小岛。
“ YU,你在画什么?小狗吗?”卡西亚问我。
“呃……可能是小狗?”我没好意思承认我画的其实是袋狼。
“你到内罗毕后就和我们分开?”
“是,”我合上本子,“我到了内罗毕后会先和我的队伍汇合,再去莱基皮亚。”
“好吧,”她说,“我还没具体问过你是研究什么的呢。”
“大型肉食动物什么的,比如这次的非洲野犬。”
米沃什也从前转过头来问:“那肯定要在这待很久吧?”
“是啊,要待上好几个月。”我如实回答道,“你们这次来是有什么任务吗?”
“你也知道冷战结束,解体后,国家现在正值转型期,”米沃什叹了口气,“世界变得太快了,我们也要跟随着历史的脚步前进,来观察观察世界啊。”
“如果不是工作,我真不想这么颠沛流离!”他感叹,“ YU,你在这儿要呆这么久,难道不会想家吗?”
“还好吧,你也说是为了工作。”我说。
“他这是自己想家了。”卡西亚拿胳膊戳了下米沃什。
对于米沃什的问题,我只能笑笑。在这个地方根本联系不上人,更别说还有人会想联系我了。如果真的有人有要事找我,那就让Ta等吧,我等太多次了,也等太久了。
“我睡会儿。”
车子在土路上一颠一颠,颇有些哄人入睡的节奏。我很好的就进入了梦乡。
我的睡眠质量还不错,基本是可以随地大小睡的状态。不过相比起轻青少年时期能伴着各种杂声入睡的我,现在这种功力还是有所消退的,我变得有些浅眠。
有一𣊬间,我无比怀念还住在302的年纪,无论是住在哪间都好。
浅眠给我的感觉更像是漂浮,意识浮浮沉沉,这种情况很容易在起床时的逆反反扑。起床后,头一直沉甸甸往下坠,一切就像是深浅倒转。
若你深眠,醒来便得到轻快的身子;若你浅眠,醒来便得到沉重的身子。
导致这一切的根源,可能是浅眠的梦往往更诡谲吧。
关于这个光怪陆离的梦,我梦回了我所思念的那个302。
世界开始构建。
我身处那张钢架床,周遭的布局一切如旧,雪白的墙纸,巨大的衣柜。
在梦中,我们依旧是我们,只是不再是此刻人间的我们,恍如真的镜花水月一般。
“你回来了?”
房间中只有我一人,声音指向我,却无法指向我找到她,怀顾四周,我切身体会到了何为“拨剑四顾心茫然”,于是我抬头问:
“你在哪里?”
床旁边的窗子忽然月光大盛,咻的一下子,她就出现了。
再次见到她,或者听到她真的相当不易,真是一路艰难呐。
“你怎么神出鬼没的?”我伸手摸摸她的脸,还好,是有实体的。她顺势坐在床沿,钢架床发出“嘎吱”一声脆响,那声音让我心颤。
“你不是打心底觉得我像个'阿飘'吗?”
“那是我把你勾回来的吗?”我轻声问着,鼻腔里莫名泛起一阵酸涩。都说阿飘都是有执念才会出现,既然她是自愿离开我的,那么想必那个有执念、将她邦到此地的罪魁祸首就是我不错了。
“算是吧?”她耸耸肩,“真是的,我都快不认识你了。说不定哪天我们在大街上遇到了,我都会认不出你。”
“那是因为我们太久没见面了。”
“不,如果你跟以前一样我肯定一眼就能认出你。”她说,“陈于,你长大了啊。”
“是吗?”我并不相信还宿在302的我会与十八岁的我有多大的区别,分明就是她太久不愿意见我了,“有什么区别吗?”
她仔细端详着我说:“嗯……那倒也说不上来,可能是黑了瘦了?”
“这样啊……”我说,“你倒是一点也没变。”
“记那么清楚呐?”她伸出手,似乎也想碰碰我的脸,但在半空中顿住了,手指蜷了蜷,又收了回去,“你很想我?”
毋庸置疑。
“是啊。所以能别走吗?再多多陪陪我。”我拉过她的手把弄着,将她的手和我的并在一起,“见你一趟真不容易。”
“不行啊,我不该缠着你的。”她笑笑,“这对你不好。”
你对我是有情的,不论是恩情、友情、爱情还是其他种种……我都能给你,不比任何人差劲。若你不想要爱我,那来恨我也好。
缠着我又如何呢,做人做鬼都来缠着我吧。
“哪有什么好与不好?”我紧握住了她的手,“我想要见你,好不好呢?”
在我将问题句出口的那一刻,狂风大作,月光开始迅速消退,由盛转衰,包括她的存在。似是被狂风撕裂,雪白的墙面开始成片状涌动,仿佛从茧化丝,变成了白床单。
世界开始震颤,取代窗外月光的是天台上的黄昏,是近乎火焰的橙红色。
它们在飓风中猎猎作响,互相抽打,形成了一片骇人的暴雪。我想我还是太年轻,只是这样的情景就将我骗地松了手,叫她再一次漂走了。
我没有像以前一样要求她往我这来,而是大跨步的去追,可就是来不及。
她被吞没入了这片无边无际、翻涌不休的白色。
“虞鹊!”
我主动踏上了天台那半人高的围墙。我本以为它拦不住我,结果就在我要再往前走一步的一瞬间,我撞上了一面玻璃。
黄昏过后,天又黑透了。对于梦这种虚幻不可得的物体来说,镜子是致命的。透过玻璃,我看到了这个世界最为真实的一幕。
我身处那张钢架床,周遭的布局一切如旧,雪白的墙纸,巨大的衣柜。
我是这个熟悉环境里唯一的变数。
镜子里的我二十七了。
二十七岁的我怎么可能会遇见二十五六岁的虞鹊呢?怪不得她说我变了好多。
二十七岁的我对虞鹊来说很陌生,打眼一瞧,便知道我是个风尘仆仆、背井离乡异乡人。
原来是梦啊。
世界终是崩塌。
车子剧烈地颠簸了一下,将我猛地震醒。一抹额头,上面全是冷汗。
“ 你怎么了,做噩梦了?”在旁边的卡西亚也被我吓了一跳。
见我不搭话,她又继续安慰着说梦都是相反的。
梦的确该是相反的。
我很想虞鹊,就像一九三六年后的人类。
我习惯想她,就像人幼时总爱拨动自己快掉的乳牙。
只要我记得她,她就永远不会像幽灵一般消亡在这天地之间。
我会找到她的。
外头天光正好,不是黄昏,也不是夜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