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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偷换 ...

  •   现代的喜乐,在人生这场浩浩荡荡的游戏里,一直默默佩戴着最差的装备SOLO到22岁。
      那年喜乐大学毕业,交往半年的初恋一脚将她踹下“车”,然后欢腾地踏上出轨的道路。这对喜乐的打击不算致命,一来交往时间不长,二来前男友的新欢太完美,自愧不如的她连撕都不敢撕。
      就这样,好不容易结束掉的单枪匹马的生活,一夕之间,回到起点。
      毕业前的两个月,喜乐每天踩着淘来的高跟鞋、穿着租来的正装、顶着劣质化妆品修饰过的脸,奔波在各大高校的招聘会场里,投过数不清的简历,参加过不下百场的招聘考试,最后也只找到一家小公司的文员工作。
      工作很轻松,工资很愁人。
      但喜乐很知足,她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平时除了追剧看小说,也没有别的爱好,所以需要开销的地方很少。
      唯一的美中不足,可能就是她似乎天生与人无缘。
      家人打一开始就没有,所以也没什么好期待的;经过初恋那一次,对男朋友这类生物也有了阴影;至于知心朋友,那更是奢侈品一样的存在,而奢侈品,恰恰是喜乐消费不起的。
      所以,老天爷是因为可怜自己前世太孤独,才将自己带到这个世界来的吗?喜乐盯着墙上的土坑开始胡思乱想。
      窗外鸡鸣狗吠,俨然是另一个热闹的烟火世界。
      喜乐裹着被子缩在炕角,伴着各种声音想起上辈子,却没有什么恍若隔世的感觉,因为现在有比感伤过去更重要的事。
      院外,便宜婆婆田氏一边赶着跑到前院来的鸡,一边扯着嗓子喊:“春雨!你看看太阳升多高了,整天懒得跟没骨头一样!死丫头,谁给你惯的!这会儿还不起来烧饭,你弟马上就放学了哈!他要回来没饭吃闹腾,看我不打死你!赶紧起!懒成这样,以后嫁人,我还不得被你婆家骂死!教出这样没脸没皮的女儿!”
      田氏这样摔摔打打兼着指桑骂槐大概有一早上了。
      最开始是骂陈春权新婚第二天一大早就往镇上跑,被城里的狐狸精迷了眼,连敬茶的规矩都不管不顾,新娶的媳妇是个木头桩子,留不住人什么的。后来是便宜公公陈老爹出门,她又哀叹命苦,说自做了陈家媳妇,她起早贪黑大半辈子,从没有睡过一次懒觉,如今的年轻媳妇真不晓事BLABLA。
      反正就是一点的风吹草动都能让田氏绕回到喜乐身上来。
      喜乐对田氏的不满是心知肚明,但她也并非故意耍性子赖床来逃避新媳妇的生活,实在是昨晚被折腾得够呛,现在浑身还像被压路机碾过一样的疼。
      陈春权那个死男人八成这辈子第一次见到女人,翻来覆去一整夜也不见烦,喜乐受不住,中途几度晕过去。要说能折腾咱忍忍还能过去,偏偏那家伙一身蛮力不知克制,手法还简单粗暴!身上的那些青青紫紫不消说,单就被束缚的手腕,人给系得那叫一个紧。要不是后来喜乐主动亲亲抱抱加求饶,估计这会儿手还被绑着呢!
      念起这些,喜乐捶着枕头恨恨咬牙,两辈子加起来的第一次啊!
      不过,死男人这样的字眼一冒出脑海,喜乐就摇摆起来,明明决定要恨他的,怎么能用这样亲昵的称呼呢?但想到那碗面,想到昨晚那些耳鬓厮磨,她又狠不下心。
      喜乐是个很容易心软的姑娘,也许是孤身只影的前世生活让她十分渴望有个自己的家——即使是以这种方式。
      枕边散落着的青丝,那样黑那样亮。昨晚缠绵在一起的时候,两人的头发也互相缠绕,早上陈春权躺着解了许久,轻手轻脚,认真的侧脸看起来很温柔。
      想到这些,喜乐心里发起堵,这明明是不对的!昨晚陈春权的行为完全可以称得上是QJ!自己又不是斯德哥尔摩患者!为什么要对那个人心生柔情?!
      “娘!饭好没?我饿死啦!”一个小男孩的喊声在院内响起。
      “哎哟!祖宗哎,别跑,仔细摔着!累不累?饿狠了吧?我让你二姐给你煮个鸡蛋,先垫补垫补。你大姐早上去绣庄看嫁衣,我忙着收拾家里,没来得及做饭。昨天酒席剩下很多菜,一会儿让你二姐热热,我们就当午饭了。”田氏刻意放柔的声音传来,喜乐听的一身鸡皮疙瘩。
      “那个傻子为什么不做饭?”男孩发出疑问。
      “哎哟,你娘哪有那个好福气等吃儿媳妇的饭啊?我可是连人家媳妇茶都没喝到嘴呢!搞不好你娘还得伺候人家吃饭呢!听着,我们春田以后可不能向你哥学娶这样的人当媳妇!娘保证会给你找个听话又懂事的媳妇!”田氏阴阳怪气地开口。
      喜乐在屋里气笑了,这孟喜乐难道不是你们亲口答应下来的媳妇?
      果然,男孩很快接话:“可这个傻子就是你和爹相中的!大哥喜欢云柔姐,不喜欢傻子!”
      呸!你才傻子!你全家都是傻子!喜乐翻翻白眼,话说回来,这个云柔和陈春权的八卦什么时候能听到呢?
      田氏无话可说,马上张嘴打哈哈:“你提这包袱是什么?”
      “嗨~差点忘了!回来路上林三哥给我的,说是大哥让带给傻子的。”男孩回答。
      喜乐立刻竖起耳朵,陈春权搞什么名堂,早上刚走,中午却让人带东西回来?
      她还在想,屋外突然没了声音,只留一阵窸窸窣窣的脚步声。
      喜乐猜到一点原因,为了证实,她用被子裹紧身体,奋力挪到窗边,将木窗推开一角,果然看到田氏拽着个半大小子往正屋走,男孩手里拎着一个淡蓝色的包袱。
      喜乐望着阳光明媚的农家小院,忍不住笑出声。
      真是好婆婆啊!
      春天的风轻柔又温暖,喜乐趴在窗沿上闭目假寐,这种感觉大概就是不用上班赚钱的悠闲吧。
      “喂!”
      恶声恶气的招呼唤醒喜乐,她抱着被子从窗台边挪回炕中央,努力扯着笑脸看向炕边的不速之客。
      长脸大眼的姑娘,五官很端正,皮肤微黑而显得面目普通,细看和陈春权还是有些相似之处的。
      姑娘皱着眉头和鼻子扔过一个包袱,不耐烦地说:“给!我哥给你的。”说完转身就走。
      喜乐抽着嘴角,这姑娘未免太有个性了。她拿起怀里灰色的包袱,叫住准备迈门槛的姑娘:“你是春雨,对吧?你哥没有捎什么话给我吗?”
      春雨充耳不闻,长辫子一甩,自顾自走了。
      喜乐热脸贴个冷屁股,张嘴笑笑,也不生气。说起来春雨这点和陈春权挺像,都不喜欢听别人的话。
      她打开包袱,里面放着一件靛蓝色的粗布衣裙、两件褪色的粉色肚兜以及一条白色的亵裤,全是一眼就能看出旧物的东西。
      喜乐撇撇嘴,她不信陈春权那么蠢,大老远从镇上捎回这许多二手货来,看来自己的婆婆和小姑很厉害嘛,明目张胆地偷梁换柱。论做人,她们可真比不上春月,那姑娘拿来的衣服嘴上说是旧的,但实际上不仔细看几乎不可能察觉那是穿过的。
      唉,同是一家人,差别怎么就这么大呢?
      喜乐一边感慨一边用食指将衣服挑出来,看着肚兜上那朵绣线裂开的桃花,心里有些膈应。春月给的衣服里绝没有肚兜和亵裤之类的贴身内衣,这娘俩倒好,连穿过的内衣都敢给,想来陈春权的那个包袱里肯定有更好的。
      将最后一件衣物拨出来,喜乐发现里面居然还有封信,她挑挑眉拿起信封,看封面上的字。
      让喜乐惊喜的是,那些字体居然是看得懂的汉字,虽说是繁体,但阅读不成问题。
      只见 “孟喜乐”三个大字赫然在目,字迹说不上好看,但胜在整齐端正。
      看是给自己的信,喜乐便放心撕开信封,掏出信纸展开,第一次接收这样的信件,心里难免有些激动,不想看完内容后满头黑线。
      “新衣服,洗漱干净换上,好好照顾家里,月末即回,勿念。”
      落款:夫。
      那个方正的夫字刺得喜乐眼睛疼,心想这家伙倒是自来熟得不行,搁现代不过睡一晚的关系,他可好,大大方方以夫自称,仿若给喜乐迎头一棒:“别再恍恍惚惚拎不清了,这个世界的孟喜乐可是陈春权明媒正娶的媳妇!”
      喜乐捏着信纸出神,看来要想在这里过安稳日子,非得扮演好陈春权妻子的角色不可。
      “去!拿回来!春田听话,你把那个拿回来,我们就开饭!”田氏的声音在窗外响起。
      喜乐身子动动,从窗缝里瞥见一个健壮妇人拉着个半大小子的胳膊往这边屋里来,男孩脚底蹬地,和他娘朝两个方向使力,但力量悬殊,他只能被田氏拖着走。
      “你听话!谁让你手长把那封信塞进去的?做错事就要赶紧补救啊!”田氏暂停下来戳男孩光洁的额头。
      男孩跺脚道;“我怎么做错啦?那信是大哥给傻子的,夫子说过,不能私自动别人信件的!我不去!要去你自己去!”男孩的不情愿溢于言表。
      田氏松手叉腰,刚准备教教这不开窍的儿子,不想男孩见摆脱钳制,立马飞身逃脱了。
      喜乐看田氏四下环顾,好像真准备往自己这屋走,她想自己现在蓬头垢面的模样,被看到肯定又是一顿批,当机立断披着被子下炕,扶墙走到门后将门闩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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