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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momo37% 打分:2 [2024-11-16 17:27:27] 来自广东
我虽然不是爱狗爱猫人士,看到流浪猫狗都会避开一点走(怕被咬),但是啊,嫌脏避开点就好了,踢它干嘛?!!!你踢了它,它就不脏了吗?我真的觉得这种无故作弄别人,或别的动物的人,真的就是天性不好。前段时间有个新闻,真实的新闻,一个小学里,在打水的地方,一个大概二年级左右的小女孩在打水,一个大概六年级左右的男生主动说帮她打。结果打好水,就对着女孩头顶淋下去,一百度的开水把女孩严重烫伤了。直到这会儿还在医院治着呢。男孩家里倒是积极赔偿,但我希望这个男孩能横死街头。我不明白何等的恶意,会让人对素不相识的人出手。后来校方解释说那个打水机的水平时都是四五十度凉好的开水,那天是机器出了故障水温变了,说男孩只是恶作剧泼水,但并不知道是滚水,目的不是烫伤女孩,只是泼温水而已。泼温水属于无伤大雅的恶作剧,泼滚水是恶意伤害。但是我有两个疑问:1、如果日常就是四五十度的水,那么打水的杯子一般来说就是有机玻璃或塑料材质的,而非保温杯。滚水拿着的手感和温水可不一样。就算那天打水机真的水温异常,难道这个男生感觉不到?而且水流出来的时候,滚水可是有雾气的。他也看不到?视觉和触觉同时丧失的可能性有多大?2、就算那个杯子是保温杯,真的感觉不到,以为是四十度的水好了。那么借口帮助对方,把一瓶水从陌生小孩的头顶倒下,弄湿她全身的衣服(而且一般人不会带一套衣服去学校替换的),这又是什么天使般的善意吗?这事情的性质也很恶劣好不好。小孩子被浇一身水也会感冒的。而且对方和他素不相识,既不是有私怨有口角导致的矛盾动手,也不是熟悉的可以打打闹闹好玩的朋友。完全是单方面的欺凌啊。而且肇事者已经是十一二岁的大孩子了,恕我直言,我对自己这个年龄的事记忆非常清楚。虽然不至于有成年人的社会经验和理解力,但也是个少年了,完全理解基本的社会规则和道德。根本不在“孩子还小,不懂事”的范畴内。综上所述,我觉得这个男孩是没什么好洗白的社会渣滓。我其实觉得刑事责任年龄应该下放到10岁。而且如果是重大残忍的罪行,则应该没有年龄限制。比如多年前英国的一个新闻,好像是6岁和8岁的男孩杀了一个1岁的男童,虐待很久以后又放到铁轨上碾成肉泥。这俩东西后面改名换姓过正常人的生活。6岁和8岁确实是小孩子不懂事,但正常小孩子也干不出这种事,这种人就是天生变态,不管从惩治过往罪行角度还是预防未来的犯罪角度,他俩不都该处死吗?踢猫踢狗不犯法,但如果猫狗对这人和其他人没有构成威胁的情况下(那种养狗不拴绳吓到老人孩子的,被踢那是应该的),这人就是道德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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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75453976 [2024-12-08 15:58:07] 来自山西
同意我小时候碰到动物,自己手欠被抓也觉得是自己的问题,放动物走了。但是某天看到一个人也是自己手欠,结果一脚踩死了动物,吓得我几个月不敢路过那个地方长大后她也很漠视生命,问就是这人我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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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momo37% 打分:2 [2024-11-16 17:27:27] 来自广东
我虽然不是爱狗爱猫人士,看到流浪猫狗都会避开一点走(怕被咬),但是啊,嫌脏避开点就好了,踢它干嘛?!!!你踢了它,它就不脏了吗?
我真的觉得这种无故作弄别人,或别的动物的人,真的就是天性不好。
前段时间有个新闻,真实的新闻,一个小学里,在打水的地方,一个大概二年级左右的小女孩在打水,一个大概六年级左右的男生主动说帮她打。结果打好水,就对着女孩头顶淋下去,一百度的开水把女孩严重烫伤了。直到这会儿还在医院治着呢。男孩家里倒是积极赔偿,但我希望这个男孩能横死街头。我不明白何等的恶意,会让人对素不相识的人出手。后来校方解释说那个打水机的水平时都是四五十度凉好的开水,那天是机器出了故障水温变了,说男孩只是恶作剧泼水,但并不知道是滚水,目的不是烫伤女孩,只是泼温水而已。泼温水属于无伤大雅的恶作剧,泼滚水是恶意伤害。
但是我有两个疑问:1、如果日常就是四五十度的水,那么打水的杯子一般来说就是有机玻璃或塑料材质的,而非保温杯。滚水拿着的手感和温水可不一样。就算那天打水机真的水温异常,难道这个男生感觉不到?而且水流出来的时候,滚水可是有雾气的。他也看不到?视觉和触觉同时丧失的可能性有多大?2、就算那个杯子是保温杯,真的感觉不到,以为是四十度的水好了。那么借口帮助对方,把一瓶水从陌生小孩的头顶倒下,弄湿她全身的衣服(而且一般人不会带一套衣服去学校替换的),这又是什么天使般的善意吗?这事情的性质也很恶劣好不好。小孩子被浇一身水也会感冒的。而且对方和他素不相识,既不是有私怨有口角导致的矛盾动手,也不是熟悉的可以打打闹闹好玩的朋友。完全是单方面的欺凌啊。而且肇事者已经是十一二岁的大孩子了,恕我直言,我对自己这个年龄的事记忆非常清楚。虽然不至于有成年人的社会经验和理解力,但也是个少年了,完全理解基本的社会规则和道德。根本不在“孩子还小,不懂事”的范畴内。
综上所述,我觉得这个男孩是没什么好洗白的社会渣滓。我其实觉得刑事责任年龄应该下放到10岁。而且如果是重大残忍的罪行,则应该没有年龄限制。比如多年前英国的一个新闻,好像是6岁和8岁的男孩杀了一个1岁的男童,虐待很久以后又放到铁轨上碾成肉泥。这俩东西后面改名换姓过正常人的生活。6岁和8岁确实是小孩子不懂事,但正常小孩子也干不出这种事,这种人就是天生变态,不管从惩治过往罪行角度还是预防未来的犯罪角度,他俩不都该处死吗?
踢猫踢狗不犯法,但如果猫狗对这人和其他人没有构成威胁的情况下(那种养狗不拴绳吓到老人孩子的,被踢那是应该的),这人就是道德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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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75453976 [2024-12-08 15:58:07] 来自山西
同意我小时候碰到动物,自己手欠被抓也觉得是自己的问题,放动物走了。但是某天看到一个人也是自己手欠,结果一脚踩死了动物,吓得我几个月不敢路过那个地方长大后她也很漠视生命,问就是这人我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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