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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青岚》  第17章

网友:眸子 打分:2 [2006-07-01 02:09:40]

《百鬼夜行抄》里那个妖怪也叫青岚。那只妖怪不漂亮,但在我眼中称得上可爱。这个名字是他的主人取的,已经不太记得是什么意思,总之跟山间的风有关系。于是看到这个名字的时候,脑中隐约浮现出连绵的葱绿山林,和林间悠然而过的风。
从《用剑说爱》开始,我一直觉得你没有什么取名的天赋,但是我喜欢这个名字。
我一直不喜欢穿越。记得小学的时候曾经为了这个题材惊艳过,但当这种东西蔓延泛滥的时候,我就开始麻木不仁了。
但这篇文,我喜欢看,也喜欢追。并不是说写得很好,但是对了我的胃口,让我觉得欢喜。我先花痴,再来砸你砖头。
我看文从来喜欢男主角,何况这个男主角又这么可爱。
修冰,西门吹雪的气质,却是那么容易害羞的单纯孩子,除次看到他脸红的时候,我真的心里荡漾了一下。总想我变做青岚在他身边看他脸红,一副逗孩子的样子去戳戳他的脸,或者像哄小猫小狗般去拍拍他的头。
修冰,小修,我好奇什么样的环境能养出这样单纯的性子,但是你……你……你这个作者一直不肯告诉我!!!实在是太过分了!!!
喜欢小修并不只因为他漂亮的面庞,长长的睫毛,会害羞的脸颊,以及那单纯的性格,还因为他对青岚的好。这些只能让我喜欢他,但是爱上他却是因为青岚被色狼调戏,不顾自己运功疗伤的关键时候冲出去救人,又在青岚问他是否运功没运完的时候狼狈地晕倒。这个孩子,纯善得可爱,又比所有人都来得真。
青岚,有个漂亮名字的女主角。
我承认我看文很少会注意女主角的性格,这跟我性向有关,默。
但是青岚真的很难让我忽略。一个会抽烟的女孩,一个会开口闭口说老娘的女孩,一个会拿着卫生巾给男主角包扎伤口的女孩,一个跟其他任何言情小说的女主都无法重合的女孩。这个女孩,不只难以忽略,还莫明喜欢上了。
灵兰的文笔向来很好,这篇文也一样随文轻松,看下去完全没有任何负担。
但是我现在要砸砖,你顶起锅盖来接好吧。
男主角虐过头了。我喜欢病美男,喜欢男主角受伤生病刺激自己的怜爱之心。但是虐过头了。你初入某些后妈之间,难免被那些“要求虐”的帖子弄晕了头。加上情节又是写一点想一点,更加容易受读者的影响。这是不好的习惯。
原创网文连载的弊端之一:结构。你根本没有设定好大纲情节,就更加难以把握结构。其实写一篇结构完整的文,在决定好整篇文字数的时候就要分好情节的轻重,决定好每个情节的大致字数。这样可能会有些无趣吧,但是确实是治疗结构问题的最佳办法。
这篇文已经进行到了三万多是吧?可是情节进行到哪里?到了整篇文的什么位置?无论对七万字的言情,还是十三四万字的大陆青春小说,节奏都过于缓慢了一点。
另外这篇文仍然不是单纯的言情,带着武侠的气息。而《用剑说爱》对武侠来说言情的分量似乎又太重。这点不知道我说的是不是正确,因为我实在是很不擅长写武侠的。
网文,写得愉快难得,写得愉快又让读者看得愉快更难得。所以这篇文仍然是我很喜欢很喜欢的文。虽然有很多问题,但是并不影响我喜欢它,所以请你千万要写完,不要弃坑。至于我提出的一些问题,你觉得不对呢也可以坚持自己的,毕竟写文还是作者自己的事情,觉得对呢下次写文的时候注意一下就好。
最后要说的是,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们家修冰要这么穷????我喜欢富家公子哥啊富家公子哥~~
OK~我今天写了长评送你,作为提前的生日礼物,我下周一开始去实习,要是九月前不能写完某篇文你也放我一马,泪汪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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