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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打分:2 [2011-03-12 21:14:53]
我覺得洵提出那女人必須成奴的要求只是為了\"殺雞警猴\"引導大家知道\"如果沒有這種覺悟那麼妖和人就不能在一起,他會下手\"的事實如果那女人真的接受這個要求,可能下場不會是成奴或者會比其他奴的處境好但其實一切都只不過是洵要下重手去管治的\"犧牲品\"而已
[1楼] 网友:1111 [2011-03-12 22:19:06]
+1
[投诉]
[2楼] 网友:宇文红叶 [2011-03-12 23:15:14]
+1,如果第一次犯戒的处理不重手一点的话,以后其他人就不当一回事了……PS:人妖殊途是本来的事情,两者硬掰一起还能幸福过日子的那是连童话故事里面都没有有的事情,就算公主吻了青蛙,那只青蛙也是变回了人他们才幸福……=。=洵宝这次的处理虽然貌似很不近人情,但其实也是为了大家以后好
[3楼] 网友:琉璃梵 [2011-03-13 00:17:11]
同感,文里说了是给那个女人一个决定和妖怪在一起的机会.她没有把握住.所以也只能分开了.
[4楼] 网友:河童 [2011-03-13 02:08:31]
这么说来,同性恋的人会遇到很多人的劝阻,也口口声声是为了他们以后好………没有婚书,没有孩子,也就没什么保障了,还是去BG吧…多理智,多好…………
[5楼] 网友:家有一仓 [2011-03-13 02:26:41]
河童提起同性恋人。我认为如果那对同性恋人对于在一起,已经做好了没有婚书,没有孩子,没有保障的准备……那即使所有人都反对劝阻,那他们依旧会在一起。但关键是文中那对和以上例子没有啥可比性。宣MM和开诚GG这对对于自己的选择将来要面对的困境啥都没有准备,所以杯具就是一早注定的了。
[6楼] 网友:L [2011-03-13 04:10:55]
规矩就是规矩,怎么总是有人妄想别人的特别的处理。实力不够,无法打破规矩,那么就遵守规矩,那对太不知好歹了。
[7楼] 网友:L [2011-03-13 04:11:38]
话说,BL也是可以结婚的,只要能够换下国籍。
[8楼] 网友:L [2011-03-13 04:12:16]
注意,人家同性恋都是人类好吧,不是两种生物。
[9楼] 网友:河童 [2011-03-13 09:37:45]
楼上各位亲,我只是拿现实中的事情举个例子,表示如果上位者和大多数人不认可的事情,难道两个人你情我愿也不能做吗??毕竟现实世界也没什么精怪和人通婚的例子。。。。所以我就说了同性恋。。。而且说同性恋可以出国结婚,可是如果这个人所在的地区的管制者,不许他们结婚,也不许他们离开自己管辖的区域去结婚呢?洵现在就在做这种事情,所以我才觉得无法理解,好吧?当然,争论也没什么意思,毕竟作者大人的想法最重要,作为一个真心喜欢这个文的读者,表达一下我的小小伤心罢了。。。各位见谅。。。
[10楼] 网友:chengxiangabcd [2011-03-13 10:42:20]
BL有人反对,但也有家人支持承认的存在,BG也因为门不当户部对或者其他的各方想法和利益有人反对,所有的都是一样的,人与妖(现实中有人与猫狗结婚),BL,BG,人与物(有新闻报道有人与莴笋结婚)都会有阻力的,别人觉得你们不配不适合在一起,就会想办法阻止,劝戒,与性别物种无关的。有钱和没钱的男女结婚基本上不都是杯具吗?灰姑娘那么容易结婚后幸福吗,门户之见自古都有的,况且人家结婚之前都要见家长吧,要是家长见一面不喜欢,他们还是会考验的啊,这个太正常了,还有他们是受洵庇佑的人,在洵的领地是洵立法在先的,是他们违背了洵制定的规矩,对于违规的人进行考验后再决定给不给惩罚很仁慈了,还给了选择的余地,他们并不是不可以在一起的,只是他们没有珍惜OK,互相拆台了;如果他们为了爱情愿意在一起付出努力你觉得大家都会是棒打鸳鸯的人吗,就没有一个人或是妖会帮忙的吗?怎么可能全是反对他们的人。婚前要努力表现好家人才会同意结婚,婚后更要努力才能让家人相处融洽才会幸福。
[11楼] 网友:= = [2011-03-13 10:46:12]
河童,你必须明白,规矩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它和环境有关,和文化也有关系。同性恋在现在之所以可以成为公开讨论的话题,是因为我们人类的社会正在走向一个多元化包容性的社会,所以出柜的事情越来越提上日程,因为你有了成为阳光下成员的权利。但是如果在二战时期,公开表明自己同性恋身份求得一颗枪子,我们固然不能说这份勇气愚蠢,但作为家人和朋友,这绝对不会是我们公开鼓励的事情。洵对事情处理的结果也是如此,在人妖如此对立的时代,公开鼓励挑战大环境,无异于用生命献祭爱情,有什么可歌颂的?罗密欧和朱丽叶十四岁做出的决定,你打算让所有人效仿?什么时候世界这么梦幻了?你拿同性恋和人妖恋本来就是个不合时宜的事情,如果按照你的类比法,是不是对抢劫犯、贪污犯、杀人犯的量刑都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压迫?这么类比你肯定不承认,但是这不过是“多数人”在道德和文化范围内做出的特殊约束,你怎么不反对?你做出任何概念的泛化时,应该先看看环境和相关的因素是否匹配,如果不匹配,这就不是个可以比较的概念。用同性恋类比,实在是太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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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打分:2 [2011-03-12 21:14:53]
我覺得洵提出那女人必須成奴的要求只是為了\"殺雞警猴\"
引導大家知道\"如果沒有這種覺悟那麼妖和人就不能在一起,他會下手\"的事實
如果那女人真的接受這個要求,可能下場不會是成奴或者會比其他奴的處境好
但其實一切都只不過是洵要下重手去管治的\"犧牲品\"而已
[1楼] 网友:1111 [2011-03-12 22: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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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宇文红叶 [2011-03-12 23:15:14]
+1,如果第一次犯戒的处理不重手一点的话,以后其他人就不当一回事了……
PS:人妖殊途是本来的事情,两者硬掰一起还能幸福过日子的那是连童话故事里面都没有有的事情,就算公主吻了青蛙,那只青蛙也是变回了人他们才幸福……=。=
洵宝这次的处理虽然貌似很不近人情,但其实也是为了大家以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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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琉璃梵 [2011-03-13 00:17:11]
同感,文里说了是给那个女人一个决定和妖怪在一起的机会.她没有把握住.所以也只能分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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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河童 [2011-03-13 02:08:31]
这么说来,同性恋的人会遇到很多人的劝阻,也口口声声是为了他们以后好………没有婚书,没有孩子,也就没什么保障了,还是去BG吧…多理智,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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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网友:家有一仓 [2011-03-13 02:26:41]
河童提起同性恋人。我认为如果那对同性恋人对于在一起,已经做好了没有婚书,没有孩子,没有保障的准备……那即使所有人都反对劝阻,那他们依旧会在一起。
但关键是文中那对和以上例子没有啥可比性。宣MM和开诚GG这对对于自己的选择将来要面对的困境啥都没有准备,所以杯具就是一早注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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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网友:L [2011-03-13 04:10:55]
规矩就是规矩,怎么总是有人妄想别人的特别的处理。
实力不够,无法打破规矩,那么就遵守规矩,那对太不知好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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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网友:L [2011-03-13 04:11:38]
话说,BL也是可以结婚的,只要能够换下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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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网友:L [2011-03-13 04:12:16]
注意,人家同性恋都是人类好吧,不是两种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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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网友:河童 [2011-03-13 09:37:45]
楼上各位亲,我只是拿现实中的事情举个例子,表示如果上位者和大多数人不认可的事情,难道两个人你情我愿也不能做吗??毕竟现实世界也没什么精怪和人通婚的例子。。。。所以我就说了同性恋。。。
而且说同性恋可以出国结婚,可是如果这个人所在的地区的管制者,不许他们结婚,也不许他们离开自己管辖的区域去结婚呢?
洵现在就在做这种事情,所以我才觉得无法理解,好吧?
当然,争论也没什么意思,毕竟作者大人的想法最重要,作为一个真心喜欢这个文的读者,表达一下我的小小伤心罢了。。。各位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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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网友:chengxiangabcd [2011-03-13 10:42:20]
BL有人反对,但也有家人支持承认的存在,BG也因为门不当户部对或者其他的各方想法和利益有人反对,所有的都是一样的,
人与妖(现实中有人与猫狗结婚),BL,BG,人与物(有新闻报道有人与莴笋结婚)
都会有阻力的,别人觉得你们不配不适合在一起,就会想办法阻止,劝戒,与性别物种无关的。
有钱和没钱的男女结婚基本上不都是杯具吗?灰姑娘那么容易结婚后幸福吗,门户之见自古都有的,
况且人家结婚之前都要见家长吧,要是家长见一面不喜欢,他们还是会考验的啊,这个太正常了,
还有他们是受洵庇佑的人,在洵的领地是洵立法在先的,是他们违背了洵制定的规矩,对于违规的人进行考验后再决定给不给惩罚很仁慈了,还给了选择的余地,他们并不是不可以在一起的,只是他们没有珍惜OK,互相拆台了;如果他们为了爱情愿意在一起付出努力你觉得大家都会是棒打鸳鸯的人吗,就没有一个人或是妖会帮忙的吗?怎么可能全是反对他们的人。
婚前要努力表现好家人才会同意结婚,婚后更要努力才能让家人相处融洽才会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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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网友:= = [2011-03-13 10:46:12]
河童,你必须明白,规矩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它和环境有关,和文化也有关系。
同性恋在现在之所以可以成为公开讨论的话题,是因为我们人类的社会正在走向一个多元化包容性的社会,所以出柜的事情越来越提上日程,因为你有了成为阳光下成员的权利。
但是如果在二战时期,公开表明自己同性恋身份求得一颗枪子,我们固然不能说这份勇气愚蠢,但作为家人和朋友,这绝对不会是我们公开鼓励的事情。
洵对事情处理的结果也是如此,在人妖如此对立的时代,公开鼓励挑战大环境,无异于用生命献祭爱情,有什么可歌颂的?罗密欧和朱丽叶十四岁做出的决定,你打算让所有人效仿?什么时候世界这么梦幻了?
你拿同性恋和人妖恋本来就是个不合时宜的事情,如果按照你的类比法,是不是对抢劫犯、贪污犯、杀人犯的量刑都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压迫?这么类比你肯定不承认,但是这不过是“多数人”在道德和文化范围内做出的特殊约束,你怎么不反对?
你做出任何概念的泛化时,应该先看看环境和相关的因素是否匹配,如果不匹配,这就不是个可以比较的概念。用同性恋类比,实在是太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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