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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六感》  第112章

网友:天青 打分:2 [2011-03-14 14:41:06]

看了文,也看了很多人对文章的看法,忍不住也说说。
其一,看到不少大人说洵越来越冷。当初他因为没有亲情而难过痛苦的时候相信很多读者大人都会感同深受为他难过,因此对洵都有种怜惜之情(估计母爱泛滥,因为大多数看文的都是女性,都比较喜欢同情弱者)。而现在当他成为水神了,成为领导者了,那种“弱势”没了,估计很多姐姐妹妹不是很能接受。我们每个人都是以自己的观点去看问题,其实这没什么不好。但是洵不同,也不能,因为他现在是一个领导者(不管是神的领导者还是人的领导者),他做的事情不能只根据自己的好恶还处理,所以才有了规定,有了法律。不是因为他现在是神了,他强大了,他站在人类的对立面了,他才冷酷无情了。
其二,很多人不能理解洵对那两人的做法。好吧,我们先不管是神还是人先,我们就以人类社会来说吧。我们都知道我国的法律规定是有si刑的,很多国 家没有,那是不是就说明我们国 家的人比较冷酷无情?同理,小洵制定的这样那样的法律是不是就说明他冷酷无情?看到这有些大人就会说,可以法外施恩嘛!那可以施恩给这个为什么不可以施恩给那个?如果个个都要求法外施恩那还要那个法律做什么?法律是不讲究灰色地带的!如果小洵为了成全这两人而开了先例,那他就不配做一个领导者!在或者,如果为了爱情的可以成全,那为什么那些贪 污 受 贿的不可以成全,他们也是为了自己的家人过得更好啊?难道就不伟大了?搞笑!
其三,对于是否同情那两人,那两人的做法是否是对的。简单的说一句,“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例如有个人,他爸爸活着妈妈或者他孩子活着他爱人病得很重,需要一大笔钱,他没有,他实在没有办法,明明知道这是不应该的,但还是去抢了别人的钱或者抢银行了,你怎么看?他是为了亲情(爱情)才那么做的,很伟大,放他一马?但你有没有想到被抢的人呢?他们所受到的伤害又怎么说?就像那两人,明明知道他们这样做会给他们的家人(种族)带来这样那样的不良后果,他们还是做了。既然做了,你就要有承担后果的觉悟!
其四,对于爱情,对于为奴。还是上面的话,你明知有这样的结果还是这样做,就要有承担后果的觉悟!如果没个人都觉得我这样的爱情很伟大,可以被成全,那是笑话!地球不是围着“你”转的!对于为“奴”,很多人一看到这“奴”字就很反感,大概是国人被奴役太久了(好几千年了),特别是 女权,所以特别讨厌(尤其是对于不同国家不同种族之间的奴役问题)。这可以理解,本人也十分痛恨这词。然后就在思考一个问题,小洵真的是要那女的做奴隶?个人觉得,这才是最能体现小洵善良的地方。他在给他们机会,虽然他的做法看似残酷,但处在他的位置上(不能破坏法律规定),这是给这两人想出的最可行的办法了。
其五,对于孩子。有人说小洵把孩子带走太无情了,父母希望能把孩子放在身边,无论以后会面对多少困难多少痛苦。那我只能说,这“父母”也自私了。你把你的“幸福”建立在孩子今后将面临的“痛苦”之上。难道这就是你爱的表现?
以上纯属个人看法。
太久没码字了,啰嗦了!

   

[1楼] 网友:kenannancy431229 [2011-03-14 14:58:22]

支持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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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ECHO高西 [2011-03-14 15:11:08]

同意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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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_@ [2011-03-14 16:53:59]

同意楼主
洵下达的法令本来也是妖怪约定俗成的
萱媛没有爱到为爱情放弃自尊的地步
开诚没有爱到要放弃生命的地步(虽然最后被杀了)
我只觉得他们的爱情很自私,没看出洵冷血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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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zxm15935755 [2011-03-14 17:34:42]

观点基本同意,但是列出的理由太牵强,而且真的很罗嗦。
关于为奴的那部分,我更倾向于是洵在“杀鸡儆猴”,让以后与精怪相恋的人类想好后果再决定,这算是上位者的手段吧。至于什么国人被奴役久了的话可以不看,没被奴役过的人也不见得喜欢它。
对于人类的处理,一方面作为水神是出于必要,另一方面也确实有是对人类的讨厌,不过这也很正常吧。
我觉得最好的一点是洵不再执着于人的生死了,比方说杜世澄,死了也可以用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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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网友:kk [2011-03-14 18:20:26]

同意阿!
我不覺得現在的洵很冷血阿!
我認為相較於其他長輩洵已經夠寬容了
總不能讓他濫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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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网友:yuki [2011-03-14 21:09:09]

无规矩不成方圆啊
难为洵这个萌物得烦心这么多事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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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网友:belail [2011-03-14 21:27:30]

其他不说,反正那俩给我的感觉就是有AIDS还一定要生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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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网友:as [2011-03-14 22:13:00]

堅決頂~~~!樓主說的就是我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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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网友:33 [2011-03-14 23:14:55]

如果个个都要求法外施恩那还要那个法律做什么?法律是不讲究灰色地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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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每个违反法律的人都是有苦衷的。没有苦衷的人,根本不存在。杀人贩毒诬陷栽赃贪污受贿,哪个罪犯站出来没有一点点情有可原。
至于小孩子,让那个孩子在人类的家庭中生长真的是仁慈吗?作为一个异类长大,永远没有人(包括家人)认同,说不定还会沦为家族的工具——混血有灵力的孩子,如果训练得法的话,变成某些人手中的一把刀、一条狗,还不是简单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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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网友:细雪流光 [2011-03-15 23:29:46]

我觉得洵的做法无可厚非
看到有读者说凭什么是那个女人加入妖族不是那个熊狸跟女人去过人类的生活。这点不可能啊,那个女人的家人可不像妖怪这边,这边只要洵作保,妖怪即使形式上为难下她,也不会做任何过分的行为;但是人类虽然在洵的辖区内,却不可能受洵管辖,那几个所谓亲人可是连自己女儿妹妹的命都不管就打算要杀了勾走自己女儿妹妹的妖怪和肚子里的小妖怪呢,难道还能选人类么?对人类而言妖怪可不分混血纯血,都一样是危险的异类。如果你要说他们可以选择离开这里过普通人的生活不理她的家人啊,可是她家人可是会道法的,他们不用妖力就不能成功逃亡,难道这样还能算普通人的生活么?所以只可能让她选加入妖族。
为什么是为奴,实话说我一开始看到这里也觉得挺过分,因为奴隶制的那种状态怎么也从各种史料和小说中看到过,知道那是一种毫无人性可言的状态。可是后来就想明白了,一般人包括修道人士为什么打不开妖怪论坛,因为他们完全没有妖族血统啊,同样,这个女人的家人是修道的,她不可能含有任何一点妖怪血统,那么加入妖族不可能通过变成妖,一个人要在妖族要获得承认只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以绝对的力量让妖怪承认(显然她很弱的不可能),另一种就是放弃原有的所有,变成妖怪的从属。这个还真不是什么过分的要求。
带走他们的孩子,这不很明显么,这个女人的亲戚都恨不能把这个小妖怪千刀万剐了呢,而且这女人已经决定放弃和那个熊狸的关系了,对于她来说这个妖怪孩子已经成了扔不得养不得的鸡肋了,虽然不至于自己下手杀了,但是要是有别人动手即使不推一把也一定会在救得时候迟疑比如明知道今天可能被下手还故意晚回家之类的,难道要等孩子被杀再去救么?洵又不想要什么人感激,扼杀一切可能的危险比让目光短浅的人类看到危险之后再去救对他来说更有意义,所以自然直接就带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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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网友:岁宗 [2011-06-11 16:32:09]

楼主分析的很透彻啊,很多事情不是单靠同情心软就可以办好的,位高权重者得一时破例可能带来的祸患超乎人们的想象之外,只能在规则之内寻找最好的解决办法罢了,洵的做法其实很冷静理智。想想古代的嫡长子继承制为何会一直存在,而不是由最强的人继承,即使谋逆上位的人也得承认它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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