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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ad 打分:0 [2010-06-29 21:43:23]
首先,以法律的角度来看,佩妮在莉莉死前,并没有和莉莉一家住在一起,以台湾民法来看, 佩妮对哈利完全没有扶养义务。(当然,如果佩妮主动要扶养哈利的话,法律也可以把监护权判给他)佩妮大可不领养小哈,让小哈去孤儿院,但是佩妮却在校长半强迫半恐吓下领养了小哈,如果以法律的角度来看,校长也是违反法律,违反道德的方法强迫了佩妮。再来, 就算佩妮在半推半就下成了哈利的监护人,那么哈利继承的财产也就应该受佩妮的管理,但明显的, 哈利继承的财产校长并没有交给佩妮,而是自己扣了起来,在台湾这种行为要吃官司的。当然有些亲可能会说这是校长怕佩妮花光哈利的财产,而且哈利入学后也交给了哈利,但校长可能不知道麻瓜有一种制度叫做信托,完全可以解决这种问题。而且把一笔巨款交给未成年人自己管理,校长对哈利可真用心啊…其实滚动姨把这本书写的真的太简单了,仔细想想几个问题.第一,佩妮为什么会对巫师反感?是因为父母宠爱妹妓忽略了自己?还有莉莉的死是谁照成的?又是谁二话不说把波特(对佩妮来说等同麻烦的代名词),强迫放进他的生活里?第二,兄弟姐妹之间的感情是很惟妙的,莉莉有没有给身为姐姐的佩妮足够的尊重?莉莉嫁给波特后,有没有再与佩妮保持亲人般的连络?如果以上答案皆否,莉莉死后硬要佩妮扶养这个小孩,你是佩妮你会不会有心结?第三,扶养兄弟姐妹的小孩,其实很需要另一半的支持,我有看过为了这种事情离婚的例子,(最可怜的是自己的小孩从此也变成单亲家庭。)佩妮在书中是全职主妇,家中所有的用度开销都是弗农赚的,弗农的态度就变的很重要。今天你换作弗农的角度,你会怎么看待哈利?(特别是和莉莉一家完全没有连络的情况),哈利姓波特,不姓德里斯,(我想如果是弗农妹妹的小孩抱给弗农养,那应该不会得到像哈利一样的待遇),更何况哈利他是巫师,而弗农讨厌巫师。在这形况下,佩妮要顾及她的家庭,假意的打小孩给弗农看并且更加疼爱达利,把两个小孩做出居别,是可以想象的,只是日子久了假意的也变成真心的了最后,也是大部份同人里我最不能接受的一点,哈利得回教父之后,多半同人都会写到把哈利的扶养权转给大狗,然后每个年回去住一个礼拜这种,然后多半会配合给一大笔钱的剧情。干麻,当这是民宿啊,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我觉得哈利指责佩妮姨妈没有给予他亲情是很薄弱的,因为哈利心里也没有把姨妈当作家人吧,这些都是互相的。写这么多不是要合理化佩妮的行为,而是佩妮的行为都是可以预见的,而真正没有为哈利细想的人其实是邓不利多,救世祖对他而言,不过是枚棋子,丢在一边死不了就OK了。(到后来第五集校长真心话大告白,我认为间接证明,那是哈利进学校以后,才改变了他的看法)如果说真的为了哈利好,那为什么不从哈利一岁开始就让哈利住在巫师家,每年抱回德里斯家住个7天就好,不要说没有适和的巫师,这都是屁话,凤凰社那么多人还不能从没有黑魔王的食死徒下保一个小孩?况且那时后真正死忠食死徒只有一小部份,大部份都是像L爹一般的骑墙派,真的不行,老邓在第一集出现的挚友梅勒不也是个好选择?(人家还有魔法石这个比救世主更烫手的家伙呢^^)
[1楼] 网友::( [2010-06-30 05:08:59]
首先,楼主可能是台湾人,可是哈利是英国人,拜托楼主弄清楚英国的法律再来反驳JK罗琳吧。难道台湾法律与英国法律一样?其次,那三个问题,我认为,楼主重新复习一下原著,会比较好。最后,就象楼主说的,亲情是相互的,一个孩子从1岁到11岁,都没有从姨妈家里得到家人的待遇,却反要让那个孩子把姨妈当家人,是不是太圣母了一些?小孩子是要教的,至少他的姨妈一家没教给他“家人”的概念。最后,哈利一岁时,只是黑魔王失踪了,可并不意味着食死徒不再活动了。彼得就是在其黑魔王失踪后,杀了12个麻瓜,诬陷小天狼星的;纳威的父母也是在黑魔王失踪后,被食死徒抓到,用不可饶恕咒来逼问黑魔王的下落,结果双双疯了,那夫妇两可都是傲罗呢,都不能自保,谁敢保证哈利留在魔法界就能活下来?这还是书中列出来的,没列出来的袭击事件估计还有不少,毕竟食死徒不会在黑魔王失踪后就老实地自首,抓食死徒要时间的。何况还有不少食死徒未被投入阿兹卡班。他们不都是对哈利的潜在威胁吗?另外,凤凰社那么多人,还用了赤胆忠心咒,结果还没保下波特夫妇,凭什么就敢说就一定能保下小哈利?倒是莉莉给小哈利的“亲缘魔法”把小哈利从黑魔王的死咒下救了出来,难道让大家放弃已经被证明有效的“亲缘魔法”,而去找其他不知道能不能起效的魔法?我想正常人都不会在这种大问题上随意尝试吧?毕竟按预言,小哈利做为救世主,不适合拿来随意尝试魔法的有效与否。
[投诉]
[2楼] 网友::( [2010-06-30 05:28:15]
补两句:那个魔法石是放在古灵阁的,楼主难道是说把小哈利也扔古灵阁去?不知道JK罗琳的设定中古灵阁能不能寄存活人呢?魔法石说穿了是个死物,绝对不会比小哈利更难保护,毕竟实在不行,可以把把魔法石销毁,就象书中所说的,可是救世主好不容易出来一个,可不能随便销毁,就算不是救世主,那也是一条生命呢。至于小哈利在姨妈家受到虐待,我是这样理解的:毕竟校长是巫师,对于麻瓜世界的很多事情不了解。可能对于巫师来说,黑魔王与死咒等才是威胁最大的,巫师可能老死,可能被黑魔王或不可饶恕咒折磨死,但极少有巫师甚至可能没有巫师是死于饥饿,死于拳脚棍棒,死于枪支吧?要知道卫斯理家很穷,可是6个儿子,1个女儿也不是养的好好的吗?没听说哪个被饿着。而且我记得看到过,文中不是说,巫师被烧死是巫师在逗麻瓜们玩吗?所以校长对于小哈利在姨妈家可能受到的威胁估计不足,或者认为生死高于一切。
[3楼] 网友:某灰 [2010-06-30 09:39:43]
LZ是否搞清楚在台湾民法里也存在“指定监护”呢。请查阅《亲属编》第四章。假设邓布利多没有把哈利扔门口,而以“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身份向法院提起指定监护人的请求,佩妮作为三代以内的血亲(甚至是三代以内唯一的血亲)有极大的可能性被指定为监护人。而且就原著中,佩妮收留了哈利,也就是说她已经以行为承认了监护,此时是产生了法律效力的——根本不能以邓布利多的行为不符合法律程序为抗辩的。强迫恐吓?我觉得在故事中并没有体现民法定义的“强迫和恐吓”。就以一般常理推断,将失去父母的孩子放在他唯一亲人姨妈家门口也是一件并不让人意外的事情。此外,关于财产问题。这个就是麻瓜法律和巫师法律的竞合问题了。你怎知巫师法律规定了小巫师的财产一定要指定监护人管理,或者说,作为麻瓜的指定监护人如何去管理巫师的财产呢?且古灵阁的特殊地位,我认为小巫师的财产放在古灵阁由其有行为能力时候去管理是很正常合理的。LZ提出的三点问题是有道理的,其实我们并不能要求佩妮对哈利和达利一视同仁,但是,他们一家的行为已经超越了底限——□繁打骂和挨饿对于未成年人的成长很不利,在英国的法律里也应该构成虐待了(最起码已经符合大陆的虐待罪构成要件,英美对未成年人的利益保护远比大陆完善的),我很困惑的是,邻居就其一家的行为早应该报警了,为何哈利会在不闻不问中度过10年呢?此外,佩妮没有给哈利亲情是因,而哈利没有把佩妮当亲人是果,LZ的理论因果倒置了。一个孩子在如此环境下度过10年,然后到了魔法界享受到各种的温暖,我很难想象那个孩子会圣母地把那一家子当作亲人看待。
[4楼] 网友:ad [2010-06-30 09:59:28]
我是不清楚英国的法律如何啦,不过书中佩妮动不动就就叫嚣说当刚应该把哈利送去孤儿院,所以我推测佩妮在法律上是没有「义务」非扶养不可的。另外我不是说哈利就应该对佩妮有亲情,亲情是互相的,佩妮没有给哈利,哈利自然不会响应。但是很多同人中令我受不了的,是给一大笔钱然后一年回来住个几天的桥断,通常这还带有一些威胁,亲戚间不相往来的有,但很少闹到决断了还要每年来住一个礼拜,还不允许拒绝,在我脑海里,这就是利用!至此哈利对佩妮一家的态度,不但是不把他们当亲人,而是把他们当工具在用-连一点基本的尊重都没有。再者,小说中,莉莉爱的守护只有给哈利一人,可没有给佩妮一家,而佩妮显然是知道莉莉的死因和巫师界的情况的。虽然说巫师界没有人想到救世祖在这长大,可是以佩妮的角度来看,她可说是活在恐惧之中,担心哈利被发现,(谁也不能保证这不会发生不是吗?)那天这些人找上门了,她的小家庭连抵抗的能力都没有。诸位问问自己,如果你有这种带有麻烦体质的亲戚,你会不会让他住在你家里?特别是第四集之后,黑魔王复活了,而哈利住在姨妈家的事广为人知,校长有没有担心德里斯家的死活了?第五集一开始达利就差点出事了。这还是暑假的时后,有凤凰社驻点保护哈利,其他时后呢?黑魔王不能靠近哈利,但随便一个食死徒足够对付佩妮一家人了!再说一次,我没有为佩妮护行的意思,再怎么说孩子都是无辜的,但是这整件事上,哈利没有选择权,佩妮没有选择权,只有老邓有,难到整件事他不用负起责任吗?黑魔王刚倒台的时后,也许大家不能确定他会不会回来,食死徒也活跃着,可是这段动荡的时间应该不会太长,至少3、4年后食死徒被抓的被抓,漂白漂白,魔法界看来是没有危险了不是吗(不然大家也不会歌讼小哈是救世祖),那时后老邓还不能保的了小哈吗?以这个理由一放就小哈利放十一年,这一点也说不过去!亲戚之间的相处是很难搞的,理面太多人情事里要考虑了,但我猜老邓不懂这些!再者校长对对于小哈在姨妈家的不可能不知道的,他还有安排哑炮住与德里斯家当邻居呢,他也不可能把救世祖丢在那11年一眼也不看吧,(但有趣的是小哈在他邻居家也是受到差到不行的对待),但是老邓一点介入改善的行动都没有。佩妮虐待哈利是不对的!但是老邓在这件事上也是脱不了干系,事实上我认为老邓和佩妮的责任至少是一半一半!
[5楼] 网友:玄凝漪 [2010-06-30 10:36:07]
第一部是面向幼儿的纯粹的童话,这样的剧情安排非常合理……关于哈利的严重虐待,很多是同人编造的,而且正如楼上的亲所说,哈利在被欺负是会魔力暴动的,自保足以,虽然待遇很过分,但第一部属于童话的逻辑BUG最好不要这么刨根究底,也不要把最这的错归于剧情人物中
[6楼] 网友:星晴 [2010-06-30 11:04:47]
3楼的朋友我不知道台湾的法律,但是按照大陆的法律,双亲死亡后,孩子交由三代以内血缘最近,家庭条件允许的亲人抚养。只有亲人拒绝抚养才送进孤儿院。而英国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绝对会比我国更严密。佩妮伊万斯的行为已经构成虐待
[7楼] 网友:星晴 [2010-06-30 11:06:26]
三楼的朋友,抱歉,我看错 。。对不起对不起
[8楼] 网友:ad [2010-06-30 11:31:41]
老邓算不算民法「指定监护」规定里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另外法院叫佩妮过来一问,佩妮当庭回答我不愿或没有资力扶养,顺便再叫几话说哈利是怪物,你觉得法院把监謢权指定给佩妮的机会有多大?佩妮把哈利「捡」进来就以行为承认了监护,就产生法律效力?这点我不同意,未成年人监护的选定有一定的程序吧(至少要经过法院?)。当然这是一部小说,如果详细的交待这些,那就变成法普读物了(误)前面有楼友提到大陆的法律,双亲死亡后,孩子交由三代以内血缘最近,家庭条件允许的亲人抚养。只有亲人拒绝抚养才送进孤儿院。可见佩妮还是可以拒绝扶养的。老邓有没有强迫或恐吓?也许我说老邓强迫是有点过头,但是从老邓寄吼叫信给佩妮的内容,佩妮扶养哈利的决定似乎不是完全出于自由意志?最后的最后,我没有合理化佩妮的行为的意图,但我只是想说佩妮的行为背后有一定的原因,如果我是她我不可能做的更好,所以我不批评她。事实上,除了她是哈利的姨妈之外,我不认为她是适合扶养哈利的人,如果只是单单考虑哈利的利益,就不该把哈利养在那。哈利是无辜的,佩妮有错,但校长也必须对哈利待遇负一部份责任。
[9楼] 网友:ad [2010-06-30 11:32:48]
另外就像前面楼友说的,哈利10年过着这样的生活,老师、邻居竟然毫无法反应,这也不合常理,只能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劳其筋骨,苦其心志,…,在英国也是一样的。哈利你是主角就多辛苦一点吧(摊手)
[10楼] 网友:紫藤缘 [2010-06-30 14:03:16]
我觉得老邓把孩子一甩,扔到姨妈家——没有抚养费,很不负责。lz说得一些情况也属实,去养育一个并非自己亲生的孩子,大部分人都做不到和亲生的一样,比如很多二婚后母家庭。但是,这一切的一切不能构成德思礼一家对哈利从身体到精神上的虐待。作为一个有良心的成年人德思礼夫妇的行为都是相当不可原谅的。我其实一直都很怀疑,按理还说,欧美的儿童保护法在1990年已经相当健全,就是亲生父母被发现打孩子(比如给孩子身上留下什么瘀青,都不一定要很严重)都会被撤销抚养权,并且有可能判刑的(当然这种法律也不健全,很多幼儿与父母分离的惨案中,孩子被送到寄养家庭过的更糟)。是什么理由让哈利周围的老师,邻居都选择性失明对他周身的明显的殴打痕迹和营养不良的状况完全视而不见了整整十年呢?!据我所知在欧美知而不告可以判为共犯的。就是说,如果你明知你的邻居虐待儿童但没有告发他,那么你也是要被判刑的。还有,以老邓对哈利在乎的情况来看,是什么让他对哈利的遭遇听而不闻呢?很明显,老邓有在哈利身边安排的监视/保护的眼线——哑炮太太,而我推断这位女士也会对老邓周期汇报哈利的概况。整整十年啊!教授对哈利的状况不闻不问可以解释为他对哈利的父母的愧疚和憎恨的逃避。老邓呢?即使哈利一定的住在德思礼家,他不可以好好的和德思礼夫妇谈一谈么?他,作为一代领袖,因该是有说服别人的口才,再不行,以他的威震力还是因该可以约束一下德思礼夫妇的胆大妄为吧?我觉得老邓来是在乎哈利的,爱他的。要知道德思礼家对哈利,一个未满11岁的孩童的伤害,尤其是在心理上的伤害是不可饶恕的。对一个未满11岁的孩子这样常年的否定和中伤足以毁了一个人的一生!总结:我觉得这是罗琳的设定的失误,为了给主角一个可怜的身世而牵强设定下的硬伤。1。麻瓜政府不可能无视这种明显而严重的儿童虐待,长期的。2。老邓不可能忽略这种待遇对哈利带来的伤害和影响——他就不怕再养出一个魔王?!
[11楼] 网友:紫藤缘 [2010-06-30 14:05:45]
ps。我说得欧美儿童保护法,是以加拿大法律为基准的。我想,以英国和加拿大同样发达健全的程度。儿童保护法因该不必加拿大的差。
[12楼] 网友:树上的虫 [2010-06-30 15:57:18]
说不定是因为有凤凰社的巫师施了记忆修改咒什么的,让邻居自动忽略哈利身上的伤。邓布利多不可能没有发现哈利的待遇,但不知为了什么考虑,掩盖了事实。
[13楼] 作者回复 [2010-06-30 16:45:10]
说一千道一万,罗琳在设定上的问题,导致了我们今天的大讨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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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ad 打分:0 [2010-06-29 21:43:23]
首先,以法律的角度来看,佩妮在莉莉死前,并没有和莉莉一家住在一起,以台湾民法来看, 佩妮对哈利完全没有扶养义务。
(当然,如果佩妮主动要扶养哈利的话,法律也可以把监护权判给他)
佩妮大可不领养小哈,让小哈去孤儿院,但是佩妮却在校长半强迫半恐吓下领养了小哈,如果以法律的角度来看,校长也是违反法律,违反道德的方法强迫了佩妮。
再来, 就算佩妮在半推半就下成了哈利的监护人,那么哈利继承的财产也就应该受佩妮的管理,
但明显的, 哈利继承的财产校长并没有交给佩妮,而是自己扣了起来,在台湾这种行为要吃官司的。
当然有些亲可能会说这是校长怕佩妮花光哈利的财产,而且哈利入学后也交给了哈利,但校长可能不知道麻瓜有一种制度叫做信托,完全可以解决这种问题。而且把一笔巨款交给未成年人自己管理,校长对哈利可真用心啊…
其实滚动姨把这本书写的真的太简单了,仔细想想几个问题.
第一,佩妮为什么会对巫师反感?是因为父母宠爱妹妓忽略了自己?还有莉莉的死是谁照成的?又是谁二话不说把波特(对佩妮来说等同麻烦的代名词),强迫放进他的生活里?
第二,兄弟姐妹之间的感情是很惟妙的,莉莉有没有给身为姐姐的佩妮足够的尊重?莉莉嫁给波特后,有没有再与佩妮保持亲人般的连络?如果以上答案皆否,莉莉死后硬要佩妮扶养这个小孩,你是佩妮你会不会有心结?
第三,扶养兄弟姐妹的小孩,其实很需要另一半的支持,我有看过为了这种事情离婚的例子,(最可怜的是自己的小孩从此也变成单亲家庭。)佩妮在书中是全职主妇,家中所有的用度开销都是弗农赚的,弗农的态度就变的很重要。
今天你换作弗农的角度,你会怎么看待哈利?(特别是和莉莉一家完全没有连络的情况),哈利姓波特,不姓德里斯,(我想如果是弗农妹妹的小孩抱给弗农养,那应该不会得到像哈利一样的待遇),更何况哈利他是巫师,而弗农讨厌巫师。
在这形况下,佩妮要顾及她的家庭,假意的打小孩给弗农看并且更加疼爱达利,把两个小孩做出居别,是可以想象的,只是日子久了假意的也变成真心的了
最后,也是大部份同人里我最不能接受的一点,
哈利得回教父之后,多半同人都会写到把哈利的扶养权转给大狗,然后每个年回去住一个礼拜这种,然后多半会配合给一大笔钱的剧情。干麻,当这是民宿啊,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我觉得哈利指责佩妮姨妈没有给予他亲情是很薄弱的,因为哈利心里也没有把姨妈当作家人吧,这些都是互相的。
写这么多不是要合理化佩妮的行为,而是佩妮的行为都是可以预见的,而真正没有为哈利细想的人其实是邓不利多,救世祖对他而言,不过是枚棋子,丢在一边死不了就OK了。(到后来第五集校长真心话大告白,我认为间接证明,那是哈利进学校以后,才改变了他的看法)如果说真的为了哈利好,那为什么不从哈利一岁开始就让哈利住在巫师家,每年抱回德里斯家住个7天就好,不要说没有适和的巫师,这都是屁话,凤凰社那么多人还不能从没有黑魔王的食死徒下保一个小孩?况且那时后真正死忠食死徒只有一小部份,大部份都是像L爹一般的骑墙派,真的不行,老邓在第一集出现的挚友梅勒不也是个好选择?(人家还有魔法石这个比救世主更烫手的家伙呢^^)
[1楼] 网友::( [2010-06-30 05:08:59]
首先,楼主可能是台湾人,可是哈利是英国人,拜托楼主弄清楚英国的法律再来反驳JK罗琳吧。难道台湾法律与英国法律一样?
其次,那三个问题,我认为,楼主重新复习一下原著,会比较好。
最后,就象楼主说的,亲情是相互的,一个孩子从1岁到11岁,都没有从姨妈家里得到家人的待遇,却反要让那个孩子把姨妈当家人,是不是太圣母了一些?小孩子是要教的,至少他的姨妈一家没教给他“家人”的概念。
最后,哈利一岁时,只是黑魔王失踪了,可并不意味着食死徒不再活动了。彼得就是在其黑魔王失踪后,杀了12个麻瓜,诬陷小天狼星的;纳威的父母也是在黑魔王失踪后,被食死徒抓到,用不可饶恕咒来逼问黑魔王的下落,结果双双疯了,那夫妇两可都是傲罗呢,都不能自保,谁敢保证哈利留在魔法界就能活下来?这还是书中列出来的,没列出来的袭击事件估计还有不少,毕竟食死徒不会在黑魔王失踪后就老实地自首,抓食死徒要时间的。何况还有不少食死徒未被投入阿兹卡班。他们不都是对哈利的潜在威胁吗?另外,凤凰社那么多人,还用了赤胆忠心咒,结果还没保下波特夫妇,凭什么就敢说就一定能保下小哈利?倒是莉莉给小哈利的“亲缘魔法”把小哈利从黑魔王的死咒下救了出来,难道让大家放弃已经被证明有效的“亲缘魔法”,而去找其他不知道能不能起效的魔法?我想正常人都不会在这种大问题上随意尝试吧?毕竟按预言,小哈利做为救世主,不适合拿来随意尝试魔法的有效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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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 [2010-06-30 05:28:15]
补两句:那个魔法石是放在古灵阁的,楼主难道是说把小哈利也扔古灵阁去?不知道JK罗琳的设定中古灵阁能不能寄存活人呢?魔法石说穿了是个死物,绝对不会比小哈利更难保护,毕竟实在不行,可以把把魔法石销毁,就象书中所说的,可是救世主好不容易出来一个,可不能随便销毁,就算不是救世主,那也是一条生命呢。
至于小哈利在姨妈家受到虐待,我是这样理解的:毕竟校长是巫师,对于麻瓜世界的很多事情不了解。可能对于巫师来说,黑魔王与死咒等才是威胁最大的,巫师可能老死,可能被黑魔王或不可饶恕咒折磨死,但极少有巫师甚至可能没有巫师是死于饥饿,死于拳脚棍棒,死于枪支吧?要知道卫斯理家很穷,可是6个儿子,1个女儿也不是养的好好的吗?没听说哪个被饿着。而且我记得看到过,文中不是说,巫师被烧死是巫师在逗麻瓜们玩吗?所以校长对于小哈利在姨妈家可能受到的威胁估计不足,或者认为生死高于一切。
[投诉]
[3楼] 网友:某灰 [2010-06-30 09:39:43]
LZ是否搞清楚在台湾民法里也存在“指定监护”呢。请查阅《亲属编》第四章。假设邓布利多没有把哈利扔门口,而以“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身份向法院提起指定监护人的请求,佩妮作为三代以内的血亲(甚至是三代以内唯一的血亲)有极大的可能性被指定为监护人。
而且就原著中,佩妮收留了哈利,也就是说她已经以行为承认了监护,此时是产生了法律效力的——根本不能以邓布利多的行为不符合法律程序为抗辩的。强迫恐吓?我觉得在故事中并没有体现民法定义的“强迫和恐吓”。就以一般常理推断,将失去父母的孩子放在他唯一亲人姨妈家门口也是一件并不让人意外的事情。
此外,关于财产问题。这个就是麻瓜法律和巫师法律的竞合问题了。你怎知巫师法律规定了小巫师的财产一定要指定监护人管理,或者说,作为麻瓜的指定监护人如何去管理巫师的财产呢?且古灵阁的特殊地位,我认为小巫师的财产放在古灵阁由其有行为能力时候去管理是很正常合理的。
LZ提出的三点问题是有道理的,其实我们并不能要求佩妮对哈利和达利一视同仁,但是,他们一家的行为已经超越了底限——□繁打骂和挨饿对于未成年人的成长很不利,在英国的法律里也应该构成虐待了(最起码已经符合大陆的虐待罪构成要件,英美对未成年人的利益保护远比大陆完善的),我很困惑的是,邻居就其一家的行为早应该报警了,为何哈利会在不闻不问中度过10年呢?
此外,佩妮没有给哈利亲情是因,而哈利没有把佩妮当亲人是果,LZ的理论因果倒置了。一个孩子在如此环境下度过10年,然后到了魔法界享受到各种的温暖,我很难想象那个孩子会圣母地把那一家子当作亲人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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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ad [2010-06-30 09:59:28]
我是不清楚英国的法律如何啦,不过书中佩妮动不动就就叫嚣说当刚应该把哈利送去孤儿院,所以我推测佩妮在法律上是没有「义务」非扶养不可的。
另外我不是说哈利就应该对佩妮有亲情,亲情是互相的,佩妮没有给哈利,哈利自然不会响应。但是很多同人中令我受不了的,是给一大笔钱然后一年回来住个几天的桥断,通常这还带有一些威胁,亲戚间不相往来的有,但很少闹到决断了还要每年来住一个礼拜,还不允许拒绝,在我脑海里,这就是利用!至此哈利对佩妮一家的态度,不但是不把他们当亲人,而是把他们当工具在用-连一点基本的尊重都没有。
再者,小说中,莉莉爱的守护只有给哈利一人,可没有给佩妮一家,而佩妮显然是知道莉莉的死因和巫师界的情况的。虽然说巫师界没有人想到救世祖在这长大,可是以佩妮的角度来看,她可说是活在恐惧之中,担心哈利被发现,(谁也不能保证这不会发生不是吗?)那天这些人找上门了,她的小家庭连抵抗的能力都没有。诸位问问自己,如果你有这种带有麻烦体质的亲戚,你会不会让他住在你家里?
特别是第四集之后,黑魔王复活了,而哈利住在姨妈家的事广为人知,校长有没有担心德里斯家的死活了?第五集一开始达利就差点出事了。这还是暑假的时后,有凤凰社驻点保护哈利,其他时后呢?黑魔王不能靠近哈利,但随便一个食死徒足够对付佩妮一家人了!
再说一次,我没有为佩妮护行的意思,再怎么说孩子都是无辜的,但是这整件事上,哈利没有选择权,佩妮没有选择权,只有老邓有,难到整件事他不用负起责任吗?黑魔王刚倒台的时后,也许大家不能确定他会不会回来,食死徒也活跃着,可是这段动荡的时间应该不会太长,至少3、4年后食死徒被抓的被抓,漂白漂白,魔法界看来是没有危险了不是吗(不然大家也不会歌讼小哈是救世祖),那时后老邓还不能保的了小哈吗?以这个理由一放就小哈利放十一年,这一点也说不过去!
亲戚之间的相处是很难搞的,理面太多人情事里要考虑了,但我猜老邓不懂这些!再者校长对对于小哈在姨妈家的不可能不知道的,他还有安排哑炮住与德里斯家当邻居呢,他也不可能把救世祖丢在那11年一眼也不看吧,(但有趣的是小哈在他邻居家也是受到差到不行的对待),但是老邓一点介入改善的行动都没有。佩妮虐待哈利是不对的!但是老邓在这件事上也是脱不了干系,事实上我认为老邓和佩妮的责任至少是一半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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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网友:玄凝漪 [2010-06-30 10:36:07]
第一部是面向幼儿的纯粹的童话,这样的剧情安排非常合理……
关于哈利的严重虐待,很多是同人编造的,而且正如楼上的亲所说,哈利在被欺负是会魔力暴动的,自保足以,虽然待遇很过分,但第一部属于童话的逻辑BUG最好不要这么刨根究底,也不要把最这的错归于剧情人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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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网友:星晴 [2010-06-30 11:04:47]
3楼的朋友我不知道台湾的法律,但是按照大陆的法律,双亲死亡后,孩子交由三代以内血缘最近,家庭条件允许的亲人抚养。只有亲人拒绝抚养才送进孤儿院。而英国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绝对会比我国更严密。佩妮伊万斯的行为已经构成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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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网友:星晴 [2010-06-30 11:06:26]
三楼的朋友,抱歉,我看错 。。对不起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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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网友:ad [2010-06-30 11:31:41]
老邓算不算民法「指定监护」规定里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另外法院叫佩妮过来一问,佩妮当庭回答我不愿或没有资力扶养,顺便再叫几话说哈利是怪物,你觉得法院把监謢权指定给佩妮的机会有多大?佩妮把哈利「捡」进来就以行为承认了监护,就产生法律效力?这点我不同意,未成年人监护的选定有一定的程序吧(至少要经过法院?)。当然这是一部小说,如果详细的交待这些,那就变成法普读物了(误)
前面有楼友提到大陆的法律,双亲死亡后,孩子交由三代以内血缘最近,家庭条件允许的亲人抚养。只有亲人拒绝抚养才送进孤儿院。可见佩妮还是可以拒绝扶养的。
老邓有没有强迫或恐吓?也许我说老邓强迫是有点过头,但是从老邓寄吼叫信给佩妮的内容,佩妮扶养哈利的决定似乎不是完全出于自由意志?
最后的最后,我没有合理化佩妮的行为的意图,但我只是想说佩妮的行为背后有一定的原因,如果我是她我不可能做的更好,所以我不批评她。事实上,除了她是哈利的姨妈之外,我不认为她是适合扶养哈利的人,如果只是单单考虑哈利的利益,就不该把哈利养在那。哈利是无辜的,佩妮有错,但校长也必须对哈利待遇负一部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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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网友:ad [2010-06-30 11:32:48]
另外就像前面楼友说的,哈利10年过着这样的生活,老师、邻居竟然毫无法反应,这也不合常理,只能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劳其筋骨,苦其心志,…,在英国也是一样的。哈利你是主角就多辛苦一点吧(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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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网友:紫藤缘 [2010-06-30 14:03:16]
我觉得老邓把孩子一甩,扔到姨妈家——没有抚养费,很不负责。lz说得一些情况也属实,去养育一个并非自己亲生的孩子,大部分人都做不到和亲生的一样,比如很多二婚后母家庭。但是,这一切的一切不能构成德思礼一家对哈利从身体到精神上的虐待。作为一个有良心的成年人德思礼夫妇的行为都是相当不可原谅的。
我其实一直都很怀疑,按理还说,欧美的儿童保护法在1990年已经相当健全,就是亲生父母被发现打孩子(比如给孩子身上留下什么瘀青,都不一定要很严重)都会被撤销抚养权,并且有可能判刑的(当然这种法律也不健全,很多幼儿与父母分离的惨案中,孩子被送到寄养家庭过的更糟)。是什么理由让哈利周围的老师,邻居都选择性失明对他周身的明显的殴打痕迹和营养不良的状况完全视而不见了整整十年呢?!据我所知在欧美知而不告可以判为共犯的。就是说,如果你明知你的邻居虐待儿童但没有告发他,那么你也是要被判刑的。
还有,以老邓对哈利在乎的情况来看,是什么让他对哈利的遭遇听而不闻呢?很明显,老邓有在哈利身边安排的监视/保护的眼线——哑炮太太,而我推断这位女士也会对老邓周期汇报哈利的概况。整整十年啊!教授对哈利的状况不闻不问可以解释为他对哈利的父母的愧疚和憎恨的逃避。老邓呢?即使哈利一定的住在德思礼家,他不可以好好的和德思礼夫妇谈一谈么?他,作为一代领袖,因该是有说服别人的口才,再不行,以他的威震力还是因该可以约束一下德思礼夫妇的胆大妄为吧?我觉得老邓来是在乎哈利的,爱他的。要知道德思礼家对哈利,一个未满11岁的孩童的伤害,尤其是在心理上的伤害是不可饶恕的。对一个未满11岁的孩子这样常年的否定和中伤足以毁了一个人的一生!
总结:我觉得这是罗琳的设定的失误,为了给主角一个可怜的身世而牵强设定下的硬伤。
1。麻瓜政府不可能无视这种明显而严重的儿童虐待,长期的。
2。老邓不可能忽略这种待遇对哈利带来的伤害和影响——他就不怕再养出一个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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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网友:紫藤缘 [2010-06-30 14:05:45]
ps。我说得欧美儿童保护法,是以加拿大法律为基准的。我想,以英国和加拿大同样发达健全的程度。儿童保护法因该不必加拿大的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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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网友:树上的虫 [2010-06-30 15:57:18]
说不定是因为有凤凰社的巫师施了记忆修改咒什么的,让邻居自动忽略哈利身上的伤。邓布利多不可能没有发现哈利的待遇,但不知为了什么考虑,掩盖了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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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作者回复 [2010-06-30 16:45:10]
说一千道一万,罗琳在设定上的问题,导致了我们今天的大讨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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