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书名作者 高级搜索

首页>《朝有时,暮有时》  第14章

网友:城北的馒头87% 打分:2 [2021-05-26 00:08:20]

这就是有钱人的原则?宁愿花大价钱买一个餐厅,我不愿意帮自己老婆作证,属实学到了哈哈哈哈

1  

[1楼] 网友:你是我无法投递的信笺 [2021-06-08 14:06:08]

没用的见识增加了!

    [投诉]

[2楼] 网友:是静静呀 [2021-06-21 19:08:54]

这故事三观让我看懵了

    [投诉]

[3楼] 网友:式微胡不归 [2021-07-09 01:42:06]

我也是

    [投诉]

[4楼] 网友:咕噜 [2021-08-14 08:39:27]

确实

    [投诉]

[5楼] 网友:孤独的二 [2021-09-19 19:44:54]

男主只是在女主弹钢琴时经过,没有看到后面的事情,所以不帮她作证,我觉得很有原则啊,他确实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难道要去做假证吗,而且就算路人看到了,也很大程度会以为是抓小三,就那男的行为,确实会让人误以为他和女主在一起。

    [投诉]

写书评 | 看书评 | 返回

最后生成:2025-01-07 07:39:32 反馈 联系我们@晋江文学城
纯属虚构 请勿模仿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适度阅读 切勿沉迷 合理安排 享受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