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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见鬼》  第2章

网友:静影稀疏 打分:2 [2018-09-25 11:30:41]

看完有争议的地方,评论里给人的感觉是作者认为,高速路上看到人横穿马路应该刹车减速,否则就是故意杀人,为此特别注明时间是凌晨。但是,第一谁给你的错觉认为凌晨,高速路上没有车,又不是公路马路,很多人趁着晚上跑高速,特殊情况不成立。第二,因为不刹车致人死亡,司机付刑事责任,这点没错。但是高速路上情况很复杂,遇见突发状况,条件反射刹车踩到底,方向盘不受控制,那就是车毁人亡。高速路上给司机反应时间可能就几秒钟,可能你刹车都没踩下去,人已经撞上了,况且他也不是上帝视角,可以明确知道后方没有车,在刹车问题上,我觉得司机没做错,错在撞人后不报警。高速路刹车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
然后又看了一遍,作者认为撞死人后不减速才是这个人的原罪,那是不是可以用肇事逃逸这个词就行了,减速啥的太容易让人误解了,用词不严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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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小可爱 [2018-09-25 15:12:43]

作者可能就是认为应该优先保护人命,表达上可能是有点偏差,但是传达出来的意思我们应该是明白的吧。如果能在安全驾驶的情况下,尽量避开撞人也是人之常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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