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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红楼第一狗仔.》  第9章

网友:爱着猫的狗12% 打分:2 [2017-02-23 23:00:31]

建议作者再了解一下红楼设定中的货币购买力。之前的五千两,也就是贾赦嫁迎春作妾收孙家的钱那么多,此先不论。但见个小倌,重点是“见”,要上一千两就简直是不科学了

   

[1楼] 网友:爱着猫的狗 [2017-02-23 23:28:08]

记错了记错了迎春不是当妾?也不知道是记串了还是单纯记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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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作者回复 [2017-02-23 23:52:51]

你是记错了,那是欠钱,也是贾家后期。前期富裕,到元春省亲那会儿,买六个戏子都花了三万两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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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作者回复 [2017-02-23 23:54:44]

诶?落一句,做的正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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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爱着猫的狗 [2017-02-24 00:13:42]

关于贾蔷三万两购戏子这个事其实讨论还颇多?原文说的收甄家三万的账,然后购置戏子相关事宜。记得吧里还有几个帖子还讨论过这件事。我个人是认为买戏子是绝对用不到三万的。还有重点不应该是见小倌的一千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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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网友:爱着猫的狗 [2017-02-24 00:16:43]

还有作者大大加油↖(^ω^)↗视觉选的还蛮有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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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网友:蓝风信子 [2018-05-27 01:31:14]

TO楼主:
迎春不是当妾,她是嫁给孙绍祖当正妻。
贾府之前很富贵奢侈,后期越来越入不敷出。贾赦欠了孙家五千两一直不还,当然这话是孙绍祖说的。实际上原著写孙绍祖在还没发迹的时候,是讨好贾家的,因此这个钱到底是贿赂还是欠债,说不清。原著故意不写清楚,也是为了强调孙是“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是个忘恩负义的人。
孙绍祖这个恶毒的人,以五千两为借口,骂迎春是买来的,又骂她爱吃醋,结婚一年不到就把她活活打死了,迎春的判词是“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
原著写孙绍祖特别YIN乱,家里的“丫鬟仆妇将及YIN遍”。懦弱的迎春绝对不是吃醋,而是因为孙这样做不合常理很不要脸(常理是像贾赦贾政一样纳妾收通房),才“略劝了几句”,就挨了毒打。
TO作者和其他楼:
三万两银子是存在甄家的,古代钱庄不如现代的银行发达方便,所以贾家和甄家互相存了点东西银钱,好方便在外地购物使用。并不是买几个戏子就花了三万。
当时是分配贾蔷采买了12个小戏子,还分配谁去找了和尚尼姑道士什么的,以及山石帘子席子等摆设,不止办一件事,所以戏子没那么贵。
原著中明确写道贾赦想娶鸳鸯娶不到,贾母给了800两银子让他买了一个叫做嫣红的有才艺的美貌JI女。
本文作者写花魁出场见面费一千两,嗯,是太贵了点,就当是看在花魁的身份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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