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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重生学霸之路》  第22章

网友:林小惡10% 打分:2 [2015-11-08 14:40:30]

陆见星是军人牺牲,照理说应该会有烈士子女的生活补助津贴(怀孕6个月---这么久,他的战友应该知道他老婆怀孕,总该有人提这个醒,而且军婚不是几句流言就能破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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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2015-11-08 14:47:39]

小看了偏僻村子里二三十年前的愚昧。他们不是破坏军婚,他们是觉得姜小月偷人怀孽种,因此自以为正义地把人赶走了。陆见星的战友没有一个是当地人,等他们要来照顾姜小月时,看后文……*^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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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林小惡 [2015-11-08 18:16:36]

不,只是传出流言说偷人,这就已经构成破坏军婚了。而且男主妈是「军烈属」,她可以到任何的一个警//察局(村子没有,镇上总有吧)告知现况,让警//察查明流言,证实她的清白。对烈士家属的保障很多,特别是才刚牺牲,很常见到财产纠纷和国家赔偿补助纠纷的事情,政策会倾向男主的妈。只要没实质证据偷人(只有人证不算,要有物证),男主妈就是清白的。男主妈知道走到庙里去住,难道不知道走去国家单位找人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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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作者回复 [2015-11-08 18:27:17]

宗族关系很盛时,很少有“有问题找警/察”的概念,大家惧怕体制。要是警/察在面对这种愚昧村民有用,那么那些一代代拐卖妇女的村子就不会存在了。而且这边的村民是愚昧的。姜小月被自己家里人卖到这边做媳妇,她受到的教育和本人性格由此可见。她和陆见星聚少离多,丈夫也教不了她什么。要是有见识并且不软弱,都不需要种种手段了,当时就不能被人从自己家里以莫须有的罪名赶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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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作者回复 [2015-11-08 18:31:13]

换句话说,如果继母一家知道军婚,以他们那种欺软怕硬的性格,他们敢作死吗?前段时间在微博上看到亲生爸爸把儿子活生生打死的,周围的人都说这孩子从小就可怜。说明家暴是常态。这还是城市里并且是现在发生的事情,不知道找警/察吗?有时候看到社会上很多让人唏嘘的事情,作为旁观者,我们都有理由,他当初怎么不这么这么做啊,或者怎么不那么那么做啊……但事实上就是,他们的确没有这么做,于是悲剧就发生了。不在那个环境下,不能理解某些人的心态,也不能理解某些人的软弱和愚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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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网友:konoe [2015-11-08 19:23:46]

不要说那时候了,就算是现在的农村,警察也是没啥用的,村子里的事都是讲究自己解决。
警察就算去了,也管不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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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网友:林小惡 [2015-11-08 20:00:43]

一般人可能只知道军人结婚要特别打申请,申请通过才能结,普通人结婚只要拿户口本随时想结就结。但一般婚姻有小三(不分男女)来破坏,是民法管的,破坏军婚---这是刑法管的。农村人法盲,这很正常。我只是疑惑:这么明显的陷害,男主妈也知道,即使没娘家人,总该去试试找到能帮忙主持公道的,哪怕到警//察局简单告对方强占房子也行。这不是有人强占家养的几只鸡,偷摸几颗果子的小事,而是把立身之地的房子给夺走,再加上她正怀孕准备生子了。就算刚开始没反应过来,到她早产的时间,至少也过了一两个月啦,而且政府没派人来跟她说给补助的事情吗?有配偶,优先给配偶,其次才是给父母。发放军人补助的,是独//立的单位,照理说第一次发放会有专人核实现况,避免冒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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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作者回复 [2015-11-08 20: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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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作者回复 [2015-11-08 20:23:11]

还有,那个被溺死了女儿的儿媳妇该怎么说?这是真实案例,还不是老老实实当儿媳妇?愚昧在很多事情就是意味着认命。姜小月就是这样一个人。她不认命,最开始就不会被卖,索性陆见星还是好人,如果他不是呢?隔壁村子里有个女孩子和我差不多的,我念初中时,她被他爸爸卖给做媳妇,逃回来了,打,再卖,一直卖了三次。我以为是正义,偷偷和这姑娘说,未成年保护法,叫她去报案。我差点被打。姑娘一直认命。第三次被卖的人家对她还不错,她前两年回了下家,抱着孩子,我能说什么?
愚昧无知,很多时候就是意味着认命。太多这样的人了。这甚至和知识都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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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网友:林小惡 [2015-11-08 23:26:45]

好惊人,被卖3次..........啧啧,如果是我,被卖第一次,要嘛逃回家卷钱远走他乡(身分证这东西总有办法补办的)。走不了,对卖女儿的亲爹,我敢还手打回去。别说男女体力差异,总会让我等到他睡着或喝醉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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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网友:呵呵哒 [2015-11-11 17:13:36]

那是因为楼主生活环境的原因才有这样的思想,如果你生活在落后的地方,没有上过学,学不到知识,从小被洗脑,类似三从四德这些东西。那么我敢99.99%肯定,楼主一定不会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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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网友:lie [2015-11-12 09:24:21]

在农村早些年军人是非常受尊重的,哪家出了军人都是很荣耀的事情,别说全村,全镇多会被宣扬的沸沸扬扬,军人亲戚朋友跟人碰面先聊起的话题一定是家里出了个军人很了不起怎样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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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作者回复 [2015-11-12 09:5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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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网友:…… [2015-11-27 23:32:46]

作者在这里确实逻辑有漏洞,经不起推敲,楼上几位妹子是不是学法哒,专业性很强哪,我也是学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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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网友:长宁 [2016-01-15 20:19:29]

大家如果负责过发钱的事就会知道,除非有心包庇,否则绝对不会把抚恤金发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任何人,因为对烈士抚恤是有专人负责的,一个战友是怎么手眼通天把别人的抚恤金拿走的,负责发钱和负责审核的人能背这口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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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网友:fallendown [2016-03-14 14:33:25]

是啊,就算烈士的老婆真偷人了,只要他们是合法的夫妻关系,没离婚,钱还是要发到老婆手上的,因为是合法配偶啊。偷人不偷人的是他们夫妻间的私事,生下的孩子名义上也是烈士的孩子。就算老婆真偷人了,别人也无法昧下这笔钱啊,更何况主角的生母是冤枉的。这件事完全是父亲的战友违规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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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网友:fallendown [2016-03-14 14:35:33]

更何况钱这种事并不是死板地说这笔抚恤金被人冒领了就可以当作没有了的,烈士老婆清白被证实以后,有关部门也会把抚恤金补给她的,因为她没领过啊。被战友领走的钱,那是当地部门跟这个战友之间打的官司了,跟烈属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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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网友:^^ [2017-01-26 16:50:19]

看了这段评论,完全不想看这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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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网友:民政局局长 [2022-02-16 11:15:31]

太理想了的层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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