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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厄运缠身》  第2章

网友:环境 打分:2 [2019-04-05 20:20:25]

作者在阐述一些法律问题的时候,我觉得最好问一下相关的人士,不然看起来相当难受,你甚至可以类比,你看到有作者写1+1=3并认为这是正确的。法律不能频繁更新,但是根据情况及时更新司法解释行政法规立法解释却是允许的,并是实践中经常做的。且,不是特殊人物使法律束手无策,是这篇文章设定的国家不希望公布特殊人物,不希望用法律约束特殊人物,而是政策解决问题,政策从来不是法律。区别在于,如果有需要,如若公布,依我国“效率”很快针对特殊人物就会有法可依,司法解释出得也会很快,如果你说目前怎么办,首先刑法有相当多的原则,罪行法定是其一,若不符合任一罪名的构成要件,即不够罪,但本文情形基本不适用。如暗示这种属于精神控制的,基本等同于催眠的效用,达到控制的程度即间接正犯,吴的暗示是放任杀人的故意,放任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因为他知道可能会导致死亡的结果。构罪没有任何问题,被控制的人如果非自愿,可以不具犯罪的主观故意而不构罪,或不具期待可能性而免于刑事责任。作者你的观点是外行人对法律的一般认识,对照法条直接套,就会产生很多偏差,法学之所以成为一门学科,在于它绝不仅是法条,也绝不是看得懂法条就懂它背后的法理和应用,且很多时候字面意思会产生误读。所以真的,如果写法律方面的知识,真的不能不能问下学法人士给点意见吗,每次看见都头疼的厉害。刑法你可以说最后判案结果绝大部分其实不会偏离一般公众的认知,哪怕他们根本不懂法,解释起来就比较麻烦,这是严格按照刑法应有之意会得到的结果,不考虑冤假错案,政治问题,媒体噱头,法官能力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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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三十五 [2020-09-09 21:06:05]

emm标签:灵异神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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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予取 [2020-09-28 20:45:33]

啊,终于找到姐妹,虽然不学法 但是一直有在了解,就感觉emmmmm挺难受的吧,就如果真的不知道怎么写,查查也是可以的啊 .......就....挺难受的而且容易误导12-14岁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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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珠恩 [2021-06-21 23:29:02]

这不是关于法律的文吧,这好像是一个普通的恐怖流be文吧,不必那么较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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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作者回复 [2023-03-02 12:14:34] 来自美国

建议看chapter.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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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网友:黑出 [2023-07-18 23:12:39] 来自重庆

这是在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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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生成:2024-12-19 14:13:45 反馈 联系我们@晋江文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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