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书名作者 高级搜索

首页>《陶宝的古代幸福生活》  第5章

网友:烟岚云岫 打分:2 [2014-10-14 09:07:34]

他们最后在一起真的好吗,首先小攻喜欢的是原主,其次,两人之间是杀父之仇,家破之恨,强迫之辱。小受既然用了别人的身体就应该接受别人的恩仇,而原主对小攻只有恨吧。其实,最后两个人如果在一起了的话其实蛮对不起原主的

1  

[1楼] 作者回复 [2014-10-14 09:37:11]

他们连孩子都有了,爱情还会远吗?再说了爱情这东西就是来的莫名其妙不是吗?后面还有说明,请放心的去看吧!

    [投诉]

[2楼] 网友:奶糖的幸福 [2014-10-18 10:29:19]

所以作者认为爱情来了就不用管杀父之仇吗?三观好歪!

1   [投诉]

[3楼] 网友:白玉狐 [2014-10-24 15:19:14]

看来作者就是典型的爱情至上的观点。

1   [投诉]

[4楼] 网友:大利 [2014-10-31 23:19:09]

本来说攻爱的是原来的小受,后来刷一下,变成爱的是穿过来的受!果然是莫名其妙

    [投诉]

[5楼] 网友:大利 [2014-10-31 23:19:18]

汗,这!如果霍不是真爱原来的小受,那这几年他什么苦苦等待苦苦寻找?!几年前小受根本没穿过来好吗?!小受是最近才穿来的,但是前面说霍攻当时就喜欢受,发现受家破人亡还为他报仇之类的,还说自己多么伤心,结果这一段来个神转折…接受不良!

    [投诉]

[6楼] 网友:御扬君 [2014-11-01 10:42:27]

杀父之仇都能忍,霍家害得淘宝可以说是家破人亡,仇人之子还能再一起,可以说也是醉了,

    [投诉]

[7楼] 网友:小鱼 [2014-11-05 00:49:19]

现在社会有了孩子还出轨的人多了,要是小攻真爱小受,能给小受一对烂摊子,什么优点也没有,还缺脑子

    [投诉]

[8楼] 网友:嘟噜 [2014-11-07 22:23:18]

我的妈呀,看文一定要看评。原主吃苦受罪,穿越人 氏享受苦尽甘来。走你

    [投诉]

[9楼] 网友:一哈哈 [2015-03-04 06:35:55]

对不起孩子都有了爱情还会远吗这句话实在太好笑了。人流医院要被你搞破产了。

1   [投诉]

[10楼] 网友:小木 [2015-06-14 17:49:48]

原本以为很好看,结果看到这就令人反胃了,实在是接受无能。若你想写这样的故事,细节上应该要多注意一些,那不然会让看的人觉得“当了婊子还要立贞节牌坊”。

    [投诉]

[11楼] 网友:耗了 [2017-12-30 11:24:24]

原来这句话出自这里啊!

    [投诉]

[12楼] 网友:1111 [2019-02-20 08:26:14]

孩子都被“强”出来了,“爱情”还能远么?所以很多被强的受害者,选择打掉孽子,以免孽子无辜又无知,长大后再撮合出糟心的“爱情”。
攻是渣攻确定了。后院妻妾一堆,还强霸良家子主角做妾,强完当晚走人好几年不管,等着家里把人灭门了,人都死透了才流出鳄鱼的眼泪,借机造反,推了坑死主角的爹当皇帝,还留着一大院子凶手妻妾看画充门面,养在后院的妻妾竟然日子过得不错还向他约他pao呢。而被他抬上皇位的爹娘,还在嘀咕着当年坑死主角满门的事,不做那么绝好了,嗯没事好办把人找到覆水可收,再次来个以势压人,塞回儿子后院,就酱OK!
于是后来,据说那个被这家人活活虐死全家灭族的红颜祸水,不仅没报仇,还和渣攻恩爱一生。。。。。。死掉的前身是悲剧受,原身一家死的冤,原身更惨死后在地府眼睁睁看着自己连名节傲骨尊严立场之类的都被糟蹋殆尽,有不要脸的鬼顶替自己向罪魁祸首的仇人一家妥协、献媚、任贼作父。。。。。。这种冤屈,才是叫天不应叫地不能。
这篇三观如此清奇,是作者的黑历史吧

    [投诉]

写书评 | 看书评 | 返回

最后生成:2024-06-27 10:55:18 反馈 联系我们@晋江文学城
纯属虚构 请勿模仿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适度阅读 切勿沉迷 合理安排 享受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