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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锁妖纪事》  第27章

网友:新星文学社 打分:2 [2016-01-03 15:29:17]

【作品名】锁妖纪事【作者】落十七【评论员】罗糖十七菌你好,这里是新星文学社,我是评论员罗糖。某糖以下的评论仅限于个人观点,绝对没有人参公鸡。很抱歉这么晚出评,下面我就与十七说一下你文章里出现的问题。一开始读这篇文章时,我没有读下去,尤其是前三章,花了好几天时间,断断续续的看着,觉得十七文章的问题蛮多的,直到我硬着头皮撑过前三章,读到第四章的时候,一下子就觉得顺了许多,越读越有意思,被吸引住了,熬夜读到最新章节,然后默默的将这文放进了我的收藏夹_(:з」∠)_。在网文圈子里,经常有人提及“黄金前三章”,其意思就是说,文章开篇前三章一定要写得精彩,把读者留住。其实十七的构思,人设,全文的结构,节奏的把握,都非常好,几乎没有大问题,就是前三章写得着实让人看不下去,下面我详细的说一下前三章出现的问题。黄金前三章(也就是第一卷内容)1.大的方面来说,前三章内容与文案、剧情发展、文章核心没有关系。我进入十七的前台,先看的文案,文案上说文章讲的是以魂换愿的故事,一魂或者一魄换取一个愿望,我觉得这个设定很新颖,就点击进去看了,原本以为可以看到一个小高.潮,比如某配角遭遇了什么事,被逼无奈,找女主阿傍许愿换魂,或者是某配角愿望成真后,不想换魂,被女主阿傍讨伐,又或者时锁魂师鼻祖死前悲怆的景象等等,总而言之,要紧扣文章的题目,吊足读者胃口呀。我抱着很高的期待,看到的却是十七用前三章一万多字写女主在地府的日常,这与“锁魂师”这三个字有关系吗==。前三章里出现的地府里的人物,花彼岸,三司,眠儿等等这些人,与阿傍在人间成为锁魂师,发生了一系列案件有关系吗==。或许十七是想将前三章作为一个楔子,可这未免太长了些,把我想看以魂换愿的热情都浇灭了。具体方面,前三章有很多细节的问题,降低了文章的趣味性和可读性。①第一章第一段【牛头在地府已经呆了18670年。】包括后面【对花彼岸来说,自己从在地府的2000年起就已经认识阿傍】。这突然的出现几个阿拉伯数字,很出戏的啊,因为文章是架空历史,妖怪出没的古代。②第一章第二段【“无常君,今日的孤魂野鬼可都收齐了?”孟婆的声音缓慢而悠闲。奈何桥上的男子看着半空飞来飞去的几团绿色火焰,笑笑,“齐了是齐了,只是她要的东西,始终难以寻着……”  孟婆听着那个“难以寻着”,皱了皱眉头,“若是我在桥上见着,一定会通知君上。”  “那便有劳你了。”男子说着,礼节性地点了点头转身,微笑像是忘川崖边盛开的昙花,让人挪不开眼去。】这段对话有歧义,文章前三章我看了三遍,每次看到这里的时候,就以为“无常君”和“君上”是两个人,直到看了后面的内容,我自己又琢磨了一下,才恍然大悟,原来“无常君”和“君上”都是这个男子谢必安。建议这里孟婆对于谢必安的称呼,一律换成“君上”。③接下来就是花彼岸出场时,十七对她的描述。【五彩河的尽头,一个戴着花冠的唐宫装女子踏着花瓣缓缓走了过来,那女子有着令所有男人屏息的模样,精致耐人寻味的五官,眼角处两朵别致的彼岸花纹,杏眼瑶鼻,口含朱丹。】什么叫做“精致耐人寻味的五官”?如果仅仅是精致的话,我还可以想象得出来,可耐人寻味呢?我总觉得用在这里是个贬义词,而且耐人寻味不是用来形容相貌的,而是形容某句话,或者某件事情。④然后是女主阿傍的出场,我下面节选一些十七对她的描述。【花瓣里传来女童奶声奶气的笑声,一只粉嫩的小手从花瓣里吃力地挤了出来】【一个戴着青铜牛头帽的姑娘正盘腿坐在里面,十二三岁的年纪,她穿着过于宽大的黑色缀紫绸的衣服】【阿傍抬起自己刚刚被花液扯破仿佛十岁幼儿的手】这三句话都出自第一章,都描述同一个人。先是说女主是女童,从花瓣里挤出粉嫩的小手,接着写女主是戴着牛头帽的姑娘,然后说她十二三岁(这应该是少女的年纪哈),最后又说女主有仿佛十岁幼儿的手→_→。十七没有给女主一个准确的年龄定位,女童,少女,姑娘这三个里面挑一个哈。⑤作者有卖弄文笔的嫌疑(前三章)。比如:【而此时盘着鱼尾隔空坐在黑色花上定睛好像要吃掉她的女子浑身都是从淤泥里面出来的青黑色】这句话我读了好几遍,才确定能读得通,而且不是错句,但是这么写网文真的好吗?好的文笔,不是由华丽的辞藻堆积而成,而是会叙述,会引人入胜,让读者产生共鸣,简单朴实的文字,照样可以感动读者。而且十七的这种写文的方式,降低了文章内容的冲突感,文章里有矛盾,但觉得写得很平淡。十七似乎把精力着重放在用词和文笔上,而忽略了故事本身。⑥逻辑不通。咱们来捋一下前三章的内容:阿傍是地府的牛头,在地府呆了一万多年,觉得地府无聊想去人间。阿傍恶作剧犯了事,为了避免罚银子,阿傍就去守地狱十三层,被花妖诱惑后差点丧命,然后被三司所救,阿傍要求三司杀了她,到这里就是前两章的内容。等到第三章,三司就哭笑不得的问阿傍:“你要去做一头牛?”接着阎罗王也答应阿傍去人间做牛了。读到这里我特想知道为什么啊?前文还说白无常谢必安和阎罗王商量,不让阿傍去人间,第三章怎么来了个神转折,就让阿傍去人间做牛了?在我看来,第二章与第三章只见出现断层,十七没有解释清楚。我之前就说过,十七的主要问题出现在前三章,第四章开始才让我看下去。第二卷的内容就比第一卷好好很多,我可以理解十七想将地府的景象,人物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已经他们与阿傍的纠葛等等表达出来,可那些压缩在短短的前三章并不好,而且十七也没有将那些纠葛写清楚,也没有突出文章的主题,既然这样,为何不将他们分散开,放在女主阿傍锁魂的过程中,以插叙的方式展现出来呢。第二卷抛开前三章,以第四章为开篇再来看这文章,它的趣味性会大大增加,让我觉得十七还是蛮有讲故事的能力的。接下来出现的问题,就是一些小问题了,十七稍稍注意一下就行。第四章的断层讲了三个桥段,第一个桥段,黑袍人窜上小舟,女子划船问:“去哪儿。”第二个桥段,谷大风带客人们去树林里讲鬼故事。第三个桥段,男子跟女子在船上调.情,被女子教训。在这里我有一个疑问,第一个桥段里的黑袍人是不是第三个桥段里的男子?然后第一个桥段里的女子和第三个桥段里的女子是同一个人?如果是的话,为什么中间非得加一个将鬼故事的梗啊?就不能连着写完吗?这就好比明明在看西门庆调.戏潘金莲,中间非得插播一段张震讲鬼故事==。(这只是个比喻哈,完全没有贬义的意思)我觉得这里可以先写谷大风带客人去小树林里讲鬼故事,然后再写黑袍人跳上小舟,女子划船,男子调.戏女子。这样读起来比较顺呀。还有一些小问题:【“哎哟,”王婆一拍大腿,红光满面,大惊失色道,“快来人哪!妖怪食人啦!”】“红光满面”一般是形容一个人气色好,或者遇到高兴的事,这里王婆受到惊讶,应该用“面色惨白”会比较恰当吧。大家去小树林了听鬼故事,听到有人唱歌,王婆大喊:“妖怪食人啦!”然后桥段结束。我以为这是个伏笔,之后肯定有后续,比如客人们遇到妖怪被吃了之类的,可是一直到这卷结束,十七也没交代这批客人最后到底怎么了,我想是不是十七忘了这个伏笔了啊?第五章【“呵。”阿傍一声轻笑,侧脸望过去,这可不就是在那湖面上游着装死还不小心踢了自己的船一脚的那个白衣‘少女’?左手将那木棍握住,一折,那枝条咔嚓就断了。“噹”的一声,她抽出匕首。】“在湖面上装死的白衣少女”这个桥段我瞅了一眼前面几章,都没找见啊,是不是十七大修文的时候,将这个桥段删掉了?第二卷的结尾略微草率。案件展开时,说纺织厂大火,里面的人全都消失,这个变成了悬案,但是结尾处又写他们是喝毒药死的,那尸首到底是怎么消失的呢?十七一直没有解释啊(是不是忘了啊→_→)还有邢老板这个人做事很矛盾,他明明都知道是他以前做坏事,闹鬼了,为什么还去报官?为什么不去找捉鬼师傅?然后他呆在牢房里寻求保护,然后被蛇咬了,咬了之后就认罪,我想知道这是为什么呀?还有,这条蛇是从哪儿来的,被谁放的,十七都没交代清楚==。接下来的第三卷,从开篇到行文相比较于第二卷就好很多了,没有出现断层,或者交代不清楚的地方,十七接下来要注意,尽量避免第二卷时出现的问题,不要再草率结尾啦。最后祝十七菌一切顺利,本本花样式上金榜(づ ̄3 ̄)づ╭一家之言,如有不当还望海涵。PS:接下来摘掉我评论员的身份,作为读者我要跟十七谈谈人生→_→先声明,我绝逼不是男二控啊_(:з」∠)_第一卷里,瞅着谢必安和阿傍有纠葛,第二卷里,十七暗示,墨阳就是谢必安,第三卷里,直接说墨阳是阿傍的相公了,那……那凤栖肿么破?他辣么美辣么萌辣么可爱,对阿傍辣么好,可以甩墨阳十几条街啊。我现在都可以想象,阿傍和墨阳两人手牵手HE,然后徒留凤栖一人形单影只,孤零零,或者是凤栖为救阿傍而死,临死前将她托付给墨阳(原谅我的脑洞)。反正怎么来都是万年男二的命啊QAQ我好喜欢九尾狐狸凤栖啊,求十七给他一个好结局,不要虐他~(>_

   

[1楼] 作者回复 [2016-01-03 17:15:08]

谢谢亲的评论,作者君一定努力解决好前三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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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生成:2024-11-15 18:44:07 反馈 联系我们@晋江文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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