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书名作者 高级搜索

首页>《受是跟了攻十多年的糟糠之妻》  第1章

网友:山里的和尚 打分:2 [2012-12-11 18:32:33]

你这篇文章写得太巧了= =###真讨厌。勾引了我长篇大论的欲望,其实我想复习人解的=^=。
为什么爱情是这样?还是说人性是这样?
先扯点别的。曾经那个这星期我去西安,下星期你来北京的那对快分了。那女生给男生打电话,问他怎么不回电话,男生恩了一句就给挂了。前天晚上发短信问他除了晚安没别的想说的么,男生说不知道说什么。另外一对高中的。高二在一起的,现在分了。男生天天在大学里和另外一女生溜溜达达一起行动。女生知道了,和好了,又吵崩了,然后分了。都不知道怎么说。第一对来来回回感动了所有人,偏偏他们没有感动自己。第二对看着各种难过,他们都不记得高二的时候他们甜蜜的样子么?我还记得呢。
所有成功的爱情最后都变成了亲情。第一对不知道。第二对是不是变得太早了,所以男生在大学里又开始寻找爱情了?或者旧的总是不如新的?
你的这篇文瞬间让我想起来了他们。shit。这篇文还不如他们呢。我都不觉得文章的主角之间有爱情。在我看来攻对受的感觉是这么变化的:朋友—好朋友—可以当女人使得好朋友—情人—老情人—……不知道。从头到脚的幸福都是主角自己幻想出来的。
喜欢这种感情这么容易变化么?我觉得很奇怪啊。我从有记忆以来喜欢的人,动物,玩具,动画片全都记得。我的玩具书本还在家里放着,我第一个喜欢的男生手机里还存着他的号码,虽然那些玩具不玩了书不看了那个号码我也从来没打出去过。可是他们怎么就能说分手就分手说没话说就没话说呢?太干脆了吧。简直就是小浣熊干脆面。
文章里的人也很奇怪啊。开头就是主角被赶了出去。不是情人还不是朋友么?!就算没有这些感情,那曾经的恩情也不记得了么。做人做成这样太没下限了吧。主角回到十五年前还坚持做原来的事,是为了再确认一遍他曾经爱上的人是个混蛋他自己是个傻逼是么。他最爱的人是曾经天真纯洁傻乎乎的自己,那就好好的爱自己啊。
卧槽= =果然又长篇大论了。写这个比法基论文好写多了我说。总觉得没经历的人没资格评价,实在忍不住不说。谈恋爱如果是个这么蛋疼的事情,不怪我爸一直念叨要长大再说。
=======================================================================================
Ps

   

[1楼] 网友:山里的和尚 [2012-12-11 18:34:25]

ps为什么被p没了= =

    [投诉]

[3楼] 网友:和尚 [2012-12-11 18:36:41]

p不出来 不p了

    [投诉]

[4楼] 网友:White Bear [2012-12-16 10:45:25]

北京西安那对分了啊?!

    [投诉]

[5楼] 网友:被用户名烦的够呛的和尚 [2012-12-17 20:00:20]

还没,快了

    [投诉]

[6楼] 网友:茶末 [2013-02-21 16:11:07]

路过看到LZ的评,真情实感写的真好

    [投诉]

[7楼] 网友:貝殼 [2019-01-25 02:28:25]

Ps被p沒了這句笑死我了

    [投诉]

写书评 | 看书评 | 返回

最后生成:2024-07-05 09:28:33 反馈 联系我们@晋江文学城
纯属虚构 请勿模仿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适度阅读 切勿沉迷 合理安排 享受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