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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晨光》  第26章

网友:墨玉米 打分:2 [2007-11-22 22:52:16]

第二十三章至结束是圆满。
雷铮与寒光的爱情,在历尽等待、误会,伤害等艰难曲折,甚至是生离死别后最终苦尽甘来,走向圆满。
这一部份中,雷铮对寒光的感情从困惑与怀疑解脱出来,最终,他能以无比的幸福、万分的幸运和十分的得意,安心地拥抱着自已的爱人。他终于肯定了寒光对他的情,明白了寒光对他的爱。从此,他那一忐忑不安七猜八疑的心,终于能稳稳当当地定了下来。
寒光还是那样的内敛和骄傲。他其实爱雷铮已经超出了自已可以接受的程度,可情深总是让他难言,而骄傲,更让他此爱难表。他一向在雷铮面前是高高地翘着尾巴,神气之极。就算是在也许此次就是此生最后一面,此言就是此世的绝别句,从此生死两隔阴阳永别的那一刻,他也没说出那个“爱”字,只是用了“喜欢”一词-----“雷铮,我喜欢你!”
只是“喜欢”,却够了,真得够了。值了,也真得值了。对于雷铮而言,在经过前面那么多曲折艰险,百转千回后,寒光只要跟他表白倾诉的,仅仅“喜欢”一词就够了。此生无憾,此情无悔了。因为,在寒光说出“喜欢”前,已用他的行动证明了他难言的深情。而“喜欢”只不过是他情深难言后的一次情不自禁而已。
有什么样的情与爱,能比行动更能证明呢?
性格决定了行为。寒光不是随便的人,他没在情场爱海里弄过潮翻过浪,所以,对于感情中存在的问题,他处理的并不好。他错过了许多机会,选错了示爱的时间。但他毕竟是个很认真的人,认真是他性格中重要的一个方面。他认真地工作着,打拼着自已的事业,同时,也认真地选择着自已的情侣,认真地谈这一场恋爱。
所以,相对于雷铮而言,他的爱来得更真诚,他的情是也来得更纯真的。如果说说,一见钟情是爱情的神话,值得让人感动。那么,在三思谋定而后的慎重选择更让人敬佩。因为,这样的选择是理性与明智的。他爱你的优点,包容了你所有的缺点,而从不曾想改变你。简单而言,他爱你的一切。
寒光他真诚爱意,无悔的付出与无怨的承受,终于消除了爱人的误会与错觉。他借着有新线索为名向上级请假,实际上是来与雷铮“约会”。想想这个孩子气的装老练的理由,我想,雷铮在事后心里一定想着就会笑。“约会”一词的运用,还有身边不携枪的行为,已是寒光对自已感情最好的表白与证明。那时,雷铮已经完完全全地放下所有的猜疑与不安。
我忙得晕了我来找你,要和你在一起;我累了来找你,想和你倚偎在一起;我疲了要靠着你,你的肩膀是我最想的。这如果不是爱那是什么?当爱一个人爱到,在最累最忙最想休息时第一个想到,那这个人一定已刻在他的心中了。
少年心性,好强要胜。那种年纪那种心态,谁都理解,也谁都明白。所以,说不出口的,行动证明吧。
雷铮能打动寒光,最终鹅能得到寒光,除了他的死缠烂打外(注意,癞蛤蟆吃到天鹅大多靠这绝招的),他性格中最光辉善良的成全之心是关键。开始于雷铮的成全之心,明知寒光别有目的,虽有委曲不舍,却还是成全了;圆满于成全之心,将自已放在寒光的地位来思考与处理。比如捐款给牺牲的警察等。
圆满这段中,于健这配角也显示了自已的光彩。平庸而狡奸的于健,为了自已的情人,一直在努力争取过,费尽了自已所有的心机与能力。能做的不能做的,他都做了。虽然,最终没有获得想要的幸福,但他毕竞为自已的情人为他们的爱情努力过了,撒手归去时,定能心安地去地下与自已所爱人相会。
于健与雷铮不同,他与雷铮相差甚远。雷铮有着雄厚的资金可以为爱为情一掷数万面不改色;强大的资源也使他能超与普通凡人立足于世。对着白道,他是个成功的商人海归人士,自有其一定的人脉学历背景,更得以礼相待;对□□而言,他本不是同路人,自然得客气三分,更何况还有个实力非凡仗义情深的朋友赵辉做靠山镇着,当然不能轻易得罪。
于健只是一个混□□的小混混,没多大的背景来头,只能这样靠搅浑一池黑水来求变求夹缝中找生存。他一介凡人,能做到这样已是非常不易了。于是,平庸的角色因为这了爱而如飞蛾投火的悲情有了一份凄美鲜活亮丽。
如果说什么不足之处,只能这样讲,寒光的性格内敛沉稳。而雷铮,虽然他的缺点很多,但以他的精明老练成熟,在以为永失爱人时,自然在怀念时能体会到寒光与他相爱过程中那些的无奈徘徊苦涩痛苦,感受到寒光对他的包容与体贴。雷铮性格外向,感情表白也是强烈明显,文中若能写出雷铮对这段爱情的思考与后悔,定会让他们的爱情更有激情。而读者,也更能体会到他们爱情的温柔与甜蜜。
结束时夸下最后一章,真正的豹尾,收得非常干净利落。雷铮的伤感无奈,寒光的利落委曲,在重逢那一刻,不再等待,幸福时光,相拥不放。人生至此,夫复何求?
漂亮一词用在此章节,太恰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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